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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李梅秀沦为当铺地位最卑贱的小婢一枚。

    每天每天都有做不完的杂事。

    每天每天都得面对当铺众人的调侃,戏称她一声公孙大嫂。

    每天每天都得努力躲避严尽欢,不想和她打照面,给她欺负她的机会,但每天每天都会“巧遇”严尽欢,被严尽欢叉腰数落,直指她的鼻,说道:“公孙谦是流当品,你是流当品,以后你们的孩子也是流当品,属于我严家当铺所有!”然后,恭送严尽欢趾高气扬退场。

    每天每天,都可以和公孙谦一块儿吃早膳,一块儿上工,一块儿用午膳,一块儿喝午茶,一块儿吃晚膳,日子倒也不太难熬,至少,她每天每天都挂满笑容忙东忙西,即使她和公孙谦一样领无薪俸,她甘之如饴,虽然她曾经小小担心没有收入,她就没办法赚到足够的银两去……不过,现在这种平凡而不用勾心斗角的生活,平静得让她好喜欢。

    今天,她跟在公孙谦身后,清理一批流当品,再将它们擦拭干净,搬进仓库,忙完,公孙谦看见她额上布满大大小小的汗珠,递给她一条帛帕,她接过,因跑上跑下的勤劳工作给煨红的双颊色泽更深,他轻笑催促她去厨房喝杯茶水,她丢下句“我去帮你也倒一杯”,匆匆跑走,根本不是赶着自己去喝水。

    公孙谦很难不在心里笑叹她的可爱纯真,见过她太多面貌,现在这一个,才是最贴近她本质的吧,一个年轻活泼的小姑娘,开心时大笑,被骂时嘟嘴,做错事时低头反省,她对许多事都很好奇,缠着他问那件流当品的来历、这件典当品的价值,认真听他缓缓告诉她每一件商品背后的故事,或是拿着它来典当的人,保持何种心情、表情,她有时听完会哭,有时会嗤之以鼻,皱皱她不甚高挺的小俏鼻。

    “你相好的没跟在你身后,好难得。尉迟义在公孙谦只身回到当铺后头的小厅稍作休息时,右手支颐,脱口便是近日来最常说的取笑戏谑,还故意在公孙谦身后左右寻找李梅秀那块粘人糖饴的踪迹。

    他们明知道公孙谦与李梅秀之间清白如纸,够不着“相好”一词,但光凭公孙谦为李梅秀破例撒谎,就足够让他们再笑他一百年。

    “她去厨房喝茶。”公孙谦态度淡然,完全不辩解,也不要求兄弟们嘴下留情,因为开口求了,只会换来更犀利的调侃。

    “那个女孩喜欢你。”秦关说出在场所有人眼睛都看见的事实。自从公孙谦解除了不许她靠近他的禁令,李梅秀几乎像只放出柙笼的小兽,得到自由和允许,大大方方跟在他身边打转。

    公孙谦也知道,她凝望他的眼神,迟钝之人都能看出里头点点灿烂的炫目星光,更何况是拥有鉴赏物品的敏锐目光的他。

    “救命恩人嘛,这对姑娘的杀伤力太大。”夏侯武威补充,觑向公孙谦一脸云淡风轻的笑,他摇摇头:“你还笑得出来?小当家可是夜夜都气嘟嘟地在床上直跳脚,抱怨她亏大了。”

    “武威,要麻烦你在小当家面前替梅秀美言几句。”公孙谦作势揖身请求。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全落在我头上。”夏侯武威也很想叹气呀。

    “谁教那只野兽,听不进其他人话。”秦关一针见血。野兽两字,是他们对严尽欢私下的戏称。

    “你这意思是在说我也是野兽一只,才能和那只野兽沟通?”夏侯武威剑眉挑得高高。

    “是。”秦关和尉迟义异口同声,令夏侯武威气结,跳起来追杀他们,夏侯武威打中尉迟义两拳,挨了秦关两计脚踢,几个男人幼稚地嬉戏一阵,才甘愿重新安分坐回原位。

    “你也喜欢她吧?”夏侯武威揉着被秦关扫中的痛处,呲牙咧嘴,本来就不属于俊逸的模样更显狰狞。

    公孙谦没有答腔,他只是笑,浅浅的,笑着。

    为什么不回答呢?

    端着茶水回来的李梅秀站在门外,困惑地想。

    她一直在等着,想听见他说“对”,或难受地听见他说“不对”,屏着吐纳,不敢发出半点声响,就怕错失他开口的瞬间。

    他还是笑着,始终没回答夏侯武威的问题,而在场几个男人,没有追问下去,他们的话题已经转开,谈论其他的事

    我会选择不开口。

    因为真话太伤人,他又不愿说谎,是吗?

    他不喜欢她吗?

    可他明明对她好好,为了她,扯了他此生最厌恶的谎言——

    不对,他对谁都很好,全当铺里,没人会反驳这句话,他让欧阳妅意坐在他腿上,晃荡着两条纤美小腿,同他撒娇,他也曾替严尽欢梳理一头几乎及臀的黑色青丝,好有耐心,一缕一缕轻轻梳理,梳完,还会认真替严尽欢挑发钗……

    全当铺里都叫他“谦哥”,只有她,还称他“公孙先生”,而他,也不曾要她改口,更没有告诉过她“别这般生疏,你和妅意一样叫我谦哥便好”。曾经,她想不着痕迹地佯装没事人一般,在搬货时顺口问他“这些流当品放在那个柜上是不是?谦哥。”但前头十四个字说得无比流利,最末了的两个字,抵在舌尖,没来得及脱口,就死在她嘴里。

    他对她的好,这样看来,一点也不独特。

    但是他为我说谎呀!他在我危机之时,像个英雄跳出来救我!李梅秀薄弱地捉着这一点,想证明他的好,是确实存在。

    说不定,换成任何一个姑娘,他都会这样做。

    讨厌说谎的他,不会喜欢一个从小视说谎如呼吸的骗子。

    李梅秀肺叶传来闷痛,才发觉是自己紧张到忘了要吸气,差点憋死自己,不过,认真做几回吐纳,闷痛仍是在,并没有消失不见。

    不要太贪心,至少比起最初他的疏离,现在他的温柔,她已经满足了,他还愿意对她笑,跟她说话,听她天南地北地胡乱提问,丝毫没有不耐。

    她只要能像欧阳妅意或严尽欢一样,可以得到他的笑容和温暖问候,那就够了。

    李梅秀,要记住,你和他之间并非众人以为的亲密,那是他为了救你而想出来的权宜之计,你不要傻傻地被蜚短流长误导,以为那些话说久了便会成真,你不是公孙大嫂,你只是李梅秀。

    他是个好人,才不说伤人的真话,没让你听见最最无情是字眼,知道吗?

    释怀些,你就会发现自己拥有的好多好多,太贪心的话,只剩下贫瘠。

    贪心,会让你想要得到更多。

    比欧阳妅意更多。

    比严尽欢更多。

    比任何人更多……

    李梅秀稳住呼吸,不自觉喝了一口握在僵硬掌心的热茶,还不够冷静,再喝一口,附加一个用力吐纳,又一口,咽回喉头的干哑苦涩,为他斟茶,然后带着粉饰太平的笑,将茶送进小厅里,得到他“谢谢”两字,她的笑靥更灿烂。

    满足了,不能奢求。

    这样就好了。

    能像现在这样,就好。

    想通的李梅秀,接下来所有日子,把目标放在“公孙先生改口为谦哥”上头,但多日过去,公孙先生还是公孙先生,“谦哥”两字依旧是梗在她喉里的刺,想吐出却呕不出来,卡在咽喉又不舒服。

    明明每回只剩她一个人时,她都喊得好顺口,仿佛早已叫过成千上万回的熟稔呀——到底为什么看着公孙谦的脸,她就是叫不出口?!

    或许,是担心她喊了之后,他会很温柔并且客气地回她:请叫我公孙先生。

    呀呀呀,想到可能面对的答案时,她更没胆叫……

    刚刚有个好机会的……欧阳妅意不知是心思太细腻而看穿她的心事,抑或纯粹瞎起哄,听见她以“公孙先生”称呼公孙谦时,精心描绘的柳叶眉先是一拢,后又微微挑高。

    “以你们两个的交情和闹出来的闲话,喊公孙先生不会太生疏吗?”欧阳妅意一边誊抄典当品名册,一边拨冗问。

    对对对,问得好,妅意!

    她可以顺着欧阳妅意的语意问下去,佯装一脸无辜反问:那我应该如何称呼他?

    欧阳妅意一定会回:至少叫一声谦哥比较适当,铺子里全是这样叫他。

    说不定公孙谦也会颔首认同:以后,你别喊我公孙先生,叫谦哥吧。

    她就能脸红红地绞着帕子,先故作矜持、扭扭捏捏,直到他催促,她再顺理成章喊一声,谦哥。

    太好了!太好了!

    机会不能错过——

    “妅意,别为难她,她喊公孙先生顺口的话,继续这么喊也无妨。”公孙谦抢走她的发言权,教她傻眼,小嘴张得开开的,没来得及脱口的字字句句,再死一回。

    平时说谎话麻利到无须打草稿的她,伶牙俐齿一遇上公孙谦就连打三个死结。

    呜呜。

    李梅秀坐在院子里通往仓库的石阶上,懊恼自己的痛失良机,只差没抡起双拳,愤恨地捶打自己的胸口,再呕几摊死不甘心的鲜血来泣血一番。

    呀呀呀,若她不要满脑子还在演绎桥段,也许她就会比公孙谦早一句话开口了——

    她望着地上厚厚一层积雪,像极她目前的心境——一片荒凉和冰冷呐……

    雪间,踩满她一个人的脚印子,看起来真是孤孤单单,印得那般的深,她从埋首蜷曲的动作中起身,带着些许任性,在雪地上的脚印旁再补上好几记,要它看起来像是有人陪着一块儿踩雪一样。

    突地,一棵藤编的精致小球,滚呀滚,从院子右侧小径弹滚出来,正巧停在她拎高裙摆的脚踝边,接着,啪嗒啪嗒踩雪而来的脚步声,笨重而缓慢,当中夹杂稚童吁吁喘息的吐气声,不一会儿,圆滚滚的金袄小家伙出现,小嘴儿边哈着一团又一团的白雾。

    李梅秀识得她,她是账房的宝贝女儿,才七岁,因为外形福泰丰腴,被大伙取了个“球球”的乳名,瞧她吃力从积雪中拔出短短腿儿,厚重衣物将她密密包裹,不透半点寒风,只露出一张被冷风吹拂得通红的乳色圆脸,以及一双大大灿亮的眼眸。

    “喏,球球你的球。”李梅秀抬起裙边圆球,递给小胖妞,笑说着此球非彼球。

    “谢谢婶婶。”

    小胖妞唤公孙谦一声谦叔,所以小脑袋直接联想和公孙谦有一腿——这是她从爹娘口中听来的词儿——叔叔的妻子,要叫婶婶没错。

    “球球好乖!”李梅秀好爱听球球这样叫她哦!虽然她心里清楚自己是个假婶婶,可听在耳里好甜好甜好甜。她忍不住给小胖妞软软嫩嫩的小身子一记大大拥抱,很无耻地想拐她多喊几声来过过干瘾。

    “婶婶好爱抱人哦……”球球每回见到李梅秀一次,就会被抱到几乎缺气一次,这回同样没有例外。

    “因为球球抱起来好软好舒服。”还有,叫婶婶的童嗓是悦耳天籁。

    小胖妞偏着扎粗辫的小脑袋瓜子,想了想:“谦叔抱起来不舒服吗?”她好天真地问。谦叔抱起来不舒服,才会转而猛抱她?

    这问题,李梅秀无法回答。她没抱过公孙谦,不知道他的“触感”如何,但他又高又瘦,藏在天蓝色长袍底下的身躯应该也不会结实壮硕到哪里去,加上他的漂亮脸孔并不适合配上太粗犷的身材,瘦巴巴没有赘肉的他,抱起来说不定会像在抱树干,硬邦邦的呢……

    她的身高只勉强抵达他胸口,抱住他时,耳朵正好可以贴在他的心窝口,听见强而有力、沉稳、规律的心跳,那感觉一定很好!

    但,一切仅限于幻觉,即便她流尽口水,也没机会实行脑中任何一种绮丽美景,想试试抱公孙谦的滋味,不如自己去找棵树来抱抱才实际些。

    “你谦叔叔没有你软绵绵又嫩呼呼呀!”李梅秀又给她一个熊抱,小孩子身上浓浓奶香,很难让人不爱。

    “人家比谦叔胖嘛……”小胖妞噘起红红软软的小嘴儿,孩子气地诉苦:“爹娘都说,我再胖下去,以后会卡在门框里不能动……”可她一天一天就像吹起,一天比一天更浑圆饱满,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办才能瘦呀!她每天吃五碗甜丸子汤时都还在思考这个困扰人的难题呢……

    小胖妞显而易见的沮丧,让可爱圆软脸儿像尝了黄连似的塌垮下来,李梅秀拧拧绵糖一般的小粉颊:“你哪里胖?一点也不。”这是谎言。小胖妞的身形,绝对是同龄孩子的一倍有余,她时常被小男孩欺负,更不懂事的臭男孩用“小胖猪”取笑她,每每都害球球挂着大大小小颗的泪水,以及与臭男孩扭打互殴的伤口,哭着回家向爹娘告状。

    谁说孩子不懂自尊受伤之痛?

    言语上恶意的奚落、表情的哂笑,都会令孩子察觉,并在心中难过好半天,甚至变成一辈子阴霾。

    李梅秀扳正小胖妞的肩,认真与她平视,再义正词严道:“你不胖,你只是骨架大。”

    小胖妞不懂骨架和晒衣竹架有什么不同,但她听得懂最前头三字。李梅秀很认真、毫无心虚地说:你不胖,让小胖妞率真地绽放笑容,露出缺了一颗门牙的齿,好开心好开心地攀住李梅秀,点头如捣蒜地附和。

    “对嘛,我也觉得自己不胖,你抱抱看就知道了嘛。”她跳进李梅秀臂弯间,要让李梅秀掂掂她的体重,谁知她一跳上去,李梅秀根本支撑不住——别说是一个寻常七岁孩子已经相当有重量,更遑论是等同两个大孩子同时扑上来的小胖妞。

    “唔——”娇小的李梅秀踉跄,眼看就要滑坐在地,身上无比沉重的小胖妞重量蓦然消失,小胖妞飞在半空中——不,不是飞,她被人拎高高的,从李梅秀身上离开。

    “你想压坏她吗?”公孙谦单手抱高小胖妞,另一只手牵起李梅秀。

    “谦叔。”小胖妞乖乖叫人。

    “外头这么冷,你们一大一小在这儿逗留,不怕着凉?”

    “谦叔,婶婶说你抱起来没有我舒服哦!”小胖妞献宝似的说完,拍拍公孙谦的胸口:“一定是谦叔太瘦了啦,都不多吃点饭!”

    童言无忌,一说出口就教李梅秀想在雪地里挖个洞,把小胖妞给埋进去!

    “哦?她这么说?”公孙谦淡淡扬眉,觑往李梅秀,前者神态趣然,后者则是火红了脸,赶忙压低头,不敢与他平视。

    他不记得她抱过他,何以会有他抱起来没有小胖妞舒服的评语流传?

    “婶婶喜欢抱起来软呼呼的身体啦,谦叔不合格。”小胖妞咯咯直笑。

    “原来她嫌弃我的身材。”

    “我哪有?!我又……没有。”李梅秀嚷着要辩驳,一抬眸,与他四目交接,见他眸光促狭,一股热气窜上脑门,辣红她的面颊。

    远远传来账房妻子寻找宝贝女儿的声音,大嗓门让三人皆听得仔细。

    “娘又在找我了……一直关在房里,都逼人家要读书……”小胖妞低声埋怨。孩子贪玩,坐不住,一碰到书,眼皮就重。

    “有书读多好,谦叔以前小时候,想读书却没办法读,你这般幸运,还不珍惜。”身在福中不知福。

    她忘掉谦叔也爱说大道理,被他逮到,就得听他数落。虽然谦叔不会像爹大吼大叫,嗓音好听极了,可她就是不爱听这些嘛。小小身子挣着扭着,从公孙谦臂弯间要离开。

    “我得快些回去,谦叔,放人家下来啦,人家会乖乖读书的……”后头那句,说得很敷衍,视线还赶快心虚飘开,摆明就是说说罢了。

    “不许说谎。”公孙谦一眼便看穿她的心思。

    小胖妞好歹与公孙谦熟识七年,公孙谦的固执个性,年纪尚轻的她也很明了,敢骗谦叔的下场好惨。

    “人家真的会乖乖回去读书啦……”这回的保证,真诚了许多许多,几乎不难想象这小娃儿一回房,马上就会埋首书册间,立志成为南城头一个女状元。

    “这才乖。”公孙谦放下小胖妞,任她抱紧球,蹒跚地踩着湿湿滑滑的雪地,往账房一家居住的房舍回去。

    目送金袄小身影消失于转角,公孙谦掌间仍握着李梅秀有些冰冷的小手没放,她以为他是好意将她从雪地上扶起而已,应该在她站稳脚步之后就会放开她,但他没有,自然而然地牵起她,走回长廊,避开正缓缓飘下的细雪花。

    李梅秀不确定他来了多久,听见她与小胖妞的对话多少,或许有七成,也可能有三成,说不定只有一成,无论是哪一种,他绝对都听见她对小胖妞说的那句善意谎言。

    我只要再听见你撒一次谎,无论是对谁,我都不会再出手护你,任何的后果你自己承担,那时,别怨我冷眼旁观。

    他的告诫,她天天念、夜夜背,倒着复诵也快不成问题,她总是提醒自己,他已经亮出他的底限,说得清楚明白,若是她踩到他的底限,下场无须他再赘述,她才不要得到他的冷眼旁观,于是,她赶快替自己先辩解。

    “我没有说谎哦!她真的不胖,她骨架大而已!”所以不可以当她在说谎骗小孩!虽然她的确是心存善意地欺骗球球,不忍看孩子流露失望表情。

    “我有说什么吗?”他淡淡反问她,伸手拂去她发梢雪花。

    “还没有……”她就是怕他会说些什么呀!

    “你对球球说的那句‘你不胖,你只是骨架大’不算谎言,那么,你同她埋怨我抱起来不舒服的那一句呢?”

    “我才没有埋怨……我又没有抱过你,怎会知道你抱起来……舒不舒服?只是球球圆圆软软的,想也知道抱她比较舒服嘛。”李梅秀近来太习惯不扯谎,他有问,她必答,以前老是先想着如何说谎的个性,收敛不少。

    她发现,说实话并不是多困难的事嘛。

    “我没有你想象中的瘦。”

    咦?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是想澄清他抱起来没有她以为的不舒服吗?或是在鼓励她该亲手试试抱他的触感?

    李梅秀还没想通,公孙谦已经挂起一抹淡笑,穿越长廊,往暖烘烘的小厅继续走。

    手,还是交缠牵着的。

    此情此景,使得两人回想起当日在面摊吃完了面,却发觉彼此身上都没带银两的窘局——

    那天,也在飘着雪。

    “不过是两碗汤面,才几文钱,你们两个也付不出来?亏你们一身少爷小姐的高价华裳,来骗吃骗喝的哦?!”面摊老板一脸鄙夷,双臂抱胸,右脚不停地在摊位地板上啪啪跺着,他见多了吃霸王餐的家伙,还没人像他们,穿得体面,只点两碗汤面,吃完却摸不出半文结账。

    “我以为你身上会带很多钱。”李梅秀挨近公孙谦,悄声问道。他的衣着、他的风雅,任谁来看都会认为他像个随便一掏就有一捆银票的富公子。

    “我没有钱。”公孙谦两袖清风。“应该这么说吧——我一直没有赚过钱。”

    “怎么可能?你是严家当铺首席鉴师,一个月没有一千两也得给你五百两才聘任得起你吧?”她眸子瞠圆圆的,听见好吃惊之事,以为他在这种时候还有心情说笑。

    “我是流当品,并非当铺重金礼聘的鉴师,当铺供吃供喝供用,让我衣食无缺。”他所赚的每一分钱,全属当铺所有。

    “这是剥削!”她替他感到不平,气呼呼地直跳脚:“你帮严尽欢赚进的银两,早就超过你的典当费吧?!她怎么可以还这样欺负人——”

    “喂喂喂,你们闲聊起来了呀?”面摊老板很不满受人忽视:“现在是怎样?面钱是付或不付?还是要直接跟我一块儿上官府去?”

    李梅秀虽是面摊熟客,她与小老板见过几次面,却没有交谈过……真糟糕,若是老老板在场,她还能攀攀交情,问看看能否赊欠面钱,下回再一并给。

    “面钱我们当然付,但得先回府去取,可否请老板通融,我们会快去快回,绝不食言。”公孙谦说得相当诚心诚意。

    “不成不成,你们跑了哪还会回来,又不是傻子。回府拿钱可以,你们两人挑一个回去,另一个得留下来抵押。”面摊老板这个要求并不过分。

    “我回去好了!我可以用跑的!”李梅秀立即揽下最耗费体力的重则大任,这儿离当铺有三条长街,回到铺里更得做好让欧阳妅意哈哈取笑的准备,她自小被人追着跑,已经相当有心得,她还会抄近路,拐进别人家的前厅后堂,加上她脸皮厚,被当铺众人笑也无妨,但公孙谦不行,她才不让他做这些事。“你在这里等我,我马上回来!”

    她向公孙谦保证,并且向面摊老板再点一碗热羹汤要给公孙谦。

    “羹汤钱等会儿我连面钱一块儿算给你。公孙先生,在你羹汤还没喝完前,我就带着银两回来赎你!”前一句,是对面摊老板担保;后一句,是对公孙谦的承诺。话说完的同时,她转身就跑,在应该要小心行走的湿滑雪地上跑得飞快,连灰色棉袄的系绳都来不及绑好,只见迎着风的小身影,散开的棉袄啪啪翻掀。

    公孙谦半个字都来不及说,李梅秀消失在街角。

    你在这里等娘,娘马上回来接你。

    相似的承诺,有人曾在他耳边,带着哽咽,呢喃重复。

    好孩子,你要乖,别吵别闹,静静等着爹娘,好吗?

    好。

    他乖。

    他没吵没闹。

    他静静等着爹娘回来接他。

    透过当铺小房间的那扇小窗,望向川流不息的街,来来去去的面孔好多,独独缺少了慈祥的娘亲恶汉憨实的爹亲。

    那天,也飘着些许的白雪,他身上那件缀满补丁的厚袄,是昨天夜里,娘坐在微烛前,一针一线为他将哥哥的旧衣改妥补牢,要让他御寒过冬,今早爹娘要牵他出门时,娘为他亲手穿上,虽然冷风拂过,还是会教人自打哆嗦,但他已经心满意足。

    他搓搓快冻僵的双手,坚持不从灌进寒风的小窗旁离开,他相信,爹娘马上就会回到这处古怪的铺子,一右一左朝他伸来大大暖暖的手,牵起他,带他回家。

    窗棂外,积起了厚厚的雪,比他一开始坐进小房间时高出好多,晌午时的微弱阳光早已完全沉没于西方山峦后方,浓暗色的灰,笼罩天际,街道两侧的商家,逐渐燃起一盏又一盏的夜灯。

    他从白天等到黑夜,心里担心爹娘是否在接回他的途中遇上了什么麻烦,才会延误时间……

    夜,越来越沉。

    对面布庄的幌子收了起来,大红灯笼灭掉了,接着是酒铺、再来是古玩店,最后熄掉的那一盏,是卖夜宵的什锦粥铺……

    为什么爹娘还没来?

    突地,有人拍拍他的肩,他回头,看见当铺那位中年老板。

    “孩子,别瞧了,你暂住的床位已经替你整理好了,你去澡堂泡个热水澡,然后好好睡一觉吧。”当铺严老板怀里抱着一名襁褓婴儿,婴儿吮着拇指,睡得正香甜,粉粉嫩嫩的童颜如樱瓣漂亮。

    “我爹娘等会儿就来接我。”他谢过严老板的好意。

    严老板露出苦笑,又不想同一个孩子说太多残酷事实,只约略回他:“你爹娘不会这么快来,我经营当铺三十多年,极少遇见当日典当、当日取赎的客人……瞧你冻得唇色都发紫了,来,听话,去泡泡身子。”

    “可是……”他的目光,不敢从街道上移开,即便外头已是空荡荡,没有半个路人。

    “你爹娘若来接你,我也不会强留你,放心吧,他们一来,我让人马上告诉你,好吗?”严老板面容和蔼,笑起来时,双眼眯得几乎看不见眼珠子,像极了亲切的弥勒佛。

    “……嗯。”他终于点头,想起身,才发觉四肢早已冻僵,连动动手指都会疼,他强忍下痛楚,按照严老板吩咐,在澡堂洗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他们家很少有机会烧上一大桶的热水,一般都是从家旁的冰冷小河里提水回来擦澡了事——再换上干净厚衣裳,躺平在严老板替他准备的小房,里头简单放有四张小床,其中两张上各睡了与他年纪相仿的男孩,他和他们没有交谈,屋里只有他抖开被褥,以及躺下时,木板床发出的咿呀声。

    他一夜无眠,睁眼盯向屋梁,直至天亮。翌日,天方初明,他便坐回当铺旁侧的小房间,透过窗,看着来去的人群,盼爹娘快些出现。

    第一天。

    第二天。

    第三天……

    第四天,他带着眼窝和嘴角淤青,坐在老位置,守在窗棂旁,继续等待,脸上的伤,是因为昨夜同睡一房的男孩冷冷告诉他:你爹娘不要你了,他们不会来接你回去,你以为你进当铺是做什么的?他们拿你换银两!

    他气极了,和男孩扭打成一团,要男孩将那番话吞回肚里去。

    他不信,他才不信,娘那时搭着他的双肩,蹲低身子,同他说回来接他回去的!娘的声音多轻多柔,娘的表情多慈爱多怜惜,娘……

    第五天。

    第七天。

    第十天……

    直到现在。

    小窗外的街景,成为他的梦魇,即使脱离童年许久许久,他每天夜里都会作着同样的梦。

    梦见自己坐在窗扇后,面对空无一人的长街,梦里的街,像没有尽头一样,没有谁,会从街的那一端走过来;没有谁,会停驻在窗前;没有谁,会朝他伸来温暖臂膀;没有谁,会来接他——

    公孙谦一时眩晕,此时双眼所见的街景,与梦中如出一辙,又长,又笔直,铺满冷冷白雪,没有路人往来走过……

    他沉沉闭上眼,不想再看见孤寂长街,不想再看见稚龄的自己,曾经引颈期盼却又终于心死的那一日。

    “我回来了——”

    长长的街,人影还远远的只是一个小黑点,嘹亮的嗓音已经吼得连面摊里亦能听得一清二楚。

    “我拿钱回来付面钱了!”

    他张眸,看见李梅秀跑得好急,绣鞋和裙襦下湿得彻底,她掌里攒紧从欧阳妅意手中借来的碎银,高高在半空中挥扬,她双颊冻得火红,唇却是发白的,但眸子好亮,嚷嚷时,许多白雾从她嘴里呵出,她太专心在挥手,忘掉脚下踩的是滑溜厚雪,一踉跄,她跌个四平,螓首正面半埋进积雪里,随即又从雪地里爬起来,脸上与发鬓沾上雪块也没空拂去,继续精神亢奋地跑往面摊方向,跑往……他的方向。

    他无法眨眼,无法将视线从她身上挪开。

    空敞冷清的大街,只有她一个人在奔驰。

    他分不出她是在现实中飞奔而来,或是同时存在于儿时的梦境。

    “喏!这样够不够?”李梅秀手里握得暖热的碎银递给面摊老板。

    “够了。”面摊老板收下碎银,找她几个铜板。

    李梅秀转回公孙谦落坐的小桌,发觉他一直盯着她,桌上那碗她替他点的热羹汤丝毫未动。

    “是不是老板对你说了没钱还敢上门吃面这类浑话?你怎么一口汤都没喝?”她猜测,边瞪面摊老板一眼。

    “我才没有。”面摊老板一边搅和一锅热汤,一边否认。“他从你跑掉之后就一直那副德行,我送羹汤过去时,他连瞧也没瞧我一眼。”少诬赖他。

    李梅秀不再理会面摊老板,咚咚地跑近公孙谦,蹲在他面前,被冷风僵得冰冰的小手,叠在他左手背上,在他的注视下,咧开笑容。

    “我把面钱付清了,我们可以一块儿回家了。”她来接他了,用最短的时间,不让他久等。

    失去温度的掌心,却熨烫着他,像块煨暖暖的炭。

    他抬起手,拂去她鬓边霜雪,她连发梢都是冷的,可笑容温暖、目光温暖、眼神温暖。

    他左手轻翻,将覆在手背上的小掌握在自己掌心,用自身体温煨暖她,另手端起尚温着的羹汤汤碗,递到她唇边,要她先喝一口祛寒。

    热羹汤滑入咽喉的感觉好舒服,让她此时仅存的寒意也消失殆尽,可最暖的,不是咽下胃里的羹汤,而是他紧握住她的手,暖意,从十指交握间,传递过来。

    她浑噩地任他喂她喝完整碗的羹汤,整个胃里全都热乎乎,若不是衣裳因为方才那一跤而沾了雪水的湿冷,她几乎全身就会发烫起来。

    “走吧,我们回家去。”公孙谦淡淡笑道。

    “好,回家去。”她点头。

    有人来接他了……

    在他等待那么多年之后,第一次,有人带着迫切和欣喜,跑得那般急、跌得那般重,在冰天雪地里,来回奔波,只为了要接他回去。

    他必须用力地深深呼吸,才能压抑胸口几乎要澎湃满溢出来的激动。他努力克制自己,不许握痛她的手,不许吓坏她……

    小窗棂后头的小男孩,等待了足足二十个年头,在今天,终于有人陪着他,一块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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