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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器乐 秦汉魏晋南北朝音乐

    公元前二二一年,秦统一六国,结束了战国诸侯割据称雄的局面,建立起我国历史上第一个以汉族为主体的统一的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秦始皇为了巩固统一,创建了一系列制度。在音乐方面,将“六国之乐”集中于咸阳宫中,大力提倡百戏与传统巫乐,并为此设立专门机构“乐府”,对音乐艺术的发展有所贡献。然而秦始皇和秦二世都是暴虐的君王,对人民极端残酷,所以仅存在十五个春秋,就被秦末农民革命的洪流所淹没。

    继秦而起的西汉王朝,接受了秦朝覆灭的教训,实行“清静无为”、与民休息、发展生产的政策,积累了较多的社会财富,至汉武帝时代(前140—前87),国力强盛,经济繁荣,文化发达,成为我国封建社会历史上一个光辉灿烂的年代。

    灿烂的汉文化——以乐府为代表的汉代音乐就孕育成长在这个时代。在乐府里,既有浪漫、神奇的传统巫乐——郊祀乐、房中乐;又有洋溢着现实情志,来自各地的相和歌、鼓吹、百戏和西南、西北各地、各族民间音乐,它们得到广泛交流与提高,并在相和歌基础上产生了艺术性很高的大型乐曲——相和大曲与但曲。

    从西汉末年至东汉前期,以哀帝罢乐府(前6年)与白虎观经学会议(公元79年)为标志,正统儒学取得统治地位。他们片面强调音乐的社会功能,把它等同于谶纬迷信;亟力否定乐府的作为,认为“皆以郑声施于朝廷”。

    我国音乐迎来新的春天大概在东汉后期至三国魏晋之际。走入谶纬魔经的正统儒学开始崩溃,对美的追求和对“郑声”的肯定成为时代的潮流。原来西汉乐府中的民间音乐——相和歌、鼓吹等等有了新的发展,琴的演奏艺术也达到相当高的水平,产生了《广陵散》、《胡前十八拍》等著名乐曲。

    公元三一七年,晋室被迫南迁,史称东晋。东晋亡后,在南方依次出现宋、齐、梁、陈四个朝代。北方十几个小国家经过长期混战,最后由鲜卑拓跋氏建立了北魏王朝。这一时期史称南北朝。前后三百六十多年,直至公元五八九年才统一于隋朝。这是我国历史上一个战乱频仍、社会动荡的年代。

    这个时期,我国音乐酝酿着巨大的变革。龟(qiu音丘)兹(新疆库车)、西凉(甘肃武威)、疏勒(新疆疏勒)、鲜卑等少数民族音乐和高丽(朝鲜)、天竺(印度)等各国音乐在中原地区广泛流行。以相和歌为代表的汉族音乐与南方民歌“吴声”、“西曲”相结合,形成了“清商乐”。南北音乐得到进一步的交融。

    汉魏以来,随着佛教的传入,佛教音乐也大为盛行。最初的佛教音乐“法乐”,大都来自西域的龟兹或天竺等国。到南朝的齐、梁两代,开始利用“清商乐”为佛教服务。它的进一步发展,就是唐代的“法曲”。

    随着各少数民族音乐和外国音乐的传入,曲项琵琶、筚篥(bili音毕立)、羯(jié音节)鼓等乐器得到广泛应用。在乐律理论上,琴应用了纯律。晋荀勖(xu音绪)应用“管口校正”法。宋何承天发明了接近十二平均律的“新律”。作为对儒家正统思想的否定,出现了杰出的音乐美学论著——魏末嵇康的《声无哀乐论》和著名的音乐通史——齐梁间沈约的《宋书·乐志》。

    一、西汉的乐府

    乐府是创始于秦、重建于汉初的音乐机构。汉乐府的建立和扩充,与西汉在思想文化上奉行以道为主、儒道兼容的方针是分不开的。公元前一一二年,汉武帝曾下令将乐府加以改组,扩充了原有的机构,所以历史上有所谓汉武帝立乐府之说(图28)。

    汉武帝是一个有雄才大略的君王,但十分迷信方士,崇奉祥瑞。他为了发展生产、巩固国家的统一,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在思想文化方面,他采纳了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接受了河间献王刘德所献儒家的“雅乐”,但他对于这些实际上并不“常御”;他真正重视并大力提倡的还是“郊祀”、“房祀”一类传统祭祀和新的巫乐——郊祀乐、房中乐,还有所谓“赵代秦楚之讴”种种民间风俗音乐和百戏等等。《郊祀歌》所唱的“造兹新音永久长”,可以说道出了汉武帝改组乐府的真正用意。

    改组后的乐府,归宫廷的少府管辖。它设在长安西郊渭水之畔景色宜人的皇家园囿——上林苑里。其组织十分庞大。总领导人是乐府令丞,下设音监、游徼、仆射三丞。主持音乐创作、改编的协律都尉,由乐工出身的著名音乐家李延年担任。此外,还有张仲春等专业音乐家与司马相如等几十个有名的文学家及上千的乐工。

    这些乐工是乐府里的基本成员。他们在汉成帝(前32——前7年)时有“千人之多”(桓潭《新论》),在汉哀帝“罢乐府”时,尚存八百二十九人。其中包括管理乐工的“仆射”两人,专门选读民歌的“夜诵员”五人,专做测音工作的“听工”一人,从事乐器制作与维修的“钟工员”、“磬工员”、“柱工员”、“绳弦工员”等共十九人,还有称为“师学”的学员一百四十二人,此外全是进行艺术表演的乐工。这些乐工在“朝会”、“置酒”等场合,分别列于“殿下”与“前殿房中”进行各种艺术表演。

    殿下的乐工,大致分为三类:一是骑吹鼓员,专门演奏用作仪仗的鼓吹乐。二是郊祭乐员、大乐鼓员、嘉至鼓员。其中郊祭乐员是专门演奏李延年所作“郊祀歌”十九章的乐工,嘉至鼓员是专门演奏迎神曲的乐工。三是邯郸(今河北邯郸)鼓员、江南(今江苏南部)鼓员、淮南鼓员、巴渝鼓员(今四川涪陵)、临淮鼓员、梁皇鼓员、兹祁(今四川成都北)鼓员,都是表演南北各地民间歌舞、包括部分少数民族歌舞的乐工。其中,巴人的《巴渝舞》,一向以气势“猛锐”见称(《艺文类聚》引《三巴记》)。

    前殿房中的乐工大致分为四类:一是安世乐鼓员、长乐(按:即长乐宫)鼓员、缦乐(杂乐)鼓员、东海鼓员、商乐鼓员等等。其中前三种可能都是演奏房中乐的乐工。二是沛吹鼓员、陈吹鼓员。其中前者即专门表演沛地民间歌舞——《大风歌》的乐工。三是楚四会员、齐四会员、郑四会员、巴四会员、铫(姚)四会员等等。按《通典》引《汉故事》有《上寿四会曲》,注明“但有钟鼓,而无歌诗”。因此,他们可能都是表演各地民间器乐曲——相和歌中所谓“但曲”的乐工。四是常从倡、诏随常从倡、秦倡员、诏随秦倡与常从象人、秦倡象人员等。他们都是专门随侍君王的百戏艺人。三国韦昭认为,象人是一种“著假面”的歌舞杂耍者。此外,还有演唱各地民歌的歌唱家和器乐演奏家,如蔡讴员、齐讴员、竽员、瑟员、琴员、钟员、磬员等等。至于表演“颠歌”(西南滇族歌曲)和“狄鞮”(西域各族)等少数民族音乐的“诸族乐人”(司马相如《上林赋》),究竟列于何处,虽难以判断,不过他们存在的事实说明,在我国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汉文化——被后人誉为“华夏正声”的乐府音乐,实际上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

    透过乐府里乐工的分工,可以使我们看到汉代宫廷音乐舞台特有的异采:那高唱着“神来宴娭”、“乘玄四龙”的《安世房中乐》十七章(高祖唐山夫人作),那穿着奇丽服饰的女巫在月光下翩翩歌舞祭祀天地诸神的《郊祀歌》十九章(李延年曲、司马相如等词)……,它们像屈原的“九歌”那样,展示的几乎全是浪漫、绮丽的神仙世界,稍许不同的只是它们或多或少总带有一点现实人生的实用功利。如房中乐十七章中的《海内有姦》,就有歌颂西汉中央政权抗击匈奴入侵并取得胜利的主题。这类作品颇有艺术性,曲调大都来自民间的楚声,乡土气息较浓;旋律“杂变并会”,曲折而富于变化;伴奏乐器钟磬、琴瑟、竽笙齐备,但又自有特色。所以无怪儒者班固在《汉书·乐志》中有“今汉郊庙诗颂,未有祖宗之事,八音调均,又不协于钟律。而内有掖庭才人,外有上林乐府,皆以郑声施于朝廷”的话了。

    与神仙世界相并行,乐府里也有不少直接抒写现实人生的作品。这方面刘邦的《大风歌》与汉武帝的《瓠子之歌》堪称佳作。公元前一九六年,刘邦镇压了异姓诸侯王黥布的判乱后,路过家乡沛(今江苏沛县),约请父老、子弟一同饮酒,畅叙旧情。刘邦在宴会上抚今忆昔,想到天下既定,大业已成,不禁手舞足蹈起来,于是亲自击筑,用家乡的曲调,引吭高歌,(图29)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这首歌只有三句,但气势磅礴,表达了刘邦平定天下以后,急切希望有更多的将士辅佐和保卫这一封建一统国家的心情。刘邦死后,这首歌在郊庙祭祀时,曾由一百二十人的歌队演唱,可见其规模之大。《瓠子之歌》则反映了汉武帝不顾宰相田蚡的反对,亲临瓠子(今河南濮阳县西),指挥民众堵塞黄河决口,保障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安宁的事绩。

    但是乐府音乐更多的还是采集的各地民歌。据《汉书·艺文志》所载西汉一百三十八篇民歌的目录和汉哀帝时乐工所担任的各个乐种所在的地区来看,乐府收集的民歌,大致北起匈奴和其他北方少数民族居住的区域,南到长江以南;西起西域各地,东达黄河之滨,所包括的地区十分广阔。当时,为了收集记录民歌的需要,已经创造了一种叫做“声曲折”的记谱法,把民歌的曲调记写下来,《汉书·艺文志》所载的“河南周歌诗七篇、河南周歌声曲折七篇”等,可能就是当时民歌的歌词集与曲调集(图30)。这些民歌,由于都是人民群众“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心声,所以必然反映了广阔的现实生活和人民群众多方面要求。它们以强烈的现实感与郊祀歌展示的浪漫王国交相辉映,构成了汉代乐府音乐特有的神韵和风采。

    乐府的撤消是在公元前六年。当时社会矛盾日益尖锐,豪强地主大量兼并土地,广大农民被迫四处流浪,或者沦为农奴。社会经济迅速衰退,农民革命的风暴正在酝酿。面对当时的现实,汉哀帝下令将原有的乐工裁去四百四十一人,剩下的三百多人划归专管雅乐的太乐署,正式撤消乐府。

    总之,汉初乐府的设置和汉武帝的改组,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乐府撤消以后,那些在乐府里受过专业训练的各地民间艺人又流落到民间去了。他们的活动对各地民间音乐的发展与提高,无疑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二、相和歌与清商乐

    汉代的相和歌

    相和歌的名称,最早见于《宋书·乐志》。它是在汉代民歌的基础上,继承了周代“国风”和战国“楚声”的传统发展起来的。其特点是“丝竹更相和,执节者歌”,即歌唱者自击一个叫“节”或“节鼓”的击乐器,与其他伴奏的管弦乐器相互应和,即为相和歌。

    初期的相和歌,几乎全是来自“街陌谣讴”的“徒歌”与“但歌”。徒歌即无乐器伴奏的清唱,或称为“谣”。但歌是“一人唱三人和”,或称为“讴”。它们的曲式,一般结构较为简单,大都由单个的“曲”组成。曲又分为吟叹曲与诸调曲两类。曲一般保持着民歌“有辞有声”的本色,“辞”即歌词。“声”是衬腔所唱的虚词,如“羊、吾、夷、伊、那、阿”之类(《古今乐录》)。有的也和“楚声”一样,在“曲”后加“乱”。

    相和歌在发展过程中逐渐与舞蹈、器乐演奏相结合,产生了“大曲”或称“相和大曲”。后来它又脱离歌舞,成为纯器乐合奏曲,称作“但曲”。大曲或但曲是相和歌的高级形式。其典型的曲式结构由“艳一曲一乱或趋”三部分组成。“艳”是序曲或引子,多为器乐演奏,有的也可歌唱。音调可能是委婉而抒情的,故称“艳”。“趋”或“乱”是乐曲的结尾部分,它可以是个唱段,如《艳歌何尝行》;也可以是个器乐段,如《陌上桑》。“乱”的音乐,大部紧张而热烈,可能没有舞蹈与它配合。“趋”可能专指舞蹈而言。“曲”是整个乐曲的主体。一般由多个唱段联缀而成,每个唱段也以婉转抒情为其特点。它又与其后所附的奔放热烈、速度较快的称作“解”的尾句形成鲜明对比(《太平御览》引《乐志》)。通常一个唱段,称为一“解”。大曲至少有二解,最多可有七解或八解。《陌上桑》、《艳歌何尝行》、《广陵散》等都是典型的作品。其中琴曲《广陵散》传谱至今尚存,它是我们了解这种典型曲式的可靠实例。

    在实际创作中,大曲的曲式可以灵活运用。有的大曲,只有“艳一曲”,而无趋或乱,如《碣石》;有的大曲有“曲一乱或趋”,而无“艳”,如《白头吟》、《王者布大化》;有的只有“曲”,如《东门行》。

    相和歌有瑟、清、平三调和楚调、侧调。关于相和三调或清商三调的解释,至今未见定论。据《魏书·乐志》载陈仲儒的解释,瑟调相当于黄钟为宫的宫调式,清调相当于无射为宫的商调式,平调、楚调、侧调暂且存疑。相和歌一般在正式乐曲演奏前,总要先奏一段“有声无辞”的曲调,称“瑟调”“清调”等等(唐宋时代称为“调意”或“品弦”),其作用在肯定调性,提示乐曲旋律发展的基本素材。

    相和歌的乐队,早期情况缺乏明确记载。若从其得名的由来进行推测,至少应有“丝竹”(竽、瑟)与鼓(下面参看汉墓出土的文物:图31、图32、图33)。汉末三国之际,其伴奏乐队已由笛、签、节鼓、琴、瑟、筝、琵琶等七种乐器组成。这种乐队实际应用时,乐器的多少是灵活的,有时可不用节鼓,而用筑。此外,还可有其他多种组合形式(图34、图35)。

    在这种乐队中,笛,又名篴(音滌),是一种横吹的竹管乐器。汉代的篴(图36),有长短两种。尾端开口,有一个吹孔与七个按音孔(一孔在背面)。用摹制品吹奏,可吹出一个完整的七声音阶和两个变化音,可见,比战国时代的箎,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当时有一种“盘圆柄直”、十二个柱(音位)、用手指弹弦的四弦乐器,即后世的“阮”(图37)。它脱胎于秦代的“弦鼗”。因已有十二个柱,推想其音域一定相当宽广,音阶组织可能倾向于平均律,在当时是一种富有表现力的新乐器。

    筝,在战国时代已广泛应用于民间,有五根弦,形制与筑相似。推想其音量可能不大,表现力也有一定局限。相和歌乐队所用的筝近似于瑟,共鸣箱较大。其形制与后世筝大体相同,共十三弦。这种筝,据说来自汉代的并、凉两州(今日甘肃一带)。

    此时的琴有了“徽”(音位),泛音和按音得到广泛运用。可见,这种乐队的表现力已相当可观。

    汉代的相和歌,主要在宫廷“朝会”、“置酒”、“游猎”与民间“禊祓”等场合演唱。其作品大致分为三类:一类是前代的旧曲,如《阳阿》、《采菱》、《渌水》、《激楚》、《今有人》等。这些作品原是战国时代就流行的楚地民歌或歌舞曲。至汉代,它们都成为相和歌或相和大曲的重要曲目。其中《今有人》即“九歌”中的《山鬼》;《激楚》一曲则有“慷慨《激楚》声”(晋·陆机《太山行》的美名。可见它们基本上还保留着民间创作的本色。另一类是当代贵族的吟唱,如传为汉武帝时作的《董逃行》(吾欲上)和东汉时出现的《善哉行》等大量作品。这类作品以求仙长寿或“来日大难”、“今日相乐”、“欢日尚少,戚日苦多。以何忘忧?弹筝酒歌”等歌辞,反映了对人生的执着追求。再一类则是当代的民间创作,如相和歌《妇病行》,相和大曲《东门行》、《白头吟》、《陌上桑》,但曲《广陵散》、《大小胡笳》等。这些作品大都产生在东汉后期,题材广阔,形式新颖,主题集中鲜明,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下层民众的思想和愿望,不同程度地揭露了汉代社会的黑暗现实。

    《妇病行》是相和歌里的瑟调曲。它用凄凉的笔调勾勒出一幅汉代贫民家庭的悲惨图景。全曲由“曲”与“乱”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写病妇临死前向其夫托孤,第二部分写病妇死后其夫为孤儿求食及孤儿在空舍中啼号索母的情景:

    曲:妇病连年累岁,传呼丈人前一言。

    当言未及得言,不知泪下一何翩翩)

    “属累君,两三孤子莫我儿。

    饥且寒,有过慎莫笪笞。(dáchi音达迟)

    行当折摇,思复念之!”

    乱:抱时无衣,襦(ru音如)复无里。

    闭门塞牖(you音有)舍孤儿到市。

    道逢亲交,泣坐不能起。

    从乞求与孤买饵,对交啼泣,泪不可止。

    “我欲不伤,悲不能己,探怀中钱持授交”。

    入门见孤儿,啼索其母抱。

    徘徊空合中。“行复尔耳!”弃置勿复道。此曲“乱”的部分比“曲”长,这与楚辞中“乱”词一般都较短的情况不同。可见,相和歌由于表现内容的需要,形式上也有多种变化。

    《东门行》写一个城市贫民为生活所迫,最后顾不得妻子的反对,拿起刀枪铤而走险,走上了反抗统治者的道路。这样的题村,在当时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全曲由一个分为四解的“曲”组成,解可能配有舞蹈,它的曲式是相和大曲里最简单的形式。

    《白头吟》是写女子对变心男人的决绝。这种题材在妇女毫无社会地位、深受压迫,甚至被人任意玩弄的封建社会里有其一定的现实意义。它原来是一首有一定艺术性的民歌。其曲式由单个的“曲”组成,后来发展成由”曲”与“乱”组成的大曲。“曲”共分五解。在“乱”之前,有一个“紫罗咄咄奈何”的惊叹句,成为联系前后两部分的纽带。

    《陌上桑》,又名《艳歌罗敷行》,原是一首叙事歌曲,后来成为由“艳——曲——趋”组成的大型歌舞曲。此曲塑造了罗敷这样一个机智、勇敢而又不畏强暴的妇女形象,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的丑恶面目。

    《广陵散》

    《广陵散》,又名《广陵止息》。从曲名来看,最早可能是广陵地区(今江苏扬州一带)与佛教有关的一首民间乐曲。汉末诗人应璩有“马融谭思于《止息》”的诗句,此曲至晚在马融活动的年代——东汉中期(公元85—150年)已经出现。止息,原为佛教术语,其转意即吟、叹。“广陵止息”亦即“广陵叹”或“广陵吟”。大约在汉末三国之际(公元196—226年),它已是一首有“曲”有“乱”的大型乐曲(三国·孙该《琵琶赋》)。同时也是琴的独奏曲和用笙、笛、琴、琵琶(阮)、筝、瑟等乐器合奏的“但曲”。但曲《广陵散》在唐代教坊里仍是经常演出的节目(唐·崔令钦《教坊记》),南宋以后失传。只有琴曲《广陵散》历经唐、宋、元、明各代一直保存至今(图38)。

    《广陵散》的思想内容,历来众说纷坛。据提到此曲内容的最早记载——刘宋谢灵运《道路忆山中》诗有“恻恻《广陵散》”一句,说明此曲表现的是悽恻、悲愤的思想情绪。这与现存琴曲《广陵散》描写战国时代工匠之子聂政为父报仇刺杀韩王的故事,在总的思想倾向上是一致的。《琴苑要录·止息序》指出:这首乐曲在表达“怨恨凄感”的地方,曲调非常凄清轻脆;而在表现“怫郁慷慨”之处,又有“雷霆风雨”、“戈矛纵横”的气势。现存《广陵散》的音乐与《止息序》的说法也是相吻合的。如“正声·第八”,在前面奏出了一连串轻脆而表现激动情绪的泛音旋律之后,突然以低缓的散音与按音奏出一段沉思性的旋律。其中,清角(4)音的强调造成暂时离调,确实给人以“怨恨凄感”的感受:

    据管平湖译谱改正记写

    “正声·第九”是羽调式的过渡段。它通过宫、羽调式的交替,使悲愤抑郁的情绪急剧发展,接着在“正声·第十”运用“拨刺滚”的演奏技法,表现满腔的怒火,给人以戈矛杀伐、雷霆风雨的印象:

    正因为如此,所以历来有些人总是贬斥此曲“愤怒躁急”、“最不和平”,有所谓“臣凌君之象”(《琴书大全》引《紫阳琴书》)。

    早在唐代,已有人指出只有琴还保存着“楚汉旧声”(唐·刘赐《太乐令壁记》),即汉代相和歌的旧曲。现存琴曲《广陵散》虽屡经后人加工,与汉代《广陵散》原曲已有一定距离。但是,仔细分析起来,还是可以发现它还保存着汉代《广陵散》的某些特点。

    第一,现存《广陵散》的曲式,分开指、小序、大序、正声、乱声、后序六部分。

    正声与乱声,即三国孙该《琵琶赋》讲到的曲与乱。曲是乐曲的主体。现存《广陵散》的正声共十八段。各段曲调均由一个短句发展而成。其变化极为复杂,有徐缓而深沉的抒情,也有紧张而激烈的描述,主题音调的呈示、再现、对比和变化,严谨而有层次,是塑造音乐形象的主要部分。后汉王逸《离骚注》说:“乱,理也,所以发理辞旨,总撮其要也”。说明“乱”有阐发全曲主旨,总括其要点之意。三国孙该在《琵琶赋》中谈到《广陵散》等曲也说过“每至曲终歌阕(què音却,结束),乱以众契”(《艺文类聚》)。“契”即“合”。唐李良辅《广陵止息谱序》指出:“‘契’者,明会合之至(至,顶点),理殷勤之余也”。也是说,它是概括全曲主旨,统一全曲——即“合”的最高形式。它还是“正声”的延续和补充,即所谓“殷勤之余”。现存琴曲《广陵散》的“乱”,共十段。每段曲调均较简短,由不断变化的正声各段主题音调的片断与始终不变的大序和正声的尾声,在急促进行中不断再现,组成一种回旋性的曲式,从而达到统一全曲、概括全曲主旨的作用,如《乱声·第三》与《乱声·第四》:

    “乱声·第三”主要是由“正声·第十六”的片断”发展而成。“乱声·第四”主要是来自“正声·第十”的片断发展而成。这两段的后半部都用来自“大序”与“正声”的尾声作结。

    开指即调意(解释见前)。小序和大序,可能相当于相和大曲的艳,是乐曲的引起部分。后序,宋人楼编已经指出是后人增添的。因此,现存《广陵散》的“序——正声——乱声”三大部分,应该说基本上还保持着相和大曲的结构特点。

    第二,《广陵散》的主题素材十分简练。全曲主要是围绕着出现于“正声。第二”的一个短小的叠句:

    展开的。这个短句在“正声·第二”出现时,因为情绪比较稳定,它重复出现了三次。以后各段,由于情绪逐渐激动,它也不断变化。有时移位模进,有时延伸加花,有时压缩简化,几乎没有以相同的形式出现的。如它在第八段出现时(见前引曲例),利用同主音转到下属关系的微调式和慢板按音的音色变化,表现了缅怀沉思和怒不可抑的情绪。又如“正声·第十”(见前引曲例),通过移位模进和连续的“拨刺”,刻画了强烈的忿怒情感。《广陵散》通过这种短小的主题音调不断变奏与反复再现的发展手法,塑造了朴素而生动的音乐形象。

    第三,“叠句”是汉代相和歌常用的一种形式。其实例见于《宋书·乐志》所载曹操父子填词的相和歌《苦寒行》、《西门行》、《秋胡行》、《塘上行》与《乐府诗集》所载刘宋谢灵运填词的《上留田行》等曲。

    相和歌《上留田行》:

    薄游出彼东道,(上留田)

    薄游出彼东道,(上留田)

    循听一何矗矗,(上留田)

    澄川一何皎皎,(上留田)

    (第二段辞略)

    实际上这是一首带有叠句的三乐句民歌。而《广陵散》“正声·第二”则是带有叠句的四乐句民歌:

    这里第一句重复一次,与第三句构成上下句,然后又大致不变地反复一遍。这种曲式,显然是从最简单的上下句民歌发展而来的。从这个事例,也可看出《广陵散》与民间音乐相和歌的血缘关系。

    第四,文献记载,《广陵散》属清商三调中的楚调曲。现存琴曲作为正声主题音调的核心,实际上是以瑟调,即黄钟为宫的五声宫调式为主,中间暂时转入中吕为宫的微调式,或无射为宫的羽调式。有的乐段在核心五音之外兼用变徵、变官、清羽(bsi)或清角等属于七声结构的偏音及bmi、bre等装饰性变音。其音阶形式属于先秦曾侯钟相同的传统音阶。其中带变官的六声羽调式的运用颇有独特的色彩效果。“正声·第九”即典型的一例。此外,“正声·第十八”,用强力度奏出的泛音短句:

    有效地表现了一种激愤的情绪。

    总之,《广陵散》虽是我国音乐成长时期的产物,但是,它的结构布局、主题发展手法、调性调式安排,以及反映生活、塑造音乐形象的能力,都已达到相当的高度。这首乐曲与其它汉代艺术一样,气魄深沉雄大,给人以粗扩、质朴之美的感受,在当时世界上应该说是十分杰出的。

    三国魏晋时期的相和歌

    从三国到西晋末,是相和歌的又一发展时期。

    三国时北方魏国的曹操是一位杰出的政治家,同时,他多才多艺,还是一位著名的诗人,又很喜爱和重视音乐。他曾任用沦落在荆州(今湖北荆州)的音乐家杜夔(kui音逵)为太乐令,主持古曲的发掘和整理工作。杜夔过去当过汉代宫廷中的乐宫雅乐郎,据说他“善钟律,聪思过人,丝竹八音靡所不能”(《魏志》)并以擅长演奏相和大曲《广陵散》闻名于世。曹操本人也十分爱好相和歌。《三国志》注引《魏书》说他“登高必赋,及造新诗,被之管弦,皆成乐章。”公元220年,曹操死后,其子曹丕当权。曹丕也是一位相和歌词的热心写作者。他设立了专门的音乐机构——“清商署”,从事收集整理西汉以来相和旧曲和创作新曲的工作。

    西晋时,清商署由著名音乐家荀勖(xu音绪)领导。荀勖精通律学,在音乐理论方面有较高的造诣。据《晋书》记载,公元二七四年,他在乐工列和的协助下,初步找到了准确地造出符合于三分损益律的管乐器“笛”(即竖吹的箫)的计算方法,即“管口校正”。我们知道一支一端封闭、一端开口的管乐器,其发音的高低,取决于管的气柱的长度,而气柱的长度又往往超过管的长度。因此要准确制出合于某一音高的笛,首先要求出管长与气校长度的差数,然后根据这个差数找到管身的实际长度。这个数据的计算就叫“管口校工”。荀勖找到了这个计算方法,制成了符合于三分损益律的十二支不同音高的笛,在当时应是一个创造。

    在清商署里,荀勖还领导作曲家孙氏,歌唱家陈左和击节的宋识、吹笛(箫)的列和,弹筝的郝索,弹琵琶(阮)的米生等乐工,从事相和歌的加工改编工作。他们“尤发新声”(《宋书·乐志》),从艺术上把相和歌推到一个新的阶段。

    这一时期的重要作品有曹操的《短歌行》(周西)、《步出夏门行》(碣石),曹丕的《燕歌行》(秋风)、《艳歌何尝行》(何尝),曹植的《野田黄雀行》(置酒)等等。这些作品大都是旧曲填新词,但曲调与曲式均有相应变化。如有的“曲”由四解变为五解,有的大曲本由艳——曲(四解)组成(《步出夏门行》〔碣石〕),而曹睿的同一乐曲(夏门)就改由曲——艳——趋组成。其中艳一反常例用在曲后。这种采用同一曲调而在填词中引起变化的情况,在中国后世音乐的发展中极为常见。

    这个时期唱奏形式也有所变化。如《东光》原只有器乐而无歌唱,晋时宋识填人歌词改为声乐曲。伴奏乐队原来只分一部,乐器配置也较自由,魏明帝(227—239)时改为左右两部。西晋初,其乐器配置已较固定,除原用的筝、笛、节鼓外,尚有琴、瑟、琵琶与笙等,有时还加用篪与筑。

    西晋以后,战乱频仍,加以政权南迁、社会动荡等原因,使原来流行的相和歌大多失传,而被新兴的清商乐所更代。

    清商乐

    清商乐,简称“清乐”。它是在南方民歌“吴声”、“西曲”的基础上,继承了相和歌的传统发展起来的新乐种。“吴声”是流行于江浙地区的民歌,“西曲”是流行于湖北荆楚地区的民歌。它们受到上层社会的重视,一方面是由于西晋末年的战乱使宫廷中的“旧乐”大部“散亡”,在东晋初年出现了“音韵曲折,又无识者”(《晋书乐志》)的局面,因而不得不转向下层,采用新的民间音乐;另一方面,也由于“吴声”、“西曲”形式新颖,曲调婉转动听,受到人们的广泛注意和喜爱。刘宋王僧虔所说“家競新哇,人尚谣俗”(《宋书·乐志》)的话当可为证。

    吴声西曲的曲调颇为动听。所谓“歌谣数百种,《子夜》最可怜。慷慨吐清音,明转出天然”(《大子夜歌》)就说明了这一点。由于人们喜爱,有些乐曲不断变化、发展,从而形成了同一曲调的众多变体。如吴声《子夜歌》就有《大子夜歌》、《子夜四时歌》、《子夜警歌》、《子夜变歌》四种。有的利用某一曲的素材另谱新曲。如西曲《莫愁乐》就是用《石城乐》的和声(帮腔)“忘愁”的曲调发展而成的;《采桑度》则是用《三洲曲》的素材写成。

    清商乐的伴奏形式多种多样,“吴声”通常用箜篌、琵琶和篪(或加用笙和筝)组成的小型乐队伴奏,有时也单用一件筝伴奏,如《上声歌》“初歌《子夜曲》,改调促鸣筝;四座暂寂静,听我歌《上声》”(《乐府诗集》),就是用筝自弹自唱的实例之一。《西曲》有时是用筝和一种叫“铃鼓”的击乐器伴奏,歌唱者不奏乐器,站在伴奏者身边表演,称做“倚歌”。

    清商乐中采用的“吴声”、“西曲”,多为五言四句一曲,比较齐整。也有少数歌词是由长短句构成的。《古今乐録》说:吴声“凡歌,曲终皆有送声。”从曲式上看,在每一唱段,即每一“曲”之后总要加一个尾声,称为“送”或“送声”。如《子夜》“送”的歌词为“持子”,《凤将雏》为“泽雉”。有时除“曲”尾的送声外,在“曲”的中间也可用“送声”,如《子夜变歌》(《乐府诗集》引《古今乐录》):

    人传欢负情,我自未常见。(送):持子

    三更开门去,始知子夜变。(送):欢娱我。

    这种曲尾的送声可能就是后世民间乐曲常用的合尾的早期形式。

    吴声中有一种变歌或变曲,如《子夜警歌》、《长史变》等。它不用送声,而有“变头”变化。所谓变头,可能是每一首短诗开头一句的曲调总要有所变化,也可能是多段的歌曲,其第一段在音乐上较其后诸段有所不同。《古今乐録》称,西曲“声节送和与吴歌亦异”。它在每一“曲”中间,往往使用“和声”。和声的歌词可长可短,没有定规。其曲调推想也是如此,如“西曲”中的《三洲歌》,“和”的歌词为“三洲断江口,水从窈窕河傍流。欢将乐,其来长相思。”“和”的歌词较长,推想其曲调也比较长。“西曲”中有一首《西鸟夜啼》,“和”的歌词为“白日落西山,归去来”,“送”的歌词为“折翅鸟飞,何处被弹归?”则是兼用“和”、“送”的实例,但不多见。

    “西曲”中的舞曲,往往有数段歌词,可组成分节歌;也可由若干首歌曲连接起来,构成组曲的形式(《乐府诗集》引《宋书·乐志》)。

    清商乐中的“大曲”,或称“清乐大曲”。它与相和大曲相比,又有新的发展。它由三个部分组成:开头有四至八段器乐演奏的序曲,称为“四部弦”或“八部弦”;中间是全曲的主体,由多段声乐曲组成,每段歌唱的结尾都有一个“送”的尾句,称为“送歌弦”(张永《元嘉正声伎录》):结束部分又分几个器乐段,称为“契”或“契注声”,这部分可以是多件乐器合奏,也可由一支笛子独奏。这种曲式结构发展到后来,便是唐代大曲。

    清商乐中的民间创作,以表现爱情或离别之情的题材居多,也有一些作品反映了人民的苦难生活,如“吴声”中的“阿子歌”:“野田草欲尽,东流水又暴,念我双飞凫(fu音扶)饥渴常不饱。”它通过对一双鸭子的描述,曲折地反映了浙江嘉兴地区人民在东晋门阀士族统治下饥寒交迫的生活。

    在东晋和刘宋初期,宫廷清商乐创作中出现了一些较好的作品,其中以东晋桓伊创作的笛曲《三弄》比较著名。

    桓伊,字叔夏,曾辅佐谢玄参加了历史上有名的淝水之战,对保障东南地区经济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晋书·桓伊传》说他“善音乐,尽一时之妙,为江左第一。”当时有一位著名的书法家叫王徽之,他久闻桓伊善于吹笛,但一直未见其面。一次,他们在旅行途中偶然相遇。王徽之便请求桓伊演奏,于是桓伊即兴吹奏一曲《三弄》。从此,这支乐曲广为传播,后来又被琴家们所吸收,改编为琴曲《梅花三弄》(明朱权《神奇秘谱》小序)。

    《梅花三弄》结构简明,曲调朴实。开头有一个散板的引子,紧接着出现了明快有力的主题旋律:

    它与另外几段奔放的曲调在不同音区作三次穿插对比,反复刻画和赞颂了梅花不畏寒霜的性格。

    此曲在曲式上的特点是:(1)大量运用叠句,(2)每个乐段结尾都有一个相同的尾句,它可能就是清商乐中的“送”。(3)同一个主题旋律在高、低、中三个音区反复再现。这也是清商乐中常用的手法。从笛曲来讲,就是所谓“上声弄”、“下声弄”、“游弄”合称“三弄”。其实以叠句开始,每段乐曲结尾有一相同的尾句,在相和歌中已属常见。所以,通过《梅花三弄》,可以明显看出清商乐和相和歌在形式上的继承、发展关系。

    宋、齐、梁、陈各朝(420—5s9),清商乐的创作虽然大部是脂香粉气的艳曲,如陈后主的《玉树后庭花》、《春江花月夜》等,但也间有清新可爱值得玩味的佳作,如传为刘宋临川王刘义庆所作《乌夜啼》和南齐檀约填词的《阳春》。

    《乌夜啼》原是西曲中有歌有舞的“舞曲”(《乐府诗集》引《古今乐绿》)。据说它的曲调相当哀惋动人;其伴奏形式、歌声舞态与吴声《子夜》、《前溪》等迥然不同。北周庾信、唐人李群玉《乌夜啼》诗“促柱繁兹非《子夜》,歌声舞态异《前溪》”,“如闻生离哭,其声痛人心”等句当可为证。

    西曲《乌夜啼》早已散伕。现存琴曲《乌夜啼》的最早传木载明初朱权《神奇秘谱》。它与西曲《乌夜啼》是否同一乐曲,目前尚难定论。不过从下列各点来看,似乎还保留着西曲的某些特征:(1)大量运用叠句。(2)其音阶形式亦以核心五声为骨干,兼用清角等属于七声结构的偏音与do等变音。(3)与《胡前十八拍》等曲一样,在同一乐句变化再现时常用色彩性变音进行变化装饰:

    (4)出现于四、五两段与七、八两段间的同一叠句,从曲式结构来看,大致与“和”相当。其曲调的格律、情调亦与西曲《乌夜啼》“和”的歌词(载《古今乐録》)完全吻合,现译配如下:

    《阳春》,原是沈约《江南弄》四曲之一,曲调来自西曲。沈约重新填词的《阳春》,曲谱早已散佚,现存《阳春》曲谱载明初《神奇秘谱》“太古神品”部分。该谱虽无歌词,但明显地留有声乐曲的特征,与沈约词相配几乎完全吻合,现译配于下:

    这里,《阳春》通体运用叠句。其叠唱方式,除首句叠唱上句外,其余各句均叠唱下句。这种叠唱的下句,可能就是由众人帮唱的“和声”(帮腔)。它一般均配有固定的歌词。这里因原词散佚,故暂用下句歌词代人,以见其概。

    此外,南齐王融的《法乐》十二曲,梁武帝的《上云乐》七曲、《正乐》十曲等,则是宣扬儒、佛、道三教合一的产物,反映了神学思想对音乐艺术的深刻影响。

    三、鼓吹

    鼓吹是汉魏六朝开始盛行的一种重要乐种。

    据刘《定军礼》记载,大约秦末汉初之际,鼓吹已在北方汉族与少数民族居住区流行。当时,是用鼓、萧(排萧)、笳在一起演奏的。笳又称胡笳,是一种颇有特色的少数民族乐器。最初的笳,可能是用芦叶卷起来吹奏,后来则把芦叶做成哨子装在一根有按孔的管子上吹奏,叫做笳管。鼓吹后来传入中原地区,并被汉代宫廷采用。由于乐队编制和应用场合的不同,鼓吹又可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一)鼓吹,主要由鼓与萧(排萧)、笳等乐器组成。其中,由建鼓与萧、笳在朝会宴享时演奏的称“鼓吹”或“黄门鼓吹”(图39);由提鼓与萧、笳在马上作为出行仪仗演奏的专称“骑吹”(图40);由提鼓、萧,笳,加上饶在马上作为军乐演奏的称“铙歌”或“短萧铙歌”(图41)。它们的乐曲,从《乐府诗集》所收的汉代鼓吹乐的歌词来看,如写女子与无情无义的负心男人决绝的《有所恩》,写女子坚贞不渝的爱情的《上邪》,写诅咒统治阶级发动侵略战争的《战城南》等曲,原都是各地的民歌。其中《上邪》一曲由四解组成(《古今乐录》)。其曲式结构与相和歌的“曲”大体相当。

    (二)横吹,又称鼓角横吹,一般由鼓、角、横吹(横笛)等组成,有时可加用笳与排萧(图42)。横吹的乐曲,相传有乐府“协律都尉”李延年用西域乐曲《摩诃兜勒》为素材创作的军乐《新声二十八解》。此曲由《黄鹊》、《陇头》、《出关》、《入关》、《出塞》、《入塞》等二十八首乐曲联缀而成,后人又称它为《汉横吹曲二十八解》。它的歌词在《乐府诗集》中保存有《出塞》一首:

    侯旗出甘泉,奔命入居延。

    旗作浮云影,阵如明月弦。

    它具体描写了汉武帝为抗击匈奴贵族的骚扰,派兵急速出征的威武阵容,歌颂了武帝抵御异族侵犯坚持国家统一的作为。

    (三)“萧鼓”,因它用排萧与建鼓合奏而得名,一般也用作仪仗音乐,有时乐工可以坐在鼓车中演奏。这种鼓车大都有楼,又叫楼车。楼上站立两个乐工敲击巨大的建鼓,楼下车厢里可坐四个乐工吹奏排萧。这种器乐合奏亦可用作军乐(图43)。魏晋间文学家陆机(261—303)的《鼓吹赋》,对它的表演情形曾有生动的描述:

    稀音踯躅于唇吻,若将舒而复回。鼓砰砰以轻役,萧嘈嘈而微吟。咏《悲翁》之流思,怨《高台》之难临。顾穹谷以含哀,仰归云而落音。节丕气以舒卷,响随风而浮沉。马顿迹而增鸣,士嚬而霑襟……

    这里提到的《悲翁》(《思悲翁》)与《高台》(《临高台》)两首乐曲原来是汉代短萧铙歌的歌曲。其中《思悲翁》一曲描写了对一个逃亡在外而处境艰难的反抗者“悲翁”的思念。它再一次证明了鼓吹音乐的基础是来自民间,“萧鼓”还可以用来伴奏百戏(见江苏徐州汉墓出土的百戏画像石),西汉乐府里的“缦乐鼓员”可能就是专门伴奏百戏的鼓吹乐工。

    鼓吹在三国时期仍继续发展。当时,曹操曾令缪袭根据西汉以来的鼓吹曲调,填写一些反映当时历史事件的歌词,如《战荣阳》、《克宫渡》等。

    南北朝时期,许多少数民族相继进入中原地区。他们带来了大量本族或外族的音乐。在各少数民族中,鲜卑族建立的北魏对音乐文化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北魏在太武帝统一北中国以后,曾大量接受了先进的汉族音乐文化。鼓吹乐也就在这个时期利用鲜卑族民歌曲调,填新词“凡一百五十章”,叫做“真人代歌”,亦称“北歌”。后来南朝的统治者陈后主,还专门派宫女去学习这种“北歌”,于宴会时演奏,称为“代北”。这时候南北方的鼓吹乐不但都加入了“北歌”,而且还吸收了中原地区流行的吹乐器“筚篥”(现代北方吹歌中使用的管子的前身)等少数民族乐器,因此无论在曲调上还是在乐队编制上,都有了新的面貌。但从内容来看,这些鼓吹曲除少数作品是原来反映下层民众思想要求的民歌外,其他大多数都是贵族填写的新词。

    四、琴

    琴的定型与文字谱的说明

    琴是我国一种古老而富有民族特色的弹弦乐器。传说原始时代有个发明农耕的叫“神农氏”的氏族,曾经“削桐为琴,绳丝为弦”(《桓谭新论》),创造了最初的琴。这种琴据说有五根弦,按五声音阶的宫、商、角、徵、羽定弦。

    琴在西周时期,已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当时它经常与瑟或加上鼓等乐器在祭祀时演奏,《诗经》所谓“琴瑟友之”或“琴瑟击鼓,以御田祖”的话,就是指此而言的。西周的琴,虽未见实物出土,但从曾侯乙墓出土十弦琴来看:面板呈曲线状,琴头微微上昂,腰部下凹,尾部上翘,下仅一足。其形象与传说中的华夏民族的图腾——夔龙(《论语》:“夔一足”)极相近似。因此,它很可能反映了周或周以前琴的基本特征。正因为当时琴与祭祀时代表某种神物的声音有关,所以汉人许慎释“琴”为“禁”——“吉凶之忌也”(《说文解字》),视为吉凶的征兆(图20见第一章)。继十弦琴之后有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西汉初七弦琴。(图44)该琴的面板已较平直,其他形制均与七弦琴相同。其特点是:结构简单,音箱较小,面板与底板组成匣式结构,尾部为一实木,音量较小,共鸣效果也不是很好,面板上面没有音位的标志“徽”。估计演奏时以弹散、泛音为主,演奏技巧的发挥侧重在右手,因此其表现性能有相当的局限性。

    大约在西汉中期到汉末三国之际,随着相和歌的兴起,特别是艺术性较高的相和大曲的盛行,琴开始与笛、笙,筝、瑟、琵琶(阮)等乐器在一起演奏,原来音域窄、音量小的琴不能适应在这种合奏场合中使用,因此,琴的形制有了重要的改进。

    这种琴(图45)的面板完全平直、尾部实木部分已改为与主体相联的共鸣箱,琴的音量扩大了。原来插入小指的小圆孔已不存在,左手可以在面板上自由移动演奏滑音。面板外侧还有十三个标志音位的小圆点“徽”(嵇康《琴赋》“徽以钟山之玉”)。这十三个“徽”,按纯律构成四个八度大三和弦(135)的泛音列。因此,其音域较宽,表现性能较高。

    这种琴共七根弦。据北魏神龟年间(518—520)陈仲儒的解释,其基本定弦称为“瑟调”,即一、二两弦为宫,第三弦为清角。就是说与今大仍在使用的正调:12458基本相同。此外,当时还有清调、平调、楚调、侧调及其他多种不同的定弦法。据东汉桓谭《琴道》“下徵七弦,总会枢极”的话来看,当时已有不改变定弦而将第一弦“宫”当作“下徵”,第三弦清角当作“宫”的称为“借调”的办法。借调的产生,说明当时乐曲的转调性能有了提高。

    与琴的形制得到改进并渐趋定型的同时,琴的演奏技巧也有相当大的进步。例如西汉中期刘安的《淮南子》对盲人弹琴就有一段生动的描写:

    “今天盲者,目不能别昼夜,分白黑;然而搏琴抚弦,参弹复徽,攫、援、摽、拂,手若篾蒙,不失一弦。”

    就是说,盲人的眼睛虽然什么也瞧不见,可是弹起琴来,双手简直像上下飞舞的蠛蠓(一种小虫),右手弹,左手按,一点也没有差错。这段记载,提到了“攫”(juè音决)、“援”、“摽”、“拂”四种右手指法。此外,当时已有了“却转”(司马相如《长门赋》)与“楼”、“”(pi)、“擽”(1uè)、“捋”(lu)(嵇康《琴赋》)等指法术语。有些指法至今在《幽兰》,《广陵散》等曲中还可见到。由此可见,这个时期可能已经形成了一套以右手指法为主的指法体系。

    汉代以前,琴曲的传授完全依靠口传心授。到了汉魏之交,随着琴在形制上的定型,演奏技巧的成熟,并形成初步的体系,有人便创造了初期的文字谱。

    这种文字谱,根据其晚期形式《碣石调·幽兰谱》来看,全谱就是一篇奏法的说明文字。它是通过规定一定的琴调(定弦法),把全谱分成若干拍(段),每拍又分为若干句,每句又记明在一定弦位与徽位上,左右两手所用的带有一定节奏因素与一定名称的指法来表示的:

    耶(斜)卧中指(左手)十上半寸许(徽位)案商(按第二弦),食指中指(右手)双(两次)牵宫商(一、二两弦),中指(左手)急下,与构(右手)俱下十三下一寸许(徽位)住(停住),末商起,食指(右手)散(空弦)缓(慢)半扶宫商,食指(右手)挑宫又半扶宫商,纵容下无名(左手第四指)十三外一寸许案商角、于商角(右手)即作两半扶挟挑声一句。

    这一段文字,在琴上弹奏出来是:

    可见这种记谱法还相当繁琐而不精确,它并不能直接告诉我们曲调的高低和节奏的强弱,但是它的出现,却有助于琴曲的传授、流传,其历史价值是必须肯定的。

    汉魏六朝的零曲创作

    汉魏六朝是琴曲创作的全盛期。

    这个时期,琴不仅是一种独奏乐器,而且是相和歌乐队中一种重要的伴奏乐器。因此,从事琴曲创作或表演的,不少是社会地位低下来自民间的专业乐工。他们中间,有的进入宫廷为“待诏”,有的则进入乐府等专业音乐机构充任“琴工员”的职务。西汉宣帝时著名人物有渤海入(今黑龙江地区)赵定、梁国人(今河南商丘)龙德,东海人(今山东江苏部分地区)师中等。师中,据说是春秋时代著名琴工师旷的后代,可见他是一个世代以琴为业的琴工。东汉初年,则有任真卿与虞长清两人最负盛名。据说他们“能传其度数妙曲遗声”(《桓谭新论》),能传授当代的“妙曲”和先秦的“遗声”。由于这些琴工的努力,这个时期的琴曲创作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不少琴曲直接来自当时的相和歌或相和大曲。如汉末蔡邕和魏末嵇康《琴赋》提到的《太山》(即《太山梁甫吟》)、《东武》(即《东武吟》)、《饮马长城》(即《饮马长城窟行》)《王昭》(即《王昭君》,又名《明君》)、《楚妃》(即《楚妃叹》)、以及《广陵散》等曲,原来都是汉代的相和歌。

    这个时期,琴在士的阶层中得到广泛流传,“士无故不彻琴瑟”。他们都把琴作为六种必学的文化课目“六艺”之一。他们中间大多数人不仅长于演奏或爱好相和歌等所谓“郑声”,而且还会作曲。这方面东汉初年的桓谭是一个相当典型的人物。桓谭“善音律”,很会弹琴。他在《新论》一书中极力称赞“郑声”,说“控揭(雅乐)不如流郑之乐”。他还公开声称,不愿弹先秦以来的“雅操”,而要弹所谓“新弄”。史书记载,东汉初,刘秀刚当皇帝,曾下令广征贤才。有个人叫宋弘,把桓谭介绍给刘秀。陈秀接见桓谭,委任桓谭当“给事中”的小官,并叫桓谭弹琴。据说桓谭“奏其繁声”,弹了一些民间乐曲或根据民间乐曲改编的琴曲。刘秀听了很高兴,当场叫桓谭参加宴会。这件事却触怒了宋弘。他等桓谭回家以后,就派人把桓谭叫到他家,当面训斥桓谭,说不应在皇帝面前“数进郑声”,并进行威胁,不准他再弹。后来有一次刘秀在举行宴会时又叫桓谭弹琴。桓谭听,后,顿失常态。皇帝很奇怪,问宋弘是怎么回事?宋弘就讲了一通必须崇雅复古的大道理。结果皇帝听信了宋弘的话,辙去了桓谭的官职(晋·袁宏《后汉纪》)。这个故事,虽以宋弘的胜利结束,但事实上在“士”的阶层中爱好“郑声”之风并没有减弱,相反还日益炽烈。有的人利用民间相和歌的形式和素材,创作了一些琴曲,如汉末蔡邕的“蔡氏五弄”:《游春》、《渌水》、《坐愁》、《秋思》、《幽居》。蔡琰的《胡笳十八拍》、魏末嵇康的“秘氏四弄”:《长清》、《短清》、《长侧》、《短侧》以及无名氏的《神人畅》、《流水》、《幽兰》、《古风操》等等。《广陵散》前节已经讲过,不再重复。这里仅就《神人畅》、《胡笳十八拍》、《流水》、《幽兰》、《古风操》等几首确实留有汉魏时代特征的琴曲略作介绍:

    《神人畅》,最早记载见于传为汉末蔡邕的《琴操》与六朝谢希逸《琴论》、陈·释智匠《古今乐録》。据唐末陈拙《琴籍》记载,该曲与《秋思》、《碣石调·幽兰》等曲一样,曾用了在徽外弹出的泛音,名“神授声”。现存明·汪芝《西麓堂琴统》所载《神人畅》谱内确有此种泛音,因此,该谱显然是颇有渊源的汉魏遗音。

    《神人畅》的内容,谢希逸认为它表现了“尧弹琴,神人现”的神话故事。如果联系到乐曲那种新奇、神妙而又奔放、热烈的音调,可使我们确信它描绘的与其说是汉代人们心目中的神仙世界,毋宁说是再现了远古人们生活的神奇画卷:部落领袖“尧”祭祀时弹着琴,奇妙的琴声感动上天,使天神降临,人们为此欢乐歌舞,庆祝这一盛事。这首乐曲的出现,与汉代崇尚神仙方士的社会思潮是分不开的。

    这首琴曲在艺术上相当简练、古抽、别具匠心。全曲卖由两个不同性格的乐段反复一次加尾声构成。作为刻画神人形象的羽调式泛音旋律(一、三两段)与表现人们欢庆歌舞的宫调式散、按音旋律(二、四两段)是相当动人的。它与《广陵散》等汉魏琴曲一样,较多运用短小的叠句和移位模进等手法,但具体处理上却有其特色,例如第一段中出现了这样一个叠句:

    它通过下属关系的离调,形成了f羽与c商调式的对比,就有其独特的艺术效果。《胡笳十八拍》,据说是汉末著名女琴家蔡琰所作。蔡琰,即蔡文姬。她的父亲蔡邕是东汉末年著名的学者和琴家。蔡琰自幼爱好音乐,并有较深的造诣。

    蔡琰一生十分悲惨。幼年时,父亲被诬陷,全家充军,在外流浪了十几年。十六岁嫁给河东卫仲道,不久丈夫夭折,只好回到娘家居住,这时父亲被司徒王允杀害。兴平年间(公元194—195年)天下大乱。战乱之中,蔡琰被胡兵所掠,身陷南匈奴,为左贤王妻这十二年之久,并生有两个小孩,后被曹操派人赎回,再嫁陈留董祀。《胡笳》就是以她的悲惨经历为题材写作的,由于写得情真意切,感人肺腑,所以在历史上颇负盛名。

    《胡笳》现存乐谱最早见于明万历间徐时琪《缘绮新声》琴谱。此谱与六朝唐宋间流传的同名乐曲,虽无记载证明两者确系同一传谱,但该谱音乐的形态特征与先秦曾侯钟律及《广陵散》等曲大体一致,其歌词大都句句人韵合于汉韵规律。这些事实说明,这是又一首可与《广陵散》相比美的极为难得的汉魏遗音。

    《胡笳》在艺术上颇多独特之处:

    (一)该曲素材简练,结构宏伟,布局严谨,富有层次。全曲十八拍(段),大致均由第一拍开头出现的短句

    变化发展而成,各拍之末大都附有一个相同的尾声,从而组成一种带有后世称为“合尾”的大型声乐套曲。其中第八、十二、十四等拍是全曲情绪转折的契机,具有独特的艺术效果。

    (二)该曲音阶形式实即先秦曾侯钟传统音阶的继承与发展。在各拍之中,其形态既育共同的特征——五声音阶的五正声尤其是商周以来常用的角、徵、羽、宫四声明确处于核心的地位:同时又各具特色——有的纯用核心五声,有的分别兼用属于七声结构的#fa,si或fa、si等偏音,以及#do、mi、#sol等变音。在一首乐曲中用全十二个半音,在现存古曲中尚不多见。

    (三)其旋律进行以小三度上行或下行较为常用。在发展手法上较多地运用移位模进、易句、(如第二拍第一乐句是第一拍第二乐句,而第二拍第二乐句则是第一拍第一乐句)、首尾易位

    句尾扩充或变化再现时利用变音作为变化装饰

    曲有同有异,不落俗套。

    (四)转调手法多样,除常见的以清角或以徵为宫外,还用了以羽为宫。即使以清角为宫,具体运用时又自有其妙,如第八拍:

    这里由于清角造成的调性的游移,对于刻画蔡琰思念敌国家园的满腔怨愤是何等深刻!

    《流水》,据明·朱权《神奇秘谱》小序称:“《高山》、《流水》两曲,本只一曲……至唐分为两曲,不分段数。至宋分《高山》为四段,《流水》为八段”。现存乐谱即“不分段数”的唐时传谱。

    《高山》、《流水》的作者,据说与战国时著名琴家伯牙有关。不过此说尚无确证,难以凭信。从现有记载来看,《流水》在南北朝时常有诗句提到它,如后魏温子升《春日临池》“莫知《流水》曲,谁辨游鱼心。”陈·江总《侍宴赋得起坐弹鸣琴》:“罕有知音者,空劳《流水》声”等等。因此,它们至晚应是汉魏六朝时期的作品。

    两曲中,《流水》尤为动人。此曲结构精巧,曲调开朗明快。它通过山涧深处潺潺溪流汇成浩翰汪洋的描绘,寄托了作者对祖国山河的热爱和对自然景色的赞美。如乐曲开头出现的泛音主题,就表现了赞赏自然景色的喜悦心情:

    此曲通休运用短小的叠句。不过由于它的特定内容,旋律的处理手法又有其特点,如采用头部不断模进,尾部始终不变的局部变奏手法,描写山涧深处潺潺的溪流,即其一例:

    此外,在全曲调性调式的安排上,乐曲结束部分出现清角(4)与变官(7)两音,改变了前面各段所用的五声宫调式。还运用同一乐句上下四度移位形成移调:

    造成一种豁然开朗,别开生面的境界,使乐曲在结束后给人留下一种余昧无穷的感觉。这种灵巧多变的发展手法,说明作者对生活有着深刻的感受,对艺术技巧有着自如的驾驶能力。

    《幽兰》,又名《蝎石调、幽兰》。据谱前小序,知此曲是梁代著名琴家丘明(公元493—590年)的传谱,记谱年代大约在唐初武则天时期(公元684—744年),它是我国现存记谱年代最早的一首琴曲(图46)。

    据相传为汉末蔡邕所编《琴操》记载,春秋时孔子周游列国,得不到诸侯的赏识,在他从卫国回到晋国的途中,见到隐谷中茂盛的芗兰与杂草为伍,于是触动了内心怀才不遇、生不逢时的感情,写下了这首琴曲。说此曲是孔子所作,固然不可凭信,但它通过对深山幽谷里葱郁馥香的兰花的描写来抒发作者郁郁不得志的心情,倒是可能的。这样的题材和表现的思想内容,在当时很适合一部分不满现状而又找不到出路的士族文人的思想要求。它从一个侧面,曲折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矛盾,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幽兰》最早是“楚调”中的著名歌曲。刘宋诗人谢惠运《雪赋》曾有“楚谣以《幽兰》俪曲”的话。其意思是说,楚地民歌可以拿《幽兰》与别的乐曲相比美。它后来被改编成瑟曲、笳曲与琴曲。许多诗人写诗都提到它。如晋代陆机《日出东南隅行》:“悲歌吐清音,雅韵播《幽兰》。”北魏鹿悉《讽真定公二首》:“援琴起何调,《幽兰》与《白雪》”。梁代柳恽《擣衣诗》:“清夜促柱奏《幽兰》”等。

    《幽兰》结构短小精悍,曲调清丽委婉。全曲共四拍(四段)。第一拍是乐曲的引起部分,其余三拍是乐曲的主体,看来是属于艳与曲组成的小型曲式。全曲通过第二拍出现的泛音主题的呈示、对比、再现,成功地抒写了哀婉抑郁的情怀:

    唐代琴家赵惟则曾经指出:“《东武》、《太山》,声和清侧”(明·蒋克谦《琴书大全》)。就是说,并用清声一清角与侧声一变徵(或变宫)两音是汉代琴曲《东武》、《太山》的重要特点。他还指出:“清声雅质,若高山松风;侧声婉美,若深涧兰菊。”两者有着独特的色彩或特征效果。《幽兰》一曲在旋律上也具有这一特点。此外,的半音上行,在第四拍用“撮”奏出一段用平行八度简单和声作音阶式下行的旋律也很有特点。唐人赵惟则曾经认为《幽兰》“声带吴楚”(《太音大全集》),说它的旋律有吴楚(今江苏、湖北、湖南及四川、河南部分地区)地方音乐的风格特征,看来是有一定根据的。

    《古风操》早期文献失载,其乐谱最早见于明·朱权《神奇秘谱·太古神品》。从此曲的风格特征和作曲手法来看,与《碣石调·幽兰》颇有类似之处,因此,列为这个时期的创作。

    此曲的内容,朱权《古风操序》认为是赞颂远古人民过着“甘食而乐居”、“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的生活。我们知道,汉末魏晋之际,政治腐败,社会动乱。残酷的现实,使不少士族文人在思想方面崇尚老庄哲学,行为上提倡佯狂放诞。至晋末宋初,以陶渊明为代表提出了桃花源的社会埋想,表示对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的不满和抗议。在当时它虽是一个不可能实现的幻想,却启发和鼓舞人们为反抗黑暗的现实而努力。,《古风操》作为这种社会理想在音乐创作中的反映,其社会意义也在于此。

    《古风操》是一首别具一格的小曲。全曲共三段。开头两段是乐曲的主体,主要由一个感叹性的叠句变化发展而成。第三段以反复出现的一个坚定有力的叠句为主:

    穿插着前段出现的主题片断,构成一种回旋性的乐段,表现了作者对这种社会理想的坚定信念。最后乐曲结束在不稳定的宫音上,给人以余意未尽之感。这种曲式可能就是相和歌中曲与乱的一种形式。

    这首琴曲在旋律进行上,也常用变化音和的半音进行,在第二段结尾还用“撮”奏出一段以平行五度简单和声为主的旋律:

    在第三段结尾运用移调的手法也很有特色:

    总之,植根在相和歌基础上的汉魏琴曲创作在艺术上已发展到一定的高度。它的成就,充分反映了我国封建社会上升时期音乐艺术所具有的朝气蓬勃、大胆、开放和敢于创新的精神。

    五、百戏

    百戏,又名散乐。它是杂技、歌舞及民间各种新的音乐技艺的总称。

    百戏在汉代宫廷和达宫贵戚之家颇为流行。长安与洛阳两地的平乐观是表演百戏的重要场所。东汉李尤的《平乐观赋》就讲到观中表演戏车高撞、驰骋百马、乌获扛鼎、吞刀吐火、陵高履索、飞丸跳剑、鱼龙曼延等杂技的情景。此外,不少贵戚家中都蓄有专门表演百戏的倡优。如西汉末年外戚王凤及王氏五候,即以“僮奴以千百数,罗钟磐、舞郑女、作倡优,狗马驰逐”闻名于时。一般“富豪吏民”也往往“蓄歌者至数十人”(《汉书·贡禹传》)。

    关于汉代达官贵戚之家演出百戏的情景,可以从汉墓出土的大量画像石中见其一斑。其中山东沂南汉晋墓百戏画像的场面尤为壮观(图47)。画像右边,在奔驰的两匹马的下面,有一辆用三头鹿拉的车。车上立有三根橦(高竿),中间的一根带有建鼓,上面有一幼童在做种种惊险的动作。下面车厢里有四人奏乐,这四人中两人吹萧(排萧)、一人奏茄、一人手执鼓槌,像是一个伴奏杂技的鼓吹乐队。这个节目就是李尤所说的“戏车高橦”,它的左边,有“鱼龙曼延”。这个节目由五个人手里拿着鞀鼓,引逗一条化装的鱼和一条龙,龙身上有一幼童,在做各种表演。鞀鼓,又叫鼗鼓,起敲击节奏的作用,即所谓“节以鞀鼓”。在“鱼龙曼延”之上,有三人在绳上做种种惊险动作,绳下竖着几把尖刀,这就是“陵高履索”。它的右边是由象人化装表演的畏兽戏和凤凰戏。在凤凰戏之上,还有三人席地而坐,其中一人吹笛(即今竖吹的萧),一人拊掌高歌,一人袖手而坐。这三人可能就是畏兽戏与凤凰戏的伴奏乐队。画面的左上角,有一人拿着几把尖刀与圆珠在一起轮番抛掷,这就是“飞丸跳剑”。其右有一人头顶一木架,架上有三个幼童做各种表演,这就是所谓“缘竿”或东汉张衡《西京赋》中提到的“都卢(今缅甸境)寻橦”。

    在“缘竿”的右边,还有一个盛大的歌舞表演的场面。它由一个男子挥舞着长长的衣袖,在地上放着的七个盘鼓之间跳舞唱歌。它的舞姿与舞具和东汉张衡《舞赋》中讲的“盘鼓焕以骈罗,抗修袖以翳面,展清声而长歌”的盘鼓舞大致相同。盘鼓舞,或称七盘舞,是汉代盛行的一种歌舞形式。其表演方式,或单人或数人;演员或男或女:伴奏乐队或大或小,均无定规。这里所用的乐队应是规模较大的一种。其第一席坐着五个女乐工,面前放有四个节鼓。其中第一人袖手而坐,中间三人一边手拍鼓面,一边好像在歌唱。只有最里面一人好像一手执有鼓槌,另一手在拍击鼓面。第二席有五个男乐工,外面两人吹笙,中间二人吹萧(排萧),里面一人击铙。末一席育四个男乐工,靠外面第一人吹竽,一人袖手而坐,一人可能在击筑,一人弹瑟。三席之上,有一人敲建鼓,一人击编钟,一人敲编磬。这个乐队看来是属于汉晋盛行的一种钟鼓乐队。

    百戏里还有一种由“俳倡”或“俳优”表演的节目。“俳”,东汉许慎《说文解字》释为“戏”,即带有一定故事情节的表演。“倡”,释为“乐”(音洛,快乐),即能使人发笑的滑稽性表演。《汉书·霍光传》说:“击鼓歌唱作俳优”,可见他们表演时是击鼓和唱歌的(图48)。表演的节目,据《魏书·王粲传》裴松之注引《吴质别传》说:“质(吴质)黄初五年(224)朝京师,……时上将军曹真性肥,中领军朱铄性瘦,质召优使说肥瘦”。所谓“说肥瘦”可能已是说唱或戏曲的萌芽。

    六、西域及其他地区少数民族音乐的发展

    汉代玉门关、阳关以西广大的塔里木盆地,有少数民族建立的乌孙、于阗、龟兹等三十六个小国和中亚的一些国家统称为“西域”。文献记载,公元前139年,汉武帝派张骞出使西域,带回乐曲《摩诃兜勒》和横笛等乐器。同时,西域各国贵族子弟也多次到国都长安学习汉文化。乌孙王育个女儿,来长安学习过弹琴。在西域各国中,于阗的音乐很发达。西汉初年,于阗的音乐曾在长安宫廷中演出过(《西京杂记》)。东晋时有个和尚叫法显,曾于公元399至402年间到过于闻,他说于阗当时信奉大乘佛教。佛教僧人在政治上有很大的权威,他们根据佛经教义的规定,利用世俗音乐编成宣传佛教经义的“法乐”,在佛前演出。贵族们也以“法乐”作为娱乐,所谓“以法乐自娱”(《法显传》)。

    龟兹的音乐水平也是很高的。唐代著名僧人玄奘说龟兹音乐“特善诸国”(《大唐西域记》)。早在公元65年汉宣帝时,龟兹王绛宾曾从长安带回笙、萧(排萧)、琴、瑟等汉族传统乐器。大约公元386—432年之间,龟兹乐传入中原地区。当时后凉的吕光(氏族人)与龟兹发生过一次战争,战后吕光把龟兹的乐曲和一个完整的龟兹乐队带到中原。据《太平御览》引《乐志》记载,这个乐队共有二十个乐工,使用的乐器有竖箜篌、琵琶、五弦(五弦琵琶)、笙、笛、萧、觱篥、毛员鼓、都昙鼓、答腊鼓、腰鼓、羯鼓、鸡娄鼓、铜钹、贝等十五种。乐曲从形式上分,计有歌曲《善善摩尼》、解曲《娑伽儿》、舞曲《小天》、《疎勒盐》三种。据说吕光所得龟兹乐曲共“佛曲百余成”(《教坊记》),可能这些乐曲的内容多与佛教有关。这些音乐,当时称作“胡声”,一般都是“铿锵镗,洪心骇耳”,与传统的汉族音乐迥然不同,其歌词也都是“娄罗胡语,直置难解”,即都是用本民族语言演唱,汉族人很难理解(《通典》)。

    自吕光以后,龟兹乐源源不断地从龟兹和其他地区传人中原。如北魏和北齐宫廷中都有龟兹乐,北魏时有曹婆罗门,以擅长演奏龟兹琵琶著称。公元568年,北周武帝从突厥娶了阿史那氏为皇后,随着皇后带来了龟兹、疏勒、康国、安国的音乐,还带来了擅弹琵琶的龟兹乐工苏祇婆。苏祇婆是一个世代相传的乐工,他曾从他父亲那里学来了西域所用“五旦”(五宫)“七调”,即“娑陁力”(宫)、“鸡识”(商)、“沙识”(角)、“沙侯加滥”(变徵)、“沙腊”(徵)、“般赡”(羽)、“俟利箑”(变宫)等七种调式的理论。他将这种理论带到中原,丰富了汉族传统的乐律理论。龟兹乐在流传过程中,不断吸收汉族音乐,本身也有所变化和发展。北魏时的龟兹乐已出现“其声后多变易”的情况。到隋代,已有刚从龟兹传入中原地区的“土龟兹”,北齐时传人的“齐朝龟兹”,从西国传人的“西国龟兹”等多种。龟兹乐所用乐器,如曲项琵琶曾“大盛于闾闬”,在民间广泛流传。

    龟兹乐流传到凉州地区以后,被当地流传的“中国之旧乐”所吸收,产生了一种“杂以羌胡之声”(唐刘贶《太乐令壁记》)的“西凉乐”。其乐队有钟、磬等汉族传统乐器和曲项琵琶、五弦琵琶、羯鼓等龟兹常用乐器。这种音乐具有新颖独特的风格,很受中原地区各阶层人士的欢迎。文献记载,“周隋以来,管弦杂曲数百曲”多用的是西凉乐。

    此外,西域的高昌(新疆吐鲁番)、疏勒(新疆疏勒)和今苏联境内的中亚诸国如康国(中亚撒马尔罕)、安国(中亚布哈拉)的音乐也很发达,并与中原地区有所交往,而且相互之间都十分熟悉。隋时高昌乐工曾准备在隋文帝面前演奏新创作的高昌乐曲《圣明乐》,他们排练时,被中原的汉族乐工听到了,后来他们在高昌乐工演出之前,便把此曲奏出来了,高昌乐工听了十分惊奇。

    在北方各少数民族中,鲜卑族的音乐发展较快。这个民族能够广泛吸收汉族及其他各族的音乐,所以它突破了原来结构较为简单的“歌曲”、“舞曲”或“解曲”的形式,而有了结构比较复杂的大型乐曲“大曲”。《太平御览》引《前燕录》记载:三国时代,鲜卑族有一个部族酋长临死前将他所有的马匹分给他的长子慕容隗和庶子吐谷浑各一部分。后来这两群马经常争食,于是吐谷浑便西迂八十里。兄慕容隗知道了,非常悔恨,就派人把其弟请回来,可是马群不肯回来。晋永嘉之乱以后,吐谷浑又移至陇右一带地区以游牧为生,慕容隗便作了《阿干之歌》来怀念弟弟。公元349年,慕容隗的后人慕容建立前燕,有人将此曲改编为《辇后大曲》,它是目前已知少数民族中最早出现的一首大曲。

    在南方各少数民族中,南越(今广东广州)、滇国(今云南晋宁)、西瓯(今广西贵县)的音乐均较突出。其中,南越的音乐尤为进步。考古发掘证实,至迟在西汉中期,南越已仿照西汉中央政府的各项制度,建立了称为“乐府”的音乐机构和规模宏,·大的钟鼓乐队。这个乐队既有南越“乐府”铸造的带有商文化因素的编饶(勾鑃),也有不少明显具有汉文化特征的编钟、编磬、琴、瑟等等。其中,编铙由八枚组为一套,编钟由甬钟五枚与纽钟十四枚组为一套,编磬由大小八枚与十枚组为一套。它们均可奏出动人的旋律。

    与南越相比,滇国的音乐和乐队则另是一番奇异的景象。早在战国时代,滇人已经创造了具有本民族特色的青铜编钟与铜鼓等乐器。进入汉代,编钟已由六枚筒形钟与一枚羊角钟组为一套,凡遇重大庆典,可与铜鼓,葫芦笙等乐器在一起演奏。在滇人的日常生活中,铜鼓(图50)与葫芦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请看石寨山貯贝器上的杀人祭祀场面(图51):奴隶主贵族高坐在“干栏”式房屋的上层主持祭典,周围环列铜鼓十六具,象征其身分与权力。房屋对面地上放有大型铜鼓两具,其间立一铜柱,上缚一人待杀。大型铜鼓旁边,人们或坐或立。另有一处有几组木架,其中三组乐器已佚,情况不明。只有一组架上悬有铜鼓、于(图52)各一具,由一人执锤敲击。这是祭祀时使用铜鼓的一个实例。滇族青年男女在喜庆节日中,常常一面吹葫芦笙,一面歌唱跳舞,这就是最早的芦笙舞(图53)。有时也可将两具铜鼓平置于地,一具由男子两人徒手敲击,边敲边舞;另一具由女子两人相对,一人击鼓,一人歌舞。他们所唱的歌,可能就是西汉宫廷里所唱的“滇歌”。

    铜鼓在西瓯也相当流行。据广西贵县罗泊湾汉墓出土的音乐遗物来看,它的乐队由竹笛(图54)、越築(越族的筑)、捦(琴,一种形制特异的琴)等管弦乐器演奏旋律,另由木腔革面的大鼓与具有固定音高的编钟、铜鼓、铜锣等打击乐器进行伴奏。其中,编钟由一枚羊角钟与两枚筒形钟(图55)组为一套,可在两个八度内奏出e调的la、do两个音。铜鼓由音高不同的大小两鼓组为一套,可奏出e调的do、mi、sol三个音。铜锣正好奏出e调的sol音。由此可见,三者可在同一调高上奏出八度、大小三度等和音或多种和弦,其伴奏色彩是相当别致的。

    西南少数民族“筰都夷”(今四川汉源地区)的歌曲《白狼夷歌》和羌族的羌笛等乐器,在汉代也传入中原地区,它们都为我国统一的多民族的音乐文化的创造作出了贡献。

    七、嵇康及其《声无哀乐论》

    嵇康(223—262年),字叔夜,魏末著名的思想家、诗人与音乐家。

    他生活的年代,正是封建社会秩序经过东汉末年黄巾农民起义的打击而一度遭到破坏之后。当时魏、蜀、吴三国鼎立,社会处于长期分裂和动荡不安的状态,人民流离失所,痛苦不堪。在思想上,以五经博士为代表的汉儒正统思想随着东汉政权的崩溃已无法维持其统治的地位,统治阶级纷纷对它重新估价,并寻求为新的门阀士族服务的思想武器“清谈玄学”来代替它。

    嵇康就是玄学家的代表人物之一(图56)。他在曹氏拥有实权的时候,以曹魏宗室的关系做过中散大夫的官职。司马氏掌权以后,他以反对派的姿态与阮藉、向秀、山涛、刘伶、阮咸、王戎等人号称“竹林七贤”,避居曹魏宗室聚居的河北山阳,与司马氏相对抗。在众人之中,嵇康对司马氏的攻击尤为激烈,因而被司马氏所杀害。

    嵇康的音乐思想在《声无哀乐论》中作了专门的论述。在这篇论著中,他首先提出“声无哀乐”。的基本观点,即音乐是客观存在的音响,哀乐是人们被触动以后产生的感情,两者并无因果关系。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心之与声,明为二物”。然后,又进而阐明音乐的本体是“和”。这个“和”是“大小、单複、高埤(低)、善恶(美与不美)”的总合,也即音乐的形式、表现手段和美的统一。它对欣赏者的作用,仅限于“躁静”、“专散”;即它只能使人感觉兴奋或恬静,精神集中或分散。音乐本身的变化和美与不美,与人在感情上的哀乐是毫无关系的,即所谓“声音自当以善恶为主,则无关于哀乐,哀乐自当以情感而后发,则无系于声音。”

    那么,人的情感上的哀乐从何而来呢?嵇康认为这是人心受到外界客观事物的影响,具体说是受政治影响的结果,即“哀乐自以事(客观事物)会,先遘(相遇)于心,但因和声以自显发。”人心中先有了哀乐,音乐(“和”)起着诱导和媒介的作用,使它表现出来,同时,他还认为“人情不同,各师其解,则发其所怀”,人心中先已存在的感情各不相同,对于音乐的理解和感受也会因人而异,被触发起来的情绪也会不同,所以他认为音乐虽然能使人爱听,但并不能起移风易俗的教育作用。即“乐之为体,以心为主”,“至八音会谐,人之所说,亦总谓之乐,然风俗移易,本不在此也”。

    在上述问题上,嵇康大胆地反对了两汉以来把音乐简单地等同于政治,甚至要它起占卜的作用,完全无视音乐的艺术性,是有其进步意义的。而且他所看到的音乐的形式美,音乐的实际内容与欣赏者的理解之间的矛盾等,都是前人所未论及的。只是他对某一方面做了片面的、夸大的理解,从方法论来讲则是诡辨的。

    嵇康的思想存在着矛盾:他曾反复提到“先王立乐之意”,并把音乐分为抽象的“至乐”—“无声之乐”与具体的音乐—“音声”两种。人们在当前听到的只是“音声”。另有一种“至乐”是古代理想社会存在的音乐,其本性是“至和”或“太和”,它虽与人主观的感情没有因果关系,但因那个社会的政治是理想的(贤明的),即“和”的,所以人的感情也是“和”的,是“和必足于内,和气见于外”的。通过“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的途径把“心”与“至乐”统一起来,所以这种“至乐”虽然也只是起诱导人心中已有的哀乐情感的作用,但与政治能很好地统一起来,没有什么矛盾。例如古代的“咸池”,“六茎”、“大章”、“韶”、“夏”等,都是“先王之至乐”。能够“动天地感鬼神”。而“音声”则是现实社会存在的音乐。现实社会的政治不是“和”的,所以人们的感情也是不“和”的,音乐与政治存在着矛盾。嵇康认为,关键的问题不是从音乐方面去解决,而在于改良政治,政治清明,就能产生“和”的音乐。

    嵇康站在反对派的立场,攻击了那种不管自己政治的好环,拼命反对民间音乐的儒家正统思想。反对他们以音乐的哀乐为借口随便给音乐加上“乱世之音”、“亡国之音”的罪名。他指出,“郑声”是美妙的,而对美的喜爱又是人的天性,所以它能使人迷恋,但与“淫邪”无关。有的音乐之所以“淫邪”,那是“上失其道,国丧其纪”的结果,也就是统治阶级不良统治的后果。把责任推到了当权者的身上,在当时确是很大胆的。但是对于民间音乐,他也认为必须对它加以控制、窜改,所谓“具其八音,不渎其声,绝其大和,不穷其变,损窈窕之声,使乐而不淫”。就是说,可以让它存在,但要以和谐为标准,不必曲尽一切变化,对于过分美妙的声音要加以修改,使人感觉快乐而不放纵,所以嵇康对音乐的看法仍育其阶级标准的。

    嵇康除了写《声无哀乐论》之外,还擅长演奏《广陵散》等琴曲,并写了有关琴的理论著作《琴赋》及琴曲《嵇氏四弄》等。是一位既有音乐实践经验,又有理论见解的音乐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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