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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 罗马军团的宿营制度

    设立防御营地是罗马军团战术重要的一部分。随着罗马军队战线的拉长和战区的遥远.尤其是在远离意大利本土作战,军队行营安全的问题益愈变得至要。至少在公元前3世纪以前,罗马军队无论其部队规模大小.也不论环境条件如何,只要是在野外宿营.都要安扎设防的营地,哪伯仅仅一夜。波利比乌斯曾对罗马营地制度的细节做过详细的描述。

    近年来在西班牙努曼提亚等地.对公元前2世纪罗马军队营地旧址的发掘.证明了波利比乌斯的描写是基本正确的。

    罗马人选择营地的办法与其它的古代城邦不同。他们不是依靠自然屏障或者在城镇中宿营,而是要尽量选择一块平坦而敌入又不容易侦察的地方。罗马人的营地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一为防御工事.二为营帐。

    当军队在行军中接近宿营地点时.往往由一名军事指挥官带领几名百人队长勘察地点,然后划分营区.通常是用旗来作标志。在最易观察全营集合队伍的地方首先建起执政官的营帐(帅帐)大约占地200平方英尺。在执政官营帐之后、则是12个军事指挥官的营帐.面对全营一字横向,距离相等排开,所占长度与全营所占长度相等。军事指挥官营帐的下面就是士兵的营帐,通常全营面对取水给养较方便的一边。整个营区有三条主要大道,viaprincipalis、viapraetoria、viaquinta。viapraetoria横向将全营一分为二。在军事指挥官营帐与士兵营帐之间横着viaprincipalis,军团的营帐就沿这条大道展开。在指挥宫营帐中间,正对viapraetoria地方,是为指挥官设立的可以观看全营的观测所。

    由于罗马军队的营帐布置总是相同的,所以在开始修建营帐之前,士兵们按照标志,就会很容易地找到自己的营帐的确切位置。靠近帅帐的是骑兵第一分队的营帐.以下依次排开,第十分队的营帐延伸到防御墙边。骑兵营帐的出口都正对“军团的营帐”。殿兵的营帐背靠骑兵的营帐.从第一中队第一百人队长营帐开始、依次向向下展开。殿兵营帐的出口面对着一条大约15米宽的大道,大道对面则是主力兵的营帐,排列方法与殿兵相同。枪兵营帐背靠主力兵营帐.营帐出口也面对着一条15米宽的大道,大道对面是同盟军队骑兵的营帐,以下是步兵营帐。在“军团的营帐”的另一侧,也按照上述的方法排列,骑兵营帐面对面排列。而百人队长的营帐通常都在中队的两端.即大道的旁边。

    在军事指探管营帐之后,执政官营帐两旁的空地,一边作为广场,一边作为财务官存放给养的地方。在广场和财政官的两旁,是精兵;一般担任执政宫的卫队。在广场、帅帐和财务官营帐对面相隔大约1百尺的地方也是精兵的营帐,从而为指挥中枢构成了一个‘品”字形防卫统。

    通常,在标准的军团中,枪兵和主力兵每个中队和骑兵分队的营账占地100平方罗马尺,殿兵中队占地50至100平方罗马尺。如果是5000人的军团,每个中队或分队的占地面积则相应扩大。如果是2个执政官军队的混合行营.则将整个行营扩大一倍,每支部队仍照上述方式独自安排。并且是背对背的修筑。如果遇到额外数量的盟军进入营地时,则将广场和财务官存放给养的场所压缩到最小面积,如果增加的数量很大,则在罗马军团的营帐两边各加一条街道。

    罗马军队的行营,几乎就像一个市镇,营地的防护墙距营帐大约200罗马尺,从而为部队的进出.集合以及应讨紧急情况提供便利。同时辎重(主要是给养和战利品)也可以堆放在这里。另外,如通敌人袭击,矢石也几乎打不到营帐,不会造成大的伤亡。

    罗马军队营地的防御工事主要由防护沟、墙、栅栏和4个营门组成。士兵在构筑营地时,首先要修建防御工事。往往以中队为单位,分段建造。罗马军团负责营地前后的防彻工事,联盟军队负责左右的工事修建。通常,行军营帐的防护沟大约深1米,挖出的土方在防护沟边再堆起一道土墙,在土墙之上再安插木桩形成木栅。

    如果有受到袭击的危险,则将防护沟再加深加宽,有时还用石砌筑石墙,如在西班牙努曼提亚发现的罗马军团行营防护墙。如果在敌人包围或者随时会遭受攻击情况下筑营.所有的骑兵和轻装兵、一半的重装兵面对敌人、排成战斗队形.另一半的重装兵负责建筑工事。

    除了严格的安排与周密的防御之外,罗马军营内部还有着严格的巡逻制度。当进入行营之后,指挥官首先集合队伍.命令所有的人进行宣誓.凡违反誓言和纪律的人通常都要处死。每个兵种都要负责具体的勤务责任与夜间值勤巡逻的任务。

    具体的是这样:枪兵或主力兵要派2中队负责指挥官营帐前空地的清扫,余下的18个中队,每3个中队要负责一名军事指挥宫的具体勤务、包括警卫、搭折帐篷、平整营帐前的土地等等。一般是每个中队3天轮换一次。殿兵可以免除对军事指挥官的勤务,但要负责骑兵的警卫和执政官营帐周围的警卫。夜间的口令传达出第十中队负责,每天日落之前由专人到指挥官那里接受口令.口今通常是写在一个涂蜡的木板上。在回到营帐之后,须在有证人的场合下,交给下一个中队的长官,直到把木牌交还给军事指挥官。

    这种办法大约是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期间由埃米里乌斯·保路斯开始采用的。在夜间,每个兵种都要组织—支负责本兵种的警卫队,营区其余地方的警卫则由执政官指派。通常财政官营帐有3名卫兵、副将和其它重要官员有2名卫兵。营地的外警戒由轻装兵负责,每天都要派一定数量的土兵沿着木栅前的地方布岗.每个大门出十名轻装步兵守卫。骑兵则负责巡逻,主要查岗。在第三次马其顿战争期间,保路斯改革了站岗哨制度,缩短了哨兵间的距离,为了防止夜间哨兵睡觉,不准哨兵携带可以依靠的武器(盾牌和长矛)。

    波利比乌斯笔下的罗马军队的宿营制度.乃是罗马军队在实战中,经过几个世纪的经验积累所成,直到帝国时代仍旧采用,这已经被在英国等地发现的帝国时期罗马军队营地遗址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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