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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

    大董话一出口,除了朱乐腹诽着低下头去,另外两人都石化了。

    童丹用久违的崇拜目光看向朱乐:哦买高的,一直知道乐乐姐彪悍,但没想到会彪悍到这种程度,才几天呀,爱情的萌芽还没见破土,咋就直接进坟墓了呢?

    记得两人刚开始同住时,童丹见师父老大未嫁,猜测她是独身主义者——因为实在想不出她有剩下来的理由——曾大放厥辞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说别看现在那么多小子围着她转,天天伺候祖奶奶似的伺候她,一旦被套牢,且不说没追到的肯定一哄而散,就是拨得头筹娶到她的那个,也肯定不会再像现在一样殷勤。

    童丹本以为朱乐单身至今,也是跟她一样的原因,即追求者太多,却没有真正看得上眼的。

    “能进坟墓的爱情,也比暴尸荒野好吧。”听朱乐冷静地说完这句话,童丹心想糟了糟了,原来师父有伤心往事呀,这下可是马屁拍到马腿上了。

    没想到朱乐还没说完:“网络上有人这么说,而我觉得那人也挺幸运的。对于我来说,能有尸体,至少证明它存在过啊。”她连捧着爱情的尸骨伤春悲秋长吁短叹的机会都没有,还有比她更悲摧的吗?

    而现在,距离那场谈话的发生,也不过两个月时间。童丹感到无比震撼:不到两个月就被拖向坟墓,如果爱情真有生命,会告他们虐婴!

    “不好选,这批货我全要了,回头你们派人送到这个地方。”某人终于众望所归地开了口,一句话就将所有的目光瞬间都吸引了过去。

    全…全要?两名销售经理面面相觑,都从对方眼里看到了怀疑和震撼,这是真的吗?他真的真的全都要吗?

    支票是真的,叶铭磊的签名也是真的。至于别的,都无所谓了,叶氏地产的掌门人,不会开空头支票。

    店经理忙着消化这从天而降的好运,再也无暇它顾,大董和朱乐被晾在一边。

    看着叶铭磊利落的签字画押,薄薄的唇紧抿着一言不发,朱乐忽然有些不忍,他就算再有钱,也不用这么造吧?用脚趾头都能猜得出,叶凯子的败家行为绝对和她有关。

    除了自己父母,朱乐很少和人结怨记仇,就算有什么芥蒂,往往一觉醒来就烟消云散了,叶铭磊算是她起话来更是其蠢物比,让朱乐恨不在他光光的脑门上拍一拍,看看里面是空的还是进水了。

    不过人家是老大,朱乐脑海里yy得再美好,面上还是要恭恭敬敬的,并展开一个略显羞涩的笑容:“涂院长说笑了。”说完打开结婚证递过去,真金不怕火炼,有本事你找人验验真伪!

    好在老涂虽然算计她干活的时候疑似周扒皮再世,说话还是很算数的,立刻就招来房管科科长,让她填写资料准备分房。

    不过这样做有一个副作用,那就是全院职工几乎瞬间就知道朱乐结婚了,这比她昨天高升的消息传播的还快。

    房管科耶,那可是官太太扎堆的地方,有闲有胆有人脉,不八卦都对不起这条件!

    于是乎,下班之前,朱乐的闪婚已经有n个版本,个个比我的小说精彩。

    “听说,朱乐早就有对象了,很多年一直没结婚是嫌人家穷,拖到现在岁数大了,再找也不容易了才不得不将就,正好还能赶个末班车分套房子,何乐而不为呢?”——大妈,您哪儿听说的呀,要负责任呀!

    “不对,我怎么听说她找的是个大老板,好像还是搞房地产的,要多有钱有多有钱,不过话说回来,那么有钱还惦记单位的房子,至于吗!”——这个,貌似叶铭磊被误会了,总算不是空穴来风。

    “瞎扯,你们说的都不对。她嫁的应该是一年轻小伙子,长得可精神了。朱乐刚升了职,年纪也不太大,虽然未必多有钱,前途还是有的,他们那种人找她总比找那些年老色衰的富婆强吧!”——呃,大董听了,应该会吐血。

    还有很多更离谱的版本,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总之呢,咱们的朱乐朱大小姐,在升职的第二天就传出婚讯,从此一炮走红,炙手可热到可以去做广告代言。

    当然,这些八卦专家们还是很有职业道德的,她们遵循着避开当事人的基本原则,因此朱乐对此全然不知,还处于身体的极度劳累和精神的极度亢奋之中,这种感觉,类似冰火两重天,可以说很虐,也可以说很爽。

    短时间迅速拥有了职位,男人和房子,不是每个女人都如此幸运。

    即使大董下午的财富秀是逗她玩,而其实他一无所有,她也不会减少哪怕一丁儿点的快乐,反而会觉得更加真实也说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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