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曾经的幸福
到rq事物所时,天已经暗了下来,而且附近也没有灯光,作为单身女性,这很恐怖。可我的防身术几乎连一头真的狼的弄的死,何况上区区的色狼呢。
“小岚来了啊?”雪姐的声音依旧很具磁性。
我推开事物所的门,往后瞧,想看看小岚长什么样?
然而,我后面只有一堵墙。
恍然大悟,我现在叫高岚。
“大小姐终于回来了啊。”高若手里捧了个塑料制的碗,碗口被塑料纸封着,封面很红,很绚丽。
上面写着:健师傅牌红烧牛肉面。
晚饭竟然吃方便面!
“我说,姐姐,你怎么能这样!”早知道,我宁愿将就点在杨伟家吃饭也不回来吃这东西。
“弟弟,哦不,妹妹。”高若笑了笑。
奶奶的,还笑!
“打给你电话之后,发生了些突发情况,委托人所要求的处理事务的时间因此更加紧迫了,不得已,只能抓紧时间吃方便面。我们两个已经吃完了,寒琛也吃好出门了。所以啊,现在,委屈妹妹你一下了,快点吃完就自己回家吧。”
我瞧了眼雪姐,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的同时,还有笔在记录着些什么,记录着些什么的同时,又打起了电话。
的确是好忙。
我可不好抱怨什么了。姐姐也没办法。
我点了点头,接过碗,兀自泡起面来。
“晚上回来给你带点消夜吧,想吃什么?”
“当然是……”我马上两眼放光。
“超级无敌的生鼎鸡粥。是吧?”姐姐果然很了解我。
我这次点头的速度比上次快了很多。
“好,我答应你,办完事就马上回来。现在快去吃吧。”
看吧,如此好的姐姐哪里找。
我一声不想地吃着面,姐姐也步雪姐的后尘,电脑、笔、电话三线操作,原本想告诉她的情报,想必还是等她回来之后再告诉她为好。
十分钟之后,我喝完最后一滴面汤,舔了下嘴唇,随后把空碗丢进垃圾桶。
没敢打扰已经忘我的她们,悄悄地关上门,下了楼。
一人独自走在寂寞的黑夜,我倒不怎么觉得孤独,因为过去常常这么走,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并且不害怕孤独。
可自从认识王涵之后,我发现一个人走确实有些恐怖,走着走着脑海里全是她的笑容,走着走着自己也会慢慢地傻笑,痴心疯一样。所以,我决定为了不让自己感到恐怖,因此以后走路得有她陪着。
我开始追王涵。
追了很久,很多时刻我都想过放弃,甚至已经放弃过。
王涵对我说:我很难喜欢上一个人。
她这话的另一个意思是:如果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死心塌地的。
我会让她死心塌地喜欢上我的。
这时,我感觉自己在爱情上真是个牛逼的人物,喜欢一个人不追到手不罢休的个性。
我淡淡地笑了笑。
认识王涵1年零1个月,追求她的第8个月零20天。
天空下着大雨,风很大,略微阴冷。我和王涵不得不逃到了“生鼎鸡店”,四目相对的坐着。
桌上的鸡粥冒着热气。
周围人声鼎沸,服务员十分忙碌地来回穿梭着,各种声音夹杂其中,各种热气使得这里相当温暖,一片生意兴隆的景象。
我和王涵常常来这儿喝鸡粥,王涵说味道很好,我自然也觉得很好,况且还很便宜。
突然,我打趣的向她抱怨道:“哎,生活真无聊啊。想干吗却不能干吗。”
她撩了撩秀发,说:“又怎么了,突然感叹起来?”
“想打篮球,天气差;想玩游戏,游戏机却坏了;想看书又看不进去;想找女人又没女人要。哎!”
她轻轻地抿了口汤勺,嘴角一弯,很甜的笑容:“呵呵。”
“喂,身为我的朋友,你就只会傻笑是吧?”
“那你要我怎么样?”
“你能帮我忙吗?”
“能帮的当然喽!”
我心里暗笑,脸上还是很忧愁,说:“比如说我缺个女人,而你又恰好是女人。”
她傻楞楞地对我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但还是担心她是不是会理解错意思。
“你是要我做你女朋友吧?”
不错不错,真聪明。
但我依旧说道:“当然,你有权不帮,不愿意也没关系的。”
她放下汤勺,吐了吐舌头:“可以可以,没问题。”
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我突然认为惬意的春天已经来了。
我突然感受到了最幸福的快乐。
想着想着,我不由的心底一抽,我的思绪无奈的再次回到了昏暗的马路,目前我是一个人在走着,分外孤独。
我习惯孤独,但,我不喜欢这样。
王涵,我真的想你,真想和你漫步在街头,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没过不久,走到了家,我忽然不怎么想上去了,想继续逛一逛。
这种想法很怪异,既然不喜欢孤独,那又为何要享受孤独。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
往前转弯,即将经过篮球场。
这个篮球场因为离家很近,所以我常常去那儿玩,之所以能打那么好的一手篮球,多多少少和这个篮球场脱离不了关系。再由于周围有路灯的光源,无聊时通宵打也是常有的事情。
唯一的缺点是,下雨天不能打,它是露天的。
再次经过,相当亲切。
我依稀听到了篮球声,很有节奏的运球感觉,忽快忽慢的同时,没有一点不连贯,加之空心入网的“唰”声,可见练球的是个高手。
我走进球场,想看看这个高手长的是什么样的。或许我还认识。
我看到了他。
我已经不觉得惊讶,今天的巧合实在是多的现在告诉我中了五百万都不会吃惊的地步。
篮球比赛会看到严琪;去王涵家里能看到小娅;回事物所的路上能看杨伟;在杨伟家能遇见拉轰男人,他叔叔。
至于现在,我竟然在我家旁边的篮球场又看到了严琪!
他穿了件火箭队的大号球衣,无比帅气地做了个跨下运球,然后猛地一前冲,蹬了两步助跑之后,竟然在空中飞了起来!
他的右手抓着篮球,高高的伸展开,身体保持着九十度的垂直,双脚叉开。
好优美的扣篮动作。
啪!
篮筐重重的被压了一下,一记漂亮的暴扣。
他的身高才一米八十多,竟然可以作出如此漂亮的暴扣。
好惊人的弹跳力和身体协调性!
我也不得不佩服起他来。
他下落之后,深吸了口气,抓起地上被它蹂躏了的篮球。
“你篮球打的真好。”我鼓着掌说道。
严琪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显然没有受到过巧合的洗礼,嘴巴张成了o字。
“真——真——真。”
我看不过去了,怎么结巴成这样,帮他接了下去,“真巧是吧!”
他点了点头。
“这句话应该我来说才对,我家就住附近,常常来这个篮球场,倒是从来没看到过你。”
“你家在这儿?”他显得很开心,“是,你当然没看到过。我前不久刚搬来的。”
“怪不得你转学进了la。”
“恩,倒是你,嘿嘿,想不到你家在这儿,真是太……”
我知道他想说真是太好了。
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把篮球丢过来。
可是这男人很笨,竟然自己连人带球走了过来。
“喂,把球给我,不是叫你把人给我。真笨。”我不留情面的呵斥道。
他的表情一下子变的和杨伟的一样,很诧异。
“你是女孩子哎,也打篮球吗?”
我没理他,接过他丢过来的球,运了几下,出手!
这次没闹笑话,一个漂亮的篮内空心。
“恩恩,想不到投篮挺准的嘛!真看不出来。”
我自管自打了会儿球,他则坐在地板上喝着水慢慢地看着。
此刻,整个世界只剩下了篮球的声音。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在一个上篮入筐之后,他站了起来。
“高岚是吧,你晚饭吃了没有?”
看这情形,他是准备请我吃饭,于是我撒了一个很有价值的谎话:“没有,你呢?”
“我也没,你看是不是一起去吃?”
“好啊,你请客是吧?”
“恩。”
我矜持地问了一声:“请我吃饭是不是追我的一个信号。”
他没什么新意,依旧用咳嗽声掩饰了尴尬。
“你想吃什么?”
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生鼎鸡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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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章作于网吧,作者果然很牛逼!
“小岚来了啊?”雪姐的声音依旧很具磁性。
我推开事物所的门,往后瞧,想看看小岚长什么样?
然而,我后面只有一堵墙。
恍然大悟,我现在叫高岚。
“大小姐终于回来了啊。”高若手里捧了个塑料制的碗,碗口被塑料纸封着,封面很红,很绚丽。
上面写着:健师傅牌红烧牛肉面。
晚饭竟然吃方便面!
“我说,姐姐,你怎么能这样!”早知道,我宁愿将就点在杨伟家吃饭也不回来吃这东西。
“弟弟,哦不,妹妹。”高若笑了笑。
奶奶的,还笑!
“打给你电话之后,发生了些突发情况,委托人所要求的处理事务的时间因此更加紧迫了,不得已,只能抓紧时间吃方便面。我们两个已经吃完了,寒琛也吃好出门了。所以啊,现在,委屈妹妹你一下了,快点吃完就自己回家吧。”
我瞧了眼雪姐,眼睛死死地盯着屏幕的同时,还有笔在记录着些什么,记录着些什么的同时,又打起了电话。
的确是好忙。
我可不好抱怨什么了。姐姐也没办法。
我点了点头,接过碗,兀自泡起面来。
“晚上回来给你带点消夜吧,想吃什么?”
“当然是……”我马上两眼放光。
“超级无敌的生鼎鸡粥。是吧?”姐姐果然很了解我。
我这次点头的速度比上次快了很多。
“好,我答应你,办完事就马上回来。现在快去吃吧。”
看吧,如此好的姐姐哪里找。
我一声不想地吃着面,姐姐也步雪姐的后尘,电脑、笔、电话三线操作,原本想告诉她的情报,想必还是等她回来之后再告诉她为好。
十分钟之后,我喝完最后一滴面汤,舔了下嘴唇,随后把空碗丢进垃圾桶。
没敢打扰已经忘我的她们,悄悄地关上门,下了楼。
一人独自走在寂寞的黑夜,我倒不怎么觉得孤独,因为过去常常这么走,早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孤独,并且不害怕孤独。
可自从认识王涵之后,我发现一个人走确实有些恐怖,走着走着脑海里全是她的笑容,走着走着自己也会慢慢地傻笑,痴心疯一样。所以,我决定为了不让自己感到恐怖,因此以后走路得有她陪着。
我开始追王涵。
追了很久,很多时刻我都想过放弃,甚至已经放弃过。
王涵对我说:我很难喜欢上一个人。
她这话的另一个意思是:如果喜欢上一个人就会死心塌地的。
我会让她死心塌地喜欢上我的。
这时,我感觉自己在爱情上真是个牛逼的人物,喜欢一个人不追到手不罢休的个性。
我淡淡地笑了笑。
认识王涵1年零1个月,追求她的第8个月零20天。
天空下着大雨,风很大,略微阴冷。我和王涵不得不逃到了“生鼎鸡店”,四目相对的坐着。
桌上的鸡粥冒着热气。
周围人声鼎沸,服务员十分忙碌地来回穿梭着,各种声音夹杂其中,各种热气使得这里相当温暖,一片生意兴隆的景象。
我和王涵常常来这儿喝鸡粥,王涵说味道很好,我自然也觉得很好,况且还很便宜。
突然,我打趣的向她抱怨道:“哎,生活真无聊啊。想干吗却不能干吗。”
她撩了撩秀发,说:“又怎么了,突然感叹起来?”
“想打篮球,天气差;想玩游戏,游戏机却坏了;想看书又看不进去;想找女人又没女人要。哎!”
她轻轻地抿了口汤勺,嘴角一弯,很甜的笑容:“呵呵。”
“喂,身为我的朋友,你就只会傻笑是吧?”
“那你要我怎么样?”
“你能帮我忙吗?”
“能帮的当然喽!”
我心里暗笑,脸上还是很忧愁,说:“比如说我缺个女人,而你又恰好是女人。”
她傻楞楞地对我看着,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但还是担心她是不是会理解错意思。
“你是要我做你女朋友吧?”
不错不错,真聪明。
但我依旧说道:“当然,你有权不帮,不愿意也没关系的。”
她放下汤勺,吐了吐舌头:“可以可以,没问题。”
我突然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
我突然认为惬意的春天已经来了。
我突然感受到了最幸福的快乐。
想着想着,我不由的心底一抽,我的思绪无奈的再次回到了昏暗的马路,目前我是一个人在走着,分外孤独。
我习惯孤独,但,我不喜欢这样。
王涵,我真的想你,真想和你漫步在街头,牵着你的手不放开。
没过不久,走到了家,我忽然不怎么想上去了,想继续逛一逛。
这种想法很怪异,既然不喜欢孤独,那又为何要享受孤独。
我自己也搞不清楚为什么。
往前转弯,即将经过篮球场。
这个篮球场因为离家很近,所以我常常去那儿玩,之所以能打那么好的一手篮球,多多少少和这个篮球场脱离不了关系。再由于周围有路灯的光源,无聊时通宵打也是常有的事情。
唯一的缺点是,下雨天不能打,它是露天的。
再次经过,相当亲切。
我依稀听到了篮球声,很有节奏的运球感觉,忽快忽慢的同时,没有一点不连贯,加之空心入网的“唰”声,可见练球的是个高手。
我走进球场,想看看这个高手长的是什么样的。或许我还认识。
我看到了他。
我已经不觉得惊讶,今天的巧合实在是多的现在告诉我中了五百万都不会吃惊的地步。
篮球比赛会看到严琪;去王涵家里能看到小娅;回事物所的路上能看杨伟;在杨伟家能遇见拉轰男人,他叔叔。
至于现在,我竟然在我家旁边的篮球场又看到了严琪!
他穿了件火箭队的大号球衣,无比帅气地做了个跨下运球,然后猛地一前冲,蹬了两步助跑之后,竟然在空中飞了起来!
他的右手抓着篮球,高高的伸展开,身体保持着九十度的垂直,双脚叉开。
好优美的扣篮动作。
啪!
篮筐重重的被压了一下,一记漂亮的暴扣。
他的身高才一米八十多,竟然可以作出如此漂亮的暴扣。
好惊人的弹跳力和身体协调性!
我也不得不佩服起他来。
他下落之后,深吸了口气,抓起地上被它蹂躏了的篮球。
“你篮球打的真好。”我鼓着掌说道。
严琪转过身,看到了我。
他显然没有受到过巧合的洗礼,嘴巴张成了o字。
“真——真——真。”
我看不过去了,怎么结巴成这样,帮他接了下去,“真巧是吧!”
他点了点头。
“这句话应该我来说才对,我家就住附近,常常来这个篮球场,倒是从来没看到过你。”
“你家在这儿?”他显得很开心,“是,你当然没看到过。我前不久刚搬来的。”
“怪不得你转学进了la。”
“恩,倒是你,嘿嘿,想不到你家在这儿,真是太……”
我知道他想说真是太好了。
我做了个手势,示意他把篮球丢过来。
可是这男人很笨,竟然自己连人带球走了过来。
“喂,把球给我,不是叫你把人给我。真笨。”我不留情面的呵斥道。
他的表情一下子变的和杨伟的一样,很诧异。
“你是女孩子哎,也打篮球吗?”
我没理他,接过他丢过来的球,运了几下,出手!
这次没闹笑话,一个漂亮的篮内空心。
“恩恩,想不到投篮挺准的嘛!真看不出来。”
我自管自打了会儿球,他则坐在地板上喝着水慢慢地看着。
此刻,整个世界只剩下了篮球的声音。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在一个上篮入筐之后,他站了起来。
“高岚是吧,你晚饭吃了没有?”
看这情形,他是准备请我吃饭,于是我撒了一个很有价值的谎话:“没有,你呢?”
“我也没,你看是不是一起去吃?”
“好啊,你请客是吧?”
“恩。”
我矜持地问了一声:“请我吃饭是不是追我的一个信号。”
他没什么新意,依旧用咳嗽声掩饰了尴尬。
“你想吃什么?”
我想都没想,脱口而出:“生鼎鸡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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