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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曾是红人

    我是一九七九年考上一所重点工科大学的,学习的是机械制图。

    (那,你是个才女啊,那个时候考上大学,真的不简单。注:括号内为阿眉的话。)

    阿眉想到自己是考大学考得来头都大了,也没有考上,这个女的能够上工科重点大学,真的是了不得的聪明。

    一九八三年,我大学毕业分配到了一家大型国营机器制造企业,我成为技术科的一名工作人员,天天就是与机械图纸打交道,生活就是这样的开始了新的事业。

    没有多久,厂里的许多阿姨来给我穿针引线,为我介绍了不少的对象。许多也与我一样是大学生。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全没有感觉,后来我干脆推辞了说还早呢,考虑个人的事情应该慢慢来。实际上,在我自己的内心深处,希望自己找对象。或许对象本就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但是,事情非常的有趣,就在我向那些阿姨们表达自己的心迹的不久,我却是因为公交车上的一次奇遇而恋爱了。

    (噢!是一见钟情了?)

    也可以这么说吧。

    真的是很有趣的。我的家与自己工作的厂离得比较远,要坐近一小时的公交车的,一般也就这样上下班,固定的路线。

    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上,我没有如往常那样睡懒觉,想到街上玩,就我一人。

    在我坐公交车的时候,上来一个头发自然卷曲的小伙子。我当时注意地看了看,就是因为他的头发,那个时候你也知道,烫头发是很时髦的,不但女的烫男的也烫,再加上喇叭裤,算是个走在时髦上的人了。正好我坐在最后,而位置还有空,他就来到了我坐的后排了。

    那天也合该有事情,因为有个小偷也在车上。

    那个小偷,就在我们的不远之处,他的手伸向一个中年男人的裤兜的时候,被卷头发发现了,只听他咋呼一声,你干什么?

    小偷的手缩了回来,但是这个小偷却对他横了一眼,鼻子里哼地一声。

    他就说,你哼什么哼,你还对了?

    我怎么了我,你小子是欠揍!说着小偷握紧了拳头。

    他不甘示弱,说你小子才欠揍,敢手脚不干净还嘴硬!

    没有想到的是,那个小偷竟然先动脚了,一脚飞起,往他胸部踢来。只见他的双手一合,将他的脚拨开了;同时腾地站了起来,很快地回给他一拳,两个人打了起来。

    可笑的是,那个被偷的中年人,明明已经知道怎么回事情了,却不说也不帮忙。

    任他与那个小偷你来我往的打,汽车也就停了下来,后来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我说这高个子是小偷,刚才在偷皮夹子。

    这时人们才恍然大悟,合力擒了小偷。

    (天哪,这是有些可怕的。许多小偷是有群的,一般是同伙作案的多,幸亏是一个么。阿眉因为想到如今汽车上的扒手非常猖狂,成群结队的,做坏事情,客人反倒噤若寒蝉。前天还看个新闻,一个农民工见义勇为,却没有人帮忙,反而被一伙小偷刺死了。)

    是这样的,所以我的头脑中就对这个人有了好感。也就多看了几回,他呢,因为我的叫喊,大概有感谢之心,也看了我几眼。

    再坐回椅子后,突然地他说,我好象见过你的?

    我笑笑,这怎么可能呢?因为我对他是一点影响有没有的,他是不是套近乎。

    想不到他又问,你是不是某某重型机器厂的?

    我惊讶了,因为他说对了。我说,你怎么回知道的呢?

    因为,我也是这个厂的,不过我是个小钳工。

    啊!真的,太好是,我是这个厂的,不过是新来工作的。

    哦!那你就是师妹了,我可是高中毕业就来工作了。

    我们就这样认识了的。他问了我具体什么工作。

    我说我是技术科的。

    他说,啊是技术科的,那你是大学生吧。他大着嗓门一说,车上的全回头看了,毕竟那个时代大学生稀少,女大学生更加少的。

    我很有些自豪地笑着点点头,说是的。

    他忍不住竖起大拇指道。厉害!真的厉害!我可是高考才考200来分的。

    (呵呵,这真的是有些奇遇的味道了)

    就这样,等到新的星期开始上班的时候,他竟然找到了技术科,一到我们的办公室一见我就高声喊道,喔!才女哪,固然是在这里,到底是大学生,啧啧,办公室比我们车间可是天地有别啊。说的其他的同事都好奇地看了他。

    我一见是他,就笑了说,哦!我介绍一下,这位就是报纸上讲过的王大军,在公交车上见义勇为,他是我们厂的工友。(事情被公交车司机报告到公交车队,又报告到报社上去了。刊登了一则小社会新闻。)

    听我这么一说,同事们回过神来,说欢迎欢迎,是我们厂的啊!都友好地与他握手。

    这样子,他经常地来找我们聊天慢慢地,我与他就有了感情。

    (是这样啊。)

    但是,没有想到的是,我的父母是一万个的反对,理由很庸俗,就是我们家,我的父母全是机关干部,父亲还是个副局长。而王大军的家庭是工人之家,母亲还是个大集体的饮食服务公司的职员,兄弟姐妹又多,有六个。

    (哎呀,真的是有些不门当户对了,阿眉先想到的是自己的婚姻了。忍不住说,你怎么与我有相类似的爱情遭遇啊。我与我的前夫,父母亲也是一万个的反对的呢。她就叽叽喳喳地简单说了自己的情况。)

    唉,从父母亲反对的角度来看,我们是有共同语言了。

    这你就不难理解我当时的心情了,认为爱情是至高无上的。可以说我是,真的认为父母亲,封建思想重,都什么年代了,还讲究这么一套。我是对他们的反对嗤之以鼻的。我为了不听他们的唠叨,索性搬出家住到了工厂的集体宿室,擅自地做着自己当时认为非常崇高的一切。

    我是我行我素一点也没有听他们的话,觉得王大军就是我的知心爱人,很快地我们就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

    然而,父母亲是一点也不让步啊。他们就是不认自己重点大学毕业的宝贝女儿,要嫁给一个普通的工人,死活不肯接受。

    最后,我没有办法,就在父母亲没有参加我的婚礼的情况下,在王大军父母的一手操办下,在厂里的一个十多平方的屋里,举行了婚礼。

    (哦,这不管怎么说,对你来讲,肯定心中有些个凄然的。)

    是的,我心里有些凄然,但是更加多的是我们的爱情的崇高,新婚的甜蜜。

    而厂领导非常的重视,这是个特大新闻啊,一个大学生才女,敢于冲破父母亲的阻挠,毅然与普通工人成婚,在当时就是全国,能有几个么!

    所以,厂长亲自为我们主持了婚礼,而报纸上,却是发表了长篇通讯“见义勇为的好青年与女大学生共结连理枝”。

    真的是传遍各地,弄得我是名人一样了。

    (阿眉想,当然是名人一样了。确实是少有的,一般那个时候的大学生,尤其是女大学生。高考录取大学生每年全国才有二十来万么。她就说,你当然是红人了,能够这样做,是不容易的。)

    你说,我那个时候是不是鬼迷心窍?

    (这,怎么这样说呢,想想我的父亲也是说我鬼迷心窍,但是我却认为自己是为自己的爱情而执着呢!)

    可是,现在想了,回过头一看,我不但是鬼迷心窍而且是自作自受呢!

    (你为什么这样说啊?阿眉不由地迷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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