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都市言情 > 飞在花丛中之欲焰嚣张

一、为了“理想”而奋斗

    吴笛是个超级的问题人物。

    好像从他上小学的时候开始,就成了风口浪尖上的问题少年。

    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他妈的,一不小心,成了不良少年了。

    不知道怎么的,他的学习成绩老是上不去,凡是能跟问题少年扯上关系的事,却都能跟他沾上了边。

    满嘴脏话,行动懒散,打架,逃课,好像凡是这个年龄段不就该做的事,他都感兴趣。虽然他都二十一了,可是高中愣是奇迹般的没有毕业。

    至于自己留了多少级了,他自己都忘记了,反正现在的同学都叫他老大,老师没有一个愿意搭理他,每一个老师虽然都知道有他这么一个人,可是都拿他当空气。

    没有人管他做不做作业,没有人管他逃不逃课,自从前两任班主任被他气得一个嘴歪眼邪,一个犯了心脏病之后,就再也没有哪一个老师敢有让他变成一个有上进心的好学生的豪情壮志了。

    那个犯了心脏病的班主任在走出医院后,连幽默感都被他气出来了,动不动就对人夸奖他:吴迪说他想学好啊,全世界的猪都笑了。

    吴迪听到这个传闻后却并没有像以往那样暴跳如雷。只是淡淡的一笑。

    他自己也乐得过这样自在的生活,其实他自己也早就不想在学校里呆下去了,他也知道在学校里就应该好好学习,可是他的脑袋却好像被水银封住了一样,就是进不去一点知识,他也想过要改正,可是每一次都是以惨败告终。

    毕竟学习不是发发狠,起起誓就能够好起来的。他知道自己可能在学习方面有点天生的低能。

    可是那有什么办法,谁也不想做个笨蛋啊,不能因为自己学习不好,就连自己都承认自己是个废物吧。人要是连自己都不看不起自己,还活个什么劲?

    至少老子比别人会泡妞嘛?至少老子打架是一流高手嘛,至少……。

    他相信自己总是会有比别人强的地方滴,只不过没有发挥出来而已。要自己承认自己是笨蛋,凭什么?给个理由先。螃蟹难看不?吓人不?拷,生猛海鲜。

    混到他老人家那样,不但在学校里受老师的岐视,也找不到能玩到一起的玩伴,每天在学校里真是无聊透顶了。要不是自己……哼。

    想到小晴,他的心里就立时能够快乐起来。

    小晴的大名叫董晓晴。正是这个女孩子,才让吴笛不愿意离开那个自己早已经似乎不应该再呆下去的学校。

    董晓晴比吴笛小四岁,长着一双迷死人的大眼睛,一双嘴唇总是闪着让人想入非非的光泽。

    可是吴笛却从来也没有对董晓晴动过歪念头,就算他一个人的时候把所有的美女都想成了光屁股的时候,董晓晴依然是穿着衣服滴。

    他说不清楚这是一种什么感觉,反正董晓晴在他的心里就是天使,她让他干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的去做。

    人一到了他这个年纪,麻烦就要来了。早在四五年前,吴笛就开始对女人有了似懂非懂的兴趣,当他第一次在小树林里吻了同班的女生张紫时,他的男性荷尔蒙就开始迅速的分泌,分泌的他看到漂亮女人时,眼睛冒的光都是蓝色的了。

    吻完张紫的那天晚上,嘴里总是滑滑的,甜甜的,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让他意犹未尽,总觉得还有什么事情没有做。心里便想,这要是和董晓晴来的就好了。

    可是他却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董晓晴对他从来都是不冷不热,这让他很是沮丧。

    晓晴啊,你可知道,为了等你,我都留了好几级了,为了能和你一个班,每天都看到你那俊俏的模样,我都快给校长跪下了。我五岁半上小学,混了这许多年,却连个高中都没有念完,这一切,都是——为了你。

    每当想到这些,吴迪那放浪的心居然也会很难受,虽然他承认自己很好色,可是一见到董晓晴,他的心不知道为什么就会一下子变得很安静,一点坏念头也没有了。

    吻完了张紫的那天晚上,他便发誓:这辈子,我一定要把董晓晴追到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

    其实吴笛长的很英俊,又是校体育队的尖子,加上弹得一手好吉它,每年市里开运动会和校联欢的时候他都要大大的给学校和班级争一下光的,要不学校怎么可能留他这样的人在学校里混日子呢。

    虽然他学习不好,但和他在一起玩的女生却多的很。要不他吻完了张紫时,张紫为什么只是哭着说:你是个流氓,我回家告诉我妈,让她去告你。

    可是没有过几天,正在吴笛自己还心惊胆战的时候,张紫却主动的来问他:这几天你死哪里去了,为什么都不来找我。

    吴笛的心里真是又怕又恨,早知道这样,自己干嘛要出去躲起来。

    拷,看来还真是说中了,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这张紫才不过十八,就爱上坏男人了,那这世界上那些走起路来都晃屁股的女人,是不是……嘻嘻。

    吴笛在心里发誓,下次再有机会一定要试一试女人的身体是什么滋味。

    可是他忽然又想到了董晓晴,一想自己的许多不太君子的想法,倒觉得对她有点不公平,便忽然有一种罪恶感升上来了。想了半天,也找不出一个能够谅解自己的理由,他只得叹了口气,摆出他那近乎无赖般的作派,道:“反正我最爱的就是董晓晴,据说爱情和情爱是两回事,我又何必太拘泥于形式。”

    第二天,他便约了张紫出来,想要将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

    他要干什么其实很方便,因为他从十几岁时就没有了父母,根本就没有人来管他,他能够长这么大,楼上楼下的邻居居功至伟,他虽然很是感激,可是一犯起混来,还是要把大爷大妈们气个半死。

    其实自己要怎么付诸行动,吴笛也不知道,反正他知道,要想付诸行动,就要和张紫睡觉。他虽然年岁也不算小了,可是关于爱情和情爱的东西,却只是从言情片和三级片里看来的,只知道爱情就是海誓山盟,浪漫就是满街接吻。

    情爱就简单了,上床,做爱,让人淌口水的摔跤动作。至于怎么做,他就没有一点经验了。不过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他愿意去付出汗水,“努力”奋斗。

    学习他油盐不进,这个他学得到快。

    当他把灯关得只剩下一盏墙灯的时候,张紫忽然紧张了起来,站起身来,颤抖着声音道:“我,我要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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