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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中华民族的起源

    1949年以前,关于中华民族起源的研究,仅限于华夏/汉民族;本书从中华民族的整体方面探讨其起源。

    民族属于历史的范畴。从人类起源到旧石器时代结束,占据了人类历史99%以上的岁月,在那漫长的时代,当然没有民族的区分;新石器时代各部落与部落集团,也还不能与国家形成以后的民族区分相提并论。然而以现代科学成就说明中华民族远古祖先的来源、社会进化与部落集团状况,是中国民族史应有之义。故本书首先以一编的篇幅,对中华民族的起源作一扼要的叙述。

    迄今古人类学的发现与研究的结果表明,在中华大地上,人类起源的各个阶段没有缺环,可以建立比较完整的进化序列;在世界上,也仅仅中国有如此丰富的发现。更引人瞩目的是,其体质特征与蒙古人种(黄种)的起源、形成相联系,说明中华民族的远古祖先,应是这些繁衍生息于中华大地的远古居民。从而证明了中华民族起源的土著特点。

    到了新石器时代,文化区系及同一区系不同类型的区分,反映出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特点;当时社会进化及其多区域不平衡状况,又说明中华民族在起源时代已呈现多区域不平衡发展,同时彼此影响,有着多层次的内在联系与统一性。远古神话传说,与地下发现所反映的上述历史特点,差可相互印证。

    总之,中华民族起源于中华大地,既不是来自中华大地以外的任何一方,也不是均起源于黄河中下游。中华民族是在中华大地上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而又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与统一性。

    第一章中华民族起源的土著特点与多元特点

    第一节关于中华民族起源的诸说

    人类起源于何方?是从一个中心起源,还是多中心?一个多世纪以来,曾有过多种说法,至今未能定论。不过,目前古人类学与旧石器时代考古学界已公认:在从猿到人进化过程中,腊玛古猿和南方古猿是人类的直系祖先。自本世纪60年代在云南发现了腊玛古猿化石后,1975年又在云南禄丰陆续发现,不仅化石的数量多,并且至今还是世界上唯一发现了腊玛古猿(雌性禄丰古猿)头骨的地点。

    1987年,又在元谋县小河村蝴蝶梁子发现了蝴蝶腊玛古猿。这些重要的发现,在地理上都距元谋直立人发现的地点相距甚近。近些年来,在湖北建始、巴东等处也发现了南方古猿化石,1990年5—6月,在湖北郧县曲远河口学堂梁子更发现了一具人类头骨化石,经初步研究断定与1989年5月在同一地点发现的人类头骨化石属同一类型,定名为郧县人。在郧西也发现过直立人化石;距郧县、郧西县均不甚远的陕西蓝田县也发现了蓝田直立人。这些从猿到人相衔接各个环节的发现,加上其它多处直立人的发现,证实了我国应是人类起源的地区之一;中华民族决非来自中华大地以外的任何一个地方。

    那么,在中华大地上,中华民族是从一个中心起源,还是多区域起源发展?司马迁在《史记·五帝本纪》中综括先秦史料,叙述共工、驩兜、三苗、鲧有罪,“于是舜归而言于帝[尧],请流共工于幽陵,以变北狄;放驩兜于崇山,以变甫蛮;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殛鲧于羽山,以变东夷”。这种古代的正统观,影响非常深远,是关于中华民族起源的一元说。

    自17世纪起,欧洲开始有人认为中国人种与文化来自埃及。这是欧洲人倡中华文明“西来说”最初的假说。到19世纪,法国的东方学学者拉克伯里(terriendelacouperie)倡中国人种与文化来自巴比伦的巴克族。到本世纪20—30年代,瑞典地质学家、考古学家安特生(j.g.anderesson)主要依据我国仰韶文化彩陶艺术的某些图案与西方某些新石器文化中的彩陶风格有相似之处,断言仰韶文化是从西方传播而来,首先开化于中国的新疆,然后才东移发达于中原地区。此为关于中华文明与中华民族的“新西来说”。由于安氏对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学作过开拓性贡献,其假说曾流行一时;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安特生后来对其“西来说”已有所纠正。此外,还有关于中国人种与中国文化起源干中亚、南亚等说,均可归入“西来说”;起源于缅甸、印度尼西亚等处,略可称之为“南来说”;起源于西伯利亚等处,可称之为“北来说”。凡此种种,以“西来说”最为流行,均可概括称之为关于中国人种与中国文化的“外来说”。

    上述各种“外来说”的产生,一方面受着当时流行的学说与方法论的影响,有些也受着西欧中心史观的支配,同时也限于当时的学术水平与资料缺乏。这些假说提出之后,在中国与西方当时即已受到了驳难,终因考古资料的贫乏而未能消除其影响。至于各种“外来说”的内容及其驳难的详细内容,属学说史范畴,不拟在此详述,林惠祥《中国民族史》有专节介绍,可资参鉴。新中国建立以后,对“西来说”等进行了批判,可参考尹达的《中国新石器时代》等论著。

    在当代,关于世界文明起源的学说中,英国考古学家格林·丹尼尔(glyndaniel)在其《最初的文明:关于文明起源的考古学研究》一书中认为,世界上有六大文明是独立起源的,即美索不达米亚(两河流域)、埃及、印度、中国、墨西哥(包括奥尔密克文化和玛雅文化)和秘鲁。值得注意的是,丹氏所举的六种文明,中华文明既不像两河流域与埃及那样地处五海三洲相接,四通八达之区,因而希腊、罗马文明受其启发而臻于发达,与印度文明也有较密切的联系;也不像美洲印第安文明那样被两大洋隔绝,在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以前不为世人所知。尤其令人瞩目的是:在上述六种古老文明中,唯独中华文明从起源时发展到今天,其文化传统一脉相传,未被割断。中华民族这种独树一帜的特点,在起源时代已经萌芽。

    第二节中华民族起源的土著特点

    在中华大地上,埋藏着十分丰富的古人类化石。人类起源与进化,自直立人(猿人)、早期智人(古人)、晚期智人(新人)各个进化阶段没有缺环;从旧石器时代到新石器时代,远古居民的体质,具有明显的承袭与发展特点,基本上是蒙古人种主干下发生和发展的。种种关于中国人的祖先外来的说法,没有可信的古人类学依据。

    一、中华古人类各进化阶段的发现

    详细论证中华远古人类各进化阶段的特点与序列,属古人类学的范畴,已有人类学家一系列论著。今简要谱列中华大地远古人类进化各阶段的发现:

    直立人,又称猿人,是人类进化的最早阶段,其距今百万年以上者为直立人的早期阶段,数十万年者为中晚阶段。

    元谋直立人,或称元谋猿人,简称元谋人(以下均用简称)。

    1965年发现于云南省元谋县那蚌村,距今170万年,为我国已得到确认年代最早的古人类。

    蓝田人,1963年在陕西省蓝田县陈家窝发现了古人类的下颌骨,1964年在该县公王岭又发现了古人类的头骨,经研究均定为直立人,命名为蓝田人。其公王岭发现者年代早于陈家窝者,距今约百万年。

    郧县人,1975年在湖北省郧县梅铺龙骨洞已发现四颗古人类牙齿化石,经鉴定为直立人遗骸,已命名为郧县人,属直立人早期。前已叙述,1990年又在郧县曲远河口学堂梁子经发掘出土一具古人类头骨,经专家研究与1989年在同一地点发现的古人类头骨化石属同一直立人类型,仍命名为郧县人。

    北京人,1921年和1923年在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猿人洞(周口店第1地点)开始发掘发现古人类化石,1927年命名为北京猿人,现已改称北京直立人。1929年在裴文中教授独自主持下,于12月2日下午发现了一具完整的北京人头盖骨化石,当时震动了世界的学术界。自此以后,尤其是发现了旧石器与用火的遗迹,直立人的存在才得到了肯定。新中国建立后,又有许多重要发现,前后总计发现了属于40个个体的北京人化石和不下10万件石制品以及丰富的骨器、角器,尤其是发现了丰富的用火的遗迹。北京人的文化堆积达40米,积年距今70万—20万年,可证当时已有较稳定的活动范围与较固定的居地。在全世界同一阶段人类遗址中,北京人的材料最为丰富。

    和县人,1980年发现于曳徽省和县龙潭洞。年代与北京人相近而较北京人有若干进步性状。

    金牛山人。

    1984年经发掘发现于辽宁营口市永安乡金牛山。专家研究,认为其头骨形态较北京人进步,而与大荔人比较接近,然而伴生的古生物物种,未越出早更新世。目前,有的著作将金牛山人谱列于直立人,有的谱列于早期智人。尽管属人类进化哪个阶段尚未论定,但这一发现在研究从直立人到早期智人的过渡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则无可置疑。在距此不远的辽宁省本溪市庙后山,1979年出土了古人类化石,其形态与金牛山入接近,两者都是东北地区目前已发现的最古的人类。

    此外,在安徽省巢县、山东省沂源县、河南省浙川县和南召县、贵州省桐梓县等处,都已发现了直立人化石,并已按人类学传统命名。经过初步研究,这些均属直立人中晚阶段。

    早期智人,又称古人。从我国材料看,这一阶段人类生活在距今10万至4万年以前。已发现的有大荔人,发现于陕西省大荔县;丁村人,发现于山西省襄汾县丁村;许家窑人,发现于山西省阳高县许家窑;长阳人,发现于湖北省长阳县;马坝人,发现于广东省曲江县马坝。

    晚期智人,又称新人。这是生活在距今4万至1万年以前的人类。在我国已发现的范围远较直立人与早期智人为宽广,举其要者:山顶洞人,发现于北京市房山县周口店山顶洞;峙峪人,发现于山西省朔县峙峪;河套人,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审旗萨拉乌苏河一带;哈尔滨人,发现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阔家岗;安图人,发现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图县;建平人,发现于辽宁省建平县;柳江人,发现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县;兴义人,发现于贵州省兴义县;丽江人,发现于云南省丽江县;东山人,发现于福建省东山县;左镇人,发现于台湾省台南市左镇。

    以上直立人,除元谋人发现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的元谋县,地处金沙江南岸,属长江上游;其余比较集中于黄河中游和长江中游。早期智人,目前所知比较集中于黄河中游的黄土高原。晚期智人,已知的分布范围,西南至云、贵,东南至闽台,东北至黑龙江,北方至内蒙古;若以与晚期智人相应的旧石器晚期文化分布而论,则已有较晚期智人遗骸化石的发现,范围更大。可见,到了晚智人阶段,也就是旧石器时代晚期,中华大地已普遍有了人类的分布。

    二、中华古人类与蒙古人种起源形成的联系

    自本世纪20年代发现了北京人、河套人等古人类化石以来,古人类学界即已注意到中国古人类的体质不仅一般地表现了人类进化各阶段的特征,还越来越与蒙古人种的体质特征相联系,从中已初步追溯出蒙古人种起源与形成的过程。比如,美国人类学家海德路加(ale,hrdlika)曾首先指出铲形门齿是蒙古人种的性质。魏敦瑞(franz,weidenreich)曾指出北京猿人具有一系列与蒙古人种密切相关的性状。我国人类学家贾兰坡依据魏登瑞和海德路加的研究结果,统计现代蒙古人种和其他人种有铲形门齿者所占百分比,指出铲形的上门齿在蒙古人种中有最大的优势。在蒙古族人中,有铲形上门齿者,男女均占91.5%;汉人中男性占89.6%,女性占95.2%;居住在美洲的奥克斯印第安人,男女均占98.3%。而黑人男性中占9.o%,女性占7.8%。据人类学家卡包奈尔(carbonell)于1963年统计,中国人、日本人中显著具有内侧铲形门齿者占92.7%,上外侧铲形门齿者占91.3%;其他人种,或者完全没有,高者也不过5%。

    过去魏敦瑞曾经将北京人的铲形门齿这一特征,作为北京猿人是现代蒙古人种祖先的一个论据。现在的材料证明,这个特征,一直可以追溯到170万年以前的元谋人。元谋人的两枚上内侧门齿,即已呈现铲形结构。在我国所发现的古人类遗骸中,凡发现了上门齿的,铲形性质都很明显。

    铲形门齿发育,在我国远古居民中都比较突出,只是表明其与现代蒙古人种的直接渊源的一个重要的特征。其它如头型、颅面等许多特征,均表明大荔人、马坝人等早期智人已经出现了向蒙古人种方向演化的萌芽,到了晚期智人阶段,不仅有了柳江人那样的早期蒙古人种的代表,并且与山顶洞人比较,蒙古人种在那时已出现了南北异形的现象。我国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点,与晚期智人阶段有明显的继承性与发展联系,并且在蒙古人种的同一性中,有了不同种系类型的分化。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以及其它边疆发现的新石器时代的居民,既是在蒙古人种主干下发展,同时以黄河中游与下游新石器时代居民的体质特征为例虽属于同种系,仍存在某些性状的差别,表明当时的居民,已存在不同族群的区分。

    综上所述,中华大地是人类起源的地区之一,是蒙古人种的故乡。中华大地上的远古居民,有些在漫长的进化中已移居于中华大地以外,但中华民族的祖先,应是来自这些远古洪荒时代已繁衍生息于中华大地并且继续在本上创造着中华畏族起源阶段历史与文化的人们。中华民族在后世的发展中吸收了外来的文化与民族成分使自身更加壮大,但就整体而言,中华民族起源于中华大地,具有鲜明的土著起源的特点。

    第三节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特点

    中华大地上的远古居民,分散活动于四面八方,在彼此分隔的条件下,适应辽阔中华大地各区域不同的自然环境,创造着历史与文化。旧石器时代已显现出来的区域性特点的萌芽,到新石器时代,更发展成为不同的区系,从而成为认识中华民族起源多元特点的科学基础。

    一、旧石器时代文化的分布与区系的萌芽

    迄至目前为止,在我国已发现旧石器地点200余处,其中比较集中于黄河中游黄土高原,而长江以南的发现显得相对少一些。

    属于百万年以前的旧石器地点,已知的有四处:即发现于山西省芮城县西侯度村的西侯度文化,距今180万年,是东亚与北亚已知年代最早的旧石器文化。元谋人文化,距今170刀年。另外两处在河北省北部阳原县小长梁和东谷坨。这两处地点相距甚近,年代距今百万年左右。以上四处,除元谋人文化遗址地处云贵高原,其它都在黄土高原及华北平原向蒙古高原过渡的地带。

    距今10万年以上至百万年以下的旧石器文化,属于旧石器时代早期中晚阶段,以北京人文化最为丰富和突出。前已叙述,稍早于北京人文化的有蓝田人文化及山西省芮城县发现的匼河文化;晚于北京人文化的有金牛山文化和大荔人文化等。这一阶段的旧石器文化发现,以黄河中游及其支流渭、汾两水流域最为集中。在贵州省黔西观音洞发现的观音洞文化,是这一阶段中国南部旧石器文化的代表。它的石器类型与工艺较之北京人文化有多方面的相似与相同,也有明显的差异。反映出中国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阶段,已出现地区复杂和多样的面貌。

    距今10万至4万年以前的文化遗存,属于旧石器时代中期,从分布地理看,已发现的与距今10万年以前的阶段基本相同;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即距今4万至1万年的时期,已发展到分布于全中国各省区。

    在中国北部,旧石器晚期文化地点几乎遍及黄土高原;在内蒙古和华北平原也有越来越多的发现;东北地区已延伸到黑龙江中上游的漠河、呼玛十八站。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西藏自治区的定日县苏热、申扎县的多格则和珠洛勒,日土县的扎布,普兰县的霍尔区及那曲县城附近发现了五处旧石器地点。在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的霍霍西里、托托河沿及海西藏族自治州的格尔木和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的炉霍等处,也都发现了旧石器地点。青藏高原发现的这些旧石器时代文化遗存,既与黄河流域同时期文化有共同的特征,又显示出地方性的特点。这些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旧石器地点,是世界考古学史上创记录的发现。中国南部分布范围扩大的突出例子,是继1987年在福建省东山县发现了生活在旧石器时代晚期的东山人之后,1990年又发现距今14000至8000年的旧石器文化。在台湾省也发现了左镇人及旧石器晚期文化,并依据其体质特点与文化面貌,可证台湾旧石器晚期有人类活动并且是由大陆向沿海岛屿迁徒而来。

    中国的旧石器文化,不仅分布广泛,而且已出现不同技术传统的区别,是考古文化不同区系发展的萌芽。

    早在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阶段,中国北部与中国南部的旧石器文化既具有基本的同一性,又具有不同的风格。同一地区,也出现了不同的技术传统。黄土高原与华北平原,可以区分出“匼河一丁村系”和“周口店第1地点(北京人遗址)一峙峪系”两大传统。前者以大型石器为主,其中尤以三棱大尖状器为最典型的器物。蓝田、匼河、三门峡等处遗址的旧石器文化都属这个传统;后者以小型石器发达为特点,尤其到了旧石器时代晚期,石器细化的倾向已相当明显。周口店第1地点、15地点、大荔、许家窑等遗址的旧石器文化属于这一传统。这种不同技术传统的区分,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已酝酿出新石器时代形成诸多文化区系的基础,是追溯中国新石器文化多元起源与多区域不平衡发展的渊源所自。二、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多元起源与多区域不平衡发展我国的新石器时代遗址,迄今在各省区已发现共7000余处。黄河与长江两大河的中游与下游分布较密,尤其黄河中游,仰韶文化遗址已发现达1000余处。年代一般自公元前6000年至公元前2000年。

    1986年在河北省徐水县高林村乡甫庄遗址发现属新石器时代早期的文化,经过四年研究,确定其年代距今万年左右。华南则早期年代偏早而结束晚于中原地区;其它边疆地区结束均稍晚些。尽管发展不平衡,但各地区地新石器文化各有渊源,自成系统,分布区域明确,文化内涵与面貌也不能互相重合,因而可以划分出几个较大的文化区系。各区系之间,互相影响,互相吸收,有着多层次的联系与统一性。根据考古学界的整理和研究,各文化区系的内涵、面貌、演进、交融与汇聚,已有了比较明确的轮廓,反映着各个区系的文化是具有共同文化传统的部落集团创造的历史;同一区系中存在着不同的文化中心和诸多类型,又表现了各大区的部落集团中存在着众多的氏族部落或部落联盟。

    (一)黄河中游,以渭、汾、洛诸黄河支流汇集的中原为中心,北达河套及长城沿线,南接鄂西北,东至豫东一带,西至甘青接壤地区,分布着仰韶文化。其渊源与承袭的序列是:前仰韶文化(裴李岗、磁山、大地湾三种较早的新石器文化,(前6000—前5400)→仰韶文化(前5000—前3000)→中原(陕西省关中、山西省南部、河南省及河北省南部)龙山文化(约前2900—前2000)。继中原龙山文化发展的可能是夏文化(晋甫、豫西、豫中)、先商文化(豫北、冀南)、先周文化(关中)。

    (二)今黄河下游,以泰山为中心,南至淮,东至海,北至无隶,实际是先秦济水及海岱地区,分布着大位口文化。其渊源与承袭序列是:青莲岗·北辛文化(前5400—前4000)→大汶口文化(前4300—前2500)→山东(典型)龙山文化(前2500—前2000)→岳石文化(前1900—前1500)。岳石文化填补了山东龙山文化与商文化的空隙。海岱地区的新石器文化,多认为是远古传说大吴、少吴及夏商西周三代的东夷文化。

    (三)长江下游以大湖平原为中心,南达杭州湾地区,北以南京市为中心包括苏皖接壤地区,形成了一个新石器文化区系,其序列大体是:河姆渡文化早期(前5000—前4000)→马家浜·崧泽文化(前4300—前3300)→良诸文化(前3300—前2200)。良渚文化与中原龙山文化大体同时发展,曾被认为是龙山文化在长江下游的变体,可见其受黄河流域影响之深;另一方面,良诸文化因素,特别是其中玉器,如玉琮、玉壁等礼器,在商周礼器中为祭天地的重器,良渚文化玉器上的某些花纹,后来在商周青铜器上颇为流行。又可见其为商周礼乐文化的一个重要来源。目前,民族史学界颇以长江下游新石器文化为追溯百越民族与文化起源的对象,而与中原文化的联系在考古学与民族史学界都很重视。

    (四)长江中游,以江汉平原为中心,南包洞庭湖平原,西尽三峡川东,北达豫南与黄河中游新石器文化相间分布,是一个自成体系的新石器文化区。其渊源,目前考古学界尚在继续研究。自1977年起,先后在湘西的石门县、澧县等地发现了早于大溪文化的新石器文化,其中石门皂市下层文化经碳—14测定(未经树轮校正)为距今6920±200年。1990年夏,又在湘北岳阳市洞庭湖区坟山堡遗址上层发现属于屈家岭文化的一组连体建筑,在其下层出土一批较大溪文化更早的遗物,与皂市下层文化近似。1989年初在湖南省澧县洞庭湖区澧水北岸鸡公山发现了属旧石器时代中期的文化遗存,距今约10万年,还填补了洞庭湖平原旧石器文化的空白,对研究中国南部旧石器中期文化和长江中游新石器文化起源都有重要意义。此外在湖北省秭归县、天门市等处也发现了属于皂市下层文化范畴的新石器文化。据目前已有发现与研究成果,长江中游新石器文化区的序列大致是:皂市下层文化(约为前5000)→大溪文化(前4400—前3300)→屈家岭文化(前3000—前2000)→青龙泉三期文化(又称湖北龙山文化,约为前2400)。考古学界与民族史学界颇以长江中游新石器文化为追溯三苗部落集团及其文化起源的对象。

    (五)辽西及燕山甫北,主要分布着红山文化。红山文化因赤峰红山后遗址命名,分布以辽西及赤峰市为中心,延及河北省北部及京津地区,北缘达哲里木盟与铁岭以西与沈阳一带。过去因其陶器彩绘颇具有受仰韶文化影响的风格,被认为是仰韶文化的一支。自80年代以来,发现日增,更注意其陶器的“之”字纹,有细石器等特点,逐渐认定红山文化分布之区是一个自有渊源和自成系统的新石器文化区。在辽宁省沈阳市新乐遗址下层、阜新石查海、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等处都发现了年代显然早于红山文化而又与之有密切渊源关系的新石器文化。红山文化的后延已知的为夏家店下层文化,这已是青铜器早期的文化遗存,其上限与红山文化的下限尚有千年空隙。因此,红山文化区的序列大致是新乐下层文化(前5300—前4800)→红山文化(前4500—前3000)→夏家店下层文化(前2000—前1500)。由于红山文化有了玉龙、积石冢、祭坛、女神庙等重要发现,而且其玉器很发达,与商代日常使用玉器渊源联系明显,因而考古学界非常重视其在中华文明起源史上的地位。

    (六)黄河上游。黄河中游彩陶艺术在公元前3000年以后就已衰落,在甘肃、青海、宁夏一带黄河上游地区新石器文化中却更发展了。这一地区新石器文化主要是马家窑文化。

    马家窑文化,以陇西为中心,西至河西走廊和青海省北部,北达宁夏回族自治区南部,南抵四川省北部。据地层叠压关系与文化面貌,或可以认为是仰韶文化的一种变体,称之为甘肃仰韶文化,年代约为公元前3300至前2050年。其后延一般认为是齐家文化,是一种晚期新石器文化或早期青铜文化。其分布与马家窑文化地域重合,然而到底是承袭马家窑文化还是承袭陕西龙山文化,考古学界意见分歧,年代上限约为公元前2000年。

    燕山以北和黄河上游两个区系,都在新石器时代(包括早期青铜文化)为农耕文化兼有较多的养畜业。青铜器时代,即主要是游牧民族的文化。燕山以北西拉木伦河流域的夏家店上层文化,一般认为是山戎和东胡人的文化遗存;黄河上游的新石器文化和青铜文化,则可能是氏羌部落集团及其先民的文化遗存。

    (七)华南地区,以鄱阳湖一珠江三角洲为中心,包括两广、闽台和江西等省区,依目前所知,新石器时代基本可以分为早晚两期。

    早期遗址多分布于洞穴、贝丘和台地。它们共同的特点是,大量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共存,骨角器比较发达,有的还有蚌器,普遍地使用器形简单的绳纹粗陶,农耕遗迹不甚显著,也没有明显可以肯定的家畜遗存,而采集与渔猎经济占主要地位。年代也普遍偏早,如江西省万年县仙人洞遗址下层、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甑皮岩遗址、广东省英德县青圹洞穴遗址的新石器文化,经碳—14测定,年代大约都在距今8000—9500年,即约为公元前7500—6000年。

    华南的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已有了较发达的农业,其中有些硬陶甚至是在高达900—1100c高温条件下才能生产出来。有的遗址中还发现了彩陶。已命名的有以江西省修水县山背村遗址命名的山背文化,年代为公元前2800年左右;以广东省曲江市石峡遗址命名的石峡文化,约为公元前2900—前2700年;因福建省闽侯县昙石山遗址命名的昙石山文化,年代尚待进一步测定,其文化性质与台湾凤鼻头文化属同一范畴,其年代约为公元前2000年左右。广泛分布在华南的新石器文化,应是百越先民所创造的文化遗存。

    (八)西南地区,包括云贵和川康西藏地区的新石器文化遗址,发现相对少些,区系划分也有待于进一步研究。从云贵高原元谋人、桐梓人、丽江人及旧石器时代早、中、晚期文化的发现来推断,应有当地新石器起源的发现。然而月前所知的当地新石器文化遗址,年代普遍晚于黄河与长江中下游及华南地区;其文化面貌,既与黄河中游与上游地区,又与华南地区的新石器文化有着多层次的联系,同时也表现出不同的地方特色。大致可以分为下列区域:

    昌都、甘孜等地区、川西和滇西北地区的新石器文化,与黄河上游及中游的新石器文化有密切的联系,这些地区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大概与黄河上游、中上游新石器时代的居民同属氏羌部落集团的先民。

    1990年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郊曲贡遗址,经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与西藏文管会联合发掘,出土大量打制石器与磨制石器共存,陶器有双耳罐、单耳罐、高领罐、豆,不少陶器制作精美,同时发现的一件猴头陶塑艺术品,似可以将西藏古蕃人关于人类起源于猴的神话传说上推到新石器时代。细石器的发现,填补了西藏腹地细石器的空白。是一处距今约4000年,即大约为公元前2000年的新石器文化遗址,而且是代表着与昌都卡若文化不同的另一种的文化遗存。

    川东属长江中游新石器文化区,已如前述。四川盆地的新石器文化,受陕甘影响较深,而又具有独特的风格,至商周发展为蜀文化。从今大理以东以南和滇中、滇东北及贵州和长江以南的川东南地区,成为我国西北与东南的新石器文化的交汇地带,有来自黄河上游与中游的明显影响,而来自长江中游、下游及华南的文化影响占有一定优势。可能是一支受氏羌先民影响较深的三苗与百越集团的先民所创造的文化分布之区。

    (九)东北北部、蒙古高原、阿拉善平原和塔里木盆地东缘,普遍分布着以细叶石器为代表的遗存,而陶器与磨制石器始终未得到充分的发展。这些以细叶石器为代表的广大地区,在新石器时代除东北北部有些地方有农业的发展,大都仍以采集、狩猎为主;进入青铜时代,或演化为游牧区,或为渔猎区;塔里木盆地东缘,则有较发达的农业文化遗存。这些以细叶石器为代表的文化,是北方各游牧与渔猎部落集团的先民的文化遗存。

    以上各区系,发现与研究都不平衡,有些课题在考古学界尚有多种观点在争鸣竞长。然而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是考古学界与民族史学界已得到了共识的观点。

    第二章中华民族起源的时代

    第一节原始群与原始氏族社会

    在第一章已叙述,中华民族起源时代包括整个中国的石器时代近200万年的漫长岁月;从社会进化而言,是原始社会时代。推动社会进化的,一方面是人自身的进化和种的繁衍;另一方面是生产工具的进步和社会分工的发展。因为那漫长时代没有文字,依据考古学成果,先秦记述的远古传说及民族学资料互相印证,才有可能对原始社会的进化做出轮廓式的判断与叙述,即原始群、血缘公社、母系氏族社会、父系氏族社会和原始社会向国家起源的过渡。由部落联盟向国家的过渡,通常称之为军事民主制,本书称之为前王朝期军事民主制古国。

    一、原始群

    直立人早期阶段,人类还保留明显的原始性质,但西侯度文化与元谋人文化,都已有较定型的打制石器并且已有用火的痕迹。其中西侯度遗址发现的经过火烧的动物肋骨与鹿角等,是目前所知世界上最古老的人类用火的遗痕。尽管已有较定型的石器证明直立人阶段制造工具使用工具的人类社会已经发端,但当时的人类只能使用上述旧石器进行集体狩猎和采集,群居野处,随自然所赐游荡,性行为除母子以外不避年龄与血亲。《吕氏春秋·恃君览》描述:“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无衣服、履带、宫室、积蓄之便,无器械、舟车、城郭、险阻之备。”《列子·汤问》也说:“长幼济居,不君不臣,男女杂游,不媒不聘。”这些记述,反映着在先秦还保存着对于初始蒙荒时代社会膝胧而真实的记忆。

    二、血缘公社

    直立人的中晚阶段,即旧石器时代早期的中晚阶段,在距今数十万年间,人体进化与石器种类都有明显进步,以北京人为例,已捕猎大型动物如野马、鹿等。对人体进化而言,最伟大的进步,是对火的使用与管理。北京周口店第1地点,从上到下有13层文化堆积面,从第10层下部灰烬约1米,越往上,灰烬层越厚,其中第4层有的地方达6米。在灰烬中有烧残的动物骨头及硬果果壳等,说明北京人已能有效地保存火种,使用火并已进化到熟食。这一进步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北京人之所以有稳定的居地,与具有保存与管理火的能力有很大关系。其活动与居住在周口店地区达50万年之久,说明已脱离原始群,进至血缘公社阶段。一些有血缘关系的成员,共居一处,集体采集与狩猎,共同享用,有经验的年长妇女掌握着火种,是事实上的首领。已排斥父母与子女的性交与生育,而兄弟姐妹间通婚仍是普遍现象。这种兄弟姐妹为夫妇繁衍后代的传说,不仅保存在《后汉书·南蛮传》中有关于槃瓠与高辛氏女为婚产生六男六女自相夫妻而繁衍成长沙武陵蛮的神话传说,在中南、西南的许多民族关于人类起源的神话中,至今还普遍流传。有的不仅传说兄妹为婚所生子女成了本民族的始祖,还是中国许多兄弟民族的共同来源。云南省彝族神话《梅葛·人类起源》叙述:在一次浩渺无际的洪水后,只剩兄妹二人,天神命其结为夫妇,生下一个大葫芦。天神用银锥打开,首先从葫芦里生出汉族,依次是傣、彝、傈僳、苗、藏、白、回等各民族。黎族神话《人类的起源》则传说很久很久以前,地上生出一个大葫芦,突然洪水漫天地,雷神打开葫芦救出兄妹两个和其它动物,命兄妹结婚,所生之子被雷神分身变为汉族和黎族各支的来源。其他如壮、布依、侗、瑶、佤、傈僳、白、拉祜、基诺、纳西、哈尼及台湾高山族等都有类似的神话传说。这些神话传说,都反映着远古存在过兄弟姐妹通婚的历史,是血缘公社阶段婚姻状况的倒影。

    三、母系氏族社会

    自然选择,使血缘公社内婚制的严重缺陷逐渐暴露,所生子女,体质退化,痴呆畸形,另一方面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男女间分工逐渐发展。于是早期智人阶段,即旧石器时代中期已开始由血缘公社内婚制向血缘公社的外婚制过渡,排斥同一血缘公社兄弟姐妹及男女之间的婚姻,而与邻近不同血缘公社实行族外群婚。这样就形成了包括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每个氏族都有一位共同的始祖母,世系按母系计算,共同进行狩猎与采集,男女有一定的分工,妇女在居住地附近采集和抚育与保护幼儿成长,男女外出狩猎,所获由妇女推举的首领共同分配。婚姻在不同氏族间实行大体同辈分的群婚,男女双方属不同氏族,所生子女为女方氏族成员,知母不知父。

    到新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随着定居与聚落的形成和农业、家畜、制陶、纺织的发明,妇女掌握了这些最重要的生产部门,男子偏重从事狩猎、捕鱼等生产,母系氏族社会繁荣发达,而进入母权制阶段。

    氏族的外婚制,使两个互为婚姻的氏族结成部落;氏族的外婚与部落的内婚是当时婚姻的基本形态。而氏族成员的增加,氏族内不同亲族的发展,又必然使同一氏族分化出诸多的胞族,产生新的氏族和部落,以至形成有共同祖先传说与大体相同文化特征的部落集团。

    在旧石器晚期,周口店山顶洞遗址已出现了居住地与葬地的区分,老年和妇女尸体周围撒有赤铁粉,身上佩带兽牙和蚌壳、鱼骨做的装饰品,反映了当时已出现某种宗教观念和妇女的重要地位。典型的母系氏族遗址则至新石器时代文化遗址中才发现,这就是西安半坡遗址。

    半坡遗址东西宽处近200米,南北最长处为300米,总面积约5万平方米。年代约为公元前4800—前4300年,距今约6500年左右,遗址明显区分为居住区、氏族公共墓地和烧陶区三个部分。居住区约占3万平方米,分成两大片,两片间有一条深1.5米,宽2米的小沟为界。每片内有座大房子,可能是氏族首领所居兼为氏族聚会的场所,大房子周围是小居室,一律门向大房子,表现明显的内向氏族聚居的特点。居室间散置许多贮藏窖穴,另有两个长方形牲畜栏圈。在居住区外,围绕一条深5—6米、宽6—8米的大防卫沟。沟外北边是氏族公共墓地,东边是烧陶区。墓地共发现成人墓葬174座,排列有序,多为单人仰身直肢葬,另分别有2个男子、4个女子同性合葬,随葬品多为日常用的陶器和骨珠等装饰品。反映了氏族成员的血缘纽带支配作用和氏族成员地位平等。小孩盛行瓮棺葬,有73座,葬在居住区;在居住区内还发现了三座幼儿土坑葬,其中一女孩厚葬墓,不仅随葬品丰富精致,而且是半坡遗址中唯一有木板葬具的墓。这种对女孩死者的厚葬,可能是处在母权时代的半坡文化的主人某种特殊宗教观念的反映。类似半坡遗址这样居住区、墓地、烧陶区的划分,在陕西宝鸡北首岭、临潼姜寨、河南洛阳王湾等仰韶文化早期聚落遗址也得到了印证。在黄河下游,大位口文化的早期,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长江中游皂市下层文化的社会进化程度,大致应是与仰韶文化的半坡期相当,可能也是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繁荣时期。

    关于母系氏族社会的历史,在汉文古籍中有痕迹可寻。比如西周所推行的同姓不婚制度,认为“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在远古传说中,远古的圣人及夏、商、周的始祖,大多是知母不知父,从某种动物或植物或自然现象如雷电风的感应中“感天而生”,这些感生神话或反映了远古氏族部落的“图腾”信仰,也是社会进化到文明时代以后,人们对知母不知父的“先圣”、“先王”降生的神化。关于姓起源于母系氏族社会,不仅可以在最初的姓多有“女”旁,如姜、姬、姒、妫等等得到反映,而且直到春秋初,仍保留男子不称姓,仅女子称姓,以别婚姻的习惯。母系氏族社会在民族学资料中的印证,无论从世界和中国一些保存原始社会残余的部落和民族中,都有比较丰富而生动的资料。

    四、父系氏族社会

    从母系氏族社会过渡到父系氏族社会,黄河流域大约在新石器时代仰韶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的中后期已经完成。这两种文化大体经历了从公元前5000年到前2600年左右的两个多千年纪。其后一个多千年纪,聚落与墓葬的特点都已经表现出明显的父系氏族社会的特征。

    仰韶文化中后期诸遗址聚落已大不同于半坡、姜寨等遗址那样内向的氏族聚居布局,这时的聚落,已出现了大小向两极分化,并形成了中心聚落和从属于它的周围小聚落的外向布局特点。另一方面每个聚落中虽然仍是氏族聚居,但住址一般为单间或双间,各有火塘、库藏,氏族内各个家族或家庭经济上有一定的独立性。这一时期的墓葬,虽然仍是氏族公共墓,但随葬品多寡、合葬的方式等,都表明当时社会已较早期有质的变化。

    (一)已出现一夫一妻制家庭。在半坡、姜寨等遗址,男女同性合葬,到了仰韶、大汶口文化中后期,合葬墓一般是成年男女双人合葬,或成年男子与两个成年女子合葬,反映着此时已有一夫一妻制家庭,甚至有的男子已过着多妻生活。

    (二)女性已由原来的中心支配地位,转化为从属地位,世系已由母系转化为父系。属仰韶文化前期的陕西省华县元君庙墓地共57座墓葬,其中有45座分属东西两个并存的墓区,内有28座为多人的合葬墓,合葬墓中死者占墓地死者92%,其余为单人葬。合葬墓地大多是二次葬,多者达25人,少者4人,从死者年龄看,为不同辈分,男女不成比例,应是氏族内不同家庭的合葬,家族以母系计辈分,子女随母,子女之父属另外的氏族,生不与其子女之母同属一氏族,死不同葬一墓地。随葬品一般为女多于男,还有少数成年女性和女孩厚葬的例子,随葬的生产工具,女性身边为农具、纺轮、骨针,而男性身边为骨镞,也是当时女子掌握定居和农耕、纺织,处在中心地位的反映。在大汶口中后期,已发掘的墓葬比较多,一般多为单人葬,所发现大汶口及江苏省邳县刘林遗址各有8座合葬墓,山东省邹县野店遗址也发现了10座合葬墓,这些合葬墓的特点是:

    1.除大汶口35号墓为一对成年男女与一个小孩合葬,其余25座,凡经过性别鉴定的,都是一对年龄相当的成年男女。

    2.除个别有二次葬遗迹,其余均为一次葬,并且全都按男左女右顺序排列。

    3.随葬品偏在男性一侧,其中大汶口13号墓,男性身佩一对象牙琮,还有石铲、骨镖、骨匕等工具,女性仅手握獐牙。大汶口1号墓,男性安葬在墓穴正中,左侧放有陶器、石器、骨器等40余件,女性偏放于墓穴右侧延伸的xiāo穴,仅有一小玉管和一对龟骨随葬。有的墓中女性随葬品多些,也是纺轮、骨针、石磨等家务劳动工具。此时农业有了进一步发展,农具都随男性随葬,说明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已转由男性支配。

    (三)贫富分化的出现。大汶口文化中后期的墓葬已明显反映出贫富分化,仅大汶口墓地133座墓葬,可分为大、中、小型3类,大墓有木椁,随葬品丰富,少的50—60件,多的达180余件;中等墓少数也有木椁,随葬器物一般为10余件到30件左右;小墓墓坑小,随葬器物仅有1—2件。随葬器物数量的悬殊已可见贫富的分化,器物质量更加区别明显,最精致的黑陶、白陶和彩陶几乎都出在大墓中,有的大墓中还有玉器(钺、环、珠、坠饰等)、象牙器(梳、琮、雕筒等)、鳄鱼鳞板及镶嵌松绿石的骨雕筒等,大概是显示墓主的贵族地位。不仅大汶口墓地显示了大汶口聚落居民的贫富分化,大汶口墓地与周围其它大汶口文化中晚期墓地比较,还显示出大汶口聚落居民普遍比其它聚落居民富足,有当时极贵重器物象牙琮一类乃至礼器的大墓,在大汶口文化中后期仅见于大汶口墓地,可能显示了大汶口聚落社会地位高于其它聚落,其贵族在大汶口聚落处于统治地位,还号令着周围其它同期的聚落。

    第二节原始社会瓦解及向国家民族的过渡

    公元前3000至前2000年这一千年间,是中华民族起源时代社会进化以空前速度发展的时期,部落与部落集团间的战争兼并,加速了部落间的交往,形成了众多的前王朝期古国。反映在文化方面,起源于以泰山为中心的海岱文化逐渐统一了黄河流域和长江中游与下游以及燕山南北,出现了山东龙山文化、中原龙山文化、齐家文化(早期)、良渚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湖北龙山文化)与红山文化(后期)。这些文化虽有地区差异却明显具有交融的趋势。所以这一千年间,考古学上可以概括称之为龙山文化时期。

    在四周边疆,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些,先前已存在的发展不平衡,这一时期已更趋明显。

    一、父权制家庭与阶级分化的萌芽

    促使原始氏族的分解,父权制家庭形成的原因是私有财产积累与男子在生产中的支配地位及战争中的作用。而私有财产的积累与社会以空前速度发展的根本原因是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

    农业的起源与进步,是新石器时代最重要的成就。到龙山文化期,农具已有明显的改进,农业生产已由女性支配转向男性支配。

    中华大地农业从起源阶段已呈现南北不同的特点。黄河流域是以粟(稷)、黍为主体的旱地农业。这两种作物起源于本土。至少在公元前6500—5000年,西起陇山,东至泰山,北至燕山,甫至秦岭、淮河一线以北已形成以粟、黍为主体的旱地农业体系。从磁山·裴李岗(前仰韶)文化、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诸遗址的发现判断,首先由母系氏族社会起源与发展的农业,即已有了惊人的成就;到龙山文化期,生产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据测定,仰韶时期人们的食物中有近50%的碳—4植物,龙山期碳—4植物已达70%。而粟、黍为碳—4植物,说明龙山期黄河中游与下游居民的食物以农业生产物为主,农业已代替狩猎、渔猎成为主要的经济部门。这时边疆地区生产力水平不如黄河中下游那样高,但粟的种植已传播到黄河上游甘青地区及藏、康、云贵与东北松嫩平原等处。

    秦岭与淮河一线以南,是以水稻为主体的水田农业区。稻起源于何处尚有争议,然而目前所知最早的稻作品种是在长江的中游与下游。河姆渡遗址的稻谷遗存距今约7000年,数量也很惊人。到公元前3000年以后,良渚文化中已出现石制犁,稻的品种稉、秈俱全,种植范围也已扩大到岭南及云贵等地区。

    与农业同步起源发展的是家畜的牧养,它是农业的附属,到龙山文化期已经是狗、猪、羊、牛、鸡普遍饲养,南方以水牛、山羊为主,北方以黄牛、绵羊为主,猪、狗、鸡均为多型畜禽,为最早驯化与畜养的动物。无论南北,都普遍以猪骨随葬。在大汶口墓地有1/3的墓中用猪头随葬,最多的一座中有14个;到了龙山文化期,随葬猪骨显增且差别更加悬殊,以甘肃省永靖县秦魏家齐家文化墓地为例,随葬猪下颚少者仅一块,多者达68块。可见猪不仅作为一种普遍畜养的家畜,而且是衡量私有财富多寡的一个标志。

    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被称为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华民族起源阶段,这种分工应是指游牧区的形成。新石器时代存在于广大草原的狩猎文化及黄河上游、河套地区、西拉木伦河地区一线的河谷原始农业文化,到公元前2000年以后,在青铜时代产生的生产力推动下,这些广大地区逐渐形成了游牧文化。游牧业与旱地农业、水田农业是并行发展的。于是形成了秦岭、淮河一线以南为水田农业区,此线以北到河套、阴山以南为旱地农业区,河套阴山以北为游牧区。在中华民族起源时代已初步形成的这种南北三个发展区的相互补充,相互依存的格局,对后世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有极深刻的影响。

    旧石器时代业已存在的打制石器及新石器时代磨制石器的兴起,制陶的发明与推广,直到仰韶女化期,这些手工工艺都是氏族公共劳动、共同使用。到龙山文化期,陶器轮制、烧制的方法与火候都说明制陶业已成为一个独立的生产部门。山东龙山文化不仅烧制精美的黑陶,其中有一种薄如蛋壳的黑陶,堪称绝世精品;还用高岭土烧制白陶,创造了世界上最早使用高岭土烧制器具的记录,是瓷器发明的前奏。山东龙山文化的制陶工艺已广被四方,龙山文化时期,在黄河中游与上游、长江中游和下游、燕山以北都已推广轮制和烧制火候较高的灰黑陶。玉器的制作,在仰韶文化中极少发现,而长江下游河姆渡文化、海岱地区北辛·青莲岗文化与大汶口文化、燕山南北红山文化都发现了玉器,使东部沿海新石器文化与西部内陆新石器文化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到龙山文化时期,各地普遍发现有玉器,而东部沿海诸文化中玉器数量之多及工艺之精美,都说明玉器制作也是一个独立的、有特殊工艺水平的手工业部门。

    农牧不同类型经济区域的形成,手工艺生产从农业中分离,促进了交换和商业的起源与发展。在黄河上游、中游及长江中游诸遗址发现不少海贝遗存,不仅是作为饰物从沿海交换而来,从中还可以追溯货币的起源。在甘肃省兰州市白道沟所发现的陶器制作场和湖北省宜都县红花套石器制作场,其生产规模及周围的发现,都证明其生产目的是为了交换,是商品性生产。其中红花套石器制作场的产品,推销范围远达周围数百公里。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龙山文化时期,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良渚文化(后期)、青龙泉三期文化、齐家文化、红山文化(后期),都已发现了纯铜小工具。在红山文化遗址中还发现过冶铜的模具。说明冶铜技术在燕山南北、陇山东西、太湖平原、江汉平原,与中原及海岱地区,是大体同步出现的。同时,在齐家文化、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与夏家店下层文化中都发现了青铜制品,更证明青铜冶炼技术在距今4000余年以前也已经发明。这些发明更加强了男子和氏族部落贵族的地位。因为青铜器进一步发展,武器的质量有划时代的进步,而在等级礼制中,青铜器是贵族专享物品。

    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部落间战争、掠夺与兼并,都使男子社会地位越来越提高,妇女完全降到了从属地位,乃至视同婢妾。在甘肃省武威县皇娘台齐家文化遗址所发现的合葬成年男女墓最说明这一问题。其中二人合葬者,男性居左,仰身直肢,女性居右,侧身屈肢;三人合葬者,男性居中,仰身直肢,女性在左右两侧,均侧身屈肢。无论二人或三人合葬,从保存完整的妇女骨架看,大都面向男性。这种葬制已表明男性在家庭中的中心支配地位,女性的从属屈卑地位,是父权家庭的生动写照。这类墓的随葬品一般都很丰富,有石壁、玉壁、玉璜、绿松石珠、红铜器、陶器和猪下颚骨等。个别男性身上集中放置80多个玉壁,不仅说明财产属于男性,还说明这种拥有大量玉壁随葬的男子,在部落中是享有特殊地位与权力的贵族。

    1987年,南京博物馆在江苏省新沂花厅属于良渚文化遗址进行发掘,在一座大型墓中不仅发现了大型玉器,如琮,有的高达30—40厘米,并且发现了人殉和可能属于人祭的现象。其它类似发现,也陆续在中原龙山文化、山东龙山文化等遗址中有所报导。说明到了龙山文化时期,原始氏族社会正趋于解体,而奴隶占有制、阶级对立已经萌芽,并已有了初步的发展。

    二、前王朝期古国与文明初曙

    私有财产的积累与贵族权力的提高,刺激着氏族部落间的战争频繁,龙山文化时期诸遗址,男子随葬品中的箭镞陡增,且箭镞无论骨制与石制,都磨得极为锋利,说明战争是男子最重要的职责。战胜与征服者的部落,迫使战败各部落或氏族加入自己的部落而降为奴隶,原来以血缘纽带结合的部落瓦解而转向地缘重新组合。其它一些部落,降为其附属。于是出现了以强大有力的部落酋长为代表的权力中心,大酋长成为号令众多部落成为共主,事实上已是君王权力的雏型。对于这种由原始社会崩溃向阶级社会的过渡形态,通常称之为军事民主制,今姑且称之为前王朝期古国。考古文化表明,在距今5000—4000年这千年中,前王朝期古国和文明初曙,包括礼制的萌芽,城堡的出现和文字的起源等重要内容,在燕山南北、黄河流域、长江流域大体同步出现,然后汇聚于中原,奠定了中华民族最早一批王朝夏、商、周在中原发展和华夏民族在中原形成的历史根基。

    (一)燕山以北红山文化后期的坛、庙、家组合与古城堡

    自1979年提出考古文化区系类型的问题,考古学界首先注意到中原文化与燕山以北文化两大区系间通过太行山东西南侧的相互交往和影响,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从华山沿汾河和桑干河北上,燕山以北的红山文化顺大凌河、西辽河向南延伸到石家庄附近、它们在桑干河与汾河发源的张家口地区交汇在一起。两个文化系统的交汇与撞击,反映着创造这两种文化的部落与部落集团的交往与冲突。这种交汇与撞击,已迸发出文明的火花。辽宁考古工作者继1979年在辽西山区喀左县东山嘴发现一座大型红山文化后期大型祭坛之后,1983—1985年又在距祭坛50公里的建平、凌源间牛河梁发现了红山文化后期的女神庙、积石家和小型城堡。经碳—14测定和树轮校正,这些遗址距今5000余年。

    东山嘴石砌祭坛,各个部位都以南北分布,南圆北方,两翼对称,讲究主次,附近有陶塑神像群,龙形和鸟形玉饰以及一批奇特而非实用的彩陶与黑陶。牛河梁遗址主体范围有50平方公里上下,以女神庙为中心,周围山上有积石冢环绕。

    女神庙本身面积不过200平方米,而且有近1米的地下部分,尚未脱离半地穴式居住址的原型。但已分主室、左右侧室、前后室和南室组成的多室神殿址,主次分明,前后对应,讲究对称,已具备后世宗庙建筑的雏型。其地理位置,北通老哈河谷,东连大凌河川,东北以努鲁儿虎山谷与敖汉孟克河相接,西、南沿大凌河两源分别通往承德市和喀左县,正好处在红山文化分布四通八达的中心地带。因此,它不仅是牛河梁庙与家建筑群的核心,大概还是整个红山文化创造者各部落的祭祀中心。

    牛河梁已揭露的积石冢共编号5个大冢,东西一线铺开,其东西各二冢之间有特大冢,呈圆坛式,用三层石砌圆圈,自外向内,层层叠垒,或称之为坛。同时每个冢前(南)都有铺石面和红烧土面,与家上建筑南北对应,留下了冢前祭坛活动的重要证据。

    据残存的陶塑神像分析,东山嘴有两件无头孕妇裸体像,牛河梁所发现的一尊完整的女性头像,其大小与真人相似,是典型的蒙古人种,与现代华北人的脸型相似,其双目是用晶莹碧绿的圆玉珠镶嵌而成,显得炯炯有神,加上其它残存的塑像残块,比如那些因年龄差异而发育不同的乳房,那样圆润的肩膀,那些肉质感极强的修长手指等等,都证明牛河梁女神庙是有许多女神像的大殿堂。或以为此即母权社会的遗存,实为商周高禖祭天求嗣大典之嚆始。《礼记·月令·仲春之月》谓:“是月也,玄鸟至。至三日,以大牢祠于高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这一记载说的是商代崇信“玄鸟生商”而设每年仲春燕子飞来时后妃陪同天子到郊外举行祭天求嗣的大典,并且与后妃同寝。周继承了这一大典。商祭简狄、周祭姜嫄,祭祀对象都是始祖母。玄鸟被认定是上帝的使者,送嗣的媒神,故与祭为天子及后妃九嫔,祭祀的对象也都是女神,祭祀的目的是为求嗣生育蕃殖后代。牛河梁女神庙证明这种祭典起源于红山文化后期。同时,东山嘴祭坛南圆北方,也符合中国古代君主祭天南为圜丘,北为方泽的仪制;东山嘴、牛河梁的坛、庙、冢在50公里范围内“三合一”的整体布局,也与后世各王朝的天地坛、大庙、陵寝“三合一”整体布局相似。红山文化晚期,这么规模宏大,经过整体规划的祭祀中心,表现出对天和祖宗隆重的祭祀与崇拜,中华民族在整个古代的宗教观念核心都与此一脉相承。积石冢葬在山顶或小山包上,中心是大墓,周围是很多小墓,墓中有的很少甚至没有随葬品,有的则有大型精美的玉器随葬,除日常用玉器之外,有的大墓,如牛河梁第二地点冢i第四号墓,墓主男性,一对猪头龙饰挂在胸前。此外,在内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出土大型玉龙,高26厘米,在东山嘴还出土了一件双龙首玉璜。这些都不是一般饰物,而是含有特殊地位和宗教与权力的重器。在其它一些陶器上,也发现有龙题材的纹饰,而以玉雕猪头龙最具代表性,年代越晚,头部渐小,吻部渐长,身渐细,由头尾相连到缺口渐宽,近似蛇卷曲形状。这种龙与在中原所发现的如蛇似鳄的龙虽为两种类型,却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坛、庙、冢遗址,已发现小件铜器与冶铜的遗址。古城堡的出现目前所知多属夏家店下层文化,其中在敖汉旗大甸子发现的土筑城址,城内面积达6万平方米,这些古城距今都有4500年左右。

    (二)黄河上游大地湾遗址“殿堂式”建筑群体

    黄河上游甘肃省秦安县大地湾,地处陇山以西渭河发源之区。这里不仅发现了早于仰韶文化的大地湾文化,而且仰韶文化早、中,晚各期遗存也很丰富,还发现了少量马家窑文化遗存,是黄河上游地区最重要的新石器时代遗址之一。

    大地湾遗址,坐落半山腰上,随地形变化而分若干小区,每个小区都有建筑技术甚高的大型房屋,其中最突出的901号房,是一座结构严谨而复杂的建筑群体,包括前面的广场总面积达920平方米。建筑分主室、左右侧室、后室、前门附属建筑四部分。主室居中,大门向南,全室呈长方形,面积达130平方米,八柱九间,大门开在正中间第五间,东西边各有门通向侧室,北边是后室。整个大厅地面外观极像现代水泥地面,平整光洁,用铁器叩击,发出与叩击现代混凝土地面相同的清脆声。厅中两根对称的顶梁支柱,直径57厘米,周长1.79米。经测定,此建筑距今为5000年前后,属仰韶文化后期。这是目前所知同时期最大的建筑群体,显然不是一般的居住址,表明了大地湾应是当地的中心聚落,而901号建筑群体,是这个中心聚落进行公共活动的场所。它所具有的奇数开间,正面设门,建筑成长方形,以长的一面为正面;左右对称,前后呼应,木架承重,墙壁仅起间隔作用,是后世延续几千年中国土木结构建筑的传统特点。它不仅充分表现了5000年前已有建筑艺术与建筑水平相当惊人,也是后来几千年中国式殿堂建筑的一个雏型。

    (三)长江下游良渚文化等级礼制的萌芽

    以太湖平原为中心,苏南、浙北及上海地区,已发现属良渚文化墓葬近百座,其中小墓居多,而少数大墓的规制、特点与随葬品等,表明了当时已有等级礼制的萌芽。

    在江苏省吴县张陵山、草鞋山,武进县寺墩,上海市青浦县福泉山,浙江省余姚县反山、瑶山等处所发现的大墓,都建在人工堆筑的土墩上。这些土墩,一般要高出地面数米,面积达数千平方米,被称为“土筑金字塔”。土墩不是随意堆起来的,如反山大墓,堆土约2万立方米,上有封上层,其下各堆上层,分别由带粘性的深灰土、黑色粘土和深灰黄土、青灰色粉土、深灰褐土以较平整的层次逐层堆筑增高。这种分层以不同颜色土逐层往上筑,反映事前有过有意识的设计,施工有统一指挥,这是当时某种特殊宗教信仰的体现。瑶山土墩顶部设有祭坛,坛的面积约400平方米,四周有砾石坎墙。中心部分是7x6米的近方形红土台,红土台外有灰土填的沟围绕。在坛上有两列共12座墓,南列多以琼、钺等玉器随葬,北列则多为璜和纺轮,所葬似有性别的不同。

    大墓墓坑一般为5—9平方米,有木质葬具,有的发现了朱绘木棺或木掉的痕迹。各墓都有以琮、壁、钺、璜、冠状饰等礼玉及各式玉佩为主和少量陶器、石器、象牙器等丰富的随葬品。如寺墩3号墓,墓主为青年男子,随葬品达100余件,仅有陶器4件,石器9件,而琮33件,壁24件,钺3件,玉制重器总共达60件。这类礼玉重器,不仅是财富的标志,还是当时宗教意识的象征,反映出大墓的主人,生前不仅是最富有和拥有很大权力的贵族或酋长,还是身兼通天地的大巫。《周礼·春官·大宗伯》记述:古“以玉作六器,以礼天地四方,以苍壁礼天,以黄琮礼地……”而钺在夏、商、周都是王权的象征。可见夏、商、周礼制文化中这些玉制礼器,在良诸文化中已经发端。

    良渚文化的札玉以琮、璧、钺为代表,与红山文化以猪龙为代表不同。良渚、红山两种文化,都以用玉为突出特征,两种文化都有鸟、蝉、龟等类玉佩,然而红山文化无论礼玉或日常玉佩,虽然造型生动,玉器上却多为素面晶亮而无刻纹;良渚文化王器则一般都刻有兽面或神人兽面合壁的花纹,精致对称,庄严沉重,神秘肃穆。其中有些花纹后来移植到商、周青铜礼器上。再从良清文化的大墓与小墓比,不仅随葬物相差悬殊,而且墓的大小也不可同日而语,大墓按当时的宗教意识精心设计与施工,小墓则极为草率。尤其是福泉山七座大墓中的三座有人殉;前已述及,新沂花厅大墓则不仅有人殉,甚至可能还有人祭。这些大墓均属良渚文化后期,与中原龙山文化中后期并行发展,已可见当时的礼制萌芽,是建立在部落中有明显等级区分和奴隶制已有初步发展的社会基础之上的。

    (四)黄河中游与下游的礼制萌芽与小型城堡的形成

    以河南省为中心,包括晋南、冀南和关中的中原龙山文化,一般仍称之为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2期)、河南龙山文化。实际上它们之间的共性,可统一称之为中原龙山文化,它们的地方差异,又表明有晋南豫西、关中、豫北冀南、豫东皖西北及南阳等几个中心,或可称之为地方类型。

    中原龙山文化的礼制萌芽,目前所知以陶寺类型较为典型。这种文化主要分布在霍太山(太岳)以南临汾盆地,已发现遗址近80处,而以汾河、浍河、滏河交汇地带分布最密,有的遗址群面积达100万平方米以上,其中最能反映当时等级分化与礼制萌芽的是襄汾陶寺的一批墓葬。

    陶寺遗址墓地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已发掘揭露面仅5000平方米,1000多座墓,估计整个墓地墓葬总数要超过已发掘的5—6倍或更多。墓葬大致大中小三种类型。在年代大致相当公元前2500—前2400年的陶寺早期,虽然几百座墓依旧在形式上仍保存氏族墓地的传统排列,但大型墓约占总数1%;中型墓约80座,约占总数10%;此外,约占总数87%以上的为小型墓。这三种类型又可依据墓的大小及随葬品情况分为七八个层次。可见在公元前2500—前2400年时,当地的社会已明显出现了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则墓葬分为几座、几十座一组,似乎是家族墓地,连氏族部落的外壳都已抛弃。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从陶寺早期的五座大型甲种墓的分布与排列可以看出,那时执掌大权的部落贵族可能相继出现于同一氏族乃至是同一家族,从而提供了当时部落首领已经从某一贵姓中世选或某一家族中世袭的证据。

    大型墓甲种,墓室约8平方米以上,使用朱绘木棺,棺内铺垫朱砂。随葬物多达100余件乃至200件以上,墓主均男性。其中3015号墓,出土器物,有木器23件,石器130件,骨器11件,陶器14件,此外还有30件随葬品被扰乱在灰坑内。

    200多件随葬品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蟠龙纹陶盘、鼍鼓、陶异形器(土鼓?)、特磐及玉钺、彩绘木案、俎、盘、豆等。中间七八层次的墓制与随葬等级有序,由大到小渐次降低,而小型墓,墓坑不足1平方米,除骨骸外,仅1—2件骨笄、石器,或全无随葬物品。陶寺龙纹,明显有鳞片,扁方头,豆状圆目,张口露牙,舌端吐圭,呈树权状,全形象蛇似鳄,与红山文化龙纹通身光亮,猪头蛇身不同。两种文化中有共同因素——龙,也有明显差异。龙在古代崇信的“四灵”中居首,其起源也是多元的:陶寺龙纹为蟠龙,红山龙纹为猪龙。

    蟠龙纹陶盘和鼍鼓、特磬、玉钺等仅出土于陶寺大型甲种墓。龙纹在整个古代的特殊地位,在商、周青铜器纹饰中已有表现;鼍鼓和特磬,曾在安阳西北岗1217号王陵中发现过,《诗·大雅·灵台》说周文王受命于天修灵台“于论鼓锺,于乐辟雍,鼍鼓逢逢,朦瞍奏公”,其它考古发现与传世铜器也一再证明,鼍鼓和特磬是王室或诸侯专享的重器;玉钺在夏、商、周为王权与兵权的象征,屡见于《诗》、《书》记载。这些重器在陶寺大型甲种墓中出现,既证明了夏、商、周礼乐文化的一个重要源头,也证明了陶寺大型甲种墓主人,生前是高踞于部落一切成员之上并掌握着祭祀与征伐大权的酋长或显贵。大墓两侧分布着使用彩绘木棺与华丽装饰品的女性中型墓,大概是酋长与贵族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妻妾的反映。其它如案、俎、盘、豆等彩绘木器或成套彩绘陶器、玉器等,一般也只见于大型墓和中型甲种墓。这些同样是等级身分的体现,也是攫取大量财富的证明。

    小型城堡则比较集中于今黄河下游,古河、济之间,今河南东北部山东西北部地区。

    城子崖古城,在山东省章丘县龙山镇。龙山文化即因最先发现于此而得名。过去对城子崖遗址是古城址还是大型聚落遗址,尚无定论。

    1989—1990年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重新进行勘探与试掘,平面近方形,东、南、西三面的城垣比较规整,北面城垣弯曲并向外凸,城内东西宽430余米,南北最长处530米,面积约20万平方米。城墙大部分有莹槽、夯筑,以后岳石文化、周代均在此筑城,可见自龙山时期形成的城址,直到周代都稳定地是当地的政治、宗教中心。

    淮阴平粮台古城,在河南省淮阴县南4公里,呈方形,边长185米,总面积约3.4万平方米,属龙山文化晚期,据碳—14测定、树轮校正,约当公元前2355年,距今4300多年,是一座早于夏代的古城。

    登封王城岗古城,在今河南省登封县告城镇西约1公里的台地上,地处嵩山南,为东西并列而相连的两座城,每城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属龙山文化晚期,据碳—14测定、树轮校正,距今约4400年,也早于夏代。

    边线王古城,在山东省寿光县边线王村,略呈圆角梯形,城内面积4万平方米,夯土城墙基槽内发现有儿童、猪、狗等骨架,是为奠基牺牲。属山东龙山文化古城,虽地处在济水之南,也与河济之间相距不远。

    《荀子·富国篇》说:“古有万国”,《战国策·赵策三》也说:“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人虽众,无过三千人。”这是对原始社会崩溃时期,氏族部落与王朝前古国林立的描述,而龙山文化时期的古城,虽不具有“市”的性质,却是酋长祭祀天地与祖神的宗教中心与战争不息的防御工程。《墨子·明鬼篇》说:“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曰必择国之正坛,置以宗庙。”龙山文化时期古城已有了这种性质,至少也是其雏形的出现。

    第三章神话传说所反映的各部落集团

    第一节史料问题及父权制以前的史影

    一、史料问题

    有文字记载以前,先民通过世代相传的神话传颂着远古的历史。除了天地开辟、人类起源和洪水的神话,最重要的便是关于本族所奉祀的天神(或称帝、上帝)与祖神的神话。

    远古初民相信天地可通,人与自然一体。各部落或部落集团所奉祀的天帝往往与祖神同位并称,但各部落间互相不能混淆。直到春秋时期,仍认为祭祀他族的天帝、祖神为非礼,有“神不歆其非类,民不祀其非族”的信条。

    由于时代荒远,神话传说在流传中受到了部落间融合、文化互相渗透等影响,往往原属不同部落或部落集团的天帝与祖神,归纳成同一来源的谱系,放到了同一神坛上祭祀。加之自先秦以来的记载,带有各地区与各家学说的特点,哪些是真正反映远古历史的神话传说,就成为必须仔细鉴别的问题。今天所能见到关于远古神话的最早记录,在先秦文献中仅有如下几类:

    《诗经》及《尚书》中较可靠的夏、商、周三代文献所记述的始祖传说及敬祀的神祗;

    《左传》、《国语》、《战国策》、《古本竹书纪年》等先秦史书所保存的远古神话传说;

    先秦诸子所征引的神话传说。

    以上三类,既不是三代与春秋战国所编述系统的远古历史,也不是为了保存远古神话而编纂的神话系统;而是为追述祖源或君臣应对,卿大夫之间讨论问题所征引的片断;至于诸子征引的神话,为己立说,取舍不同,其中有些或为寓言。

    先秦保存远古神话较为系统而流传至今的有《天问》、《九歌》、《山海经》,成书稍晚但仍为《史记》所依据的还有《世本》及《大戴礼记》中的《五帝德》与《帝系》等。

    《九歌》为楚国祭祀诸神的神话诗。《天问》虽编入《楚辞》流传,依据其内容与风格,成书不会晚于战国初年。所问180余事,包括天地开辟、鲸禹治水、夏商周三族起源与兴亡的神话及史事,是一部以夏、商、周三代为中心的兴亡史诗。最初大概形成于中原,在楚既灭中原许多旧邦之后,流行于楚境,最终才被编入《楚辞》。

    《山海经》为中国远古神话的渊蔽。其《五藏山经》,地理多于神话,然而神话较《海经》古朴,地理范围大于《禹贡》,而详于今晋南、豫西南及河汉之间,可能成于三晋,晚于《禹贡》,为战国末年乃至最后成于秦始皇时方士之手。《海经》以神话为主,兼叙地理民俗。大概是以各国巫祝之书编次而成,形成有早有晚,至西汉末经刘向、刘散父子编订成书,仍保存着先秦的面貌。

    《山海经》与《世本》都已有将诸神和事物起源归入同一来源的倾向。《海经》以帝俊为中心,原是东方海岱地区东夷的先民所奉祀的最高天神;与《世本》以黄帝为中心显然不同。然而《世本》与《大戴礼记》都己明确归纳出以黄帝为始祖的统一谱系和以黄帝为首的五帝世次,司马迁据以作《五帝本纪》,第一次形成了华夏有同一来源的古史系统。

    自清末发现殷墟甲骨文字及半个多世纪对甲骨、金文的研究,以及对古史系统的考证、辨析与整理,使我们得以较科学地辨别史料并与考古学发现相印证。从而认识到,先秦古籍记录的远古神话传说,大致是黄河、长江两大河流中下游地区各部落集团关于天地开辟、人类起源及各部落集团所奉祀的天帝与祖神的神话传说;以及关于各部落集团斗争融合及前王朝期古国历史的神话传说。这些神话所反映的历史,大体都是新石器时代晚期,由父权制氏族部落向国家过渡时期的历史,前此漫长历史时代仅保存着一些重要阶段的创造神话,从而保留着那个时代的史影。

    除上述各种古籍之外,仅《汉书·艺文志》所举尚有多种,但大多已经散佚;此外,如《汲冢琐语》一类先秦古籍,出土于《汉志》以后,《汉志》固不可能著录,或许还有其它未见著录者流传;加上还有一些仍在民间口碑相传的神话。所有这些见于《汉志》著录或在民间流传的远古神话,从战国、秦汉延至魏晋,各家多所采辑,构成了多种三皇五帝系统。这些关于三皇五帝的古史及其理论基础,如“五德终始说”、“三统说”、“纬说”,均为当时政治与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今不足取;其中所保存的一些远古神话传说,自然也具有值得重视的史料价值。至于边疆地区,新石器文化的发现,已证明当时在边疆也存在着各氏族部落以至部落集团,然而其名不见于载籍,其神或许在《山海经》等古籍中有所反映,已经难于辨析;在少数民族中一直流传着的各种神话传说,也来不及加以系统的研究与整理,本书虽有征引,仍以先秦记载的神话传说为主。

    二、父权制阶段以前的史影

    考古学所证明的中华民族远古先民已有近200万年的历史,而现在所知的神话传说所反映的历史,大体只有五六千年。前此的遥远洪荒时代,只有若干关于开辟、创造的神话,反映着不同阶段的史影。这些创造神话有:盘古氏、伏羲氏、女娲氏、燧人氏、有巢氏、神农氏。虽然至东汉末三国初才有盘古开天地的神话见于记载,今仍按神话所述时代先后为序。

    (一)盘古氏

    大约在东汉末南方已流传着关于盘古的神话。三国吴人徐整《三五历记》记载较为详细,说天地初开,“首生盘古,垂死化身,气成风云,声为雷霆,左眼为日,右眼为月,四肢五体为四极五岳,血液为江河,筋脉为地理,肌肉为田土,发髭为星辰,皮毛为草木,齿骨为金石,精髓为珠玉,汗流为雨泽,身之诸虫,因风所感,化为黎氓”。南朝梁人任昉《述异记》卷上所记与之大体相同,并记述:“吴楚间说,盘古氏夫妻,阴阳之始也,今南海有盘古墓,亘三百余里,俗云,后人追葬盘古之魂也。桂林有盘古氏庙,今人祝祀。南海中盘古国,今人皆以盘为姓。”所以任防说:“盘古氏,天地万物之祖也。”关于盘古开天地的传说,最初流传于岭南,然后传至长江流域,与《后汉书·南蛮传》中关于槃瓠与高辛氏女为婚的神话各有渊源,不能相混。

    (二)伏羲和女娲

    伏羲,又写作包牺、庖羲、宓羲、虑戏、伏戏、伏希,同名异写。《易·系辞》下叙述他是始创八卦和结网署发明渔猎的古帝。茆泮林辑本《世本·作篇》说:“伏羲制以俪皮嫁娶之礼”才开始有了婚姻嫁娶。至东汉《白虎通·号》记载:“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于是伏羲“因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论衡·齐世篇》也记载:“宓牺之前,人民至质朴……群居聚处,知母而未识其父;至宓牺时,人民颇文,知欲诈愚,勇欲恐怯,强欲凌弱,众欲暴寡,故宓牺作八卦以治之。”把伏羲描绘成从蒙荒朴野至文明时代的象征。

    先秦文献,伏羲与太昊完全是两不相关的神或人,《世经》始将二者合而为一,作为始以“木德王”有天下而列于三皇之首。故后世考伏羲地理,多依太昊遗裔分布与关于太昊活动范围而推论伏羲的神话源于山东泰山以北以西今豫西鲁东地区。

    女娲见于《天问》及《山海经·大荒西经》,到汉代所记录的神话,女娲不仅曾抟土造人,使世界有了人类,还炼石补天,战胜洪水使百川东南流归于大海,是一位开天辟地、创造人类的伟大女神。《淮南子·览冥训》叙述女娲补天的伟绩,归结为“虑戏之道”,没有说明他们是什么关系。《风俗通》说明:“女娲,伏羲之妹。”到晋代,《帝王世纪》,记叙女娲“承包牺制度”,“一号女希,是为女皇”,唐代的记录却多叙二人以兄妹为夫妇。卢仝《与马异结交诗》说:“女娲本是伏羲妇(原注:一作伏羲妹),恐天怒,捣炼五色石,引日月之针,五星之缕把天补。”李冗《独异志》卷下记有一则神话,说宇宙之开,天下未有人民,只有女娲兄妹二人在昆仑山,议欲为夫妻,又自羞耻,于是请求天的示意。恰有两股烟升向天空,兄妹相祝说:“天若遣我兄妹二人为夫妻,而烟悉合;若不,使烟散。”祝后,烟果然合而为一,于是兄妹结婚,世界降生了人类。

    伏羲、女娲的形象,汉晋以来的记载,一般都说是人面蛇身,考古发现的汉到隋石刻画像与绢画所绘图形与文字记录一致。尤其是东汉武梁祠石室画像与东汉石刻,以及隋高昌故址阿斯塔娜墓室彩绘绢画伏羲、女娲,都是各持规、矩,人头蛇身交尾合体的图像,也证实汉代文献虽未说明伏羲兄妹是夫妇,在民间流传说他们实际是夫妇。此外河南、四川、山东、江苏等省,还多处发现两汉的伏羲、女娲画像,所捧除规矩之外,还有日、月或灵芝的,而且一般也都是人首蛇躯,交尾合体。

    在本编第二章第一节,已征引今在少数民族中流传的关于洪水漫天,人类绝灭,只剩兄妹二人传人类得以延续的神话。这类神话至今仍广泛传播中东南与西南各民族当中,尤其是苗、瑶、壮、侗、亿佬、布依等民族关于上述传说,往往直指兄妹二人为伏戏兄妹。清人崔述已辨“太昊非包羲氏”,而徐炳昶更明确推断:“太昊氏族在东方,属于东夷集团;伏羲与女娲同一氏族,在南方,属于苗蛮集团”,其主要依据是清初陆次云的《峒溪纤志》记述:“苗人腊祭日报草。祭用巫,设女娲、伏羲位。”并征引民族学调查来印证。

    伏羲始画八卦的记载也证明关于伏羲的传说可能起源于南方。直到民主改革以前,在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中,其卜筮方法仍保留着八卦起源的痕迹。清人李心衡《金川琐记》有关于金川彝人“八索之占”的记载,于省吾断定:“八索之占是八卦的前身;八卦是八索之占的继续发展。”“由于庖牺氏始作八索之占为八卦的起源,故《易传》遂谓庖牺‘始画八卦’”。在考古学上,目前所知为安徽含山县凌家滩新石器文化墓地出土的一件精致的玉龟和一块玉版上所刻历法图。这些距今有4500—5000年的遗物,是当时表示四时历法的原始“八卦图”,为伏羲的神话起源于南方长江下游提供了物证。

    实际上,关于伏羲、女娲兄妹为婚始生人类的神话传说,是远古血缘公社内婚制在神话传说中的反映,夹杂种种得天的旨意的情节,是血缘公社内婚制已废之后,人们对于兄妹为婚以为羞耻,相信当初兄妹为婚是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受天之命繁衍人类才有的行为。这些传说广泛流传于属百越人后裔的民族和中南西南一些民族中。含山新石器文化中又出土了迄今所知最原始的八卦图,都说明伏羲、女娲最初大概起源于长江流域,最先流传于长江下游各部落,后流传至中原,被奉为“人文初祖”;继续流传在中东南和西南少数民族中,则仍保留较原始的形态,是兄妹为婚始生人类的神话人物。

    (三)燧人氏与有巢氏

    《庄子·盗跖》叙述:“古者,禽兽多而人少,于是民皆巢居以避之,昼拾橡栗,暮栖木上,故命之曰有巢氏之民;古者民不知衣服,夏多积薪,冬则炀之,故命之曰知生之民。”《韩非子·五蠹》已将原始巢居与取火的创造人格化,谓:“上古之世,人民少而禽兽众,人民不胜禽兽虫蛇,有圣人作,构木为巢,以避群害,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有巢氏;民食果蓏蚌蛤,腥臊恶臭,而伤害腹胃,民多疾病,有圣人作,钻燧取火,以化腥臊,而民说[悦]之,使王天下,号之曰燧人氏。”这些记载,描述了农业发明以前,远古初民依靠采集渔猎生活的时代,穴居巢处与对火的重视。考古学已证明,旧石器时代已有使用火的遗迹,到旧石器时代中晚期,钻孔技术发明后,发明了磨擦取火和钻木取火。

    旧石器时代,人类穴居巢处,以避虫兽,也许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已发明构木为巢,到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建筑已分为南北两大系。南方从巢居发展为干栏式建筑,已发现的最早遗存为距今7000年以前余姚河姆渡遗址中的干栏式建筑,其构巢方法兼用榫卯和绑扎,在此以前应还有相当长的发展过程。黄河流域及辽河流域流行由穴居发展为半地穴式建筑,再发展为地面上木骨泥墙构成的圆形和方形房子。后世把这种由穴居巢处到构木为巢与建筑居室的发展归结为有巢氏。

    (四)神农氏

    最初发明并主宰农业生产的是妇女,到新石器时代中期支配权转移到男性手中。这一伟大发明的人格化与神格化,就是神农氏。

    在先秦,神农与炎帝原是传说中的不同的人或神,秦汉间或许已有炎帝神农氏的说法,《史记》仍按不同的神话人物叙述;《世经》与《汉书·古今人表》才明确记叙炎帝与神农合为一位。此即按“五德相生终始”的理论所作的合并。

    《庄子·盗跖》说:“神农之世,卧则居居,起则于于,民知其母,不知其父,与麋鹿共处,耕而食,织而衣,无有相害之心,此至德之隆也。”完全是一幅母权时代原始社会的理想化图景。而《易·系辞》下描述“神农氏作,木为耜,柔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盖取诸噬嗑”。耒耜一类农具的发明,在新石器时代的晚期,以物易物,日中为市,也是新石器晚期才有的事物。这里,神农氏所代表的是原始社会行将崩溃的父权制阶段农业发展的人格化。

    农业和土地分不开。中国的农业起源,在新石器时代已是南北两大系,应有不同的与神农氏相关的神话人物。北方农业以稷(粟)为代表,神农与后土的神话,主要反映着北方农业的起源,也有各地的地区特点。

    《国语·鲁语》上说:“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为稷。共工氏之伯[霸]九有[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为社。”《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稷田正也,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为稷,自商以来祀之。”《淮南子·氾论训》说:“禹劳天下而死为社,后稷作稼穑而死为稷。”

    烈山,又以音义均近而写作厉山,南北朝和隋唐的记载,都认为烈(厉)山在随州,即今湖北随州市境。实则烈山氏为远古烧山开土以播农作物的人格化。直到宋代,湖北、湖南仍盛行畲耕,即烈山播种的耕作方式。

    夏商周不可能同以禹或勾龙为社,以后稷为神农,《鲁语》与《左传》关于夏以上祀柱为神农,商周同祀稷为神农的记载,这也许是以周人的崇拜概述三代。东方海岱地区另有神农的祭祀对象,比如伊耆氏等;南方水田农耕起源与北方旱地的农耕起源年代相仿,必自有神农的传说,而文献失载,《帝王世纪》说:“神农氏崩,葬长沙”,而《路史》具体指出为长沙郡之茶陵州(今县),或即传说中南方关于神农的葬处。

    秦汉全国统一,各地传说随之统一,“整齐故事”,神农氏被列于燧人氏与黄帝之间,为“三皇”之一,并且与炎帝合并。本为代表农业起源的创造神,已被人格化。

    第二节父权制时代各部落集团

    一、黄帝集团

    西起陇山,东至太行山东麓,南至伏牛山以南,北达燕山,传说中有黄帝与炎帝两大部落集团;这些地区,在新石器时代是前仰韶——仰韶——中原龙山文化的起源、形成和发展之区。

    (一)黄炎两大集团起源之区接近

    《国语·晋语》四:“昔少典娶于有氏,生皇[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史记·五帝本纪·索隐》说:“少典者,诸侯国号,非人名也。”黄帝、炎帝两大集团,同出少典——有部落,后世成为异姓互相通婚的不同氏族与部落,在迁徙与发展中更成为有亲缘关系又具有共同文化特点的两大部落集团。晋人郭璞解说神话中有:“诸言生者,多谓其苗裔,未必是亲产”,他的这种解释,是非常符合神话传说实际的。

    黄帝得姓的姬水不详所在,姜水据徐炳昶对文献、传说与考古资料的综合考察,“足以证明炎帝氏族的发祥地在今陕西境内渭水上游一带”,相传“黄帝生于寿丘”,《帝王世纪》认为在“鲁城东北”,即今山东省曲阜市,这里是少昊集团的中心;《路史》认为在上邽,即今甘肃省天水市境,渭水发源之区。从黄炎亲缘及姜水地理推断,则黄帝起源于陇山西侧,天水地区为近是。这里正是从前仰韶文化到仰韶文化后期殿堂式建筑发现比较集中的地区。

    按照《庄子·在宥》的记载,黄帝曾西至空同问道于广成子,《史记·五帝本纪》也说黄帝“西至空桐,登鸡头”。唐初李泰《括地志》原州平高县条说:“笄头山,一名崆峒山,在原州平高县西百里。《禹贡》泾水所出;《舆地志》云或即鸡头山也;郦道元云,盖大陇山异名也;《庄子》云……黄帝问道于广成子,盖即此。”唐平高县在今固原市境,笄头山或即六盘山,或即固原稍南隆德县境笄头山。自古这些地方都当陇西越陇而东的孔道。

    (二)黄帝集团的发展

    今陕北地区是黄帝集团发展的重要区域。相传黄帝死葬桥山,在汉代上郡阳周县境。汉阳周县今地为陕北靖边县东南,此处距今黄陵县桥山有数百里。北魏曾以汉泥阳县置阳周县,今地为甘肃省正宁县,桥山也随阳周县名南迁而南迁了数百里。黄帝非具体历史人物的私名,其陵园所在,表明陕北为黄帝集团重要的活动区域。

    黄帝集团另一个最重要的活动区域在燕山地区。《五帝本纪》叙述,黄帝在战胜蚩尤之后,“合符釜山,而邑于涿鹿之阿,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釜山,《括地志》说在“妫州怀戎县北三里”,即今河北省涿鹿县南桑干河南岸;涿鹿之阿即涿鹿山较开旷处。其地处燕山山脉与太行山脉相接,自古扼东向燕山以南河北平原,越山向塞北辽西的要道。据《礼记·乐记》记载,周武王伐纣成功,立即封黄帝之后于蓟(今北京市境),也说明直到西周初,仍相信燕山地区是黄帝最重要的故地。且古人相传涿鹿与今北京也有桥山与黄陵。

    黄帝集团从陕北发展向燕山地区,其迁徒路线大约是顺北洛水南下,至今大荔、朝邑或临潼一带渡河,沿中条山及太行山边逐渐东北上。

    《国语·晋语》四记述,黄帝之子计25人,因母不同而“别为十二姓……姬、西、祁、纪(己)、滕、任、苟、僖、姞、儇、衣是也”。实所举仅11姓。通检《诗》、《书》、《左传》、《国语》、《世本》,证以卜辞、金文,仅有姬、祁、任(妊)、己、姞等姓的后裔见有封国。今晋南及晋豫陕接壤地区,春秋初仍颇多姬姓小国,见于《左传》者有虞、虢、焦、滑、霍、杨、韩、魏、芮、荀、贾、狐、耿等国,其中除虞、虢、霍、韩等《左传》己说明为周所封,其余大多可能是周以前旧国入周仍为诸侯。祁姓祖帝尧,有唐、杜、房等国;己姓有苏、温、顾、昆吾等国;姞姓有南燕、巢、密须诸国;任姓祖奚仲,有薛、铸、挚、畴(一作)等国。这些姬姓以外的小国,除极少数在今山东与河南南部,大多都在陕豫晋接壤区及太行山东麓。

    黄帝的苗裔,春秋时仍有姬姓之戎活动于晋陕之间,太行山东麓今河北中部有祁姓的白狄鼓国,姬姓的白狄鲜虞,鲜虞之后建中山国一直延续到战国后期。《山海经·大荒西经》说:“有北狄之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非无根据的神话。

    上述黄帝集团自陕北南下发展到燕山地区的路线,也得到了考古学的印证。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中原文化,自渭水下游越过黄河沿汾河及桑干河北上,与燕山以北红山文化在桑干河及汾河发源的河北张家口地区交汇在一起,两种文化的撞击与融合,促进了文明曙光的出现。新石器文化这种扩散与汇聚与神话传说中黄帝集团的活动范围是相吻合的。

    (三)黄帝集团的崇拜特征

    黄帝,号轩辕氏。周人自居黄帝嫡派,说:“我姬氏(姓)出自天鼋”,郭沫若考证即是轩辕,是一种大鳖而为龙者。今传世青铜器有“天鼋”族徽者常见,有些属先周器。与“天鼋”并行的还有“天熊”、“天虎”等类“天兽”族徽。黄帝又号有熊氏,《五帝本纪》记述黄帝“教熊、罴、貔、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可见以猛兽为其氏族标志者在黄帝集团中颇多。《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昔者黄帝氏以云纪,故为云师而云名”。其主流姬姓,崇拜龙鱼属“天鼋”,另一些则崇拜猛兽类“天兽”,其图腾崇拜均与对“天”的崇拜相联系。

    25子族属12姓族,不一定属同一来源,是黄帝在发展中所形成的部落集团,其中也许有相当多是后来加入的部落,虽各有不同的图腾,均奉黄帝为祖神或为该部落集团共同的天帝,部落集团的大酋长,作为天神的化身,也袭用黄帝的称号。相传黄帝三百年,非人寿所能及,为袭黄帝号者如轩辕氏、有熊氏等曾为黄帝集团大酋长者所传的年代。

    二、炎帝集团

    炎帝又称赤帝,是炎帝部落集团所共同奉祀的天帝,也是该集团大酋长袭用的称号。相传前后袭炎帝号者八氏共530年,最后一位炎帝为榆罔氏,被黄帝所灭。

    炎帝长于姜水而得姜姓。姜水,《水经·渭水注》:“岐水又东,迳姜氏城南,为姜水。”前已述及,《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断定:“炎帝氏族的发祥地在今陕西境内渭水上游一带。”《帝王世纪》记述:“炎帝姜姓也,母曰任已,有氏女,名曰女登,为少典正妃,游于华山之阳,有神龙首感女登于尚羊,生炎帝。”华山,古包括秦岭,秦岭以南,概称华阳。故炎帝集团起源之区,还与今秦岭以南汉水上源一带有关。证以新石器文化的发现,这些地方从前仰韶期到仰韶期文化的遗存都比较丰富,与炎帝起源的传说相印证,似有征可信。

    炎帝的后裔,有姜姓诸夏及姜姓之戎,甚至包括氏羌。发展中分为共工、四岳、氏羌三大支。

    并工,是炎帝集团势力较大的一支。《国语·鲁语》上说共工曾“霸九有”。就是曾为九州姜戎的共主。并且曾与颛顼、高辛“争为帝”。据考证,共工与鲧是同一神话人物,缓读为“共工”,拼读即是“鲧”。此说列举了共工与鲧神话传说相通与相同者八九个力证,颇可凭信。共工与鲧由一分为二,是炎帝集团发展中所产生的分化。共工发展于今豫东北及冀南地区,《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具体指为河南辉县境,范围偏小。鲧以崇山(今嵩山)为中心,发展于豫晋接壤之区。《山海经·海内经》说:“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鲧往晋南发展,与黄帝集团关系密切,加之原本炎黄有亲缘关系,所以鲧又被认定为黄帝集团的一支。

    四嶽,或写成四岳,又称太岳。《国语·周语》下记述,远古时,共工治水,雍塞百川,以害天下,所以皇天震怒,共工用灭。其后大禹治水,“共工之从孙四岳佐之”,采用疏导方法治平洪水,天下大受其利,所以“皇天嘉之,祚(禹)以天下,赐姓曰姒,氏曰有夏……祚四岳国,命以侯伯,赐姓曰姜,氏曰吕”。禹为姒姓的祖神;四岳为姜姓的祖神,其后裔在西周的有申、吕、齐、许等国。齐在山东,西周封齐大公以前,传说时代已有逢伯陵在齐,为姜姓在东方之大部落。’吕原在陕西,后迁河南与申都在今南阳地区,许即今许昌市境。相传炎帝都陈,今地为河南淮阳县,大概四岳一支是继承炎帝的主流。

    在四岳发展之区,又有祝融八姓集团。《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郑,祝融之虚也。”其中心最初在今河南新郑一带。以后向南发展,至于河汉之间,在今河南南部与四岳后裔申、吕、许等国杂处。

    《山海经·海内经》:“炎帝之妻,赤水之子听訞生炎居,炎居生节并,节并生戏器,戏器生祝融,祝融降处江水,生共工。”祝融出于炎帝,其后裔有袭共工之号者。《山海经·大荒西经》又说:“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是颛顼之后也有参加祝融集团的。

    相传祝融八姓的长支为昆吾,己姓,为黄帝集团十二姓中的旧姓。祝融八姓为己、董、彭、秃、妘、曹、斟、芈。楚出自芈姓,故《左传》昭公十二年记载,楚灵王宣称:“昔我皇伯祖父昆吾,旧许是宅。”己姓之昆吾,分布在四岳后裔姜姓许国的旧地。祝融八姓部落集团形成于炎黄两集团战胜了东方两昊与南方三苗集团之后,是交汇融合的新结合。最初以今河南中部、南部为中心,后来发展成为分布于河、汉之间及于江、汉并涉及淮河下游鲁、豫、皖接壤地区的大集团。

    炎帝集团的崇拜,与黄帝集团大同而小异。《左传》昭公十七年说炎帝:“以火纪,故为火师而火名。”祝融则在神话中是火神。其图腾特征,与黄帝集团相似,也是以虫鱼之为龙者为主流,《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句龙即呈卷曲状的蛇龙。《山海经·大荒北经》:“共工之臣名曰相繇,九首蛇身,自环,食于九土。”为害甚虐,“禹湮洪水,杀相繇”。《归藏·启筮篇》说共工也是:“人面蛇身,朱发。”前已叙及,共工与鲧是一分为二的神话人物,《说文》:“鲧,鱼也。”另外,传说中共工与鲧治水失败以后,被天帝殛死,鲧化为黄熊或黄龙,共工化为赤熊,这与黄帝集团的猛兽崇拜也有相通之处,而祝融也与兽、龙崇拜相关。《山海经·海内南经》:“南方祝融,兽身人面,乘两龙。”可见炎、黄两大集团分布之区,不仅反映在新石器文化中有大致相同的序列与特点,只是在大同中存在不同的地方类型与文化中心;而且在神话传说中,也都是以对虫鱼而为龙及熊一类猛兽的图腾崇拜为特征。两大集团,其中包括祝融这个炎黄融汇的亚集团,渊源相通,文化特征大同而小异。

    三、太昊集团与少昊集团

    今黄河下游,以泰山为中心的海岱地域,为北辛·青莲岗文化——大汶口文化——山东龙山文化起源与发展之区。在神话传说中,这个地域有太昊与少吴两大部落集团。太昊分布偏北,时代也可能早于少昊;少昊分布与大昊集团交错重合而又稍南,时代也晚于太昊。两昊的后裔,一部分为诸夏,大部分为夏商周三代的东夷,直到春秋时,属两昊后裔的诸小国,文化虽与诸夏接近,仍被认为是东夷。

    (一)太昊集团

    太昊,在先秦及汉晋古籍中,又写作大皞、大曎,先秦记载,与伏羲是不同的神话人物。

    太昊是东方的“帝”,又是风姓的神祖。《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述:“任宿、须句、颛臾,风姓也,实司大皞与有济氏之祀。”春秋时仍是存于在济水流域的这几个风姓小国,守着太昊的祭祀,是东夷而“服事诸夏”。据杜预注再核以今地理,任在山东济宁市境;宿、须句均在山东东平县境;颛臾在山东平邑县东、费县西北。《左传》又记:“陈,大皞之虚”,与炎帝所都相同,大约炎帝东迁,在今鲁西、豫东接壤地区,与太昊集团交错分布。

    太昊的风姓,在甲骨文中,风与凤同字。另一方面,《左传》记述:“大皞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说明太昊集团有对龙的崇拜,但也和东方各部落一样以鸟为图腾崇拜的基本特征。

    (二)少昊集团

    少昊,在先秦及汉晋古籍中,大写作小皞、少皞、小曎、小颢。在东方以鸟为图腾的各部落中,最典型的数少昊集团。少昊的后裔,郯国的国君在鲁昭公十七年(前525)朝于鲁,他讲述:“我高祖少皞挚之立也,凤鸟适至,故纪于鸟,为鸟师而鸟名:凤鸟氏历正也,玄鸟氏司分者也,伯赵氏司至者也,青鸟氏司启者也,丹鸟氏司闭者也,祝鸠氏司徒也,鴠鸠氏司马也,鳲鸠氏司空也,爽鸠氏司寇也;鹘鸠氏司事也。五鸠,鸠民者也;五雉为五工正”,“九扈为九农正”,共举了24个以鸟为氏的氏族在部落集团中各有所司。

    少昊的后裔,在传说中有著名的后益(即秦祖伯翳、伯益),皋陶(或称皋姚)、蚩尤和羿等神话人物;在春秋时还存在许多赢姓与偃姓诸侯。

    嬴姓祖少昊,其后裔春秋时仍有徐、江、葛、黄、淮夷、费、郯、谭、锺离等国。

    徐为西周东夷大国,地处今安徽泗县和江苏泗洪一带;江,今河南正阳县西南;黄,今河南潢川县西北;葛,今河南宁陵县境;费,今山东费县;郯,今山东郯城县;谭,今山东章丘县境;锺离,今安徽风阳县境。此外,秦、赵均出自伯翳,祖蜚廉,蜚与费盖同字异形。这些都是少昊嬴姓,有一部分西迁在晋陕立国的苗裔。

    偃姓祖皋陶,与少昊同姓。嬴、偃同字异写,由于部落的分化所致。偃姓在西周春秋时尚有奄,今山东省曲阜县,为少昊所都;英,今安徽金寨县;六,今安徽六县;舒鸠,今安徽舒城县;东夷群舒,均为偃姓。

    在少昊的后裔中,春秋时的莒国,即今山东莒县,正是少昊集团的中心地区。《左传》隐公二年(前721)《正义》对莒的注疏引《世本》说:“莒,已姓,”又引《谱》说:“莒,嬴姓,少昊之后……《世本》:‘自纪公以下为己姓’”。己姓为黄帝十二姓之一,祝融八姓之首。莒先为嬴姓,后改己姓,大概是少昊集团加入黄帝集团改从已姓的部落。《帝王世纪》甚至说:“少昊帝,名挚,字青阳,姬姓也”。更说明在黄帝集团取得优势以后,姬姓酋长青阳成为少昊集团的首领,而袭享少昊的称号。挚,是一种猛禽,仍保持着少昊集团的图腾特征。

    四、三苗集团

    以江汉平原为中心和长江中游是皂市下层文化——大溪文化、屈家岭文化——青龙泉三期文化(湖北龙山文化)起源和发展之区。在这个区域,神话传说有三苗部落集团。按照《国语·楚语》下及高诱的注,三苗是九黎的后延。九黎的分布,记载不明,三苗则战国初吴起曾明确指出:“昔者三苗所居:左有彭蠡之波,右有洞庭之水,文山在其南,而衡山在其北。”吴起所说的彭蠡即今鄱阳湖;洞庭今仍名洞庭湖;文山不详所在;衡山不是指令南岳衡山,而是在江北的某一座横向,即东西走向的大山或山脉。《禹贡》:“荆及衡阳惟荆州。”山南为阳,荆州在衡山以南,则《禹贡》衡山为豫、荆两大州的界山,与今伏牛——桐柏——大别山脉相当。可见三苗的分布,以今江汉平原为中心,南到湖南、东至江西、北达河南南部及中部。考古学证明,屈家岭文化(前3000—前2000)最盛时,“向北影响到丹江和汉水中游,直抵伏牛山麓,使得那里的原始文化从以仰韶因素为主,转化为以屈家岭因素为主。在洞庭、鄱阳两湖间江西修水一带的南部类型,因自身序列不清,不知始于何时。但至迟到屈家岭阶段,长江中游的原始文化因素已到达那里,并同岭南的石峡文化结合在一起,在前三千纪中叶以后,这个文化系统发展到新阶段,文化面貌发生急速变化,可能进入铜石并用时期,并同黄河中、下游龙山文化阶段诸文化发生更多的接触”。考古文化的这种发展与神话传说中三苗集团的范围恰相吻合。至于三苗与中原各部落集团的关系,将在下节叙述,本节从略。

    第三节各部落集团间的关系

    上节所叙各部落集团,都是地区性的部落联盟。《墨子·非攻》下说:“古者天子之始封诸侯也,万有余。今以并国之故,万国有余皆灭。”其它如《左传》、《尚书·尧典》、《吕氏春秋》等都有类似记载。所称万国诸侯,不过是各部落的首领。直到春秋战国,人们还保留着关于远古部落林立的鲜明印象。

    由“万国”结合成几大落集团,成为地区性部落联盟,已经历了漫长的斗争与融合,具备了王朝前古国的基本特点;这些集团间的战争,更发展了王朝前古国的国家雏型特点,为王朝的建立及部落向国家的过渡奠定了基础。

    一、部落集团间的战争

    相传黄帝凡55战,而天下大服,其中规模最大、影响最深远的,莫过于黄帝与炎帝阪泉之战,黄帝与两昊、蚩尤冀州、涿鹿之战。这两次大战,在古代文献及注释中多有相混,近代考证也有人认为是同一次战争,因而阪泉与涿鹿两个地方也混淆不清。按《五帝本纪》所记载,明显是两次不同的战争。黄炎战于阪泉,是两大亲缘部落集团间的兼并;黄帝与两昊冀州、涿鹿之战,是黄河中下游东西两大部落集团间的兼并。

    (一)黄炎阪泉之战

    当距今第五个千年纪时,部落间的界限被加速打破,“诸侯相侵伐,暴虐百姓……而蚩尤最为暴,莫能伐”。于是“炎帝欲侵陵诸侯,诸侯咸归轩辕;轩辕乃修兵振德,艺五种,抚万民,度四方,教熊、罴、貅、貙、虎以与炎帝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志”。阪泉所在,据沈括《梦溪笔谈》卷三说:“解州盐泽,方百二十里。久雨,四山之水悉注其中,未尝大溢;大旱,卤色正赤,在阪泉之下,俚俗谓之蚩尤血。”《太平寰字记》卷四六也说,解州安邑有蚩尤城。按宋解州今地理为山西运城市,安邑即今运城市安邑县,盐泽今称解池。其地正当晋南涑汾平原与豫西伊洛平原接壤地带,此为夏人兴起之区,在夏人以前即炎黄两大亲缘部落集团交错分布之区。

    (二)黄帝与两昊蚩尤冀州、涿鹿之战

    黄帝战胜炎帝,便成了炎黄两集团的共主,北上与两昊战于冀州、涿鹿,两昊的军事首领,号为蚩尤。

    在部落联盟时期,通常都是实行两首领的制度:酋长兼为宗教首领,一般为世袭贵族;战争中的英雄被部落所推举担任军事首领。当时男子以战争为职业,部落间的战争成为私有财产积累的主要手段。蚩尤不是某位英雄的私名,而是部落联盟军事首领的共同称号,因而在神话中,既是炎帝的后裔,又是两昊集团的首领,也是九黎之君,其遗迹如蚩尤冢,蚩尤城,遍布黄河中下游的许多地方。这个称号大概起源于炎帝集团或两昊集团,而九黎三苗集团也加以袭用。因两昊集团的蚩尤在与黄帝战争中所显示的威力,蚩尤成了战争的同义词,尊之者以为战神,斥之者以为祸首。

    相传蚩尤发明了用金属制造武器。《世本》记载:“蚩尤作五兵:戈、矛、戟、酋矛、夷矛,黄帝诛之涿鹿之野。”但《大戴礼记·用兵》记述孔子回答鲁哀公的提问,并没有这种说法。他说:“蚩尤,庶人之贪者也,及利无义,不顾厥亲……何器之作!”《吕氏春秋·荡兵》也说:“人曰‘蚩尤作兵’,蚩尤非作兵也,利其械矣。未有蚩尤之时,民固剥林木以战矣,胜者为长。”蚩尤即使不是武器的发明者,也是发挥兵器威力的英雄。

    蚩尤与黄帝作战的地方,《逸周书·尝麦解》说在“中冀”,今人考证以为在涿县、保定一带。涿鹿之战是冀州之战的决战,其规模《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述:“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庄子·盗跖》说:“黄帝不能致德,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流血百里。”相传蚩尤有兄弟八十一人,都是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砂石子,造立兵杖、刀、戟、大弩,威振天下。黄帝与之九战不胜,只是在天帝派遣“人首鸟形”的玄女传授了兵法,才制眼蚩尤,“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不宁,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谓蚩尤不死,八方殄服”。

    蚩尤在涿鹿被打败以后,于是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代神农,是为黄帝”。但战争的实际对象,是两昊集团,《盐铁论·结和》说:“轩辕杀两曎、蚩尤而为帝。”是战败了两昊才取得炎黄两昊各部落集团共主(“天子”)地位的。正像打败炎帝以后,炎帝称号仍在本集团传袭一样,黄帝打败两昊以后,“乃命少昊清司马鸟师,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质”。上节已叙,此少昊己改从姬姓。黄帝灭人之国而不绝其祀,以清为少昊抚少昊原属各部落,而且在新建立的大部落联盟中仍拥有相当大的权力。

    (三)颛顼与共工的战争

    在黄帝以后,颛顼取得共主地位以前,经过颛顼与共工的大战。此战最富神话色彩。《淮南子·天文训》记载:“昔者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关于这一战争,《淮南子·原道训》说共工是“与高辛争为帝”,《补三皇本纪》又说是共工“与祝融战”,传闻异辞,而以与颛顼战的记载较普遍。《淮南子·兵略训》说:“颛顼尝与共工争矣……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史记·律书》也说:“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害。”剥去神话的外衣,历史的核心是“争为帝”,即争夺共主地位的大酋长宝座。

    上节已述,共工为炎帝集团的著名首领,分布在今豫北冀南,古河济之间,正是炎黄与两昊集团交往的枢纽地区。《史记·律书》文颖注:“共工,主水官也。少昊氏衰,秉政作虐,故颛顼伐之。”

    颛顼,姬姓。按《五帝德》、《帝系》及《山海经·海内经》的记载,都肯定他是黄帝与嫘祖的曾孙,昌意的孙子。《五帝本纪》、《帝王世纪》等则说是昌意之子,黄帝之孙。然而《山海经·大荒东经》又记:“东海之外大壑,少昊之国,少昊孺帝颛顼于此。”清人郝懿行引《说文》:“孺,乳子也。”解释为:“此言昊少孺养颛顼于此。”则颛顼是一位出身于黄帝集团而抚育成长于少昊集团的古帝,是东西两大集团交融的象征。大约是黄帝共主地位应由颛顼继承,因为年少而由少吴清孺养,而“昌意,虽黄帝之嫡,以德劣降居若水,为诸侯。及颛顼生十年而佐少昊,二十而登位”,故共工与之“争为帝”。

    (四)尧舜禹与三苗之战

    三苗,又称苗民和有苗。在经、史及诸子的记载中,与三苗之战,延及尧、舜、禹,甚至上推到帝颛顼。

    战争的原因,据《尚书·吕刑》所述,是因为蚩尤始作乱,延及平民,互相寇掠,有如鸱枭。苗民不遵上帝的约束,混淆天人神,又制作五刑,称之为法,使用割鼻、剜膝、奄割、黥面等酷刑,杀戮百姓。使得传统秩序泯灭。既不守信,叉不遵盟。上帝看到人间毫无美德可言,只闻到酷刑的血腥,于是施用天威平服这种暴虐,遏绝苗民,使之不得延续。命重黎绝天通地,天地神祗各有分司祀享。又命伯夷制定典礼,用刑适中;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种,农殖嘉谷。这三大酋长成功了,才使得百姓殷富,教化开明,上下有序,天下太平。此处所说的蚩尤,《伪孔传》认为仍是指黄帝杀之于涿鹿的蚩尤,三苗只是效法蚩尤,“异世而同恶”。唐人孔颖达《疏》也认为是“三苗之君,习蚩尤之恶”。这些解释,合乎逻辑。

    战争时间很长,在今陕西、河南、湖北接壤地带进行。《吕氏春秋·恃君览·召类》说:“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舜却苗民,更易其俗”。三苗是南蛮的先民,故尧舜所战所却所变易其俗的都是指三苗。《汉学堂丛书》辑《六韬》说:“尧与有苗,战于丹水之浦。”丹水,今称丹江,浦即水边。丹江发源于陕西省东南终南山,东南流入河南省西南浙川县境,在河南、湖北两省交界不远处流入汉水。尧、舜沿丹江两岸与三苗战,正是在伏牛山脉以南,荆山山脉以北。

    战争的规模也是惊天动地的。《墨子·非攻》下记述:“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禹于玄宫,禹亲把瑞令,以征有苗。”此后三苗才逐渐衰微。《古本竹书纪年》也有类似记载。

    战争的结局是三苗大败,舜于是把一部分三苗强迫迁徒到今甘肃“三危”地区,而炎黄、颛顼集团融合所形成的祝融八姓南进丹江及江汉地区。后来楚国即在丹江地区筚路篮缕,以启山林,得以兴盛。考古学家发现,来自江汉地区的屈家岭文化北上到伏牛山麓,被仰韶文化的优势取而代之;随后便是中原龙山文化南下,使屈家岭文化的后延具有明显的龙山文化特征。这种远古文化遗存与三苗及中原部落集团的消长是相吻合的。

    二、各部落集团的融合与分化

    黄帝战胜炎帝、两昊,尧、舜、禹战胜三苗,在黄河中下游及江汉平原间广大的地区,使原有各部落集团结成了更大的联盟。

    黄帝在新形成的大联盟中是共主,是号令及于各部落的最高酋长兼天帝的化身。“天下有不顺者,黄帝从而征之,平者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对不听号令的进行征伐,平服以后即撤兵离去,又开山修路,尽可能打破部落与地区的绝隔,促进部落间的交往。

    按照《帝系》、《五帝德》、《五帝本纪》等记载,从黄帝到尧、舜、禹,共主出自黄帝一系,在黄帝一系中世选或禅让。黄帝一直是新形成的部落大联盟的象征,后世成为中华民族统一的象征和始祖。

    共主的权力,仍受部落贵族议事会议的约束,《尚书·尧典》等所描述的各部落酋长与贵族,在尧主持下推举治水的人选及尧的继承人选,说明尧只是“协和万邦”的共主,即令禹平洪水,功业极大,“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仍没有完全脱离部落大联盟共主的旧制。其它各部落集团的显贵大酋长,如炎帝集团中的四岳、伯夷、共工、鲧,少昊集团中的皋陶、益,三苗集团中的驩兜等,在大联盟中,地位仍很显赫,并拥有很大的权力。

    《世本》记载,属炎帝集团的伯夷和属少昊集团的皋陶,都曾“作五刑”,皋陶主持决狱,“不仁者远矣”,“皋陶鸟喙,是谓至信,决狱明白,察于人情”而“伯夷降典”用刑折中,大概是在苗民五刑的基础上进行了改革。原属少昊集团的益(伯益),不仅与四岳等佐禹治水成功,而且还明了“占岁”及“作井”,禹“授之政,九州成”,甚至“荐益于天”,作出了禅让给益的姿态。

    以黄帝为共同天神与共祖的部落大联盟,经过千年岁月,促进了原有各部落集团的融合,在此基础上形成为夏、商、周三族。同时各部落集团又都有一部分按照原有传统发展,形成了夏、商、周三代的东夷、氏羌与南蛮。远古时代各部落集团的这种融合与分化,是中华民族起源时代的进化过程。这个过程,打破了部落与地方的隔绝状态,完成由地区性部落联盟向国家与民族的过渡,而进入了华夏与夷蛮戎狄五方格局酝酿与形成的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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