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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华夏格局的形成

    大约从公元前21世纪到前8世纪中叶,在黄河中下游,夏人、商人、周人相继兴起,建立国家,并通过三代,融为一体,以夏为族称,又称中国。复经春秋战国的民族大迁徙与大融合,夏又称华,或合称华夏,已发展成为一个稳定的民族共同体。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上,中原地区夏、商、周最早立国,华夏民族最先形成,这是民族大迁徙和大融合的结果。另一方面在夏、商、周时期,四周地区也先后出现了东夷、氏羌、西戎、肃慎、蛮、濮、巴、蜀等族称,在各自分布的地区之内建国称王,并与诸夏发展着多层次的交往联系,到春秋战国时又逐渐形成了华夏居中,称为中国,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五方之民,共称“天下”,号为“四海”的格局,为后世中国发展形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从华夏起源与形成的各支来源看,华夏分别与“四夷”各族都有共同的渊源关系;对“四夷”而言,又都有一部分分化出来,融合于华夏之中。同时,融合与分化都不是单向的,华夏也分别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都不断有一部分迁徙到边疆,与当地各族融合,成为边疆各族的一部分。这种互相吸收与融合,使中国各民族的构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这一特点在先秦已表现得相当明显,并对后世中国民族史的发展,有着极深刻的影响。

    第一章华夏的三支主要来源:夏人、商人、周人

    黄河中下游两大新石器文化区系文化上的统一及炎黄两昊诸部落集团的融合,形成了夏人、商人、周人三族。他们发源与兴起的地区虽然不同,祖先传说各异,而三族文化特征大体相同;他们祖继兴起与建国,三代交递,到西周已融为一体,他们是华夏族的三支主要来源。

    第一节夏商周三族的起源与兴起

    一、夏人的起源与兴起

    夏,姒姓,禹为得姓宗神。禹父为鲧,先秦各种记载相同,鲧的世次与来源,则有不同的记载。《世本》、《大戴礼记》等,或记述鲧是颛项的五世孙。或为颛顼之子。《史记》说:“夏禹,名曰文命。禹之父曰鲧,鲧之父曰颛顼,颛顼之父曰昌意,昌意之父曰黄帝。禹者,黄帝之玄孙而帝颛顼之孙也。”然而,《山海经·海内经》又说:“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

    鲧居崇山,称为崇伯鲧,分布在以河南嵩山为中心的地区。相传在治水失败以后,被上帝殛死于羽渊,化为黄熊或黄龙。他的后继者,迁到了汾水下游以夏为地名的地方,因治水有功,皇天赐以姒姓,国号也改称为夏了。

    龙山文化晋南陶寺类型,证明在公元前2500年以后,已达到前王朝期古国文明相当高的发展水平,而夏以前的古国唐、虞及夏墟见于记载者,如唐(今山西翼城县)、平阳(今临汾县西)、安邑(今夏具境)、晋阳(今虞乡附近)、鄂(今乡宁境),都在汾水下游由汾、涑、浍诸水所构成的晋南平原。夏人在这个地区兴起,建立了中国最早的王朝——夏朝,于是夏由地名而族名;夏朝建立以后,又是国名了。

    夏代历年,据《古本竹书纪年》记载,自禹至桀,17王,417年,其它文献记载略有不同,总不出400余年,约为公元前21世纪到前17世纪。在夏人与夏朝的中心区域,发现了二里头文化,以河南偃师县二里头遗址命名,其地正处在嵩山稍西北。这是一种继河南与晋南龙山文化发展而早于商文化的青铜文化。年代与夏代柑当,主要分布在河南中部与西部的郑州附近和伊、洛、颍、汝诸水流域以及晋南汾水下游地区。从文化内涵与面貌看,二里头文化又可分为二里头类型和东下冯类型两个类型。东下冯类型因山西夏县东下冯村所发现属二里头文化的又一典型遗址而得名。二里头类型分布在以嵩山为中心的地区,东下冯类型分布在汾水下游晋甫平原。两个类型分布之区,正好与夏人与夏代都城分布范围相吻合。

    夏人初兴与建国在晋南,后来由于与东夷的斗争,又迁回到其祖居以嵩山为中心的地区和伊洛平原。《国语·周语》上说:“昔伊洛竭而夏亡”,可见伊洛平原对夏代后期多么重要。夏代都城屡迁,除禹都主要在晋南,相传禹还在阳翟立过都,其地在今河南禹县境;太康居斟鄩,在今河南巩县境;帝杼居原,在今河南济源县境。这些地方距嵩山都不远。

    追溯夏人渊源:在文化方面,以仰韶文化为代表的黄河中游文化区和以大汶口文化为代表的海岱文化区这两大文化区系交汇融合所形成的河南、晋南龙山文化是夏文化的前驱;在部落集团方面,夏人是从黄河中下游炎帝集团中分化出来,又融合了黄帝、少昊集团许多氏族部落而发展到最早建立国家的一支。他们能率先打破部落与地域的局限而向国家与民族过渡,是东西两大区系文化与部落融合的结果。同时,夏人的兴起与构成,无论考古文化与远古传说,又都与长江中下游及下游地区的文化与部落有渊源关系。

    二、商人的起源与兴起

    商,子姓,得姓始祖名契,契母简狄,属于有娀氏部落。从契母的名称及其部落名称推断,商的起源与北方戎狄有渊源关系。《诗·商颂·玄鸟》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商颂·长发》又说:“有娀方将,帝立子生商。”玄鸟就是燕子,神化即为凤。商人的感生神话,认为上帝派遣玄鸟为使,有娀氏女子简狄因吞食了玄鸟子(蛋)而生契,所以契成为子姓的始祖。

    殷墟甲骨文所记录,商人最高的祖神是高祖夔,此即东方各部落最高的上帝俊,又是“五帝”系统中的帝尝与帝舜。从感生神话观察,商人具有东方海岱部落集团,即东夷先民太昊少昊集团的文化特征;而商人以鸟为图腾的神话,在甲骨文字中已得到证实。商人是起源于北方而受东方海岱文化熏陶逐渐成长的一支。

    从始祖契至汤,商人经历了起源与初兴及兴起建国商大阶段,前者可称之为商先阶段,后者可称之为先商阶段。以甲骨卜辞世系与《史记》等文献记载的世系相对照,自契至汤经历了15位首领,凡八迁。以往曾有人依据商人的祖先屡迁其居,认为他们是游牧部落,目前史学界对商人起源的地区考定虽有分歧,但各家所考定的地区,在新石器时代与青铜器时代早期,都是农耕文化,家畜牧养占有相当大比重,也只是农业的附属,可证商人自起源阶段,即与夏人一样是以农耕为主。汤以前屡迁的原因尚待进一步探索。

    (一)商的起源与初兴

    自契至王亥、王恒,经历了8位首领。除王亥与王恒,《天问》说他们都是季的儿子,他们是商先公中最早有王号的,此外世次,大概都是各个时期的商先公代表,未必是父子相传。

    契,又写作卨。《世本·居篇》“契居蕃”,而商人所奉祀的上帝与祖神帝喾相传也居毫,帝舜都蒲坂。蕃古音与毫、蒲同,同名异写,这是商人起源的地方,以后商人所迁之地,政治中心多以毫、番、蕃、蒲、博、薄等命名,都是从其祖居地名衍化出来的地名契在《商颂·长发》中称作“玄王”,玄为黑色,代表北方,原生的蕃(毫)在北方。

    继契的商先公称作昭明。《荀子·成相篇》说:“契玄王,生昭明,居于砥石迁于商。”《世本·居篇》也说:“昭明居砒石。”按《淮南子·地形训》、《山海经·海内东经》及《水经》大辽水与郦《注》的记载,砥石即今西辽河发源的地方,在燕秦右北平郡,即今赤峰市与辽西老哈河滦河发源的地区,这就表明商的祖先起源于幽燕地区。这一地区的红山文化,特别是红山文化所发现的祭坛,可以推断为商人的祖先举行“高禖”祭天遗迹,是目前所知最早的祭天遗址。

    大概从相土时起已越燕山南下,环渤海湾发展,其所迁的商当在燕山以南。历昌若、粮圉,冥至王亥时已发展至易水流域并且和当地的部落发生斗争。王亥在卜辞中是与高租夔、大乙汤一样重要的商先公,卜辞在王亥的头上冠以鸟,《天问》与《山海经·大荒东经》都说王亥是一位“两手操鸟”的神人。他是死于与易水地区部落争斗的商先公,他与弟弟王恒又都是首先服牛(役使牛)的代表。到王亥、王恒时期,商人的先公已在易水流域活动,其后进而南下漳水流域,即进入先商阶段。

    (二)先商的兴起与建国

    从契至汤,历史记载凡八迁。大抵在王亥以前是自燕山以北到易水流域,至上甲微已南下漳水。上甲微以后至大乙汤又累迁,总不离古河济之间,即今河北南部,河南东部与北部及山东西部与北部。

    商的先公,自上甲微开始以日为名,次乙、次丙、次丁而终于壬、癸,与十日之次全同,可能是汤建立商朝后定祀典时,对先公列祖的名字已不能追忆,即以十日之次序以追名之。

    上甲微的父王亥被有易部落所杀,微得到河伯的帮助,败有易杀其君绵臣。河,在先秦是黄河的专名,甲骨卜辞记载,商人对河的祭祀很隆重,当时黄河下游流经河北平原在今天津市附近入渤海,可见商先公自上甲微已在太行山以东古黄河下游立足与发展。汤兴起时有三毫的说法:北毫,为汉山阳郡薄县,即今山东省曹县,南亳距此不远,西毫为河南省偃师县。但这些地方在汤灭夏以前都不可能是商先公立都的地方。甲骨文中有滴水,即今漳河,商与漳古音相同,甲骨文中有毫,是汤兴灭夏以前真正的都城所在,在今河南省濮阳县附近。所以自上甲微至汤兴的活动范围总不出古河济之间。

    从考古文化观察,先商文化可分为漳河型、卫辉型、郑州南关外型,年代顺序与分布地区都是自北而南。其中漳河型年代最早,分布大体包括河北省唐材以南,河南省淇河以北、卫河以西,山西省沿太行山西麓一线,南北长约五六百里,东西宽约二三百的范围,其中心分布地区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而以漳河中游(指清、浊漳二水合流以后)的邯郸,磁县地区的先商遗址为代表,而先商文化漳河型来源于河北龙山文化。可见先商阶段活动范围是以漳河流域为中心的古黄河下游与河济之间,而汤兴起与灭夏以前大概是以今河南省濮阳地区为中心。

    商朝灭夏以后自汤至帝辛实传17代30王,《史记·殷本纪》《集解》引谯周说,认为有600余年,而《古本竹书纪年》认为商朝共496年。商的统治范围较夏扩大,其文化影响远达长江流域。

    三、周人的起源与兴起

    周,姬姓,奉后稷为始祖。姬姓出于黄帝集团,周人自称:“我姬氏(姓)出自天鼋”,认为其始祖后稷,是舜禹时农官,“及夏之衰也,弃稷弗务,我先祖不窋用失其官,而自窜于戎狄之间”。周人的感生神话:后稷之母为姜姓有邰氏的女子,名姜嫄,因为踏了上帝的大脚印,感而有孕,生了后稷。

    先秦记载自后稷至文王传15世,实际上自传说中唐虞到古公直父立足于周原已经历千余年,而古公以前周人先公的事迹只显示了各时期的特点,所以古公直父以前世次,仅为各时期周先公的代表,并非真的父子相传。

    周朝建立以前,周人的历史可分为两个阶段,即周人的起源与初兴及周人的兴起与建国。

    (一)周人的起源与初兴

    周始祖后稷之母出自姜姓有邰氏部落,当时的“姜”即“羌”,已成为定说;姜姓出自炎帝集团,与黄帝集团姬姓周人世为婚姻。这种原始的族外婚,不仅表现在由母系转向父系时,只知后稷的母名为姜原;延及周人开始在歧山地区兴起的古公亶父,也是娶的姜女,后被追谥为太姜;周朝开国之君武王发以大公望女为妃,即邑姜;甚至周朝建立以后,姬姓诸侯,仍以与申、吕、齐、许等姜姓诸侯通婚为常制。在一定程度上说,周朝是姬、姜两姓族联盟建立起来的王朝。

    姜原的有邰氏部落及后稷所居之邰,历来注释在陕西武功县境,这里是关中平原西部,在古公亶父开发的周原境内,周人起源当别有所在。考古发现,陕西龙山文化(客省庄二期文化)主要分布在泾渭流域,与先周文化的分布重合,而且有承袭发展的关系。先周文化目前已知的分布:北界达甘肃省庆阳地区;南界止于秦岭山脉北侧;西界在陇山及其主峰六盘山东侧;东界的北端在子午岭西侧,南端以泾河下游及今西安市东郊的沪水和灞水一带为界。全区南北长约300多公里,东西宽约200多公里。大致相当于今陕西省宝鸡地区和咸阳地区,以及甘肃省的庆阳地区和平凉地区东半部。这些先周文化若按年代早晚,第一期稍早于古公亶父时期,以泾水上游陕西武长县碾子坡先周文化为代表;第二期以碾子坡先周晚期墓葬、岐邑刘家村先周墓葬及长武县下孟村先周遗址为代表,年代大致相当于古公亶父、季历时期;第三期以丰邑先周文化遗存及这一地区先周墓葬为代表,其年代约略相当周文王、武王准备灭商时期。上述三期不同年代的先周文化,其中第一期遗存迄今仅在泾水上游地区发现,由此可以推断,古公亶父以前活动范围集中于径水上游。这一地区正是黄帝集团发源之区,而距此不远泾水以南,渭水上游以北今陕西陇县的吴山,又称岳山,据考定即姜姓四岳集团发源之区。

    后稷之后,周先公在不窋及鞠的时期,处戎狄之间,从其俗,到公刘时期,虽仍处戎狄间,却大力发展农耕,并沿漆、沮二水南下,渡渭水获取木材及其它物资,积累财富,四周各氏族贵族多来归附,“周道之兴自此始”。公刘奠下基础,到庆节时正式立都于豳,已具有王朝前古国的规模。豳的地理位置,一说在今陕西省彬县,一说在今陕西省旬邑县。两地都在泾水上游南部,实包括今长武、彬县、甸邑一带。按《括地志》的记载,“不窋城”在今甘肃省庆阳县境,豳在今彬县境,则公刘,庆节时期,是从泾水上游北部迁徒到泾水上游南部的。

    在豳原经营了大约三个世纪,于是周先公进入了向周原发展而兴起立国的阶段。

    (二)周人的兴起与建国

    大约在公元前12世纪,周先公古公直父受到了游牧人戎狄熏育的攻击,在豳原不得宁居安业,于是率私属渡漆、沮两水,来到渭水中游,止于岐下,开发周原地区。不仅豳人举国迁徒,其它部落也有不少随古公迁到周原,作了他的属民。于是古公大刀阔斧,革除戎狄习俗,发展农业,营筑城郭室屋,按地缘编定社会组织,设立五官,实际上奠定了立国与翦商的根基。

    周原位于关中平原西部,距今西安市约100公里,北倚岐山,南临渭河,西侧有汧河,东侧有漆水。广义讲,周原包括今凤翔、岐山、扶风、武功四县的大部分及宝鸡市、眉县、乾县等县的小部分,东西长约70公里,南北宽约20余公里。这里在先周不仅有渭水下游诸支流水系的丰富水源,便于航行与渔业,地下泉水也很丰沛,土地肥沃,灌溉方便,是一个对发展农业十分有利的地区。狭义讲,周原即指周人当时的中心,今岐山县京当与扶风县黄堆、法门之间。周人自泾水上游南下,越过梁山不往东南来到渭水中下游今西安市附近而往西南来到渭水中上游周原,除了周原自然条件如《诗·大雅·绵》歌颂的那样“周原既既”,最重要的是商朝的方国已达到渭水中下游,比如周兴时敌国崇,在今西安市西南户县。在渭水中下游已发现商文化遗址,证明商朝的统治范围已达渭水中下游地区。周人在周原站住脚以后,初具立国规模,国号为周,盖以族名为国名,并且很快引起了商朝的注意,甲骨文出现了“伐周”等记录。

    古公直父或许已称大王,或后被追谥为太王,死后由最小的儿子季历继承。他是周文王的父亲,在商王武乙三十四年朝商,成了商朝的方国。商朝以任姓女子嫁季历,这就是文王的母亲太任。

    季历一方面臣附于商,同时积极展开对周围戎狄部落的兼并与征伐。商王武乙三十五年,周伐西落鬼戎,俘十二翟王。这一胜利也许引起了武乙的注意,“武乙猎于河谓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太丁(文丁)二年,周人伐燕京之戎。燕京,山名,为汾水发源处,如此长途征代,周师大败。太丁四年,周人伐余无之戎,克之,周王季命为殷牧师。太丁七年,周人伐始呼之戎,克之;太丁十一年,周人伐翳徒之戎,捷其三大夫。不久,季历被太丁所杀。

    太丁死后,其子帝乙立,“殷益衰”,而周文王昌继王季而立,成为商朝西伯,即西方诸侯之长,并且与九侯、鄂侯同为商朝的三公。商纣继位后,囚周文王于麦里,周以美女名马献于纣,纣释文王,而文王以德政与纣的暴虐形成对照,影响日大,解决虞(今山西省平陆县)、芮(今陕西省大荔县)两国争端,两国附周。又伐犬戎,灭密须(今甘肃省灵台县西南)、黎(蓍,今山西省长治县西南)、邘(今河南省泌阳县西北)、崇(今陕西省户县)等国,建都丰邑(今西安市郊沣水西岸)。周的实际统治已深入商朝境内,达到了山西省南部、河南省西部以至中部。周文王又招贤纳士,姜姓吕尚、楚人鬻熊、孤竹(今河北省卢龙地区商的时姓封国)君二子伯夷、叔齐及商臣辛甲等归周。

    文王在位50年未及灭商而死,子武王发以吕尚为师尚父,弟周公旦等为辅,即位后九年(一说十一年)大会诸侯于盟津(今河南省孟县西南、孟津东北),相传诸侯800来会。武王十一年(一说十三年)以戎车300乘,虎贲3000人,甲士4.5万人并会集西土各族庸(今湖北省竹山县)、蜀(今川西、陕南)、羌(周以西陇山两侧)、髳(今山西省平陆县)、微(今陕西省眉县)、卢(今湖北省襄樊市西南)、彭(今湖北省房县)、濮(今川东、鄂西)伐纣,战于牧野,灭商,建立周朝。

    自周武王灭商至幽王,历11王,大约为公元前11世纪初至公元前771年。

    第二节夏商周三族的融合与民族雏形的出现

    由部落联盟向国家过渡的过程,就是民族开始形成的过程。夏、商、周三个王朝相继兴替,形成了中华民族历史上最早的国家,也促成夏人、商人、周人的融合,三族到西周时已融为一体,具备了民族的基本特征。

    一、三代国家制度的因革与发展

    夏启打破共主由各部落首领推举的制度,建立夏朝,标志着国家的诞生。

    这一根本性变革,并非一帆风顺。

    儒、墨两家所描述的尧、舜、禹禅让,反映了从黄帝建立号令黄河中下游各部落与部落集团的大联盟,到公元前2500—前2100年间,所实行的王朝前古国军事民族制度,更加向国家的形成跨出了一大步。当时各部落的世袭大酋长在大联盟中享有很大的议事权与决定权,而在战争中或重大公共事务(如治水)中涌现的英雄,由于建立殊勋而扩大了自己的权力,积累了财富,往往被推举为共主(“天子”)。这就是被儒、墨两家理想化了的禅让制度。《荀子·正论篇》说世俗所谓的“擅[掸]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韩非子·说疑》也说:“舜逼尧,禹逼舜,汤武放桀,武王伐纣。此四人者,人臣弑君也,而天下誉之。”荀、韩这种说法,与古本《竹书纪年》所叙吻合。《纪年》叙述:“舜囚尧于平阳,取之帝位”,又叙:“舜囚尧,复偃塞丹朱,使不与父子相见也。”可见在禹以前,尧、舜虽维持着原始公社制度民主推选的形式,而斗争是十分剧烈的。

    禹因治水有大功,又战胜了来自南方的三苗,于是“禹会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名为受舜禅让,实际上不仅逼舜,而且为避舜子商均,回到祖居崇山地区阳城三年才确立自己的共主地位。

    夏启建国,更经过剧烈的斗争。

    当禹治水和为共主时,东夷少昊集团仍在大部落联盟中拥有巨大的影响。相传禹治水及对三苗的战争,不仅得到了来自炎黄集团的四岳、伯夷、后稷等的支持,来自少昊集团的皋陶、益等也起了巨大的作用。而且皋陶和益都曾成为鲧、禹的有力竞争对手。

    禹成为诸侯共主(“天子”)之后,先举皋陶,“且授政焉”,皋陶死后,又举益,“任之政”,禹死后,“以天下授益”,称为后益。但禹在位时,大力培植其子启的党羽,禹虽表面上遵循传统禅让于益,实际上已造成了启杀益取而代之建立夏朝的基础。

    夏朝建立以后,黄河流域东西两大系部落贵族的斗争仍没有结束。夏后启的晚年,沉湎于歌舞,其子太康继位后,更加无道,传至仲康失国。于是来自东夷有穷部落的首领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称为后羿。弄恃其善射,“不修民事而淫于原兽”,终于被亲信——来自东夷寒部落的首领浞所杀。寒浞代益,杀夏后相。如此反复经过40年左右,才由仲康之孙,得到有虞、有仍等部的支持,收复夏后旧时民众和联合各诸侯、部落首领攻杀寒浞,“复禹之绩”,恢复夏后的诸侯共主地位,史称“少康中兴”。

    除了和东方各部落的斗争,启杀益自立,也受到了同姓有扈氏的反对。于是启与有扈氏“大战于甘”,《尚书·甘誓》即这一战争中夏后启的誓师辞。结果有扈氏灭亡。《淮南子·齐俗训》评论说:“昔有扈氏为义而亡,知义而不知宜也。”是说有扈氏首领为维护传统而亡,虽号为“知义”,却违背了历史潮流,实不“知宜”。

    国家的诞生以代替部落联盟,是历史的必然,但夏朝建立以代替王朝前古国的部落联盟军事民主制度,还是经过了长期的反复斗争。以后,商灭夏,周灭商,虽为易姓换代,也是国家政权的嬗递,无不经历过激烈的战争和反复。

    在三代兴替中,国家制度也越来越摆脱以前遗留的部落联盟的若干特点,逐步发展定型。

    当夏商时,黄河与长江中下游还存在许多部落与方国,传说夏禹时万国,至商汤时有三千,周武伐纣八百诸侯会于盟津,当时有千数百国。这些数字显然夸大了,但三代有许多诸侯与部落则无可怀疑。仅见于赵诚编著的《甲骨文简明字典》的商后期方国就有118个,见于《左传》记载的也有二百余诸侯及附庸国。实际上,当时存在的诸侯、部落当然多于记载的数字。《尔雅·释估》:“林、悉、天、帝、皇、王、后、辟、公、侯,君也。”这些是起源于不同部落母权制与父权制时代酋长的称号,三代国君越来越比驭固足以王为专称,但也称后、称帝或称后帝。王与诸侯间礼制等级的约束越来越严格,但诸侯称王、称后也见于文献记载和甲骨金文的卜辞与铭文。夏朝国君多称后,或称帝。其国家机构,据《甘誓》所载有六卿。夏后启誓辞说:“有扈氏咸侮五行,怠弃三正,天用剿绝其命。今予惟恭行天罚!”他命令“六事之人”遵命各尽其职,并宣告:“用命,赏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则弩戮汝!”可见有了官僚机构,军队和刑罚,尽管六卿可能是由王室贵族或诸侯担任的,军队也可能是由各诸侯率领的军队,刑罚带有浓厚的宗教色彩,但夏后启可以行使其国君的权威,以天帝化身和国君的身份统帅六卿,亲自执行“天罚”。夏朝设官多少,已难说清,《礼记·明堂位》:“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实际情况未必如此整齐,却表明了国家机构越来越严密,设官越来越复杂定型。

    打破部落界限按地缘组成社会的过程,在王朝前古国时期已经开始。“颛顼以来,以地为号”,反映了这种变革。相传“禹别九州,随山濬川,任土作贡”,划定“九州”。这个传说也反映了大禹在治水过程中,可能已有了某种地域的划分和依据各地出产向共主纳贡的制度。可惜夏代文献不足征,很难具体说清这种制度的具体情形。

    商朝的地理已划分为王畿和四土。畿是商王直接管辖之区,甲骨文称为中商、大邑商或天邑商;四土,即商朝的诸侯,是商人向四方移民和扩张的区域。四土以外是多方,是其它各族分布的地区,他们对商王朝叛服不常,其中有些已被商王朝征服成为商朝诸侯;有些则与商朝发生多种交往联系,也受到商文化影响,然而经常与商朝处于和平交往与战争掠夺交替的状态。

    商朝的设官分为王廷官员,周文献中称之为“内服”官,各机构有具体官名,甲骨文统称之为“多君”、“多子”,由王室贵胄和有影响的诸侯组成。“外服”官即四土诸侯,甲骨文统称之为“多方”,为后世地方官的雏形。商朝崇信上帝、鬼神,国政由商王、多君、多子及沟通上帝、鬼神的大巫与卜官议定。军队有王师和诸侯之师。诸侯来源大致是由王室裂土分封子弟及功臣,有些则是归顺或被征服而臣属的旧国与它族的首领,由商王赐爵成为商朝诸侯。国王称王,诸侯也有称王的记录,最常见的爵号为侯,伯则是诸侯之强宗方伯的称号,公为尊称,子、男也可称侯。商王对诸侯称“令”、“命”、“召”、“呼”,顺则封赏,叛则征伐,可任其为内服官员,可征其军队,取其土田、奴隶;诸侯对商王的义务:军事上为王戍边、从征,经济上向王贡纳,其中包括奴隶、女子和战时军需。在文化方面,商的甲骨文也通行于诸侯。其中也包括一些原处于敌对状态的诸侯,如周原出土的甲骨文证明周不仅使用商的甲骨文字,还很可能要祭祀已故的商王。

    周人最高的主宰神圣为天,周王宣告自己是“天之元子”,天命其元子统治中国的土地和人民,认为“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王廷设官:西周初期由周、召二公分领两寮各机构,中后期设官越来越多,《周礼》六官,虽是战国时完成的著作,但金文资料证明,确保存了西周,特别是西周中晚期官制的珍贵资料,可以说是以西周中后期官制为蓝本加以系统化和理论化的战国著作。

    周在王畿和四土都实行宗法制等级分封。周天子为天下之大宗,诸侯之天王。王畿内由天子直接统治,将土地分封给官员、子弟为采邑;四土诸侯基本的爵号为侯,而公、侯、伯、子、男等爵号也都已见于记录。诸侯地位有等级差别,但不会像儒家经典所说五等爵那么整齐。

    王位继承是王朝国家制度的一个至关重要方面。夏以父死子继为主,间以兄终弟及;商早中期以兄终弟及为主,至晚叶,自庚丁以下,武乙、文丁、帝乙、帝辛已稳定地实行嫡子继承;周无论天子、诸侯、卿大夫都以嫡长子继承为常制。诸侯受封由天子赐土授民,封疆及都城大小、军队数量、宗庙、仪仗、设官、衣冠以至葬式,都有等级礼制约束。卿大夫实行世卿世禄,官位世袭。对庶人和奴隶,则有残酷的刑法。相传三苗不遵中原的宗教,已“制以五虐之刑曰法”,“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其内容记载不详,刑网越来越密,以保障奴隶主贵族对庶人与奴隶的残酷剥削与统治则是肯定的。对奴隶主统治阶级相互关系的“礼”与对庶人、奴隶的“刑”,有“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原则,充分体现了奴隶制国家的本质。

    夏、商、周三代国家制度的发展与定型,说明由部落联盟向国家的过渡已基本完成,同时,部落联盟向民族过渡的过程也已基本完成。

    二、夏商周三族的认同与融合

    夏、商、周三族起源与兴起的地区不同,祖先来源各异,但商、周两族,都认为其祖先起源与兴起的地域是大禹所开拓的“禹绩”,即在大禹奠定的疆域之中。

    《诗·商颂·长发》说:“濬哲维商,长发其祥。洪水芒芒,禹敷下土方。外大国是疆,幅陨既长。”商人歌颂其先公之德已久发祯详,在大禹战胜洪水布土下方以奠定疆域时,就已有了王天下的萌兆。《商颂·玄鸟》说:“古帝命武汤,正域被四方,方命厥后,奄有九有。”歌颂有神武之德的大乙汤,受天帝之命奄有九州,遍告诸侯,为政于天下。《商颂·殷武》又说:“天命多辟,设都于禹之绩,岁事来辟,勿予祸适,稼穑匪解。”是追叙成汤征服四方以后,对四方诸侯宣告:天命众多诸侯(多辟),设都于禹绩,你们要按岁来朝觐(来辟),不要以为勤民稼穑就可以解脱不来朝觐的惩罚。可见商人是承认其祖先起源与统治区域都属于禹绩的。周人在建立周朝以前,也已认定周所处的西土是“禹绩”。《诗·大雅·文王有声》说文王作丰邑,“丰水东注,维禹之绩”;《大雅·韩奕》、《小雅·信南山》也歌颂梁山、南山都是“维禹甸之”。《逸周书·商誓》追叙:“昔在后稷,惟上帝之言,克播百谷,登禹之绩。”

    周人又称其兴起的西土为“区夏”。《尚书·康诰》说:“惟乃丕显文王,克明德慎罚……用肇造我区夏,越我一二邦,以修我西土。”是说文工以修德爱民,团结了周围一二邦,开拓了西土“区夏”。这区夏,是古今语法词序的倒置,即为夏区。又可称为“有夏”或“时夏”。“有”为语助词,“时”即“是”,即“这个”。这些地域称谓都是指保持夏文化的地方。周人以夏文化继承者自居,并以此为号召以区别于东土之商。

    在周朝建立以后,周人即肯定天下都是禹绩和夏区了。《尚书·立政》记述周公诰诫文王子孙:“其克诘尔戎兵,以陟禹之迹。方行海表,罔有不服。”

    按照三代的封疆,禹绩和夏区是不断扩大的。吴起曾说,“夏桀之居,左河济,右泰华,伊阙在其南,羊肠在其北”。北不至今山西省太原市,南至以嵩山为中心的河南中部,酉有扈氏已达关中,东有莘氏、有仍氏、有穷氏、有鬲氏等处古河济之间。商朝建立以后,都城屡迁,大体是前期以今郑州市商域遗址为中心,后期以今安阳殷墟为中心。以王畿与四土而言,比较稳定的商朝疆域北至易水、燕山,南至淮河,东至泰山以西及鲁北,其晋南、豫西原夏朝中心仍在商疆域范围之内,最西已达关中平原,渭水中下游。燕山地区有孤竹国(今河北省卢龙县南),大概是商人在起源地区的残存;长江沿岸今湖北黄陂盘龙城的商前期城邑遗址,赣江沿岸江西清江县吴城村商聚落遗址,可能都是不同时期商朝在长江流域的军事据点,目的在于攫取南方的铜和龟甲等类商既需要而又紧缺的物资。

    周朝王畿以镐京(今长安县西北丰镐村附近)和雒邑(今洛阳市东北郊)为中心的地区。诸侯四方,在武王克商之后,封兄弟之国15人,姬姓之国40人;周公东征以后,立国71年,姬姓独居53。周之宗室贵族分封为周初分封的主体。周朝在灭了许多旧国之后,将姬姓诸侯分东、北、南三个方面布局,主要为了镇抚商遗民,同时也兼制东夷和未服的戎族。其东向沿黄河两岸伸展,黄河北岸有虢(今山西省芮县城北)、虞(今山西省平陆县东北)、单(今河南省孟县西南)、邘(今河南省沁阳县北)、原(今河南省济源县东南)、雍(今河南省焦作市南)、凡(今河南省辉县西南)、共(今辉县)、卫(今河南省淇县);河南岸有焦(今河南省陕县)、北虢(今陕县东南)、东虢(今河南省荥阳县北)、祭(今河南省荥阳县西北)、胙(今河南省延津县北);再往东有曹(今山东省定陶县西北)、茅(今山东省金乡县西北)、郜(今山东省城武县东南)、极(今山东省金乡县东南)、郕(今山东省宁阳县东北)、鲁(今山东省曲阜市)等。往北沿汾水两岸有耿、韩、郇、贾等国,而虞叔封于唐(今山西省翼县城西);太行山以东,卫之北有邢(今河北省邢台市)、燕(今北京市)已深入商人起源与初兴之区。在黄河以南的广大地区,有应(今河南省鲁山县东)、蔡(今河南省上蔡县西南)、息(今河南省息县西南)蒋(今河南省淮滨县东南)。息、蒋跨淮水为封城。更有“汉阳诸姬”及随(今湖北省随州市)、唐(随州市西北)、曾(南阳盆地南部)。长江下游也有了宜国(今江苏省镇江市一带)。

    除了姬姓诸侯,周也封了一些异姓诸侯,主要是姻亲和功臣,其中最显赫的是姜姓。姜出于炎帝集团,世与姬姓通婚,由于文王的祖母太姜的缘故,封了申、吕、齐、许等国。尤其是吕尚,不仅是周的开国元勋,又是武王妃邑姜之父,封于齐,都临淄(今山东省淄博市东北),版图很大,权力也很大,“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隶”,即今山东北部,河北南部,河南西北部的东夷各国及商遗旧国都由齐国监督,与周公的封国鲁国在东方诸侯中处于同等重要地位。其它姜姓诸国:许(今河南省许昌市)、申(初封大概在今河南省信阳市,周宣王时又移封申伯于谢邑,在今河南省南阳市东谢营)、吕(今河南省南阳市西),纪(今山东省寿光县东南)、州(今山东省安丘市东北)。向(今山东省宫南市东北)。舅姓诸侯还由于文王的母亲太任的缘故封了任姓挚(今河南省汝南县)、畴(今河南省鲁山县东南)。任姓薛国(今山东省滕县东南)原是夏、商古国,西周继续受封,此外还有铸(今山东省肥城县甫)、鄣(一说姜姓,今山东省东平县东)等。又追踪周以前先王之后,封黄帝之后于蓟(今北京市境),帝尧之后于祝(今山东省肥城县境),舜后虞胡公封于陈(今河南省淮阳市),周武王还以长女大姬嫁虞胡公。又因文王妃、武王母大姒的缘故封了夏禹之后姒姓杞国(今河南省杞县)。对于商,周武王克商之初,封纣嫡子武庚以继商后,周公东征,武庚被杀,又立武庚庶兄微子于宋(今商丘市),亦可称之为商。

    以上西周所封同姓与异姓诸侯,同称为夏,号为诸夏,并以原商朝统治中心地区称为东夏,诸夏又号为中国,以与夷狄相对称。这样,便构成了民族的雏形。

    东系太昊、少昊集团的部落与文化,都是构成夏、商、周三代居民与文化的重要来源之一,但夏、商两昊集团各部落已分化出许多当时称为东夷的部落与方国,到西周时,仍承认自己是太昊、少昊后裔并继承固有文化传统的风姓与偃姓诸候,尽管在周公东征以后大都已臣服于周并得到了周的承认,又与东方齐、鲁、蒋等诸夏交错分布,但自称和他称仍然都是东夷,详情将有专节叙述。其余各方大体与东方相似,各有专节,此不复赘。

    “中国”的称谓,最早见于周初武王、成王时,不仅见于《尚书》,又有出土《何尊》铭文的实证。其义初与商朝称都城为“中商”同,以与四土相对,是指京师;扩而大之指诸夏分布之区。《说文》云,“夏,中国之人也”,是指认同为夏人和继承夏文化的人,以与边疆各族相对而言,称为“夏夷”、“中国与夷狄”。这样,“夏”由地名而为部落名、朝代名,到西周已发展为民族名称。诸夏各支来源与祖先传说实际上是不尽相同的,但到西周已认同为夏,生活在禹绩与夏区,都是黄帝和炎帝的裔胄。《国语·鲁语》上记述:“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褅喾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褅喾而祖稷,郊文王而宗武王。”《礼记·祭法》与此有基本相同的记载。褅、郊、祖、宗都是重大的祀典,其中尤其是褅祭,以祖配天,是祭祀其祖宗所自出的特别祭祀。“国之大事,在祀与戎”,三代是把祭祀上帝、祖宗看作与征伐一样重要的大事。在西周,原属不同来源不同部落集团的祖神,已纳入同出黄帝的谱系中,是民族认同的一个重要的内容。

    商灭夏以后如何处理与涵化夏人,历史文献语焉不详。周武王克商之初,对涵化商人也未找到成功的政策。商人在文化方面高于周人,政治、经济方面仍有很大的势力,周初文告往往自称“小邦周”。武庚与三监叛乱,显示了商遗民和响应商遗民的东夷拥有很大的力量。周公东征,经过三年,征服了商朝遗留下来的“顽民”和东夷,把商朝的贵族官员与诸侯迁徒到雒邑成周,成王还对前商朝官员(多士)和诸侯(多方)发布《多士》与《多方》两个重要文告,宣布周虽小邦,天命归之,殷违天当灭。现在周革殷命,正如当初成汤革夏命一样。如果“多士”、“多方”顺从天命,即仍能保留贵族地位,否则必遭天罚。此外,还将一些商的贵族分封给姬姓最重要的诸侯,如将“殷民六族”分给周公,封于鲁;“殷民七族”分给康叔,封于卫;“怀姓九宗”分给虞叔,封于唐。这些殷民并不是奴隶,他们只是成为姬姓诸侯政治上的臣属,“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类丑”,即仍保持其宗族,还统领着过去的奴隶(“类丑”)。这些殷民与住在成周的商“顽民”一样,分住在诸侯都邑,是构成当时“国人”的重要来源之一。其中有些人在王廷和诸侯国任职为官,有些还保持其世职,如卜、史等一些在当时属专门知识的官员。周王与诸侯,都编制了以殷民按族编成的军队,如“成周八师”,就是由成周城中的“殷顽民”所组成的军队,参加周王的征战。同时,周人在祖宗来源方面也把商人的祖神帝喾宣告为黄帝的后裔,并说姜嫄是帝喾的“元妃”,生了后稷;简狄是帝喾的“次妃”,生了契,稷契同父异母,分别是周人与商人的始祖。商、周两族的始祖感生神话,仍保留在《诗》中,他们区别于商、周两族都是很清楚的。但处于统治地位的周人主动与商人在祖先来源方面认同,促进了商、周两族的融合。

    在经济、文化方面,夏、商、周本来比较接近。他们都以农业为主,从新石器时代以来,其先民都以种植粟(稷)、黍为主要农作物。青铜技术在夏代已开始发达,商和西周达于鼎盛,是当时生产力水平提高的主要表现。但在农业生产方面,除商、周遗址发现少量青铜工具外,主要是使用石器、木器,还有一些骨器与蚌器(收割器)。农业生产工具与龙山文化时期无明显发展和变化。生产的主要负担者是奴隶大众和庶人,他们住在“都”、“邑”之外的“郊”与“野”。“国人”与“野人”的对立;主要是奴隶主贵族与奴隶大众及庶人的对立。奴隶的命运不言而喻,商代往往把掳掠来的羌人等大量杀了祭祀,商代遗址发现了大量奴隶殉葬的墓葬,西周人殉葬现象逐渐消失,说明当时的生产力提高了,大量殉葬是奴隶主的损失。

    以青铜技术与甲骨、钟鼎文字为代表的经济、文化进步,基本上被奴隶主贵族所享用。夏代的青铜冶铸技术趋于成熟,二里头遗址发现的仍是一些爵及锛、凿等类小工具。商代铜器主要是铜锡合金与铜铅合金,各个时期所含比例有所不同。其用途大致可分为礼器、食器、兵器、马车器、手工业工具(包括小量农具)和乐器等。以鼎为例,既是常用食具,又是重要的札器。目前所知最大的鼎为司母戊鼎,高1.33米,重875公斤。铜器花纹趋于繁缛,普遍以雷纹为底,主体花纹的式样除饕餮纹外,有夔纹、龙纹、蝉纹、蚕纹及各种几何形纹饰。周代青铜器较商代有多方面继承也有发展,最明显的进步是铭文发达。晚商铜器虽已有了铭文,但比较少见,且仅是几个字,商末有长达二三十字的。西周铜器铭文字体改进,文体完整,成为研究中国文字进步和西周历史的重要实证。文化方面最富特色的除铜器纹饰艺术之外,还有占卜和卜辞。玉器艺术发达虽不能和上述两项相提并论,但也是三代文明最富特色的重要内容。玉器既为重要札器,又是贵族常见的佩饰。玉器起源于北起燕山南达杭州湾的东部沿海诸新石器文化。其中礼器如璧、琮为礼天地重器,钺为王权与兵权的象征,都起源于良渚文化,铜器上的主体花纹饕餮文,一般都认为起源于良渚文化中玉器上的兽面纹和人兽合体的纹饰。商人日常佩带玉器的种类,与燕山以北红山文化遗址发现的种类接近,一般认为有共同的渊源关系。占卜起源大体也是以东系诸新石器文化所发现的为主,尤其是龟灵崇拜,起源于长江与淮河中下游各部落。三代的文化是以融合黄河流域东西两大系文化为核心的,同时也汇聚融合了燕山以北及长江流域的优秀文化。文字起源可以追溯到仰韶、大汶口、龙山、良渚等许多到新石器文化中的一些反复出现的刻划符号,殷墟甲骨文字与周原甲骨文字及商、周铸在铜器上的铭文,属同一文字体系,都是汉字构字六种方法齐备的成熟文字。商周文字体系相同,也是属同一民族共同体的一个重要特征。

    夏、商、周三族到西周时已有了共同的族称(夏、中国),共同的地域观念(禹绩、夏区),共同的祖先观念(黄帝为共同始祖),共同的经济特征和文化特征,已具备了属于同一民族共同体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当时天子虽为诸侯共主,天下大宗,而诸侯在其封域内仍自为大宗;周所制定与推行的礼乐文化,虽为诸侯所共同遵守,但各国,包括一些姬姓国,还有不同的政令、礼俗,如“商政”、“夏政”、“周政”、“周索”、“戎索”(“索”即法),宋仍行“商礼”,杞仍行“夏礼”等等;夏夷区别已经是民族的区别,但夏夷限域不严,有些诸侯,包括夏禹后裔杞国及一些姬姓诸夏,与夷狄杂处,从其习俗,转而被同化成为夷狄。所以,西周所形成的民族共同体,仍为夏民族的雏形,到春秋时便形成了稳定的华夏民族。

    第二章华夏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在中原地区青铜器时代已经是繁荣发达的高峰时期,边疆地区也先后进入了青铜器时代;在夏、商、周三代国家制度逐步定型,夏、商、周三族融为一体的过程中,边疆各部落也开始了向国家和民族过渡,出现了王权和许多族称。它们在四方发展,生产与生活方式不同,语言和习俗也各具特点,但都与中原发生了越来越多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并进入了各族竞争的中国历史舞台。边疆各族向中原内迁,一方面激发了华夏民族意识的强烈高涨,同时也从各民族内迁中,吸收了许多新鲜的成分,促进了民族间的融合,使华夏民族得到发展并加速了社会的进步。

    第一节民族矛盾激化与诸夏攘夷争霸

    一、“四夷交侵,中国背叛”,西周灭亡

    西周对边疆各族称为远人,实行与王畿及诸夏地区不同的政策。有所谓:“蛮夷要服,戎翟荒服”、“要服者贡,荒服者王”、“岁贡”、“终王”。就是说,对距王畿较近的各族,要进行约束,要求他们岁岁来贡;距离较远者,称为荒服,则只需一世一次来朝,“王事天子”,不扰边鄙就行。对不贡不王者,周天子先是“修德”,以争取远人臣服,“修德”达不到目的就“修刑”,当时的“刑”与兵是同义词,即进行征伐,据记载,周朝的这种政策,造成了“成康之际,天下安宁”,四十年不用刑伐的局面。康王死后,昭王南征荆楚,死于江上,其子穆王继位,西征犬戎,“获其五王……王遂迁戎于太原”,“自是荒服者不至”。到穆王之孙懿王时,周朝已经走向衰微,“戎狄交侵,暴虐中国”,而边疆各族内迁,在王畿与诸夏地区,都逐渐形成了交错分布的形势。

    从懿王到平王东迁,大致是公元前10世纪最后20—30年到公元前771年的150年左右,一方面是王政日坏,尤其是周厉王的无道,使阶级斗争加剧,结果导致国人暴动,前841—前828共和主政14年。另方面,周的王畿已受到来自戎狄的威胁。前823(周宣五年),玁狁攻周,到达泾水北岸,王京岌岌可危。宣王派南仲筑城于朔方驻守,又派尹吉甫率师击败玁狁,逐至太原,玁狁北遁。一时其它戎狄各部重新臣服。但宣王三十一年攻太原之戎,不胜;三十六年攻条戎、奔戎,败绩;特别是三十九年攻姜氏之戎,入于千亩(今陕西省扶风县以西渭水中上游),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料民”就是在奴隶大量逃亡之后清理民数,奴隶制度已显出崩溃的征兆。

    在东方,穆王用兵于淮夷。夷王时原臣属于周的噩(鄂)侯驭方反周,“率南淮尸(夷)、东尸,广伐南或(国)、东或”。周派了西六师,殷八师(成周八师)去镇压,却被鄂侯驭方攻到了成周附近。后来征集诸侯援兵,才俘获了鄂侯驭方。宣王时,刚打败玁狁,即派尹吉甫到准夷地区征收贡物,又派召公虎征伐淮夷徐方,事后又命召公虎筑城于谢邑(今河南省南阳市东谢营),封王舅申伯于此,以控南方。千亩一战所丧“南国之师”盖即申伯所统率的周南国的军队。

    宣王在位46年,虽暂时稳定,号称“中兴”,实际上阶级矛盾与民族矛盾都在激化,加之其后继者幽王荒淫昏暴,造成“四夷交侵,中国背叛”的局面,终于在前771年(幽王十一年)被申侯召来犬戎攻入王京,杀幽玉于骊山下,西周灭亡。前770(周平王元年),东迁洛邑,名为东周,实际上已是“礼坏乐崩”,奴隶制度解体,进入了诸夏争霸、兼并,封建社会代替奴隶社会的历史时期。

    二、戎狄内迁及华夷杂处局面的形成

    从平王东迁到公元前476年是中国古代第一次由民族大杂居,民族矛盾比较突出,经过较长时间的接触、斗争而逐渐趋于融合的时期。

    造成中原地区各民族交错分布的主要原因是:

    (一)游牧民族南下与东迁。据竺可桢研究,近五千年来我国的气候可分为四个温暖期和四个寒冷期,其中西周前期是由仰韶文化至商末第一温暖期转入第一个寒冷期,春秋时期才开始进入第二个温暖期。同时,西周末年,中国北部大旱。这些突变性气候条件是造成北方和西北游牧民族内迁的客观原因。另一方面,西周分封的诸侯,多为一些以都邑为中心的据点,当时居民稀少,封建国内远没有都开发,统治者住在都邑,庶人与奴隶住在郊野,郊野以外农牧所不及之区称为林、坰,是打猎采薪的场所,空地很多。也许游牧民族早在西周中叶已内迁,随着中原人口增加,游牧民族又有发展,民族矛盾日见增长。内迁者如戎本是分布在西北的游牧民族,但雒邑附近在西周中叶已有戎人。“穆王有涂山之会”,此涂山即三涂山,在伊洛二水间。而“周幽为太室之盟,戎狄叛之”。大室即嵩山。三涂、大室都距洛邑不远。穆、幽两王所会,大概都是为了东都附近戎狄的问题。见于《左传》者,伊洛间先有杨拒、泉皋、伊洛之戎,前638年(鲁僖公二十二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那时追忆及于周平王东迁之初,“有辛适伊川,见被发而祭于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礼先已亡矣’!”可见伊川在陆浑之戎迁来百年以前已有戎人,且“野人”已有从戎俗的。洛邑附近如此,东至鲁国,原为东夷之区,春秋初也有戎人与曹、鲁等杂处。前721年(鲁隐公二年)春,隐公会戎于潜,同年“戎人请盟,秋,盟于唐,复修戎好也”。潜地无考,按杜预注,唐在今山东省鱼台县东。杜注还说:“陈留济阳县东南有戎城。”其地当今河南省兰考县东北,山东省曹县西北,距鱼台县不远,鲁所会之戎当为此部。这两次会都是戎人请盟,“修惠公之好也”,鲁惠公于公元前769—前724在位,戎人分布于曹、卫、鲁之间,当早于平王东迁。鲁为东方大国,守周礼最严,而与戎修好,可见戎势不可轻敌。

    (二)在西周初受封时原本与当地其它各族交错分布,至春秋时非华夏各族也已发展,成为诸夏的威胁。东方海岱地区及南方荆山南北固然是诸夏分封在东夷与南蛮区域,北燕处戎狄之间,终春秋三个世纪不能自立于诸夏,河东及汾水流域西周时,诸夏分布北不过霍太山。当地封国,晋为强宗,但唐叔受封“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用戎人习惯法,可见戎人在当地影响之大。进到晋献公时,已兼并周围许多同姓诸侯,而“戎狄之民实环之”。令人注意的是,唐叔子孙中,竟有一支完全戎化,晋献公娶戎女生了公子重耳,即晋文公。在镐京周围,西周兴起以前本为与戎狄杂处,其中姜姓与周世为婚姻,成为诸夏的一支重要来源。那些未被华化、仍为戎狄者,周武王逐之于泾洛之北。可是到西周末年,镐京地区又完全被西戎占据,周平王东迁命秦襄公从西戎手中夺回,秦经过两三代才达到目的。

    (三)被强行迁入内地。前已述及,西周中叶,穆王迁戎于太原,大概是从陇山以西迁于泾水下游以北,靠近镐京地区安置,以便控制。鲁僖公二十二年秦晋迁陆浑之戎于伊川,也是明显的例证。

    (四)诸夏而处戎蛮之区不遵礼制被视为夷狄,以秦、楚为显例,详后。其它以上各族的名称、分布、经济、文化,各有专条叙述,于此仅就华夷杂处局面的形成作简要叙述。

    三、诸夏争霸的历史进程与民族间的斗争和融合

    周室东迁以后,“礼坏乐崩”,强大的诸侯着手灭掉周围一些小国以扩大自己的版图,而内迁的各族也侵伐诸夏,甚至灭掉一些诸夏许多中小国家和参预周王室的内乱。北方以戎狄为甚。南方楚国自西周中后叶已开始向江汉扩张,灭了蛮越一些部落,到春秋中叶以后向北灭“汉阳诸姬”,进而灭申、息、随、邓等周朝南方诸侯,威胁周、郑;向东灭群舒,威胁齐、鲁。楚亦自称蛮夷。一时造成了“南夷与北夷交,中国不绝若线”,使周室苟延残喘,中原诸夏都感到危急的局面。在西方,秦霸西戎,终春秋之世,“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狄)遇之”。当时诸侯强国,争霸于中原,“挟天子以令诸侯”,名为“尊王”,实际上兼并周围一些小国,其中包括许多姬姓之国,纷纷被消灭;同时在“攘夷”的旗号下,激发诸夏的民族意识和民族优越感,夏又称华,歧视夷狄,强调“华夷之辨”、“夷夏之防”。民族矛盾比较尖锐。大致有如下三个阶段:

    (一)前770—前686年(自平王东迁至齐桓公以前)

    这一阶段,郑武公、庄公实操周王政令。平王东迁第二年郑即灭郐(今河南省新郑县西北),迁都新郑;平王四年又灭东虢,创春秋时期诸侯灭姬姓国的记录。周平王时已与郑矛盾很深,至前707年(周桓王十三年)桓王夺郑庄公政柄,结果发生了周王联合蔡、卫、陈伐郑失败,郑人射王中肩的事件。从此,周王的共主地位名存实亡。戎在中原为患者主要是戎州之戎和戎州以北分布在太行山区的北戎。前716年(鲁隐公七年)周桓王派凡伯为使聘于鲁,戎人袭击凡伯于楚丘,其地相当今山东成武县西南,正当从洛邑经戎州去鲁途中。凡伯做了戎人的俘虏,而自鲁惠公以来与戎人友好相处的鲁国,竟没有对戎人劫虏“天王”使臣作出反应。当时秉政的郑庄公对此也无动于衷。但前714年(鲁隐公九年),北戎侵郑,郑打败戎师;前706年(鲁桓公六年)北戎侵齐,郑又应齐人之请出兵大败戎师。

    在西方,秦国此时虽逐西戎在岐山以西列为诸侯,然中原视之为戎狄,秦本身也仅能自立,无力扩张。南方楚国方兴未艾,准备北向称雄,所谓“南夷”即指楚而言。

    (二)前685—前514年(自齐桓公即位至晋楚第二次“弭兵”与吴王阖闾以前)

    这近两个世纪,前43年为齐桓公在位与称霸的时期;以后一个多世纪为晋楚争霸的时期。齐桓公任用管仲,进行改革,正式打起“尊王攘夷”的旗帜。他先制服鲁国,在前681年(鲁庄公十三年)与鲁盟于柯(山东省东阿县西南),并灭附近的谭、遂等小国。前663(齐桓公二十三年)北攻山戎以救燕,一直逐山戎至孤竹而还。过了两年,狄人攻邢、卫,齐救之,然而邢、卫都因狄人来攻难于在自己封疆内立足,分别在齐桓公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由齐率诸侯帮助筑城,迁邢于夷仪(山东省聊城县西南),迁卫于楚丘(即戎劫王使处,原为曹地)。两国迁到齐国可以直接保护的范围内,才勉强保存了宗庙。

    “齐桓公始霸,楚亦始大”。前671年在楚成王在即位当年,结好于诸侯,并“使人献天子,天子赐胙,曰:‘镇尔南方夷越,无侵中国’。”但当时“楚地千里”,并不安于镇南方夷越,而北向中原争霸。前565年(齐桓公三十年)会鲁、宋、陈、卫、曹之师伐楚,与楚屈完盟于召陵(河南省郾城县东)。《公羊传》评论齐桓公北伐山戎救燕,败狄存邢、卫,南服楚,功同“王者”,孔子也极称管仲为“仁”,感叹:“要是没有管仲,我们将变成像夷狄了!”。

    齐桓公“攘夷”确实团结了大批中原诸侯,激发了当时诸夏民族意识高涨,但并没有解决中原戎狄与诸夏的矛盾。前650年(鲁信公十年)狄人灭温(河南省温县西),又不断侵郑、卫、晋等国。分布在伊洛间的戎人和太行山区的狄人还多次牵涉到周王室的内乱之中。前649年(周襄王三年),襄王弟太叔带招杨拒、泉皋、伊雒之戎,攻王城。秦、晋攻戎救周,晋为王平戎。次年太叔带既败,逃奔齐国,齐派管仲为王平戎。再过六年(前543)齐桓公去世,齐国大乱,霸业随之丧失。

    前636年(周襄王三十六年),襄王为了攻郑,结好于狄,娶狄隗姓女为后,不久又废隗后。狄攻周,立太叔带为王,襄王出奔于郑。刚即位的晋文公马上接过“尊王攘夷”的旗号,打败狄人,杀太叔带,送襄王回周。自此以后一个世纪,晋楚争霸,战争不息。秦为晋所遏,不得东向往中原发展,“遂霸西戎”;而齐、鲁也在海岱地区吞灭周围小国和东夷各国。晋、楚争霸,使中原中等国家如郑、宋等疲于应付,而晋楚势均力敌,晋结好于齐,楚结好于秦也旗鼓相当,争战百年,晋楚两国国内矛盾也比较突出。前579年(周简王七年)宋国华元约合晋楚,订立盟约,互不加兵,有危难或有敌来侵,互相救援。此为第一次晋楚“弭兵”之会。可是到周简王十一年,晋楚战于鄢陵(河南省鄢陵县西北),楚军大败。以后又与秦、齐各发生过大战,虽各有胜败,终于精疲力尽。于是前546年(周灵王二十六年)宋国向戍又倡晋楚“弭兵”,由楚主盟议定:宋、鲁、郑、卫、曹、许、陈、蔡等中等国家,分别向楚、晋同样朝贡,齐、秦则分别与晋、楚结盟。百年争霸的结局是长江中游楚国与中原晋国平分霸权;楚国在此百年中,已渐为中原诸夏所接受,实际上是华夏在长江中游得到大发展的时期。

    (三)前514—前472年(吴王阖闾即位至越国勾践灭吴)

    晋楚平分霸业维持了大约30年,长江下游吴、越兴起,进入争霸行列。吴国始祖吴太伯本为周人一支,从越俗,传19世至寿梦于前585年始称王,在中原影响下迅速崛起。晋国为了削弱楚国,联吴。吴、楚屡战,互有胜负。至吴王阖闾,任用楚人伍子胥和齐人孙武,于其五年打败越人,其九年会蔡、唐攻楚,一直攻入楚都郢(湖北省江陵县纪南城)。吴国骤胜,其贵族为争夺胜利果实而分裂,越国又攻其背后,秦发兵救楚,吴军退回。楚虽不亡,国势大减。

    越为越族一支,以会稽(浙江省绍兴市)为中心。楚联越制吴。前494年(吴王夫差二年)败越于夫椒,攻入越国,越王勾践投降,夫差许和。勾践为雪耻而“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夫差十四年率军北上会晋、鲁等中原诸侯于黄池(今河南省封丘县西南),争霸于中原。至夫差十八年勾践攻吴,夫差二十一年围吴国都(江苏省苏州市)。前473年(夫差二十三年、越勾践二十四年),夫差兵败,求和不许,自杀。越灭吴之后,步其后尘,勾践北上会诸侯于徐州,一时号为霸主。

    吴越争霸只是春秋霸业的尾声,却表明长江下游自良渚文化突然衰落以后,至此已重新在中华民族史上勃兴,百越也进入了各族竟长的行列。而进入中原的戎狄及海岱地区的夷、舒,也在春秋两三个世纪与诸夏的交往、斗争中逐渐融合,并分别被晋、齐、楚、鲁等国所吞并。

    第二节七雄兼并与诸夏大认同

    对《春秋》所记242年历史,战国晚叶《公羊传》以“大一统”为宗旨总结为“所见世”、“所闻世”、“所传闻世”的“三世说”。东汉末何休解释“三世”是指:“所见者谓昭、定、哀”(前541—前481),“所闻世者文、宣、成、襄”(前626—前542),“所传闻世谓隐、桓、庄、闵、僖”(前722—前627)各不同时期。按照公羊派的历史观,认为所传闻世是“据乱世”、“内其国外诸夏”;所闻世是“升平世”、“内诸夏而外夷狄”;所见世为“太平世”,“夷狄进至于爵,天下远近大小若一”,已实现“王者无外”,天下大一统的太平盛世。实际上孔子没有见到大一统,《公羊传》成书的时期也未统一,不过统一的趋势已经明朗,原有的夷夏界限已经消失,当时人们认为统一了就太平了的政治理想即将实现。公羊派是从“大一统”出发看到了并且肯定当时的民族大融合、诸夏大认同的事实。所指“夷狄进至于爵”与中原诸侯并列,主要是指秦、楚。这种大认同,表明华夏民族共同体已得到稳定的发展。

    一、秦人由戎狄而认同于华夏

    秦,嬴姓。其始祖母名女修。“女修织,玄鸟陨卵,女修吞之,生子大业”。其始祖感生神话,具有东方以鸟为图腾各部落的特点。大业娶少典部落的女子名女华,生子名大费,因佐禹平水土,舜妻以姚姓之玉女,并佐舜调驯鸟兽,称为柏翳。前已述及,柏翳即伯益,在舜禹为黄河中下游东西两大系部落大联盟首领时,享有很高的权威,是出自东方少昊集团的重要首领。直到秦襄公在春秋初正式立为诸侯时,“居西垂,自以为主少昊之神,作西畤”,仍奉少吴为天神,把东方祖先起源时代的天神迁到了西方。

    大费(柏翳)的后裔分为两支:一支叫大廉,称为鸟俗氏,另一支叫若木,以祖名为氏,称为费氏,“子孙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大廉的玄孙孟戏、中衍“鸟身人言”,为商王帝太戊驾车,太戊许以婚姻,“自太戊以下,中衍之后遂世有功,以佐殷国,故蠃姓多显,遂为诸侯”。

    中衍的玄孙曰中潏,“在西戎,保西垂”,大概在商的西境、今山西陕西接壤地区,与羌戎杂处,为商“保西垂”。

    周灭商,中潏子孙颇多忠于殷纣而被杀。有些归顺周朝被更西迁到了陇山以西,与西戎杂处。周穆王时造父为穆王驾车有功,封于赵城,为赵氏。秦、赵同祖,在秦人有秦的封邑以前,同为赵氏。

    秦受封的始祖名非子,“居犬丘”,以善养马被周孝王召去在“汧渭之间”(陕西省扶风县、眉县一带)为周养马而“马大蕃息”。于是周孝王封非子“邑于秦”为附庸,“使复续嬴氏(姓)祀,号曰秦嬴”。同时让非子同父异母兄弟成继承其父大骆的酋长地位,“以和西戎”。成这一支在周厉王时被犬戎灭掉,周宣王即位,命秦仲诛西戎,反被西戎所杀。宣王召秦仲的五个儿子,“与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于是收复了秦邑和西犬丘,被宣王立为西垂大夫,并移居西犬丘。

    前777年(周幽王五年),秦襄公继位,一方面,以女弟缪嬴为西戎丰王妻,以结好西戎,同时和西戎中与秦为敌者斗争。幽王被西戎大戎部所杀,“襄公以兵送周平王,平王封襄公为诸侯,赐之岐以西之地。曰‘戎无道,侵夺我岐丰之地,秦能攻逐戎,即有其地’。与誓,封爵之。”尽管如此,中原诸侯仍因秦人起源于东方以鸟为图腾的部落集团,西迁后又多杂戎俗,而秦穆公伐晋新丧,远袭郑国,更被认为非礼。在整个春秋时期秦都被视为戎狄。

    周平王东迁以后,秦襄公与戎争斗了四年而死,未能收复岐周,直到前750年(秦文公十六年)伐戎,“戎败走,于是文公遂收周余民有之,地至岐”,将中心稳定地迁居“汧渭之会”(陕西省眉县附近)。岐山周原地区有发展农业的优良自然条件,周人又有丰富的农业经验。此后秦人与周人共处才完全脱离游牧转向定居农业,并在周文化影响下向华夏化发展。到秦宪公(前715—704)时迁都平阳(陕西宝鸡县东平阳村),东向灭汤社(杜),汤杜毫王逃奔西戎。这大概是商朝灭亡以后被迁到丰镐地区的一支商遗民,西周灭亡后又打起汤的旗号,但此时他们已经戎化被称为戎人。至秦武公(前697—前678)灭戎人彭戏氏和小虢,于是东至华山。秦德公(前677—前676)迁都于雍(陕西省凤翔),自此后数百年秦稳定地以雍为都。秦穆公最初准备继续向东往中原发展,其三十三年远袭郑国,结果被晋国联合姜戎邀击,败于崤山。于是西向,在穆公三十七年打败西戎“益十二国,开地千里,遂霸西戎”。秦地已达今甘肃东部与中部。至此,秦在崤山以西发展的格局已定型。以后数百年中又向西灭西戎义渠等国,向南越秦岭灭蜀、巴开五尺道准备往滇中发展,向东南与楚争汉中及黔中,成为最雄强的诸侯。

    民族融合的过程,在秦国进展迅速。秦人的来源大致有如下几大部分:占统治地位的秦公族,起源于海岱,西迁而戎化,进至关中而华化。秦穆时,即已经以“诗书礼乐”自居,穆公以后又经过两个世纪,“秦灵公作吴阳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此外秦还为密畤于渭南祭青帝,少昊又称白帝。秦这种多元的天帝祭祀反映了秦人宗教思想的多源特点,而祭黄帝、炎帝是秦人华化的重要标志之一。秦人的第二大来源是“周余民”,其数量当不少于占统治地位的公族,是秦人中文化最高的一部分,秦人的融合,在文化上以“周余民”为核心,其中可能包括一部分西周时被西迁的商遗民,而商遗民中也有西迁后己戎化的汤杜一支。在秦人中,被征服的西戎,也占相当数量。秦国在征服的西戎地区设郡县,沿边修长城,表明长城以内原有的西戎已经农业化。由于秦国大力发展农业,对山东的先进文化、经济及各种人才都采取大力吸收的政策,对原有的奴隶制度进行了较之其它各国都彻底的改革,所以秦人来源虽然包括原属不同民族的几大部分,但到战国中晚叶,已经融为一体,成为秦陇地区的华夏,是华夏民族稳定地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楚人由蛮夷而认同于华夏

    楚,芈姓。得姓始祖季连,出于祝融集团。前已叙述这是一个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各部落融合形成的新的部落集团,而炎、黄在其中占优势。《国语·郑语》讲到祝融八姓的苗裔,说他们“或在王室,或在夷狄,莫之数也”。季连的父名陆终。娶了鬼方氏的女子名女嬇(媿)氏,“产六子……其六曰季连,是为芈姓”。鬼方为羌人中的强族。芈姓的母系出于鬼方嬇(媿)姓,父系为祝融集团陆终。“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夷狄,弗能纪其世”。因为祝融集团本身是一个有多重来源融合而成的集团,其苗裔又分化非常明显,所以历来对楚人起源于何方众说纷纭,本书不拟详考。

    楚人的直系祖先是周文王时的鬻熊。《世本·居篇》说:“楚鬻熊居丹阳”是在丹江下游“丹浙之会”处,即河南淅川县境。他投顺于周文王,为文王火师,“周封为楚祖”。他在楚人心目中的地位与祝融同列。楚国的国君大都冠熊氏。至周成王时,鬻熊的曾孙熊绎受封“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按当时礼制,子男五十里。熊绎受封似较鬻熊地位有所提高,但《国语·晋语》八追述:“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与鲜牟守燎,故不与盟。”还是火师一类职事,未能与诸侯同列。楚灵王对熊绎受封的地位仍耿耿于怀,他认为他的先王熊绎与齐、卫、晋、鲁四国受封之君同样在周康王时供职于王室,而四国受封时“皆有分,我独无有。今吾使人于周,求鼎以分,王其与我乎?”《史记》说楚灵王所指是“齐、晋、鲁、卫其封皆有宝器,我独无”。实际上楚国在熊绎时“辟在荆山,荜路蓝缕,以处草莽。跋涉山林,以事天子,唯是桃弧棘矢,以共御王事”。召陵之盟,管仲责楚“尔贡苞茅不入”,楚也承认这是他的过错。熊绎受封大体还属“蛮夷荒服”之列,周封之于楚蛮,楚“王事天子”而已。

    自熊绎受封(约公元前11—前10世纪之交)至前223年楚国灭亡共7个多世纪,是以楚公族为核心,楚人由蛮夷而融合于华夏的历史过程。大体经历如下阶段:

    熊绎至蚡冒历15君约300年,“辟在荆山,筚路蓝缕,以处草莽”,“筚路蓝缕,以启山林”。仍居丹阳,未营都邑,其活动中心大概已南进到荆、唯二山间。其间熊绎五传至熊渠,“甚得江汉间民和”,趁周室已衰微,南向“江上楚蛮”地区,伐庸(湖北省竹山县一带);又伐扬粤,征服江汉平原中部,扬水以东以南的越人,一直到鄂(湖北鄂州市境)。熊渠宣言:“我蛮夷也,不与中国之号谥”,立其三子,长子康为句亶王(湖北省江陵县境),中子红为鄂王,少子执疵为越章王(大约为湖北省秭归县)。其势力已发展到古三苗的中心地带。

    自楚武王至穆王(前740—前614)一个半世纪为楚初兴而自立于诸侯之列的时期。楚武王熊通杀侄自立,一方面“启濮”向濮人地区扩张。同时伐随,于其三十五年(前706),说“我蛮夷也……我有敝甲,欲以观中国之政,请王室增吾号”。至其三十七年,因周王不肯增其爵号,自立为武王。自此经武、文、成、穆四王伐蔡、灭邓等,势力达于周之南境,而“汉阳诸姬”都被楚吞灭,南方较强大的随国,实亦楚之属国。其间武王已营郢,前689年(文王元年)迁于郢(湖北省宜城县境)。前659年(成王十三年)始与中原诸侯会盟,称楚,成王十六年与齐桓公等有召陵之盟,虽仍被中原当作蛮夷,实际上已列于诸侯之林,为诸夏所重视。

    自庄王至平王(前613—前516)近一个世纪,为晋楚争霸的世纪。楚庄王(前613—前591)号为五霸之一。这一时期,是楚由蛮夷转而为华夏的关键时期。

    楚昭王(前515—前489)以后,楚国东受逼于吴;至战国中晚叶,西受逼于秦。然而春秋晚叶,楚为地方最大的诸侯;战国时期,更南向扩地至湘中、黔中,楚将庄入滇、王滇;东灭越,并有吴、越旧地;北向扩地至泗上进而灭鲁,至于泰山地区,中原已达今河南南部,成为“南卷沅、湘,北绕颍、泗,西包巴、蜀,东裹郯、邳”,“地方五千里,持戟百万”的大国,几乎统一了整个南部中国。

    春秋中晚叶,楚已经是“夷狄进至于爵”,被诸夏所接受,战国的两个多世纪,楚境民族融合进展非常迅速。居统治地位的楚公族,起源于祝融集团,与夏、周有较深的渊源关系,西周初封于楚蛮,一方面屡次争取周天子提高其地位,并以周封使“蛮夷率服”,同时又以蛮夷的力量与习俗,与周及中原诸夏抗衡,被中原视为蛮夷。楚公族这种在民族结构上的双重性,非夏非夷,亦夏亦夷,直到春秋末才正式被华夏认同。而被楚所灭的诸侯国家与部落,大约有六七十之多,其中“汉阳诸姬”、蒋、蔡、陈等为西周所封诸夏;彭、庸、濮、微、卢等参加过周武伐纣之役,春秋时仍为蛮夷之国;江、英、六、舒等为东夷、淮夷,此外还与晋灭陆浑之戎,又灭越。楚所吞灭者几乎包括春秋时所称南蛮与东夷的大部分、戎狄中的一部分和大量诸夏旧国。到战国晚叶,他们在楚人这个大熔炉中,已融合为当时中国南方的华夏。虽其文化、经济都与北方化华夏有明显的地区特点,称为“南楚北夏”,而实际上只是同一民族的地区差异。此外,楚国境内仍有许多少数民族,将在南蛮专节中叙述。

    三、华夏民族大认同

    秦、楚由戎蛮转而为华夏,战国时与齐、魏、赵、韩、燕并称七雄。它们各自统一了一个大地区,境内原先都有多种民族,到战国末年,燕、赵与秦一样已修北边长城,以防匈奴、东胡和羌人等游牧民族掠夺郡县之民,而三国北边长城以内,都已是从事农业的华夏居民分布之区。七雄之间,或南北合纵(楚、齐、燕及三晋)以拒秦,或秦分别与楚、齐连横以削弱山东其它国家,如此纵横交合,争战不息,都是企图在地区性统一的基础上实现中国的大统一。这是华夏已稳定地形成为同一个民族的基础上的兼并统一。七雄战争规模越来越大,而民族大认同的统一意识也越来越明确。到战国晚叶,儒家正宗的代表人物孟子,尽管他反对兼并战争,当梁(魏)襄王问他“天下恶乎定”时,他明确地回答“定于一”,认为统一了就会安定了。儒家的另一学派代表人物荀子,及其学生韩非等发展的法家学派,更积极主张中央集权制君主专制,全国统一,“一断于法”,完全用法家学说来统一和管理国家。齐国邹衍是战国晚叶阴阳家的代表人物,他学究天人,雄于口辩,鼓吹五行相次用事,“五德转运”,五行相胜,五德终始。他的这种学说被秦始皇采用,推算周为“火德”,故秦以“水德”相胜。邹衍不经之说,却对后世中国统一王朝“正统”转移的观念有很大的影响。

    大一统不仅为各家政治学说的共同归结,“同归而殊途”。在制度方面,战国晚叶也以西周制度为蓝本,托名周公完成了《周礼》六官系统的创造,树立起在中央政府管辖下各种政务部门各司其职的理想化制度及其理论;同时托名大禹与周公创立了由中央政府统一划分九州的地理学说,即《禹贡》与《职方》。这些著作成书时还在七雄兼并,争战不息,但中央集权的制度在各国实践,理论也日益完整,对中国自秦朝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立官定制”都有很大的影响。

    在大认同的历史条件下,各国的学者为实现其学说价值与政治抱负,完全打破了当时不同诸侯的国界。他们所投靠的国家,无论是其宗国或与国还是敌国,只要能施展所学以达到强国与统一的目的,都为之效力。变法于魏、楚而使之强大的吴起原是卫国人;变法于秦的商鞅,出身于卫国公族,学成于魏。如此等等,举不胜举。而吸收别国人才以致于强大,以秦国最为典型。以秦历届丞相为例,樗里疾为秦惠文王弟,武王之叔,而甘茂为楚国下蔡人;以下至秦亡,先后为丞相有名可考者18人,其宗国明确者全都不是秦人。其中:屈盖、向寿、魏冉、芈戎、昌平君、李斯均为楚人;薛文(孟尝君)为齐人;楼缓、赵高为赵人;蔡泽为燕人。其他如张仪为魏人、范睢为楚人、韩非为韩之群公子、尉镣为魏国大梁人,他们都对秦国的强大与统一中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构成统一的历史来源与统一的谱系,也是华夏大认同的一个重要方面。当时各国都认为华夏诸国为黄帝、炎帝的子孙,将原属不同部落的天神与祖神加以合并,归纳成同出黄帝的统一谱系。当时构成这种同一来源的谱系不止一家,各家学说以黄帝为始祖及尊周、继周为“正统”是共同的,但各家均以本地区为中心进行归纳,故谱系世次矛盾百出。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世本·帝系》及《大戴礼记》中的《帝系姓》与《五帝德》。司马迁据以作《五帝本纪》、《夏本纪》、《殷本纪》、《周本纪》、《秦本纪》、《齐世家》人楚世家》等,列表如下表

    同一来源谱系的构成,既促进了华夏民族大认同,又是华夏民族大认同的产物,它表明一些原本被认为“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蛮夷现在都已认同为黄帝裔胄。至于姜姓齐、吕等国,早已是姬周舅姓之国,虽属炎帝之后,而炎帝已被奉为黄帝的兄弟。所以尽管华夏民族是有许多炎黄以外的来源与炎黄融合而成的复合型民族,仍通常被称为炎黄子孙。

    第三节华夷五方格局的形成

    在传说时代,也许三苗、九黎差可视作族称,其它如黄、炎、两昊、蚩尤等,均为各不同部落集团所奉天神、祖神的称号。族称的出现与部落联盟向国家与民族过渡相联系,前此各部落间仅以所奉天神与祖神之不同相区分。

    夏、商、西周对王畿与四士诸侯之外的各族,或以其具体国名、部名称之,或泛称之为夷、蛮。商代泛称其西方境外各“方”为羌,周人改称为戎,且与翟(狄)通用。当时羌、戎比较偏重称呼西方各族,夷比较偏重称呼东方各族,但都是作为通称,并没有固定东、南、西、北的方位。东方民族可称戎、蛮,北方各族也可称夷、蛮,西方民族可称为夷,南方民族也可称为夷。即使夏、商、周人,也有被称为夷、羌、戎的记载。西周称商为“戎殷”,儒家“亚圣”孟子称舜“东夷之人”,周文王为“西夷之人”。直到西周夷戎与诸夏的限域与尊卑观念尚不明显,即使到春秋战国,传说中仍保留着诸夏各支与夷、戎等有渊源关系的记忆。但春秋战国时期,一方面诸夏的社会与文化的发展较之边疆各族迅速,而华夷统一的历史趋势也越来越反映到各学说中来。于是形成了华夏居中,称为中国,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的五方格局。

    一、诸夏社会经济的发展

    前已述及,夏、商、西周青铜文化由成熟到繁荣,是当时生产力水平发展的重要标志。但农业生产这个主要的社会生产部门基本上仍使用与新石器晚期相似的工具,依靠奴隶制下的集体生产来增殖当时统治阶级的财富。在这种生产力水平下开发的范围还受到很大的限制。西周晚叶已开始使用铁器。

    1990年2—5月,在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墓地发现了铜柄铁剑,为我国现存最早的人工冶铁实物,证明西周晚期确已使用冶铁技术。到春秋中叶,铸铁与冶铁技术不仅已广泛用于制造生产工具与武器,前513年(晋顷公十一年)晋国还以铁“铸刑鼎”,将范宣子所作《刑书》铸于其上。铸鼎的铁是作为军赋从民间征集的,在晋国以前,齐国早已实行这种铁的征收。到战国,在农业生产中使用铁制农具已推广到很广大的地区。新中国建立以后在河北、山西、山东、河南、陕西、辽宁、四川、湖南等许多省分都发现了战国时的铁农具,种类也很多,还多处发现铸造的铁范。证明战国时,犁田、牛耕、除草、收割等,都已使用铁制农具。

    铁器的广泛使用,推动了牛耕与农业生产技术的发展。春秋时毫无疑问已推广了牛耕,过去仅作为“宗庙之牲”的牛已“为畎亩之勤”。生产技术从土壤辨别、深耕、施肥、节令、种植疏密等都已见于《禹贡》及《管子》、《荀子》、《吕氏春秋》等著作的记载。在春秋以前诸夏基本上还是在淮河以北比较单一的旱地农耕民族,战国已经是兼有长江流域的水田农耕的民族。其开发程度,西周末距雒邑不远的新郑还十分荒凉,郑国东迁需要依次用耦耕“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才能在这里安家。直到前638年(周襄王十四年)晋国将其“南鄙之田”以安置东迁的陆浑姜氏之戎,其时已届春秋中叶,而晋之南鄙仍是“狐狸所居,豺狼所嗥”的地方。1952年在属于这一范围的山西省侯马市发现了由六座城组成的晋国晚期都城遗址,年代为公元前585—前416年,距姜氏之戎安置仅几十年以后,晋国南鄙由“狐狸所居”一跃而为当时最为繁荣的地区之一。其它齐、楚等各国开发情况大致相似。长江下游吴越在春秋末兴起,发展也非常迅速,吴王夫差(前495—前474)筑邗城(江苏省扬州市西北),挖邗沟,至末口(江苏省淮安县),贯通江淮,又北通沂水,西接济水,沟通河淮,成为中国南北运河开凿的创始。

    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从农业中分化出来,过去“工商食官”,从事手工劳动者是王廷与诸侯的工奴,春秋、战国时这些工奴部分得到解放,又从农民中分化出一些手工工匠,因而出现了专门从事手工业劳动的社会阶层。当时的手工业技术水平,在冶铁、铸铜、丝织、煮盐、制陶、漆器、车船制造等许多部门处于当时世界上的领先地位或最高水平。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地区性经济的差异,都刺激了商业的发展。西周末郑国准备东迁,即与商人结盟共同开发新郑。到春秋中叶以后,商人已成为颇具影响的社会力量,甚至干预各国政治。为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各国纷纷铸造货币。战国时各国货币的名称、种类不一,一般说,三晋的货币主要是铲形的“布”市;齐、燕主要是“刀”市;三晋中的赵国除“布”之外也有“刀”;秦和周用圆钱,中间有孔,秦钱上铸有重量文字;楚国主要用小方块金饼,铸有“郢爰”等字样。同时,各国度量衡也逐渐统一。

    城市也由单纯的政治与宗教中心,越来越发展兼为经济、文化中心,规模越来越大。齐都临淄,子城周10里,大城周40里,其交通干线与排水系统说明当时城市建设已有了较为科学的布局。临淄城中,车碰车,肩摩肩,人们挥汗成雨。赵国名将赵屠说,“古者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今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也”。而战国时仅临淄城有70000户之多,其它如魏国的温、轵(河南省济源县),韩国的荥阳,燕的涿、蓟,赵的邯郸,楚的宛(河南省南阳市)、陈(河南省淮阳县),郑国阳翟等都是战国最著名的大城市,而定陶号为“天下之中”,为各国诸侯与商贾进行经济交易的都会。城市的发展,各色人等集中,适应城市生活的消费与娱乐场所也有相应的发展,文化发展也以城市为中心。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口增长也较快,估计战国末年华夏人口已达2000万以上。

    二、诸夏的改革浪潮

    春秋时,秦、楚、齐、晋、鲁等国都已经开始对社会与政治制度进行若干改革。战国初,前453年(晋出公二十二年)晋国韩、赵、魏三家共灭智氏,逐渐形成韩、赵、魏三国瓜分晋国,前403年(周威烈王二十三年)立三家为诸侯,正式建立了三个新的诸侯国家。前374年(田齐桓公元年)齐国田氏正式代替姜姓齐国。七雄各国竞相进行改革与变法。其中进行得最早的是魏国,魏文侯用李俚为相着手改革,大致在公元前400年左右;接着吴起大约在公元前395年以后不久相楚悼王进行改革。此外韩、赵、燕、齐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并且都有显著成效。但战国七雄中以商鞅在秦孝公时期的变法改革最为彻底。商鞅变法分为两次进行,第一次开始于前359年(秦孝公三年),主要内容:

    1.编定户口,定“连坐之法”,以五家为伍,两伍为什,各家互相纠察,“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2.实行小家庭制度,两子以上成年分居,否则加倍征税;

    3.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凡从事工商及因怠情致穷,全家没为官奴婢;

    4.奖励军功,严惩私斗,凡立军功,论功赐爵,不论出身;凡私斗,据情节轻重处以刑罚;

    5.制定二十等爵,将士斩敌首一级授爵一级,可为五十石之官;积功至十九等关内侯、二十等彻侯者为贵族;宗室贵族无军功,不授爵;无功无爵,虽家资富厚,不得衣锦铺张。

    第二次变法从前350年(秦孝公十二年)开始。这一年秦都从栎阳(陕西省高陵县)迁于咸阳(陕西省咸阳市东北),再下变法令,主要内容:

    1.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

    2.以县为行政单位,县下划分若干邑聚,县设令、丞,以掌政事;

    3.废井田,开阡陌,土地可以卖买;

    4.统一度量衡,颁布标准度量衡器。

    其它各国的改革虽远不如商鞅变法那么全面而深刻,但都不同程度废除了原有的奴隶制度贵族特权,各国都通过改革完成了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废除封建分封,逐渐推广郡县制度。春秋时秦、楚两国最早推行灭国置县的制度,其它各国效仿,而名称、制度各异。至战国,郡县制代替分封已成不可逆转的潮流,各国设置不同,但在中央集权制下的地方行政管理已代替西周的宗法分封。各国中央也作了官制的根本性改革。原有的世卿世禄制度全面受到了冲击,选贤用能的原则与奖励军功都得到了推行。

    2.废除奴隶制度的礼制,实行封建法制。魏文侯相李悝著《法经》再传至商鞅大显于秦,以后韩非集法家大成,身虽被杀而其学说为秦始皇所奉行。

    3.废除井田制,实行土地封建地主所有制,国家由榨取井田上集体耕种的奴隶转而为收赋税,春秋时鲁国已“初税亩”,说明春秋时井田制已开始崩溃,到战国时封建地主阶级由贵族地主、官僚地主、商人地主组成,他们收取劳役与实物地租。也有相当数量的自耕农,他们是向国家交赋税的农民。农民经营男耕女织小农经济,也出现了无地和少地的雇佣劳动者。封建社会初期的农民和农奴境遇相差无几,却较奴隶社会的奴隶有了更多的生产积极性。

    由于宗法分封和世卿制度的崩溃,春秋以前,仅贵族有姓氏,女子称姓,以别婚姻,男子称氏,以别贵贱的制度也崩溃了。原有的诸侯、贵族,由于国灭位除,或以原有的国为氏,或以居地为氏等等;而原有的庶人、奴隶,也都给自己命氏,其中有些已显贵富有,而自拟王侯,死后葬式用王侯制度,于是到战国时姓氏已合一。《通志·姓氏略》总结出战国以来得姓氏的方式共有数十种之多。

    经过上述一系列的改革,原始氏族部落的痕迹已洗涤殆尽。全民族完全按地缘组织,地区籍贯不同代替了血缘结合的相互区分。

    社会经济的发展与社会制度的变革,贵族完全垄断文化的局面已被打破。春秋中晚叶孔子首先开办私学,收徒“有教无类”,不仅包括各种社会阶层的学生,也包括一些当时还被认为是夷狄之区来的学生。私人著书立说之风兴起,各种学派应运而主,至战国可称得上是中国古代“百家争鸣”的黄金时代。春秋、战国时期,华夏民族的科学、技术、思想成就,与世界古代史上的希腊堪称东西竞相辉映,其中孔子、老子、孙子等人的著作,至今为世界所景仰,研究与运用的效应,都为世人所瞩目。

    铁器所带来的生产力新水平,社会改革浪潮所推动的社会发展与经济、文化繁荣,使华夏民族的同一性得到空前的发展,不仅是中国最先进的民族,成为中国统一的核心,也是世界古代史上最先进的民族之一。

    三、民族意识的进化与五方格局的形成

    春秋初叶和中叶,民族矛盾激化,诸夏民族意识得到强烈发展。族称由诸夏演化为诸华,或者合称华夏。华、夏二字音近,可以通假。华本义为花,引申为文彩、文明;夏为地名,国名、族名,引申而具有大的含义。夏而称华,即自居衣冠礼乐文明,歧视夷狄为“野蛮”人,甚至诬为“禽兽”,具有大小尊卑的民族优越感和大民族意识。这是当时诸夏民族意识的一方面,另一方面也有其进化演变的程序。

    前611年(齐桓公二十五年)“狄人伐邢”,管仲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齐桓公四十一年,“楚人伐徐,徐即事诸夏故也”。徐在当时仍为东夷大国,因为他接近诸夏,楚就攻伐他,而齐桓公与诸夏“盟于牡丘,寻葵丘之盟,且救徐也”。须句是风姓东夷小国,但“服事诸夏”,邾国灭须句,前639年(鲁僖公二十一年),须句国君逃至鲁国,因为他是鲁僖公母亲成风的娘家人,成风对鲁僖公说:“蛮夷猾夏,周祸也”,要求收容来奔的须句国君,助其复国,存其宗庙。不仅诸夏“亲昵”,与诸夏利益休戚与共的夷狄,也被诸夏特殊对待。在春秋中期,齐桓公所倡导的这种“攘夷”事业,《诗经·鲁颂·閟宫》说是:“戎狄是膺,荆舒是惩,则莫我敢承。”歌颂鲁僖公追随齐桓公北伐狄南服楚、舒,认为“诸夏亲昵”,则“天下无敢御也”。前635年(晋文公三年)因为王平戎使周襄王复位,周襄王赏给他周畿内阳樊这个地方,晋文公欲以武力取之,“苍葛呼曰:‘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晋文公只好出其民而取其地。

    过了百年之后,孔子对于夏夷关系,主要强调“裔不谋夏,夷不乱华”。他的后学孟子进一步提出以“用夏变夷”而反对“变于夷”。孔孟儒家的民族观有歧视夷狄的一面,又认为夷狄只要接受华夏的文化礼俗,即可视为兄弟。孔子本人虽感叹“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无)也”,同时还“欲居九夷”,他主张“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即对夷狄要用文德使之归服,归服了,就要使他们安定,乐于归顺。他收徒“有教无类”,他的高足子夏说:“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孔孟儒家的民族观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在当时也颇有代表性。在秦、楚、吴、越等当时仍为夷蛮戎狄的国家,则积极吸收诸夏的文化,尽可能使自己与中原诸夏发展水平接近。前560年(楚共王三十一)楚共王死后议定谥号,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有蛮夷,奄征南海,以属诸夏”,不仅是对楚共王的评价,实际上楚国“抚有蛮夷,以属诸夏”的一贯政策与实践,对促进当时的民族融合起了很大的作用。

    春秋时区分华夷,族类与文化并重,尤其强调文化。族类区分的基本要素是祖源、语言、习俗和礼仪,经济方面的差异也被重视。前559年(晋悼公十四年)姜戎氏国君在晋国说:“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蛰币不通,言语不达。”晋国魏绛在晋悼公四年举“和戎五利”说:“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把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土地可以用货物换取当作和戎的重要的有利条件。这些以经济、文化、习俗、语言等要素作民族间区别的言论,与当今区别民族诸要素相当接近。同时华夷杂居,习俗礼仪互相影响,又可依据这种相互采用对方习俗、礼俗而倒换华夷的位置。孔子作《春秋》“用夏变(于)夷者夷之,夷而进至中国则中国之”。春秋中晚叶民族观的演进,是当时民族融合的历史大趋势已明朗化的反映。

    前已叙述,西周时夷蛮用作泛称,四夷没有固定的方位配置。《诗·小雅·何草不黄》被认为是“下国刺幽王”的诗,其中有“四夷交侵,中国背叛”的诗句,四夷指四方之夷以与中国对举。大概在西周末春秋初已有了“四夷”的概念。前已引述,子夏说只要“恭行仁义”、“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已有了“四海”的概念。按照《尔雅·释地》的解释:“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是包括华夏及其它各民族在内的。

    战国时期,华夷统一的学说形成,《禹贡》已打破当时的诸侯国界划分“天下”为“九州”,又根据各州民族远近与民族特点划分为“五服”,从而创立了根据各地土壤高下与物产不同来确定赋税等级,根据民族特点来确定管辖政策,使“声教讫于四海”这样一种华夷统一的地理学说与政治理想。《周礼·夏官·职方氏》说:“职方氏掌天下之图,以掌天下之地,辨其邦国、都、鄙、四夷、八蛮、七闽、九貉、五戎、六狄之人民。”《职方氏》根据战国七雄形势,划分天下为九州。《礼记·王制》说:“中国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言语不通,嗜欲不同”,通过翻译“达其志,通其欲”,而天子对各民族“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于是中国与夷、蛮、戎、狄配以东、南、西、北,“五方之民”共为“天下”,同居“四海”的统一格局形成了。华夏是这五方配合的核心,四夷各方包括哪些民族,随时代不同也有所不同。然而战国时已形成的五方配合的统一观念,对四夷“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具体政策与实践的发展,在先秦也已有了一些尝试,为秦汉以后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形成与发展,为中华民族整体联系的形成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历史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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