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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汉民族的形成

    汉族的前身即先秦的华夏。华夏在战国已稳定地形成为民族,但还未能统一。许慎在《说文解字·序》中指出,当战国时,“分为七国,田畴异亩,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服异制,语言异声,文字异形”,当时华夏虽已具备民族的基本特征,而地区差异还比较明显。

    秦统一以后,继之以两汉4个世纪的大统一。华夏不仅形成统一的民族,而且在与其它民族的交往中,其族称亦因汉朝的影响深远而被称为汉人。秦汉是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发端,秦汉以后民族关系虽不断发展变化,但汉人无论作为统治民族或是被统治民族,均在多民族统一的国家形成和发展中发挥着主体民族的作用。这一贯穿中国古代历史的基本格局在秦汉时已经确定。

    第一节统一的民族基本特征的形成与发展

    秦始皇兼并六国,统一诸夏,建立秦朝(前221—前206),汉继秦兴,前后400余年(前206—220),在国家统一的历史条件下,先秦华夏民族遗留的地区差异在基本特征方面得到统一并有明显的发展;并在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1)的大分裂与南北对峙的历史条件中经受了考验并继续得到发展。

    一、分布地域的统一与分布格局的变化

    秦统一后,将全国分为36郡,到秦末,因兼并南越与内地郡县调整等,实有48郡。汉又开发西南夷并在河西、玄菟等处设郡,分全国为13州,百余郡,千数百县。于是原诸夏地域已完全统一,并向边疆有较大的扩展。

    全国人口的基本分市区域仍在黄河中下游与长江中下游。以公元2年(汉元始二年)为例,当时诸州总户数为12356470户,总人数有57671401口。这些都是赋税户口数字,基本上是汉人,极少数是编入户籍的边郡少数民族。其中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以北六州合计占总户数的52.82%,占总人数的62.5%。长江中下游荆、扬二州及上游益州,合计占总户数的19.45%,总人数的20.10%。其它幽州(今河北省北部及辽宁省西部、南部)、并州(山西省北部)、凉州(甘肃省及青海东部)、朔方郡(河套及陕北)北部沿边四州郡合计占总户数的15.90%,总人数的14.86%。而今两广地区西汉三郡合计有56408户,人数311596口,大致相当黄河中游的一个大郡。东汉时期(25—220)长江中下游人口有所增加,然而基本格局仍然是黄河中下游及淮河以北的汉人占总人口的半数以上,而长江中下游增长至总数的30%以上。

    到西晋末永嘉(307—313)、建兴(313—316)及东晋(317—420)时,汉人的分布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当时由于中国北部先后有匈奴、羯、鲜卑、氏、羌、等民族建立政权,在前赵、后赵时期(304—318,318—350)的半个世纪中,民族矛盾尤其突出,汉人大量南迁到长江下游及中游。据统计,南迁汉人占西晋诸州人口总数的1/8强。同时,东北由于鲜卑慕容氏采取安辑流民,设置侨郡,发展农业生产及接受东晋封号等政策,使黄河中下游相当数量的汉人往往合族迁到辽东、辽西;西北则因汉人张氏前凉相对宽容,招致了不少汉人西迁,以后诸凉大致上都继续采取安辑与发展生产的政策,所以五凉地区(包括甘肃省及青海省东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南部)的汉人数量,较两汉时有较大的增长。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汉人往西南迁到益州各郡。这样,从秦汉已出现汉人往边疆迁徙,边疆民族往内地迁徙的人口,到南北朝,就形成了中国各民族大杂居的基本格局。不过,尽管永嘉之后汉人大量南迁,经过一个多世纪到南北朝对峙时相对稳定,汉人分布于淮河以北仍多于淮河以南,内迁至黄河中下游的各族人民,其时已基本上汉化,迁到边疆的不少汉人;由于长期与当地各族人民杂居共处,而分别溶化于当地各民族之中,使各民族族体都得到发展。

    二、共同经济生活的发展

    汉人在古代始终是农耕民族。从起源时代到春秋,一直以旱地农耕为主,战国时楚人已华化,于是成为兼有淮河以北旱地农耕与淮河以南水田农耕的民族。

    秦皇统一,百姓被称为“黔首”,使“黔首自实田”,把自商鞅变法以降在秦国普遍实行的封建土地私有制推行到山东六国境内,地主阶级土地所有制受到法律保护,同时也产生了广大的自耕农。于是,形成了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成为整个汉民族最基本的经济成分,一直延续了2000余年。封建地主阶级与农民阶级的矛盾,一直是汉族地区社会的基本矛盾,随着各民族地区的封建化,这一基本矛盾逐渐扩大到各民族地区。

    铁器在战国时已得到推广。到汉代,武帝时实行盐铁专卖,冶铁完全由国家垄断,而铁官分布遍及中原和东北、西北、西南等地区,今天在这些地区都已发现西汉的铁制农具,如铲、镬、锄、镰、铧等,数量既多,又形制各异。牛耕、马耕的推行,反映当时的耕田方式较先秦有明显的改进。在辽阳西汉晚期村落遗址中发现了铁制耧车,说明中原广泛使用的播种工具已推行到辽东;而湟水流域与河西等处所发现的汉代牛耕遗迹,反映随着屯田与移民已将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传到了西北。虽各地农业经济发展不平衡,比如汉代江南已不普遍存在“火耕而水耨”,但铁制农具的推广、改进及种类的发展,加上耕作技术的进步,如“代田法”、“区田法”等的创立与推行,已使汉人社会的农业生产力水平较先秦有了很大的提高。

    国家水利的兴修,从先秦已开始,尤其是战国时秦、楚等国所修的一些著名水利工程,一直到秦汉仍使当地受益。这种公共水利的兴修,是汉人共同经济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前111年(汉元鼎六年)开始整修郑国渠,扩大灌溉面积,元始二年(前95年)又修白渠,与郑国渠相配。当时民谣唱道:“田于何所?池阳、谷口。郑国在前,白渠起后。举臿[铲]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泥数斗。且溉且肥,长我禾黍。衣食京师,亿万之口。”关中除上述两渠之外,还有许多有名的水利工程,其中龙首渠,穿过黄土高原,明挖易于塌方,于是穿山为隧,并按一定距离凿渠井,深数十丈,井与井之间以隧洞沟通,谓之井渠。关中以外,今河南省汝南地区与安徽省西部引淮灌溉,山东省引巨定泽及妆水,山西省引汾水和黄河灌溉,都是汉代所修灌溉达万顷以上的大型灌渠。随着移民与屯田的发展,在今宁夏、甘肃两省(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地区,也有若干汉代兴修的著名水利工程。此外,治理黄河与兴修漕运工程,已从汉代开始。西汉河决瓠子,汉武帝刘彻于元封二年(前109年)四月“至瓠子,临决河,命从臣将军以下皆负薪塞河堤,作《瓠子之歌》”。东汉王景治河更是有名的水利工程。这些都不仅在当时给汉人共同经济生活带来巨大的社会效益,而且逐渐扩及到边疆民族地区。

    汉人社会经济的重要特点之一是“重本轻末”,即重农轻商。但国家统一,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社会分工进一步发展,各地区产品的不同,各民族经济上的相互依赖与补充等因素,都促进了商业的发展。秦始皇统一以后,统一度量衡,修驰道,统一车轨宽度,到汉代进一步完善,并且统一货币,不仅有利于汉族地区商业发展,也有利于各民族间的经济交流。司马迁在《货殖列传》中不仅描绘了秦与汉初经济发展的情况,而且对各经济区域与都会都作了概括的叙述,对内地与边疆各民族的经济交往也作了弥足珍重的记载。两汉长期统一与稳定使长安、洛阳成为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而且番禹(今广州市)、邯郸、临淄、宛(今河南省南阳)、成都、吴(今江苏省苏州市)、蓟(今北京市)、江陵、寿春(今安徽省寿县)、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等处,也成为各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而上谷(今河北省怀来县)、云中(今山西省大同市)、马邑(今山西省朔县)、敦煌、酒泉、金城(今甘肃省兰州市)、于阗(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益州郡(治滇池县,今云南省晋宁县东北晋城镇)等处,则成为汉区与边疆地区经济交流的枢纽,有的还是当时中国与中亚、南亚、西亚交通的重要城镇。汉人与边疆各民族的经济交流,使大量作物品种,如南方热带、亚热带品种众多的瓜果、蔬菜、新品种稻,以及西域的葡萄、苜蓿、胡(黄)瓜、胡(芝)麻等等传入汉地,丰富了汉人农业和生活的内容,促进了汉地农业经济的发展。而骡、驴等“匈奴之奇畜”源源入塞,既提高了汉地的耕作与运输能力,也促进了汉地畜牧业的发展。从胡人那里学来以面粉做汤饼(面片)、胡饼(火烧)等,在很大程度上改进了汉人的膳食方式。这种吸收其它民族物质文化以丰富和发展本民族的传统生活,对后世汉族的发展有深远的影响。

    小农经济的形成,度量衡与货币的统一,公共水利的发达,道路网的形成、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发展等等,都表明了汉人经济已经有了相当大的发展。魏、晋、十六国时期,中原地区社会经济遭到了严重的破坏,而长江流域和边疆民族地区却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开发,而这些又都与中原汉人大量迁入及各民族的共同努力分不开,南北朝各自地区性的统一与经济恢复发展,为隋唐的再度大统一与经济繁荣准备了条件。

    三、文化的统一与发展

    (一)汉文字的统一与规范化

    战国时期各国文字基本相同,但字形繁简和偏旁位置却有较大的差异。李斯受命统一文字,以秦篆为基础,制定通行小篆,写成范本,推行全国。另外,秦代早已流行的隶书,到西汉又得到普遍推行,当时称之为“今文”,而称小篆及先秦文字为“古文”。西汉出现草书,东汉晚叶又出现行书,都是汉字逐渐简化的书写字体。楷书经三国时魏人锺繇及东晋王羲之、王献之父子等改进发展至于定形,于是有代替隶书之势,终于在南北朝成为通行的主要字体,汉字至此已规范化。

    字义、词义的确定,在先秦也已开始有辞书、字书的编纂。迄今传世的第一部汉语辞典《尔雅》,可能开始编纂于战国,最后完成于西汉。两汉对儒家经典今古文的争辩,不仅对五经需要定本,而且还需要字典、词典。西汉杨雄撰《训纂编》以及他在实地调查基础上所撰的《方言》,不仅对儒家经典中词义字音有所训释,并且对各方言区域词义、字音、名称等差异也作了记述。至东汉,刘熙撰《释名》,许慎撰《说文解字》,均为辞书与字典的代表作。尤其是《说文解字》,共收小篆及其它古文9335字,逐字注释其字形音义,是第一部体系完整的汉字字典。以后由于佛教的发展,翻译的进步,大量少数民族和来自南亚、中亚等处的语汇输入汉语,汉字标音方法也有了反切等进步,到南朝梁就产生了《玉篇》这样的新字典,更为隋唐汉字字典与词书的编纂奠定了基础。

    (二)儒家思想统治地位的确立

    秦皇曾试图以秦国的历史代替全民族的历史,下令禁私学,而“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实行“焚书坑儒”,以达到统一思想的目的。这种残暴政策以秦的灭亡而告终。汉建立以后,一方面逐渐完善了秦朝已建立起来的中央与地方官办学校的制度,在指导思想方面,汉初推行黄老之学,达到了纠秦之弊与民休息、恢复和发展生产的目的,封建社会出现了初步繁荣。但黄老之术终不能适应君主专制的需要,到武帝时,经董仲舒、公孙弘等《春秋公羊传》学派代表人物的理论鼓吹与政治实践,于是“天人相与”的唯心主义哲学,“大一统”的政治主张,“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习文法吏事,而又缘饰以儒术”的施政准则,使汉武帝完成了儒法合流,推行“推明孔氏抑黜百家”的政策,确立了孔孟儒家学说的统治地位。这一思想的大变化,不仅对汉人社会历史而且对整个中国社会历史发展都发生极深刻的影响。

    汉族是一个非常重视历史与历史传统的民族。于是纪传与编年二体,成为中国古代基本的历史编纂体裁,而纪传体成为古代“正史”的通行体裁。班固批评司马迁在指导思想上“论大道则先黄老而后六经”,自《汉书》而下历代封建王朝都是在儒家思想指导下相继编纂成书的“正史”。

    汉人的宗教观念以敬天祀祖为核心,同时也相信万物有灵。西汉末从印度通过西域传入佛教,东汉至魏晋南北朝,又从南北两道传入佛教经典、教规、仪式与教派,影响到汉人和其它中国各民族的文化与思想、风习等各个方面,为唐代佛教中国化,汉地佛教影响传播于中国边疆及周围邻国打下了基础。道教在汉人社会中形成,大概是在东汉,到南北朝时在许多民族中得到了传播。汉人以敬天、拜祖为宗教核心又有多种宗教与万物有灵崇拜兼容并包的态势,是汉地宗教发展的一大特点。秦汉至南北朝,这个特点已有了强烈的反映。

    汉人的风俗习惯基本同一,各地又有较大的差异。这和汉人是由许多来源融铸而成,又与各地其它民族交错分布,各地区地理、历史、文化有不同背景相关。西汉晚叶,朱赣对各地的风俗加以条贯整理,班氏《汉书》附录于《地理志》下,是研究汉代各地风俗民情的珍贵史料。然而同一性仍是基本的,成于西汉的《礼记》与《仪礼》,对各种称谓、婚丧、节日礼仪都做了系统的阐释,这是一部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对汉人风俗礼仪最基本的经典。东汉末应劭作《风俗通义》,也是为了从理论和实际方面“纠正流俗”,统一风俗的著作。既有基本的同一性又有地方的差异性,这自秦汉以来一直是汉人风俗习惯和礼仪的特点。

    汉人分布很广,且与各民族杂居,但很重视家族宗法,聚族而居是汉人聚落形成的一个特点。尤其到东汉,大族势力形成,一方面有中央集权的国家,同时地方宗族的族长与族规也有很大权力。既重视全民族、全国的历史,又重视宗姓的谱谍。南北朝许多内迁的民族已融入汉人之中,然而同姓同宗的宗亲观念,仍然根深蒂固。

    (三)文学和科学技术的发展

    文学在汉代以散文与赋见称,先秦文学中南方的浪漫色彩与北方的写实特点熔于一炉。魏晋南北朝逐渐形成骈体文,语言的运用与优美,有很大进步。到南北朝后期虽流于内容空泛,然而骈体文对汉文学发展所起的作用不能简单加以否定。诗歌有乐府、古诗。五言、七言诗逐渐发达,是唐代诗歌格律化的根基。从两汉到南北朝产生了司马迁、司马相如、杨雄、班固、曹操、曹丕、曹植父子兄弟、嵇康、阮籍、陶潜、鲍照、庾信等许多家和诗人,在南朝梁,先有刘勰《文心雕龙》,继有锺嵘《诗品》两部文学理论与批评的专著,都对汉文学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

    汉人的科学以发达的农业为物质基础。天文学、数学、农学、医学都很有特点。化学也有萌芽,不仅领先于中国各民族和周围邻国,而且在世界古代史上可以与罗马帝国并驾齐驱。产生了如张衡、张仲景、赵过、蔡伦、祖冲之等一大批科学家和发明家。其中造纸术的发明,对世界文化史的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制瓷术的发展和丝织业的发达,使丝绸在汉代与瓷器在稍晚时代都成为东西交通商业往来中的代表性产品。

    第二节统一多民族中国主体民族特征的形成

    秦汉作为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开端时期,汉民族不仅形成为统一的民族,而且形成具有作为统一多民族中国主体民族的特征。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中国两度由大分裂而形成南北两王朝对峙,民族关系有许多发展变化,然而以汉民族为主体的基本格局却始终不变。

    一、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发端

    (一)中国疆域基础的奠定

    秦统一六国以后,又略取闽越置闽中郡(今福建省)、南越、西瓯置南海(治番禺,今广州市)、桂林(治所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桂平县)、象郡(今广西崇左县)。又北伐匈奴,自榆中(今陕北及河套)沿黄河至阴山置44县,设九原郡。秦亡以后,赵佗自称南越武王,统一南越、瓯越和骆越。汉初休养生息,至武帝时(前156—前87年)北逐匈奴,收秦河南地,置五原、朔方等郡;降匈奴浑邪王,置河西四郡:通西域、征大宛:东北继燕秦有辽东、辽西等郡,又灭卫氏朝鲜,建四郡,后并为两郡;东南平东瓯,闽越(东越)置会稽郡;灭南越建岭南九郡;又通西南夷,置越嶲、沈黎、汶山、武都、犍为、牂牁、益都等郡。汉宣帝神爵元年(公元前61)赵充国屯田湟中。以后王莽时讽羌人献地设西海郡(今青海省);宣帝甘露三年(前51)匈奴呼韩邪单于朝汉,称藩,“位在诸侯王上”,至元帝即位后(前48)又与匈奴结盟:“自今以来,汉与匈奴合为一家,世世毋得相诈相攻”,从而出现了匈奴单于“世称藩,宾于汉庭,是时边城晏闭,牛马布野,三世无犬吠之警,黎庶亡(无)干戈之役”的长期相安共处的局面。在西域,宣帝地节二年(前68)置护都善以西使者,护南道;神爵二年(前60)在西域的匈奴日逐王降汉,罢匈奴所置西域僮仆都尉,汉始以郑吉为西域都护,西域诸城邦并受其节制。至此,中国传统的疆域的基础已奠定下来。秦汉完成的这种大统一是在许多局部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的,战国七雄各自统辖一方为秦统一准备了条件,秦汉统一边疆民族地区,也都是在各地各民族已形成一定的政治中心与统一的基础上实现的,尤其是匈奴统一广大北方游牧地区,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游牧国家,是汉代统一包括北部游牧区的重要前提。以后中国的疆域历代虽有所伸缩,并经过大分裂的考验,但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广大疆域的形成都是沿着由局部统一而达到全国大统一的轨迹前进的。

    郡县农业地区,是立国之基,称为“中国”,民族地区称为“裔”。扬雄《方言》说:“裔,彝狄之总名。”晋郭璞《注》:“边地为裔,亦四夷通以为号也。”汉晋时形成以郡县为主干,民族地区为边疆的统一地理概念,在整个中国古代都有深远影响。

    (二)民族政策与对民族地区管辖制度的奠定

    在秦朝有“典客”,“掌诸归义蛮夷”,汉景帝时更名“大行令”,武帝改为“大鸿胪”,位列诸卿。秦又有“典属邦”,“掌蛮夷降者,”并且已有涉及民族事务的立法,今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秦简有《属邦律》,《法律问答》,其中有涉及民族事务的条款。汉避高祖讳改称“属国”,设属国都尉等官,仍“掌蛮夷降者”,从汉武帝时设官安置匈奴降众于西北边郡开始,以后至东汉东北、西南、中南都有设置。因民族杂居的发展,至东汉属国又有属县,都尉“治民比郡”。

    秦及汉武帝时,差不多每征服一地,即与内地一样设立郡县,汉时“凡县主蛮夷曰道”。其实秦已有道的设置,两汉继之而已。“道”多设于西南、中南民族地区及西北氐人地区。这些地区的民族多是农耕民族。匈奴降汉后,游牧民族的社会组织大不同于农耕民族,于是在南方地区,继续秦以来在郡(汉武以后在州郡)之下民族聚居区以各民族首领为君长、王、侯的政策,基本上不打乱其原有社会组织,优待各民族首领,为后世羁縻州及土司制度的萌芽形态;在游牧民族地区则设使匈奴中郎将、护羌校尉、护乌桓校尉。晋代在辽东设东夷校尉、西南设蛮夷校尉,这些都是比二千石的军事长官,而对各部落酋长爵之以王侯,赏之以金帛。开关市,通有无。这种制度与政策,是“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具体运用。在当时统一多民族国家中,秦汉统治者对各民族上层予以各种优待,有些参与了重大历史活动,在朝廷中封侯受赏。以《汉书》所记功臣侯者:高祖时封470余人,其中越将5人以功封侯;吕后时封12人,其中越人1人。以后在汉景帝、武帝、昭帝、宣帝等时期又都有匈奴及其它民族的人物在汉朝廷封侯。后世随着民族地区社会的发展,农牧民族的接近与文化上的贯通,民族政策与对民族地区的管辖方式虽有很大变化,而基本上仍是沿秦汉制度发展的格局。

    汉族封建统治者的民族政策虽然在当时条件下是适应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的,但本质上是民族歧视压迫政策。征伐与和亲的交替运用,“恩”、“威”两手并施,都是以巩固其封建统治为目的。大民族的优越感,歧视边疆各民族,甚至诬蔑匈奴等民族是“禽兽”。在民族地区的地方官与军事长官往往肆意掠夺,尤其是王莽时期,大民族主义恶性发展,肆意贬低各民族王侯的地位,强迫他们改名等等倒行逆施,结果激起了匈奴、西南夷等从四面八方奋起反抗,成为王莽短促朝廷灭亡的重要原因之一。两晋大族地主对少数民族的残酷压榨,其酋长也有的被当作奴隶带枷锁买卖,结果在“八王之乱”时,最高统治集团大分裂各民族纷纷建立政权,北方中国遂陷于四分五裂的动荡之中。

    在五胡十六国及北朝统治下,汉人成为被统治和被压迫民族,然而人数仍居绝对多数,文化起主导作用,汉人被重用,各民族建立的王朝大都仿效秦汉以来的制度并努力提倡学习汉文化。所以占统治地位的各边疆民族的归结都溶入汉民族之中。

    汉族这种既有歧视四夷的大民族优越感,又有与各民族杂居共处、婚媾毫无民族限域,宗教与文化兼容并包,“夷而进至中国则中国之”的态度,有利于汉族吸收其它民族的成分而发展自己。西晋以后,经过南北朝地区性的多民族重新统一,民族的大融合,产生了隋唐更高层次的统一与经济、文化的繁荣。

    (三)统一多民族国家元首称号的发展

    秦始皇统一之后,自称为皇帝。汉代皇帝与天子的含义各有分职。《礼记·曲礼》说:“君天下曰天子”,东汉郑玄《注》:“天子,谓外及四海也。今汉于蛮夷称天子,于王侯称皇帝。”在统一多民族中国形成的发端时期已确定了内地与边疆民族地区统一的国家元首称号。

    汉初匈奴单于地位与汉天子皇帝地位相当,呼韩邪归汉,位居诸侯王上,单于成为天子之下的称号。十六国时,匈奴刘渊开始以皇帝、天子兼有大单于称号,后来以单于称号加诸太子,兼六夷大都督,表明太子是实际的各民族首领,于是农牧两个系统的国家元首称号并称于同一朝廷。北朝时柔然社伦可汗,首次将可汗称号作为与皇帝并行的元首称号。随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唐以后皇帝、天子、天可汗、大汗等也基本上是有如单于在秦汉到南北朝时那样,逐渐成为农牧两个系统的国家元首统一的称号。

    二、族称的变化与确定

    秦汉时期,郡县称为中国,郡县之民称为“中国人”,或仍沿先秦习惯称为“华夏”,诸侯王称“诸夏”或“中国诸侯”。西汉初,匈奴及西域各民族仍称郡县之民为“秦人”,到西汉中晚期“汉人”取代秦人,主要是指“汉朝人”,久之也具有民族称谓的特征,于是又派生出“胡汉”、“越汉”、“夷汉”或“汉胡”、“汉越”、“汉夷”等对举称谓。及至汉家天下星移斗转,魏晋相继踵兴,郡县之民仍沿传统自称“中国人”、“华人”、“夏人”,而其它民族往往仍称之为“汉人”。朝代的更换,“汉人”作为族称的含义有明显发展;据现有资料,汉人作为民族名称确定无疑的是在北魏孝文帝改革时期。《南齐书·王融传》载王融在南齐世祖武皇帝时上疏称:“虏前后奉使,不专汉人,必介匈奴,备诸觇获。”与王融基本同时的北魏地理学家郦道元,在其《水经注》中河水注“又南过土军县西”一句时说:“吐京郡故城,即土军县故城也。胡汉译言,音为讹变矣。”此类以“讹人”与“匈奴”对称,以“汉语”与“胡语”、“虏语”并举,当然是民族称谓了。到南北朝中叶,“汉人”已由他称成为自称,连王融这样的“衣冠华族”也不避“汉人”称谓了。并且在北、南两方都已通行。于是原有“华夷”对举,逐渐被“蕃汉”所代替。从“中国人”中分出“汉人”的族称;石勒、符坚、北魏皇帝等都自居“中国皇帝”,甚至以占有“两京”(长安、洛阳)自居“中国正统”。“中国”已成为各民族共用的称号。

    五胡十六国到北朝,汉人仍是主体民族,但处在被统治地位。北齐高氏政权,对汉人颇多诬蔑之辞,如“汉狗”、“一钱汉”等,这是在北朝比较突出的。一方面表明民族歧视和压迫在当时较为突出,同时也说明当时“汉人”已稳定地成为族称。

    南北朝以后,朝代屡经变更,统治民族有汉族,也有其它民族,而“汉人”作为中国主体民族的族称,一直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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