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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藏族

    第一节固始汗底定藏族地区

    一、17世纪中时前的藏族地区

    17世纪初叶,卫藏地区以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嘉措为首的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势力,受到第悉藏巴(汉文史籍称藏巴汗,或臧巴汗)地方政权的敌视,在青海的蒙古喀尔喀部却图汗与第悉藏巴联合,更构成对黄教寺院势力的威胁,加以康(今四川省甘孜及西藏东部昌都一带的藏族地区)地区的白利土司·顿月多吉崇奉本教,与藏传佛教为敌,逮捕、迫害各派佛教僧人,黄教寺院势力的处境岌岌可危。

    1627年(后金天聪元年),蒙古察哈尔部林丹汗在清太宗皇太极的攻击下,自辽河流域西退,曾在内蒙古土默特部的归化城(今呼和浩特市)停留数年。随后林丹汗又率部众去青海,准备与占据青海的喀尔喀部却图汗部会合。林丹汗虽是藏传佛教信徒,但从未明确属何教派。林丹汗与却图汗的联合,有共同对付尊信黄教的蒙古卫拉特四部,进而向卫藏地区扩展实力的企图。此时对黄教寺院势力的威胁,由于林丹汗与却图汗的联合,形势更趋严峻。

    卫拉特四部均以尊信黄教相标榜,并以黄教的施主自诩。当黄教寺院势力处于危急存亡的关键时刻,不得不向实力雄厚的卫拉特四部求援。

    1634年(天聪八年),黄教派专人将密信展转送交卫拉特四部之一的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请求他出兵救援。

    固始汗(1582—1655),一译顾实汗,本名图鲁拜琥。因他曾调解过卫拉特四部与喀尔喀部之间的争端,而受到喀尔喀部领袖人物和青海著名的黄教活佛东科尔呼图克图共同赠予的“大国师”的称号,“固始”即“国师”二字的音转。固始汗不仅骁勇善战,而且深谋远虑,久蓄雄心壮志。但在卫拉特四部中,和硕特部受到实力更为雄厚的准噶尔部的排挤,当固始汗接到黄教的求援密信后,立即作了出兵的准备,他还于1636年(清崇德元年)轻装简从到拉萨,与黄教领袖人物达赖五世·阿旺罗桑嘉措及后来被认定的班禅四世·罗桑却吉坚赞会见,双方密谋对付黄教劲敌的策略。在固始汗返回和硕特部前,达赖五世和班禅四世共同赠给他“丹增却杰”(藏语,意为执教法王)的称号。

    二、固始汗据青海,次第挫败黄教政敌

    如前所述,17世纪初叶,黄教寺院势力腹背受敌,形势危殆。但在1636年秋末固始汗自伊犁出兵之前,形势已有一定的变化。先是林丹汗未及与却图汗会合,即因出痘病亡(1634),却图汗部也发生了内讧事件,实力大为削弱。

    1635年(天聪九年),却图汗派其子阿尔斯兰率兵万人进入卫藏,按原定计划与噶玛噶举派红帽系饶绛巴、第悉藏巴·丹迥旺布联合,共同消灭黄教寺院势力。但是,阿尔斯兰到达藏北达木(今西藏自治区当雄县)后,黄教寺院势力成功地收买了他,使他倒戈,与第悉藏巴的军队交战。第悉藏巴·丹迥旺布率军进至藏北,阿尔斯兰惟恐后路被截断而撤回拉萨,并拜见了达赖五世。由于阿尔斯兰进入卫藏后未按原计划攻击黄教寺院势力,反而倒戈攻袭第悉藏巴,投靠政敌达赖五世,噶玛噶举派红帽系饶绛巴派遣信使向青海的却图汗控告阿尔斯兰反复无常,却图汗下令处死阿尔斯兰,最后阿尔斯兰被其部将杀害,部众溃散,却图汗遂陷入孤立无援的境地。

    固始汗率和硕特部兵于1636年冬抵达青海,略事休整后,即于次年(1637年)正月,发起了对却图汗的突袭。在青海湖西北岸,固始汗以少胜多,以1万兵力摧毁却图汗的3万军队。固始汗之子达延台吉又追逐却图汗所率残部至哈尔盖(今青海省刚察县境)的冰滩上,却图汗被俘,推测是被杀害了。却图汗被消灭后,青海遂尽入和硕特部的治下。

    此时,白利土司和第悉藏巴对却图汗的覆灭大为震惊,急谋对策。但是未及他们动作,固始汗即于1640年出兵康区,攻打白利土司。此前,固始汗于1638年曾派遣蒙古僧人墨尔根噶居喜饶嘉错入藏,迎请达赖五世去青海,担心此次出兵会危及达赖五世的安全。但是达赖五世没有接受邀请。墨尔根噶居喜饶嘉错又到扎什伦布寺拜见班禅四世,正逢第悉藏巴修建一座大寺院,施工的农奴受命在扎什伦布寺的后山采石,故意从山上滚下巨石,损坏扎什伦布寺的僧舍。达赖五世和班禅四世仍处在第悉藏巴的迫害之下。墨尔根噶居喜饶嘉错回到青海,向固始汗详细报告如上情况,固始汗遂首先对白利土司用兵。白利土司·顿月多吉兵败被俘,固始汗尽释被白利土司监禁的各教派佛教僧侣。,深得各教派信徒的好感。

    固始汗灭白利土司后,曾派人去拉萨传送他在康区获胜的消息,但达赖五世或是由于顾虑固始汗率兵进入卫藏,黄教寺院势力的发展会受到他的牵制;或是故意放出风声以麻痹第悉藏巴·丹迥旺布,表示固始汗在略定康区以后,即可返回青海,不必率军到卫藏,多次指示强佐(总管)索南饶丹,不宜邀请固始汗军进藏征讨第悉藏巴。然而达赖五世的强佐索南饶丹未按达赖五世的意旨行事,反而捎密信给固始汗,请固始汗带兵前来卫藏攻灭第悉藏巴。

    固始汗收到密信后,佯称回师青海,使第悉藏巴·丹迥旺布放松戒备,实则暗中引兵迳向卫藏进发。当固始汗于1641年(清崇德六年)兵临拉萨时,第悉藏巴竟毫未觉察。据藏文史籍《安多政教史》记载,东噶尔宗(今堆龙德庆县东嘎区)经过激战,被固始汗攻破,德钦宗(今达孜县德庆区)和乃乌宗(今堆龙德庆县柳梧区)等地的第悉藏巴所属地方官员纷纷出降。最后,固始汗于1642年攻下日喀则,第悉藏巴·丹迥旺布被俘。起初,固始汗曾有意起用丹迥旺布为自己效力,后来由于第悉藏巴政权的支持者不断举兵反抗,甚至企图营救丹迥旺布,固始汗觉察到事关重大,于是下令处死第悉藏巴·丹迥旺布,第悉藏巴地方政权(1618—1642)于兹结束。

    三、卫藏地方势力与清明的早期联系

    满族崛起于我国东北地区,在17世纪初叶建立后金王朝前,满族社会比较普遍的宗教信仰是萨满教。藏传佛教与满族统治阶级的最早联系,始于清太祖努尔哈齐时,当时有藏僧干禄打儿罕囊素“不惮跋涉,东历蒙古诸部,阐扬圣教”。在他圆寂(1621)后,努尔哈齐还下令为他建立佛塔。

    清太宗皇太极即位后,为了表示对藏传佛教的崇信,于1639年(崇德四年)十月,派遣以察汉喇嘛为首的人员去卫藏,带信给当时掌管地方政权的“图白忒汗”(即第悉藏巴)和“掌佛法大喇嘛”,“延致高僧”去满洲传教,以期“振兴三宝”,“利益众生”。察汉喇嘛一行抵达卫藏时,正值固始汗用兵康卫藏等地的战争时期,上述信件究竟送达与否,史籍未见记载。

    当1636年(崇德元年)固始汗轻装简从抵拉萨与黄教领袖人物达赖五世、班禅四世会见时,推测双方商定了共同派人去盛京(今辽宁省沈阳市)与尚未进关的清朝建立联系。

    1642年(崇德七年)以伊拉古克三为首的卫藏地方派出人员,携带着达赖五世、第悉藏巴、噶玛噶举派红帽系喇嘛噶玛巴等人的信件抵达盛京。显然,卫藏地方的统治阶级此时全然置明朝皇帝于不顾,他们已经敏感地觉察到清朝即将取代明朝而入主中原的前景,并且积极地争取清朝皇帝的支持。

    清太宗对卫藏派出人员的到达十分重视,亲率诸王、贝勒、大臣出城迎接,并向上天行三跪九叩之礼;在接受朝拜和收取卫藏各方人士来信时,清太宗起迎立受,态度至为恭谨。伊拉古克三一行在盛京停留了8个月,清太宗对他们“五日一宴”,多所馈赠。清太宗在给卫藏各方人士的信件中,措词谨慎,不偏袒任何一方,不介入各教派之间的争端,表明了这位清朝皇帝“既明智又清醒”。他在给第悉藏巴·丹迥旺布的信中,只作了一般问候,当时第悉藏巴已被固始汗擒杀的讯息尚未传到清朝。伊拉古克三一行返藏时,清太宗又破格亲自送行。

    清太宗专程派人去卫藏迎请高僧,对卫藏朝清人员的破格接待绝非偶然。当时清朝正准备进关灭明,清太宗深知藏传佛教在蒙藏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为确保进关后广大蒙古族地区形势稳定,对藏传佛教的特殊优容政策,确属出自至关重要的、全局性的考虑。

    四、清朝通过和硕特部统治藏族地区

    清朝于1644年(顺治元年)定都北京时,西藏以及全国藏族地区已尽在蒙古和硕特部的控制之下。由于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早在1637年(崇德二年)即已归附清朝,因此,进关后的第一个清朝皇帝世祖福临(顺治帝),已经实际上通过和硕特部实现了对全国藏族地区的间接统治。

    此时,以达赖五世为首的黄教寺院势力,由于劲敌已被固始汗次第歼除,固始汗又以崇信黄教自诩,对达赖五世优礼相加,“并特别把全部西藏十三万户献上”。实则元朝所封乌思藏十三万户,历元明两代,多数已荡然无存,据藏文史籍所记,固始汗将西藏十三万户献给达赖五世,只能是象征意义的。固始汗的尊崇达赖五世,是为了巩固他已经在藏族地区所取得的统治地位。尽管黄教此时在藏族社会已占居优势,但是,固始汗在消灭第悉藏巴地方政权后,并未离开西藏,更没有把对西藏的统治权力交给黄教寺院势力,可见他接受黄教寺院势力的请求,千里驰援,也绝非出自单纯的宗教信仰的原因。

    固始汗虽然信奉黄教,但他又是一个蒙古族军事力量的领袖。他略定西藏后,立即在拉萨建立了以他为首的地方政权,统辖范围不仅包括西藏,东部的康区,东北部的青海地区也都囊括在固始汗的统治之下,固始汗此时已成为统治全国藏族地区的一个蒙古族汗王。他本人坐镇西藏,10个儿子除个别人外,都率部驻牧青海,他将康区的赋税收入用以供给在青海的部众。这是经过精心安排的措施。固始汗在西藏建政,直接控制着藏传佛教的发祥地,对蒙古族社会有着特别深远的意义。青海地区水草丰茂,足以保证和硕特部众生活无虞;而且部众据青海,可以阻止来自北方的其它蒙古族军事力量的南下,从而保障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政权。再以康区赋税补充和硕特部众的需用,既可以保证青海部众的生活安定,又能够巩固自己在西藏的统治,对清朝的世祖,固始汗则是恪守臣礼,不时遣专人进京请安,表贡方物,积极争取清朝对他的支持。而在清初,全国统一不久,内地动乱尚未完全平定,世祖只有承认既成事实,利用和硕特部的固始汗,对西藏实行较为间接的统治。

    五、班禅活佛系统的建立

    固始汗扶持黄教寺院势力在藏族社会获得优势地位,对黄教寺院势力的领袖人物达赖五世的权力过于集中,又有些顾虑和担心,于是在固始汗的安排下,黄教又出现了另一大活佛系统,即班禅活佛系统。

    前已述及,日喀则扎什伦布寺的寺主班禅·罗桑却吉坚赞(1570—1662)是17世纪前半期黄教寺院势力的一位决策性人物。达赖五世的认定、坐床以及达赖五世年幼时黄教寺院势力对内对外许多重大事宜,都是由他主持的。固始汗在1642年统治西藏以后,就尊奉班禅·罗桑却吉坚赞为师,至1645年(顺治二年)固始汗授予罗桑却吉坚赞以“班禅博克多”的尊号……从此,“班禅”成为一个专用尊号,不再是对佛学知识渊博的僧人的尊称。1662年(康熙元年)罗桑却吉坚赞圆寂后,开始了班禅活佛系统的转世。罗桑却吉坚赞被认定为班禅四世,班禅一世、宗喀巴的弟子克主杰(1385—1438),班禅二世索南乔郎(1439—1504),班禅三世恩萨巴·罗桑顿主(1505—1566)均是迫认的。罗桑却吉坚赞的转世“灵童”是罗桑意希,即班禅五世。

    自达赖三世·索南嘉措起,黄教一直以达赖喇嘛为领袖。尽管达赖五世年幼时,由黄教中德高望重的罗桑却吉坚赞决策重大事宜,但达赖五世仍是作为黄教的唯一领袖出面并得到公认的。固始汗在统治全国藏族地区后不久,却又赠给罗桑却吉坚赞一个尊号,从而在黄教中又建立另一个班禅活佛转世系统,显然是借此来分一部分达赖喇嘛系统的权势,使达赖和班禅两个活佛系统之间互相牵制,以便于维护和硕特部在藏族地区的统治。然而固始汗一系列的统治措施,包括建立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并没有能够达到使其子孙世代统治藏族地区的目的,历史的发展必然要冲破统治阶级一厢情愿的安排,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政权,仅仅延续了75年,到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彻底崩溃。

    固始汗授给罗桑却吉坚赞尊号,从而建立起班禅活佛转世系统,对后期历史影响深远。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清朝正式册封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为“班禅额尔德尼”,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固始汗的政策,是按照“封达赖喇嘛(1653)之例,给以印册”的,即将班禅提高到足以与达赖喇嘛分庭抗礼的地位。

    六、达赖五世强化封建农奴制度

    固始汗对西藏的统治亦有明显的失策,他只留意于政治和军事二端,却将西藏全区的经济权拱手奉献给达赖五世。事实证明,没有经济实力的政治,恰如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能维持于一时。以达赖五世为首的黄教寺院势力,本来已有相当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之固始汗又给以更多的经济权益,为虎添翼,以致尾大不掉,和硕特部政权对黄教寺院势力的发展无法控制,这是和硕特部未能在西藏维持较长时期统治的根本原因。

    以达赖五世为首的黄教寺院势力,不仅从固始汗手中取得西藏地区的赋税支配权,而且还取得封赐土地的权力。当时土地的封赐对象是有功于黄教或臣服于黄教的贵族,这些贵族将分封到的土地作为世袭庄园;还有为数众多的黄教寺院,也分封到土地以作寺属庄园。固始汗除授权达赖五世封赐下属贵族、寺院,颁发封地文书外,他自己签署的封地文书亦时有所见,但远不如达赖五世的为数之多。

    此时,西藏原有的封建农奴制度走向日趋强化的道路。达赖五世既已享有对贵族、寺院封赐土地的权力,随后即对僧俗领主的下属农奴作了空前严格的人身依附关系的限制。从1644年(藏历阳木猴年)达赖五世给贵族拉日孜巴的农奴所下的命令,反映了当时农奴的灾难处境:“拉日孜的百姓听令:你们不服拉日孜巴的管束,打算另投新的领主,这纯属反叛思想,为法律所不容。如果你们胆敢贪图自由、逸乐,我特授予拉日孜巴对你们施行打、砍、杀的权力。”

    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普遍确立后的300多年间,即自13世纪初叶至16世纪中叶,藏族的封建经济和文化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13世纪末叶元帝师意希仁钦(《元史》作亦摄思连真,1286—1291年任元世祖忽必烈帝师)等人颁发给乌思藏各级官员和僧俗人众的文告表明,当时封建农奴制度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基本上是相适应的。文告只是劝诫农奴不要逃亡另投新主,而且对领主和农奴双方都提出了要求:农奴要按时依例向领主执役应差,领主也不准在规定的范围之外滥施权力,并要对所属农奴妥为保护。以文告的内容对比达赖五世所下的命令,可知到17世纪中叶时,西藏的封建农奴制度,已经形成对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障碍,农奴被严格地束缚在农奴主的庄园上,农奴主对农奴为所欲为,直至处死。显然,达赖五世的强化封建农奴制度,是以经济和政治权力的高度集中为前提的。

    在宗教方面,达赖五世攘夺了原来藏传佛教中被明朝封为“大宝法王”的噶玛噶举派黑帽系十世活佛·却英多吉(1604—1674)的权势。先是黑帽十世在固始汗灭第悉藏巴地方政权后,被迫承认了达赖五世在藏传佛教中的权威地位,但是,由于随后出现了反抗固始汗和黄教寺院势力的斗争,黑帽十世难于脱卸幕后指使之嫌而遭逮捕,后来他逃离西藏,去云南丽江投奔噶玛噶举派施主木土司家。达赖五世受清朝正式册封(1653)后,约于1663年(康熙二年)黑帽十世自丽江返回西藏,虽未被达赖五世追究,权势已丧失殆尽。

    第二节清朝初年的西藏政局(1644—1720)

    一、达赖五世受清世祖之请抵达北京

    1644年(顺治元年)正月,清朝派遣官员入藏迎请达赖五世,并写信通知固始汗。此后,清朝又多次派人敦促达赖五世前来内地,达赖五世却一再推托,直至1652年(顺治九年)始成行。

    达赖五世迟迟未能成行的原因,与清初政局尚未稳定有关。当时世祖虽已登基,但实权仍在其叔睿亲王多尔衮手中;明室诸王和旧臣,以及李自成、张献忠旧部的抗清势力依然存在;加以蒙古卫拉特四部对达赖五世朝清意见尚不统一,而卫拉特又是黄教寺院势力的主要支持者。在这样的形势下,达赖五世自然不会贸然决定起程。至1651年(顺治八年)年底,清朝再一次派出迎请达赖五世的官员抵达拉萨,此时全国形势已趋于稳定,世祖在皇室的斗争中取得胜利,南方的抗清势力也将被次第削平,世祖已牢牢地掌握对全国的统治权力,于是达赖五世决定了朝清的行期。

    1652年正月,达赖五世在清朝官员的陪同下自拉萨起程,前往内地。蒙、藏统治阶级为他安排的随行人众多达3000人,包括蒙、藏二族官员,高级僧侣和保卫军队。

    清世祖在迎请达赖五世来内地时,并未确定朝见地点。当达赖五世路经青海、宁夏向内蒙古进发时,曾向世祖提出在归化城(今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或代噶(今内蒙古凉城县)朝见,请世祖决定。可见达赖五世原想在内蒙古某地完成朝清使命,就近会晤内外蒙古各部的领袖人物,并无进京初衷。

    世祖曾有亲赴内蒙古与达赖五世相见的考虑,他担心如果自己不去内蒙古,达赖五世与内外蒙古各部领袖会晤后径返西藏,便会影响到卫拉特、喀尔喀蒙古诸部对清朝的归顺。满大臣大都附和世祖的想法,但汉大臣则多持反对意见,认为皇帝乃“天下国家之主”,殊无必要亲赴内蒙古,可由皇帝派诸王大臣一人,专迎达赖五世轻装进京,去时多带金银,厚予赏赐。世祖最后作出决定,派遣和硕承泽亲王硕塞去内蒙古迎请达赖五世进京。此时达赖五世也改变初衷,决定只带少数随从进京朝见世祖,大批随行人员则暂留内蒙古待命。

    1653年(顺治九年)十二月十六日,达赖五世抵北京。世祖在南苑会见、赐坐、赐茶、赐宴,待以殊礼,当日,即由户部拨供养白银9万两。达赖五世在北京一直居住在安定门外为他专门修建的西黄寺中。

    达赖五世到达北京后不满10日,固始汗便派人到北京向清朝贡献方物,顺便请求达赖五世返回西藏,担心清朝将达赖五世长时间留在北京。当达赖五世以“此地水土不宜,多病,而从人亦病”为由,向世祖提出返藏的请求时,世祖当即准许,并未深加挽留。行前,世祖赐给达赖五世黄金550两,白银1200两,大缎100匹以及其它贵重礼品多种;皇太后也赏赐了金、银、缎等礼品,待藏传佛教的最高领袖以特殊礼遇。

    二、达赖五世受清廷正式册封

    达赖五世于1653年(顺治十年)二月二十日离开北京,他在北京只居住了两个月。在此期间,清朝尚未对他进行册封。达赖五世在以和硕承泽亲王硕塞为首的官员护送下回到代噶,与前此留驻此间的随从人员会合。四月间,清朝派出以礼部尚书觉罗郎球和理藩院侍郎席达礼为首的官员赶到代噶,赍金册金印,正式册封达赖五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

    清朝给达赖五世的封号,前半部分沿用了明朝封噶玛噶举派黑帽五世得银协巴封号的一部分,只是在“领天下释教”之前,加一“所”字。明代藏传佛教的教主黑帽五世并未管辖汉地佛教,说他“领天下释教”,即统领全中国的佛教,已经与事实不符,这是因为明朝简单地继承元朝的传统而疏干核实的结果。元代,由萨迦派的帝师“领天下释教”,入明,实际情况有了变化,明廷仍率尔沿袭元制,以致出现失误。清朝在“领天下释教”前所加的“所”字,在藏文封号中意为“在一个很大的范围”,表明达赖喇嘛不是统领全中国的佛教,而是管辖一个很大范围以内,实际上是指信奉藏传佛教的蒙、藏地区的佛教事务。足见清廷对达赖五世的封号是根据实际情况,经过认真考虑的。

    封号的后半部分沿用了明代俺答汗给达赖三世·索南嘉措的尊号,只是译名稍有改动,“普通”,意为普遍通晓,与“识一切”意义相同,为藏传佛教对在显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的僧人的称呼:“瓦赤喇怛喇”即“瓦齐尔达喇”,梵文音译,意为执金刚,为藏传佛教对在密宗方面取得最高成就的僧人的称呼。表明清廷在册封达赖五世时,尊重达赖喇嘛这一称号的历史渊源。

    从清朝对达赖五世的封号还可以看出,清朝只是封达赖五世为“所领天下释教”的宗教领袖,而不是封他为西藏政治上的领袖。对此,清朝统治者的心目中是十分明确的。

    清朝在册封达赖五世的当年,又派专人携带金册、金印入藏,正式册封西藏地方的掌权人、和硕特部领袖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清朝册封固始汗主要由于当时清朝入主中原不久,尚未直接统治青海、西藏,对固始汗已经建立的地方政权,只能采取承认既成事实的态度,因而明确地封他为领有封地的“汗”。但是清朝也向固始汗规定了应尽的职责,即给他的封文中所说的“作朕屏辅,辑乃封圻”,要他克尽职守,治理好皇帝封给他的领地。

    清朝在一年之中对西藏的达赖五世和固始汗都进行了册封,然而在清朝统治者的心目中,二人的职权范围是明确的,前者是宗教领袖,后者是政治领袖。清朝初年在西藏实行宗教和政治分开的政策,对当时清朝在西藏尚且未能实现直接统治,无疑是有利的。不少宗教史籍认为黄教的政教合一地方政权始于达赖五世,与清朝册封达赖五世和固始汗的史实不符。

    三、桑结嘉错出任第巴

    固始汗为了便于在西藏的统治,也是有意借助于达赖五世的声威,将总管达赖喇嘛事务的第巴任命为地方政权的第巴,使第巴一职成为西藏的政务总管。在固始汗去世(1655)前,西藏的蒙、藏统治阶级的矛盾还不突出,此后,地方政权中藏族官员自第巴以下羽翼日益丰满,和硕特部世袭汗王在西藏的统治因而有所架空。

    1679年(康熙十八年),桑结嘉错出任第巴,逐渐集中权力,与和硕特部汗王之间的矛盾日趋尖锐。

    第巴桑结嘉错(1653—1705),拉萨贵族,属仲麦巴家族。8岁时(1660)入布达拉宫,从达赖五世学习佛教、文学、史学、历算、医药等学科,得到达赖五世的特殊钟爱。随着年龄的增长,桑结嘉错成为一名出色的青年学者,1679年(康熙十八年),桑结嘉错在达赖五世的精心安排下出任第巴。此时和硕特部领袖达赖汗当政,达赖汗与新上任的第巴桑结嘉错尚能相安无事。

    第巴桑结嘉错上任三年后,1682年(康熙二十一年),达赖五世圆寂。第巴桑结嘉错出于稳定社会秩序,巩固自己的权势以应付蒙、藏统治阶级之间日益明朗的权势之争,秘不发丧长达15年之久,对外宣布达赖五世“入定”,除第巴外不见任何人,一切事务都委托第巴办理。当时向清朝奏报和发布文告仍用达赖五世的名义,实则是第巴桑结嘉错按照自己的意志处理事务。

    在第巴桑结嘉错隐匿达赖五世之丧的10多年中,发生了蒙古准噶尔部领袖噶尔丹反清叛乱的事件。由于噶尔丹早年曾在西藏出家学经,深得达赖五世的赏识,与当时尚未就任第巴的桑结嘉错也有较密切的关系,噶尔丹出兵反清,第巴桑结嘉错于1689年(康熙二十八年)派济隆呼图克图去噶尔丹处,明为劝和,实则助战。噶尔丹在乌兰布通(今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境)战败(1690)后,第巴桑结嘉错预感到噶尔丹前途堪忧,为巩固自己的地位,他于1693年(康熙三十二年)假借达赖五世的名义上奏清圣祖玄烨,请求赐第巴桑结嘉错封号。当时,尽管圣祖尚未得到达赖五世已经去世的确息,但是却对第巴桑结嘉错有所警惕。圣祖经过认真考虑后,决定封第巴桑结嘉错为“王”,赐金印,印文为“掌瓦赤喇喇达赖喇嘛教弘宣佛法王布忒达阿白迪之印”。第巴桑结嘉错原想利用清廷封给他的爵位对付和硕特部汗王,但圣祖鉴于西藏的行政权已封给固始汗子孙世袭,桑结嘉错虽受封为“王”,却将其权力严格地限制在宗教范围以内,这样,既无损于达赖汗的权力,又满足了达赖喇嘛的“请求”,同时又将第巴桑结嘉错的权力局限于宗教上,可谓照顾得至为全面。

    四、第巴桑结嘉错被拉藏汗擒杀

    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噶尔丹兵败自杀,圣祖获悉达赖五世已去世15年,向第巴桑结嘉错严厉责问。第巴桑结嘉错诚惶诚恐地向圣祖奏明情况,不乏为自己辩解之辞。当时清朝对西藏政务尚未得手直接过问,对受权管理西藏政务的和硕特部汗王亦有一定的疑虑,因此并未深究第巴桑结嘉错,而是承认了既成事实,包括承认第巴认定的达赖五世的转世仓央嘉措。

    达赖六世·仓央嘉措(1683—1706),西藏门隅人。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由第巴桑结嘉错认定为达赖五世的转世“灵童”,被安置在家中居住。至1697年(康熙三十六年)经清朝认可,始自门隅迎来拉萨坐床,以班禅五世·罗桑意希为师,成为第六世达赖喇嘛。

    1703年(康熙四十二年)拉藏汗继承了汗位,继续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自拉藏汗即汗位起,第巴桑结嘉错与拉藏汗的关系日趋恶化。至1705年(康熙四十四年),双方终于酿成一场流血冲突。其间先后经拉藏汗的经师嘉木样协巴和班禅五世调解,但是双方积怨已深,调解终归无效。最后,第巴桑结嘉错于七月十七日兵败被擒,当天即被杀害。

    第巴桑结嘉错平日深入民间,政绩显著,藏族人民对他起兵反抗和硕特部的统治者拉藏汗而惨遭杀害,更寄予深刻的同情。另外,他学识渊博,著述丰富,写过《布达拉宫志》、《蓝琉璃》(医学)、《白琉璃》(天文历算)、《黄琉璃》(黄教史)等著作,对藏族文化作出过重大贡献。但是,对于这一历史人物的评价众说不一,有人以他隐匿达赖五世之丧,反对清朝授权统治西藏的拉藏汗以及勾结准噶尔部的噶尔丹,而趋向于对他全面否定。如果从史实上作进一步的分析,则以上根据有失牵强,大有可商榷的余地。

    首先,第巴桑结嘉错隐匿达赖五世之丧,确与当时的形势密切相关。由于蒙、藏统治阶级都十分尊崇达赖五世,以故在达赖五世圆寂前,西藏的蒙、藏统治阶级的矛盾尚未激化,而达赖五世的声威,也是西藏的藏族统治阶级对付和硕特部统治者的有力手段。一旦宣布达赖五世已经去世,稳定的局势很可能被突发的事变打破,为了巩固实力,保持权势,经过慎重考虑,第巴桑结嘉错才采取了匿丧不发的做法。

    其次,第巴桑结嘉错反对拉藏汗,反映了当时藏族人民对和硕特部汗王在西藏统治的不满,是有一定的群众基础的。清朝固然支持拉藏汗,但反对拉藏汗毕竟不等同于反对清朝,何况第巴桑结嘉错一直希望得到清朝的支持。

    第三,第巴桑结嘉错与准噶尔部噶尔丹的关系较为错综复杂。桑结嘉错曾经幻想利用准噶尔部的力量牵制和硕特部在西藏的领导权力,因而在噶尔丹反清时,对噶尔丹有所偏袒和支持,但是,噶尔丹反清并非出自桑结嘉错的唆使,而是基于噶尔丹称霸的野心所使然。因此,必须区分噶尔丹的反清与第巴桑结嘉错曾经对他有所偏袒的界限,并分析第巴桑结嘉错的动机和当时的历史背景。

    当然,第巴桑结嘉错与和硕特部统治者的斗争,就其实质也是统治阶级之间争夺权力的斗争。对和硕特部的高压政策,他没有也不可能依靠藏族人民进行反抗,而主要靠施展政治计谋,结果自己在这场权势倾轧的纷争中遭到失败。对第巴桑结嘉错这一历史人物的评价,应认真研究和分析史料,避免绝对化和概念化的做法。

    五、西藏社会动荡与清朝的相应措施

    第巴桑结嘉错被杀后,拉藏汗立即派人向圣祖报告事件经过,圣祖肯定了拉藏汗的做法,加封拉藏汗为“翊法恭顺汗”,赐给金印一颗,同时还下令将达赖六世·仓央嘉措解送到北京处置。

    圣祖坚持将仓央嘉措解送京师,是他担心仓央嘉措“有达赖喇嘛之名,众蒙古皆服之”,如果被准噶尔部的新领袖策妄阿喇布坦接走,“则西域、蒙古皆向策妄阿喇布坦矣”。1706年(康熙四十五年),准噶尔部果然派人到拉萨迎请仓央嘉措,本来拉藏汗对解送一事持异议,害怕会因此引起西藏的动乱,此时也认为解送仓央嘉措到京事在必行。五月,拉藏汗向仓央嘉措宣布他已被废黜,立即解送去北京。同年十月,仓央嘉措在被押送的途中去世,据《清实录》记载是“行至西宁口外病故”的,很可能是被押送的官兵杀害,年仅24岁。

    拉藏汗既已宣布仓央嘉措被废,且已解送进京,因而必须另立新的达赖喇嘛。结果拉藏汗将自己的一个非婚生子定为达赖六世,取法名意希嘉措。当时西藏的大权都在拉藏汗的把持之下,为所欲为。

    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二月,经清朝批准,由班禅五世主持,为意希嘉措举行了坐床仪式。

    拉藏汗另立意希嘉措为达赖六世,遭到藏族各阶层僧俗人民的反对,他们拒不承认意希嘉措为达赖六世。西藏各地人心浮动,拉藏汗尽管大权在握,却遭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反对,处境尴尬。

    圣祖敏锐地觉察到西藏的动荡局势,与拉藏汗的独断专横有关,如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后果将不堪设想。

    1709年(康熙四十八年)圣祖指出“西藏事务不便令拉臧(藏)独理”,决定派遣侍郎赫寿“前往西藏协同拉臧(藏)办理事务”。这是清朝派官员直接管理西藏政务的开端。

    随后不久,至1713年(康熙五十二年),康熙又派专人去西藏,赍金册金印正式封班禅五世·罗桑意希(1663—1737)为“班禅额尔德尼”。清朝正式册封班禅五世,是因为仓央嘉措被废黜,取代其位置的意希嘉措又不能得到公认;班禅的宗教地位虽然很高,但是从未受到朝廷的正式册封。为了安定人心,稳定西藏局势,清朝才作出这一重要决策。

    西藏黄教寺院的上层喇嘛坚持仓央嘉措是真正的达赖六世,仓央嘉措已经去世,他们在四川理塘寻获仓央嘉措的转世“灵童”格桑嘉措(1708—1757)。为了避免拉藏汗插手,黄教的上层喇嘛将格桑嘉措护送到青海。青海和硕特部的固始汗后代,都反对拉藏汗既继承汗位,又控制达赖喇嘛。在青海和硕特部诸领袖的支持下,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格桑嘉措被迎到黄教在青海最大的寺院塔尔寺。

    六、准噶尔部侵扰西藏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西藏发生了准噶尔兵入侵事件。准噶尔部占据西藏长达3年,给西藏人民带来一场深重的灾难。

    噶尔丹兵败自杀(1697)后,准噶尔汗由其兄子策妄阿喇布坦继承。策妄阿喇布坦即汗位后,极力寻找机会扩大权势。西藏的蒙、藏统治阶级反目,第巴被杀,拉藏汗自行废立达赖六世,失却人心,均为策妄阿喇布坦侵藏制造了借口,但是他派兵侵藏的真实目的是要取代和硕特部统治西藏,进而挟持达赖喇嘛以号令蒙古诸部。

    策妄阿喇布坦深知远征西藏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既要联络西藏反对拉藏汗的力量,又要制造假象麻痹拉藏汗,使拉藏汗对准噶尔部入侵丧失警惕,甚至毫无觉察。策妄阿喇布坦首先提出欲将其女嫁与拉藏汗的长子丹衷为婚,许以厚礼,但须丹衷去伊犁完婚。拉藏汗答允了这门亲事。

    1714年丹衷去准噶尔部上门成亲。圣祖预感到策妄阿喇布坦心怀叵测,担心丹衷被扣,拉藏汗形单影孤,“可保常无事乎……倘或事出不测,朕虽怜伊,伊虽倚朕,此间地方甚远,相隔万里,救之不及,事后徒贻悔耳,即朕亦无法也……若不深谋防范,断乎不可”。但是昏庸无能的拉藏汗却看不到大难临头的前景。

    策妄阿喇布坦在调集军队远征西藏之前,先派人到拉萨与黄教各大寺院的上层喇嘛暗中联络,透露准噶尔部即将推翻拉藏汗政权,废掉拉藏汗所立的假达赖喇嘛,并将护送蒙、藏各族人民公认的达赖七世·格桑嘉措到拉萨坐床。准噶尔部的宣传和煽动,正投合广大黄教僧人对拉藏汗的不满心理,他们在准噶尔入侵西藏时,的确起到了里应外合的作用。

    1716年(康熙五十五年)年底,策妄阿喇布坦派出以策零敦多布为首的6000名准噶尔军,自和阗(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市)出发,翻越昆仑山,经阿里,直插藏北那曲,对拉藏汗实行突袭。1717年六月,拉藏汗到达和硕特部在藏北的据点达木八旗(今当雄县)。由于拉藏汗军毫无戒备,在纳木错湖与准噶尔军的遭遇战中被打败。拉藏汗立即将准噶尔部入侵西藏的情况向清朝报告,请求支援,同时,邀请德高望重的班禅五世从日喀则赶来藏北,商量与准噶尔军谈判,争取和平解决争端。

    准噶尔军长途跋涉数千里,志在消灭拉藏汗,拉藏汗则一味寄希望于班禅五世的调停,以致失掉以逸待劳、供应充足的战机。经过一番无效的交涉后,双方在达木八旗交战。拉藏汗军勉强在达木八旗坚持了两个多月,终于败退300余里,于十月中旬退到拉萨。

    1717年(康熙五十六年)十月十九日,由策零敦多布率领的准噶尔军到达拉萨近郊,受到黄教各大寺院僧人的欢迎。同月二十八日准军进攻拉萨。虽然拉萨城防坚固,但是由于城内有很多反对拉藏汗的人替准军通风报信、密切配合,拉萨城很快即被准噶尔部攻陷。十一月初一,拉藏汗自布达拉宫突围时,被准军杀死。

    准噶尔部攻占拉萨后,烧杀抢掠,无所不为,拉萨城遭受到一场空前的洗劫。此时,西藏人民始觉察到远路而来的准噶尔军要比和硕特部蒙古族统治者更为残暴。班禅五世对准军的所作所为十分反感,策零敦多布根本不听他的劝阻,到处肆虐逞凶。十二月初三,班禅五世愤然离开拉萨,返回日喀则扎什伦布寺。

    自固始汗于1642年夺取西藏地方政权,至1717年拉藏汗被准噶尔部杀害,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共统治了75年之久。

    七、清朝驱逐侵藏准噶尔军

    圣祖十分重视准噶尔部入侵西藏的事件。如果西藏被准部长期霸占,不仅西南边疆的安定受到威胁,而且还会在内外蒙古地区产生严重后果,以致动摇清朝扶持黄教以安定蒙古诸部的既定政策。因此,圣祖决定立即派兵征讨入侵西藏的准噶尔部。

    1718年(康熙五十七年)秋,圣祖派遣以额伦特和色楞为首的将领,统率数千人的军队入藏,是为清朝建国以来第一次在西藏用兵。由于对西藏的地理、气候及有关情况缺乏必要的了解,进军前的准备也不够充分,加以领兵二将关系不协,配合不当,孤军深入到藏北那曲后,即陷入准噶尔军的重围中,粮草补给全被截断,最后全军覆没。

    清朝首次用兵西藏的失利,使圣祖深切地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也更加坚定了他再一次出兵征讨侵藏准军的决心。

    清朝第二次进军西藏,事前做了充分的准备。圣祖派遣皇十四子允禵为抚远大将军,坐镇青海统一指挥。进藏清军分为南北二路,南路从四川出兵,由四川总督年羹尧驻守康定,备足粮秣供应,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春夏之交,由定西将军噶尔弼统率的清军自巴塘渡金沙江西进,沿途未遇准军的强力抵抗,于八月二十三日进抵拉萨。南路清军进展顺利,主要是因为准噶尔军惟恐退回准部的后路彼截断,将兵力都集中到藏北,对南路入藏的清军便无力防范了。

    北路清军是入藏清军的主力,领兵的将领是平逆将军延信(清太宗长子肃亲王豪格之孙),青海和硕特部的亲王罗卜藏丹津也参加了进军的行列。北路清军还负有护送暂时安顿在塔尔寺的达赖七世·格桑嘉措进藏的使命。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四月,达赖七世随同延信统率的军队自青海起程去西藏。行至噶玛塘(即黄河源头的星宿海)时,有西藏工布(今工布江达县)的贵族阿尔布巴前来迎接。阿尔布巴在准噶尔军骚扰西藏期间,在家乡拥兵自卫。约在1720年初,阿尔布巴发动了反抗准部的起义,抚远大将军允禵随即邀请他去青海相见。阿尔布巴在噶玛塘与护送达赖七世一段路程的允禵会见。此后,胤禵回西宁,由延信继续统军前进。

    北路清军顺利进军,当清军经那曲到达木八旗时,与准噶尔军遭遇,延信接连挫败准军。此时侵藏的准军获悉清朝大军压境,早已无心恋战,只想夺路逃生。策零敦多布率领残兵败将翻越昆仑山逃回准部,由于战斗伤亡和途中严酷的自然条件造成的损失,原来6000人的队伍,只残留下500人,几乎是全军覆没了。

    准噶尔军被彻底驱逐后,延信领兵护送达赖七世于1720年九月初八自达木八旗出发,十五日到达劫后满目疮痍的拉萨。在行经达木和热振寺之间的羊热山口时,他们受到贵族隆布鼐、扎尔鼐等人和一些上层僧侣的欢迎;在到达拉萨郊区时,又受到拉萨各阶层僧俗人士的欢迎。

    清军进藏驱逐准噶尔军,受到西藏人民的热烈欢迎。因为这次进军恢复了西藏的社会秩序,维护了国家的统一,解脱了西藏人民的灾难,是一次很得人心的正义进军。

    清军将达赖七世安置妥当后,处治了为首的叛徒,对拉藏汗所立的达赖意希嘉措,一说是被送往内地,一说被处死。随后清朝着手对西藏政务的改革事宜。

    第三节西藏地方政治制度的变迁(1720—1793)

    一、噶伦联合掌政

    自1720年秋至1721年(康熙六十至六十一年)春,西藏地方的行政事务临时由进藏的清军将领们管理。其间,随清军进藏的青海和硕特部重要领袖人物、固始汗之孙罗卜藏丹津,企图由他恢复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此时清朝已决定加强治理西藏,他的要求遭到清朝的断然拒绝。

    1721年春,清朝决定废除原来西藏地方政权中总揽大权的第巴一职,设置噶伦数人负责西藏地方的政务。

    康济鼐·索南杰布(?—1727),西藏南木林人,是拉藏汗的女婿,约在1716年初,他被拉藏汗任命为阿里地区总管,在准噶尔军侵藏期间,他发动起义,配合清军进藏有功,清朝封他为贝子,被任命为西藏地方政府噶伦(1725年任首席噶伦),兼管后藏和阿里地区的事务。其余的噶伦,一个是曾到青海迎接清军的工布江达的贵族阿尔布巴·多吉杰布(?—1728),清军进藏,他任向导,也被封为贝子,任命为噶伦,还负责管理工布以东的地方事务;另一个是拉萨地区的贵族隆布鼐·扎西杰布(?—1728),清军入藏后,因向导有功,被封为辅国公,任命为噶伦,同时管理拉萨东北一带的地方事务。

    1721年时,噶伦仅由上述3人组成。此外还有一个重要人物颇罗鼐·索南道结(1689—1747),西藏江孜人,原为拉藏汗下级军官,1717年准噶尔军入侵西藏时,他率军在达木与准军奋力作战,很得拉藏汗倚重。其后,又联合康济鼐发动起义,配合情军进藏。

    1721年,清朝封之为一等台吉,被任命为仔本,即管理财政事务的官员。至1723年(雍正元年),颇罗鼐升任噶伦。与颇罗鼐同时升任噶伦的还有扎尔鼐·罗迫杰布(?—1728),他任达赖七世的强佐(一作商卓特巴,藏语意为财务总管),是黄教寺院势力的实权人物。此人亦因向导清军入藏有功,1721年时,被封为一等台吉。颇罗鼐和扎尔鼐升任噶伦后,噶伦人数由3人增至5人。

    但是,在5名噶伦中,康济鼐和颇罗鼐的贵族地位不及阿尔布巴和隆布鼐高,隆布鼐又与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有姻戚关系;扎尔鼐虽是一名俗官,但为达赖喇嘛系统的属员,其思想和行为必然要受索甫达结的支配。于是,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结为一党,与后藏地区的康济鼐、颇罗鼐展开了一场争夺权势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明显地支持阿尔布巴一党。西藏地方的局势又由暂时的稳定走向贵族内讧引起的纷争和战乱。

    二、阿尔布巴事件的平定

    1722年冬十一月,世宗胤禛即位。此时,由于青藏地区局势稳定,清朝先后撤走驻军。1723年(雍正元年)秋,青海和硕特部罗卜藏丹津发动叛乱(见本章第四节),翌年乱平,清朝设西宁办事大臣,加强了对青海地区的统治。1726年(雍正四年),清朝又将巴塘划归四川,中甸、维西、阿墩子(今德钦县)等地划归云南,削弱了西藏地方当局对这些地区的控制。而此时西藏噶伦内部的矛盾日益明显,清朝派往西藏的副都统鄂齐,于1726年向世宗奏称:“臣至西藏,审视情形。首领办事之人互相不睦,每每见于辞色。达赖喇嘛虽甚聪敏,但年纪尚幼,未免有偏向伊父索偌木达尔扎(索甫达结)之处。康济鼐为人甚好,但恃伊勋绩,轻视众噶隆(伦),为众所恨。阿尔布巴赋性阴险,行事异于康济鼐,而索诺木达尔扎因娶隆布奈(鼐)二女,三人合为一党……隆布奈行止妄乱,札(扎)尔鼐庸懦无能,应将此二人以噶隆原衔解任,则阿尔布巴无人协助,自然势孤,无作乱之人矣”。

    世宗采纳了鄂齐的建议,于1727年(雍正五年)正月派僧格、马喇(或作玛拉、马腊)入藏,宣布敕谕。阿尔布巴一党获悉清朝派钦差前来,预料到不利的前景,于六月十八日,先发制人,将康济鼐杀害,颇罗鼐因妻病返回后藏江孜,幸免于难。事变后,阿尔布巴等人又派兵攻打江孜,被颇罗鼐挫败。与此同时,颇罗鼐奏报清朝,请求派兵进藏平乱。

    这场“卫藏战争”进行了将近一年之久。颇罗鼐曾一度处于不利的地位,但是最后颇罗鼐争取到阿里和藏北达木八旗和硕特部蒙古族的支援,于1728年(雍正六年)五月,统率9000大军,自羊八井由北路攻入拉萨,一举擒获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及其家属。颇罗鼐将一干人等软禁,待清军到达后发落。

    先是1727年(雍正五年)八月,僧格、马喇一行抵达拉萨,受到阿尔布巴和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的欢迎和接待。阿尔布巴极力诬陷康济鼐与罗卜藏丹津、策妄阿喇布坦有牵连;诋毁颇罗鼐反对达赖喇嘛,攻击黄教。当时“卫藏战争”正处于僵持局面。僧格、马喇将一应情况奏报清廷,世宗当即派人去拉萨密告僧格、马喇,勿为阿尔布巴所惑,从中讲和,更不可受其诓诱,致使颇罗鼐受害。可见世宗对此次西藏噶伦内江事件,明显地偏袒康济鼐、颇罗鼐一方。

    世宗得知阿尔布巴不能战胜颇罗鼐,颇罗鼐正在集结军队反攻之际,决定抽调陕西、四川、云南各地兵马15400人,于1728年(雍正六年)五月初,分北、南二路进军西藏。在清军尚未抵达西藏时,颇罗鼐已经攻克拉萨,擒获阿尔布巴及其党羽。

    是年八月初一,清朝北路军由左都御使、吏部尚书查郎阿统率,会同由銮仪卫使周瑛统率的北路军,同时进入拉萨。九月三十日,在经过审讯对质之后,清朝将阿尔布巴、隆布鼐、扎尔鼐等人处死,其亲属则被发遣内地为奴。一场由西藏噶伦内讧引起的“阿尔布巴事件”,至此以颇罗鼐得到清朝的信任和支持,全歼阿尔布巴一党而告结束。

    三、颇罗鼐掌政时期

    1727年(雍正五年)清朝派僧格、马喇入藏时、并未宣布他们是驻藏大臣。次年阿尔布巴事件平定后,清朝始明确宣布二人为驻藏大臣的身份,是为清朝在西藏设置驻藏大臣之始。同时留川陕兵丁1000名驻藏,改变了以往不在西藏常川驻军的做法。

    阿尔布巴事件平息后,清朝还对西藏政务作出了重要的部署。

    1728年(雍正六年)九月,班禅五世自日喀则到达拉萨,清朝派来西藏的大员查郎阿向他宣读世宗的敕旨,将后藏直到。阿里地区都赏赐给班禅管辖。班禅一再辞谢,最后勉强接受了拉孜、昂仁、彭错林(今属拉孜)三地。这是清朝旨在削弱、分化西藏统治集团势力的一项政策。自此西藏地方政权分为前藏的西藏地方政府和后藏的班禅政权,但后者的管辖范围是很有限的。

    对颇罗鼐,清朝只令他管理后藏和阿里两地区的事务,前藏事务则由颇罗鼐推荐的两名贵族色朱特色布腾和策凌旺扎尔(今译才仁旺杰)负责,由清朝任命他们为噶伦。由于西藏乱事甫定,清朝要颇罗鼐暂时统管前后藏的事务。显然,世宗此时对颇罗鼐仍不甚放心,不肯使他一人独揽大权。

    清朝在阿尔布巴事件后,决定将达赖七世移往内地。主要是担心达赖喇嘛的声望和影响,足以左右西藏的政局。阿尔布巴事件中,前藏贵族之所以有恃无恐,达赖七世及其父索南达结的支持是众所皆知的原因。加以准噶尔部入侵西藏的历史教训,更令清朝提高了警惕,一旦再生动乱,达赖七世落入敌手,其后果是不堪设想的。

    1728年(雍正六年)十一月,达赖七世及其父索南达结在清军的护送下,移住康区里塘(今四川省理塘县),1730年(雍正八年)正月,又移住噶达(今四川省康定县境)惠远庙,直到1735年(雍正十三年)三月,清朝在西藏局势已经全面安定时,才允许达赖七世返回西藏。达赖七世之父索南达结在达赖七世移住里塘后,于1729年(雍正七年)六月到达北京,世宗对他干预西藏政事严加责备,在他保证今后再不干预西藏事务之后,世宗为了安抚达赖七世,封索南达结为辅国公。此后历代达赖喇嘛之父(或兄)均被封为辅国公的爵位,成为定制。

    达赖七世移住康区后,清朝封颇罗鼐为贝子(1729年初),1731年(雍正九年)清朝又封之为贝勒、多罗贝勒的爵位,颇罗鼐的地位扶摇直上,最后晋封为郡王(1740年初)。颇罗鼐的权限亦不仅是管理后藏、阿里事务,而是管理包括前藏在内的西藏全区事务。

    颇罗鼐掌政期间,为整顿长期战乱带给西藏社会的生产调敝,人民生活贫困,在减免债务,减轻差税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在他掌政的后期,西藏社会安定,仓廪充实,政绩成效突出。在对待藏传佛教各教派的态度上,他一视同仁,不加排斥。准噶尔部入侵西藏期间,黄教以外各教派的寺院都程度不同地遭到破坏,颇罗鼐尽力加以修复,缓解了黄教和其它教派间的矛盾。他还主持镌刻藏文大藏经《甘珠尔》、《丹珠尔》,对保存和发展西藏宗教文化作出了贡献。颇罗鼐晚年与达赖七世发生矛盾。这与阿尔布巴事件中,达赖七世曾支持阿尔布巴一方,以及清朝对颇罗鼐过于信赖,使他大权独揽有关。高宗弘历为此曾告诫颇罗鼐“若尔二人稍有不合,以致地方不宁,甚负朕信任期望之恩”,颇罗鼐才与达赖七世缓和了矛盾。

    评价颇罗鼐的历史功绩,首先在于他明确西藏是中国的领土,处理事务以维护国家的统一为准则,对清朝的政治态度始终一致。此外,他反对贵族间争权夺势的战乱,为西藏的社会安定,藏族人民的生活幸福,均做了大量的工作。颇罗鼐在藏族史上的地位,应该给以充分的肯定。

    四、黄教政教合一地方政权的建立

    颇罗鼐去世(1747)后;其次子珠尔默特那木扎勒袭爵。珠尔默特掌权后,与达赖七世的矛盾激化。他表面听从驻藏副都统傅清的申饬,表示“海过”,实则密谋叛乱。

    1749年(乾隆十四年)十二月,珠尔默特袭杀其兄珠尔默特策布登,占据阿里。先是,珠尔默特已据有藏北三十九族(今那曲地区东部、昌都地区西北部)和达木八旗。“复通书魏物准噶尔,请兵为外应”。珠尔默特已作好发动叛乱的一切准备。

    驻藏大臣傅清、拉布敦对珠尔默特的叛乱形迹早有觉察,而此时通往内地的邮传已被珠尔默特阻绝。在探知珠尔默特即将发动叛乱,于1750年(乾隆十五年)十月十三日,傅清、拉布敦诱杀珠尔默特于驻藏大臣衙署,而傅清、拉布敦也被珠尔默特的余党杀害。事件发生后的次日,达赖七世即组织兵力迅速平息了叛乱,由多仁·班智达(康济鼐之侄)擒获罗桑扎西等为首的罪犯。清军由副都统班第、四川总督策楞率领,分头由青海、四川两路进藏。班第于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抵拉萨,处决了为首的罪犯。策楞随后抵藏,遂与班第等人共议善后事宜。

    自1751年(乾隆十六年)起,清朝决定废除由郡王总管西藏地方政务的制度,授权达赖七世正式掌政,建立地方政府的办事机关,即噶厦。噶厦设噶伦4人,俗官3人,僧官1人。首任噶伦4人是班第达(即多仁·班智达)、策楞旺札勒、色裕特塞布腾和达赖七世保举的喇嘛尼玛嘉木灿。噶伦4人地位平等,处理日常政务,“遇有紧要事务,禀知达赖喇嘛与驻藏大臣,遵其指示而行”。这是清朝对西藏地方政权的一次重大改革。此前清朝从未授权达赖喇嘛掌政,西藏黄教政教合一的地方政权,实始于是年(1751年乾隆十六年)。

    黄教的掌政,主要是由于清朝体验到西藏世俗贵族势力盘根错节,动辄为乱,不采取提高达赖喇嘛的地位,扩大黄教僧人在政治上的权力,不足以抑制世俗贵族的势力,故此将达赖喇嘛提到名副其实的政教领袖的地位。另外,黄教的掌政亦是由于早在达赖五世时,黄教寺院势力即已掌握了对西藏的经济控制权,达赖七世得以于18世纪中叶掌政,应是黄教寺院势力对西藏经济控制权的继续和发展的结果。

    1757年(乾隆二十二年),达赖七世圆寂,清朝委任丹吉林寺第穆呼图克图摄理西藏政教事务。从此确立了西藏地方政府在达赖喇嘛圆寂后及未满18岁前,由摄政总管政教事务的制度。

    清朝在1751年(乾隆十六年)建立噶厦,授权达赖七世掌政的同时,还在策楞拟定的“西藏善后章程”中规定,西藏地方官员的选放、革除,须禀明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决定;对原来颇罗鼐父子掌政时期私放的冗员予以裁革;对原来各级官员未经许可,私派乌拉差役,明令禁止;原属珠尔默特管辖的藏北达木八旗、三十九族等地,划归驻藏大臣直接管辖。可见清朝在加强驻藏大臣的权力方面,亦作了明确的规定,借以防止地方政府的高级官员擅权滋事。

    五、清军反击廓尔喀军入侵后藏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西藏发生了廓尔喀人大举入侵的事件。

    廓尔喀是尼泊尔王国的一个民族,18世纪中叶,廓尔喀族的统治阶级统治了尼泊尔后,不断向外扩展势力。

    1788年(乾隆五十三年)五月,廓尔喀人以西藏增课商税为名,侵占了后藏边境上的吉隆、聂拉木、宗喀(今属吉隆)三地。清朝闻悉后,立即派理藩院侍郎巴忠赴藏查办,同时派兵3000人入藏,当年冬,清军抵达拉萨。廓尔喀统治者慑于清军入藏,派出不久前投奔廓尔喀的噶玛噶举派红帽十世·却朱嘉错(汉文史籍作“沙玛尔巴”,意为红帽僧人)求和。巴忠为求苟安,派总兵官穆克登阿,噶厦派噶伦丹津班珠尔(噶厦首任噶伦多仁·班智达之子),会同红帽十世,与廓尔喀头人私下议和,许诺每年给廓尔喀白银9600两,廓尔喀人遂退还吉隆等3地。实则此事并未得到达赖八世·强白嘉措的批准,“其办理错误,实系巴忠一人之罪”。

    红帽十世·却朱嘉错系班禅六世·贝丹意希(1738—1780)之同母异父弟。班禅六世于1780年(乾隆四十五年)七月赴内地庆贺高宗70寿辰,高宗为班禅六世建须弥福寿寺于热河承德(今属河北省)。同年十月,班禅六世因出痘在北京圆寂。高宗及王公大臣赠送大量膊仪,悉数由班禅六世另一兄仲巴呼图克图携归扎什伦布寺。红帽十世提出分润这笔为数巨大的资财,仲巴呼图克图以教派不同而予拒绝,红帽十世遂于1788年投奔廓尔喀,唆使廓尔喀统治者入侵后藏,抢掠扎什伦布寺的财富。

    1791年(乾隆五十六年)七月,廓尔喀人以西藏地方当局不履行和议规定付给赔偿银两为由,大举进犯后藏地区,再次占据吉隆、聂拉木等地,虏走噶伦丹津班珠尔。驻藏大臣保泰、雅满泰奏报清廷,高宗核查事件原委,是年八月,巴忠畏罪自杀。

    廓尔喀在占据吉隆、聂拉木等地后,又直袭扎什伦布寺。此前,驻藏大臣保泰已将班禅七世·丹贝尼玛(1781—1853)护送到拉萨,在布达拉宫居住。廓尔喀人到达扎什伦布寺,仲巴呼图克图逃走,扎什伦布寺财物被廓尔喀入侵者洗劫一空。

    同年冬十月,高宗派福康安、海兰察率军自青海进藏,连同自四川一路进藏的清军及藏内官兵,前后共有17000余人开赴前线。清军攻势凌厉,进展快速,到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四月,已攻至廓尔喀边界,将侵藏廓军驱逐出境。五月,福康安又率军攻入廓尔喀境内。廓尔喀国王认罪乞和,被福康安拒绝。七月,清军逼近廓尔喀首都阳布(今加德满都),廓尔喀王一再乞降,并送还过去西藏与廓尔喀订立的赔款“条约”及廓尔喀掠夺扎什伦布寺的多种贵重物件,还将沙玛尔巴的尸骨以及沙玛尔巴的妻女送交清军。

    清军攻至阳布附近时,已是深秋季节,其间又受到廓军的顽强抵抗,阵亡将士多人,福康安担心大雪封山,撤军受阻,经向高宗请示,高宗同意,接受廓尔喀投降。九月,清军全部撤出廓尔喀,回到西藏。清军班师后,即着手处理善后事宜。首先,清朝下令废止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的转世,原属红帽十世·沙玛尔巴的羊八井寺转属黄教济咙呼图克图管辖。班禅六世之兄仲巴呼图克图解往北京治罪。至此,清史上被称作高宗“十全武功”之一的反击廓尔喀入侵西藏事件,以清军的胜利而告结束。

    六、“藏内善后章程”的制定

    在反击廓尔喀入侵西藏事件之后,清朝鉴于西藏地方制度废弛,弊端很多,官吏贪污渎职,更为普遍,以致强敌临境,无力抵御,决定利用这次驱逐廓尔喀侵略者,远扬兵威的契机,大力整顿西藏地方的吏治,妥立善后章程,以期永远遵循。

    1792年(乾隆五十七年)福康安班师返抵拉萨后,即会同西藏地方的有关人员共同议定条例,当时达赖八世·强白嘉措(1758—1804)在廓尔喀入侵战乱之余。对清朝在西藏地方制定章程法制,表示了衷心的拥护和感戴。次年(1793),所有议定的条例,经清朝审订后,正式颁行,即历史上著名的“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

    章程详细地规定了驻藏大臣的地位和职权。明确指出驻藏大臣监督办理西藏事务,地位与达赖、班掸平等;达赖、班禅和各地黄教呼图克图的转世,要由驻藏大臣监督履行“金瓶掣签”的手续以正式认定;地方政府中噶伦以下大小文武官员,一律由驻藏大臣会同达赖喇嘛拣选人员,奏请清朝任命,官员的升迁赏罚,必须呈报驻藏大臣批准;地方政府处治罪犯,要呈报驻藏大臣备案;官家、贵族和寺院所属封地范围内的人口户籍,须造具花名清册,送交驻藏大臣和达赖喇嘛处各存一份,以资稽查。

    在国防方面,章程规定了地方常备军的制度。藏军定额3000人,分驻拉萨、日喀则(各1000人)和江孜、定日(各500人)等地。同时还规定了地方官员的编制、粮饷、赏罚等制度。

    章程确定了外事权集于清朝,有关西藏对外一切交涉事宜,统归驻藏大臣全权处理。毗邻国家写给达赖、班禅的信件,必须报请驻藏大臣查验,然后由驻藏大臣代为酌情回信;噶伦人等一律不准私自与外方藩属通信。章程还规定外国侨商旅藏期间,必须持有驻藏大臣发给的执照,办理登记手续;外商入藏贸易,更须按照规定的次数和期限,由指定的关卡来往,并须接受查验。

    在财政、金融方面,章程规定设置专门机构,监督铸造银币,统一货币的成色和折算比价。章程还规定了西藏地方的赋税和收支,统归驻藏大臣稽查总核;全藏差税的增减和各地储备粮饷的数目,亦由驻藏大臣统一核定安排。

    “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的颁行,标志着清朝在西藏施政发展到了最高阶段。章程全面而具体地贯彻了清朝对西藏的统治权,事无巨细,均以文字的形式肯定下来。章程在客观上起到了加强发展中央政权和西藏地方政权,祖国各民族人民与藏族人民之间的亲密关系的积极作用,对巩固国防、安定西藏的社会秩序、减轻藏族人民的负担及发展藏族人民的生产和建设等方面,亦起到了促进的作用。

    第四节清朝前期西北、西南地区的藏族

    一、罗卜藏丹津乱事的平定

    罗卜藏丹津是固始汗幼子达什巴图尔之子,1714年(康熙五十三年)袭封为亲王。在青海“和硕特八台吉”中,罗卜藏丹津是唯一的亲王,地位最高。

    1720年(康熙五十九年)清朝进军西藏驱逐准噶尔部,罗卜藏丹津作为青海和硕特部王公之一,随清军入藏。

    清朝平息入侵西藏的准乱之后,曾随清军入藏的青海和硕特部的其他领袖人物,也受到清朝的奖励。其中,察罕丹津(固始汗五子伊勒都齐之孙)受封为亲王,此举对罗卜藏丹津在青海和硕特部的权势有所削弱。这也是清朝遏制罗卜藏丹津图谋恢复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由他继任汗位的野心而作出的相应对策。

    1723年(雍正元年),罗卜藏丹津胁迫青海和硕特部诸台吉会盟,勒令诸台吉称他为“达赖混台吉,其余台吉俱令呼旧日名号,一概不许称呼王、贝勒、贝子、公封号”,公开发动反清叛乱。

    靓事发生后,罗卜藏丹津首先攻击青海和硕特部臣服于清朝的察罕丹津亲王,察罕丹津不敌,接连败退到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兰州。世宗担心罗卜藏丹津与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相勾结,又顾虑罗卜藏丹津引兵入藏,如不及时平息乱事,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

    1723年(雍正元年)十月,清朝以年羹尧为抚远大将军,延信为平逆将军,岳钟琪为奋威将军,率军征讨罗卜藏丹津。年羹尧率大军驻西宁,又作出重要的战略部署,命令叉木多(昌都)总兵官周玻率兵截断罗卜藏丹津入藏之路;命靖逆将军富宁安驻防吐鲁番,并在布隆吉尔(今甘肃省安西县境)驻军2000名,截断罗卜藏丹津联准之路。西藏方面,康济鼐、颇罗鼐积极配合清军的平叛行动,颇罗鼐率军远征青海南部原属罗卜藏丹津的一些地区,并留驻该地,直至次年春叛乱平息后,才撤回西藏。

    在清军的围剿和严密防范下,罗卜藏丹津的乱事于1724年(雍正二年)春平息。当年二月,清军分三路向退走柴达木的罗卜藏丹津残部进剿,罗卜藏丹津携妻妾及少数随从西逃准噶尔部。罗卜藏丹津于1755年(乾隆二十年)清军讨伐准噶尔部时出降,后被押送北京,高宗赦免其死罪,留住北京,实则软禁。其二子均被授予蓝翎侍卫的官职。

    罗卜藏丹津乱事平定后,清朝于1725年(雍正三年)在西宁设置办事大臣(见本章第三节),管辖青海境内的藏族和蒙古族地区,主要职责是监督和限制藏族和蒙古族统治阶级之间的联系;控制青海和西藏之间的茶粮交易;协助并支援驻藏大臣(1728年设)派兵驻防、筹办粮饷、驿路运输等事宜。

    为了达到“分而治之”的目的,罗卜藏丹津乱事平定后,清朝将青海地区的藏族绝大部分限制在黄河以南,而将黄河以北,划定为蒙古族居住的地区。黄河以北虽有部分藏族聚居,但因这里距内地较近,便于直接控制,故未作行政上的变动。清朝还将现今甘肃省境内的藏族,分别置于内地各级行政建制下管辖。

    二、清朝镇压大小金川土司

    现今四川、云南两省藏族地区的行政建制是在青海罗卜藏丹津和西藏阿尔布巴乱事平定后,经过调整而确立的。

    四川总督除治理辖区内的藏族事务外,还要协助驻藏大臣筹办军械,轮派驻藏军队,节制由内地经康、卫、藏,直到边境的驿站交通,每年输入西藏的数百万斤雅安边茶的生产,亦由四川总督直接控制。

    滇西北的中甸、维西等地,清政府先后在1724—1727年(雍正二至五年)建立中甸厅和维西厅,属鹤庆府,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改属丽江府管辖。德钦旧称阿墩子,原属维西厅。今迪庆藏族自治州辖中旬、维西、德钦三县,基本上沿袭了清朝前期的行政建制。

    清朝前期陆续加封了川、康一带的藏族土司,其中较为著名的有明正宣慰司(今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县)、瞻对安抚司(今四川省甘孜州新龙县)、绰斯甲安抚司(今四川省州金川县北)、巴里两塘正副宣抚司(今四川甘孜州巴塘、理塘县)、德格宣慰司(今四川甘孜州德格县)、梭磨宣慰司(今四川阿坝州马尔康县)、金川安抚司(今四川阿坝州金川、小金县)等。这些土司分属四川总督以下各级官员节制,按规定要向清朝承担一定的封建义务,在各土司的辖区内,均有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

    清朝对西南地区的藏族、最感棘手的是大小金川土司,曾两次用兵暴力镇压。

    乾隆初年,大金川土司莎罗奔和小金川土司泽旺发生矛盾,同时,莎罗奔和明正土司也有土地纠纷。清朝派兵前往弹压,莎罗奔举兵反抗。高宗为了炫耀兵威,于1747年(乾隆十二年)调兵遣将进攻大金川。莎罗奔构筑碉堡,步步为营,使进攻的清军遭受重大损失。高宗诛作战失利将领张广泗、讷亲,派傅恒为主帅,直至1749年(乾隆十四年),莎罗奔兵败,被迫投降。

    事过20余年后,1771年(乾隆三十六年)大金川土司索诺木(莎罗奔侄孙)和小金川土司僧格桑(泽旺子),再次发动反抗清朝的斗争。清朝用兵5年,花费白银7000万两,损兵折将无算,大学士温福战死,主帅几经更换,至1776年(乾隆四十一年)始压服了大小金川土司的反抗。随后,清朝在金川地区屯垦驻军,以防再生事变。

    清朝以军事镇压的手段征服大小金川的藏族,反映了清朝民族压迫政策的一个方面。这次事件给当地藏族人民的生产、生活等方面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高宗竟把这两次镇压行动,吹嘘成他的“十全武功”的两个组成部分。

    清朝在西北、西南的藏族地区,还普遍地分封了一批藏传佛教的活佛,其中主要是黄教教派的活佛。如甘、青地区的塔尔寺、佑宁寺、拉卜楞寺,康区的昌都、察雅、类乌齐、德格等地的黄教及其它教派的活佛,均曾分别受到加封,并授予他们掌握当地一定的行政权力。但与西藏相比较,在僧人数目、权力范围和承担封建义务的程度等方面,清朝都作了较为严格的控制和规定。

    清朝对邻近内地的藏族地区的施政,明显地要比西藏严格。总结清朝前期对全国藏族地区的施政,其中主要的部分,即具有重大政治意义和起到积极作用的部分,无疑必须加以肯定,然而也必须看到应该予以批判和否定的部分,后一部分是由清政府的阶级本质所决定的。因为清政府是代表满、汉族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中央集权政府,它对藏族地区的各项施政措施,无不贯穿着大民族主义的民族歧视、民族压迫的反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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