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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乌孜别克族婚俗

    新疆乌孜别克族在婚姻、家庭方面,一直保持着本民族固有的传统习惯。尽管时间在不停飞逝,社会也几经沧桑,但是,当我们了解乌孜别克婚烟、家庭的习俗和礼仪时,仍能强烈地感受到那一缕缕温馨的民族风情。

    乌孜别克族的家庭,大多数是以夫妻关系为基础的小家庭,家庭成员一般不超过祖孙三代人,而且,三代在一起生活的家庭为数也不多,四世、五世同堂的家庭几乎没有。儿子成婚以后,父母就让他们分离出去,独立建立家庭,以培养后代勤俭持家的品格和能力。在牧区,子女和父母分居以后,就在父母毡房旁边另支一顶毡房,但仍和父母一起劳动,也常在父母家吃饭。乌孜别克族非常注重家庭和睦,讲究父慈子孝。父母对于子女负有命名、养育的责任,子女对父母有养老送终的义务。老人享有很高的威望和地位,受到社会的普遍尊重。家庭财产由父母支配,儿子成家时,父母分给一部分家产,女儿出嫁时也可以获得一份嫁妆。遗产由家庭直系亲属继承,妇女在娘家有继承权,但所得财产比男子少一半。如果死者没有子女,旁系亲属按传统习惯也可以得到一部分遗产,没有继承人的,遗产就捐给清真寺。

    旧社会,个别的乌孜别克富商和封建上层,也存在着一夫多妻的现象,按宗教规定,最多有娶四个妻子的,但是,绝大多数平民百姓,都是一夫一妻制的家庭。那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很低,信奉着“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律条。在家庭里,她们依附于男人,丈夫是一家之主,掌握着家庭的经济大权。丈夫在世时,妻子没有明显的财产支配权,丈夫去世后,妻子可以分得财产的三分之一。如果子女年幼,妻子可以代管财产,待子女成人以后,再进行分配。丈夫若对妻子不满,甚至可以打骂和虐待妻子。按照传统习惯,丈夫只要说一声“塔拉克”(遗弃之意)就算离婚了。过去旧社会乌孜别克族妇女不能从事社交活动,甚至不能随便离家出外。如果外出,就必须戴面纱,否则要受到丈夫甚至宗教职业者的管教,对妇女的约束,在富有阶层和宗教职业者家庭尤其严厉。解放以后,妇女获得了和男子平等的权利,社会地位大大提高。一夫多妻制早已成了历史陈迹,夫妻平等协商的新型家庭关系已经普遍确立。

    在通婚范围上,乌孜别克族一般实行民族内部婚配。由于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人民长期杂居共处,风俗习惯又有诸多相通的地方,因此,和维吾尔族、哈萨克族、塔塔尔族人通婚是受到社会舆论认可的,通婚的现象也比较常见。和外族通婚,一般娶外族姑娘的多,姑娘嫁给外族的少。乌孜别克族一般没有和非穆斯林民族联姻的,过去是限于宗教规定,现在主要是习俗习惯和民族心理差异较大,双方都持慎重态度。乌孜别克族严禁同胞兄弟姊妹和同吃一个母亲乳汁的异性之间婚配。过去,姑表、舅表、姨表和堂表兄弟姊妹之间可以自由婚配,但辈份不同的人不能结婚。由于新疆乌孜别克族人数较少,本族通婚范围比较狭窄,同时,乌孜别克族传统观念认为近亲结婚右以亲上加亲,便于联络感情,披此拄来更加方便,所以,过去近亲结婚比较常见,父在给子女物色结婚对象时,一般首先把眼光关注在近亲中间,没有合适的才另找对象。现在,经过多年的宣传、倡导,近亲结婚的害处已经广为人知,近亲通婚基本上已经消失了。解放前,乌孜别克族普遍实行早婚和包办婚姻。乌孜别克人有句谚语:“女孩子一帽子打不倒,就可结婚。”一般男到了十六七岁就可以成亲,女孩到了十四五岁就必须出嫁,否则,父母就要受到舆论的指责。过去,青年男女没有婚姻的自主权,不能自由恋爱,女子更是要深居闺房,严守贞操,学做各种家务,有的新婚夫妇甚至彼此以前没有见过。乌孜别克族非常讲门当户对,偶尔也有富人娶穷家美貌女子的事,而穷家子弟要娶富人的女儿就根本不可能。过去,婚姻虽由父母包办,但父母对择亲一事非常慎重,对子女未来的幸福十分关心,许多父母事先也征求子女的意见,做子女的一般都听从父母的安排。解放以后,通过立法、宣传和教育,人们都认识到早婚的危害;早婚和父母包办婚姻正在逐渐消失。现在的乌孜别克族青年,都是在工作和学习中寻找自己称心如意的伴侣。乌孜别克族经常举行社交聚会,年轻人欢聚一堂,这成了很多青年人寻觅情侣、了解对方的理想场所。乌孜别克族有一些独特的婚俗。按照传统习惯,兄弟姐妹之间,哥哥未婚前,妹妹不能出嫁,姐姐未嫁前,弟弟不能聚妻,总的要求是,长者在前,幼者在后。

    乌孜别克族的婚俗,还存在着一种被称为“卡依恰库达”的通婚形式,就是一家的儿子娶了别一家的姑娘,而他们家的姑娘又嫁给另一家的儿子,形式上和通常说的“换婚”很相似,但实际上却不同。“换婚”是由贫穷造成的一种婚姻陋习,而“卡依恰库达”是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前提的。乌孜别克人很重感情,非常珍视朋友之间的友谊,“卡依恰库达”就是在这种氛围中出现的,目的是继承家庭之间的世代友好,也可以达到亲上加亲的目的。

    乌孜别克族也招女婿入赘,女方父母将上门女婿当亲儿子一梓看待。入赘的女婿一般多是比较可靠的信得过的人或者是孤儿,或者是家中兄弟多、经济困难的。女婿一般不付给女方彩礼,成亲时也由女方家负责宴请亲朋。

    在乌孜别克人眼里,离婚是不光彩的事情,过去,离婚的权利掌握在男子手中,很少由女方先提出。按照传统习惯,丈夫只要说一声“塔拉克”,就可以造成离婚的依据。如果是男方先提出离异,女方可以带走自己的嫁妆,男方要给女方一定数量的钱财或其他物品。按伊斯兰教的规定,离婚后的女子必须等到百天之后才能改嫁,这样可以查看妇女是否怀有身孕,如果怀孕,所生子女归男方。离婚后,如果双方回心转意,希望能重续鸳鸯梦,可以请宗教职业者到家中念经禳解,就恢复了夫妻关系。这种破镜重圆的事,也是不少的。但是,如果男方离婚时说了三声“塔拉克”,再想复婚几乎不可能了。因为按传统规定,要复婚,必须先让女方与他人结婚以后再离婚,双方才能履行复婚手续,这是一般人无法接受的,因而也起到了限制男方草率离婚的作用。

    乌孜别克族的婚礼,在洋溢喜庆气氛的同时,也充满了浓郁的民族风情。

    乌孜别克族传统的缔婚过程一般分为订婚程序和婚礼仪式两部分。现在乌孜别克族青年大多是经自由恋爱而结婚的,但很多人仍然按传统的习惯履行订婚程序。首先是说亲。在物色好对象以后,男方的父母就拜托亲友做媒,去女方家说亲。过去说亲的都是由男子担任,现在一般都改由妇女做媒了。女方如果不同意,女方家长会以各种明显的理由进行推辞,比如已与别人订亲或女儿年纪尚小、等几年再说等等。这样,媒人就会明白女方的意思,说亲也就停止了。按传统习惯,女方家即使同意这门亲事,说亲也要进行几次,女方父母常做一些有趣的周旋,表现出他们对婚姻的慎重态度和乌孜别克人诙谐幽默的性格,最后才点头答应婚事,这样,就进入了订婚阶段。订婚一般分为初步订婚仪式和正式订婚两个步骤。初步订婚仪式只能由妇女参加。那天,男方母亲在几位女性亲友的陪同下,带着“克其克恰依”,即初步订婚礼前往女家,“克其克恰依”一般包括一、二块衣料,一、二块砖茶、食糖和自制的糕点等。女方的母亲在几位女亲友的陪同下,热情地将对方一行迎进家门。男方母亲恭敬地把带来的礼物用托盘盛着放在女方母亲前面,然后正式提出婚事,女方母亲一口答应下来,于是双方就开始协商正式订婚的日期。举行正式订婚仪式时,男方家要带去为新娘准备的各类衣料、衣服、头巾、皮鞋和金质的各类首饰,还有送给女方父母、近亲的衣料。这个仪式也有少数男宾参加,新郎不许参加。那天的男方母亲在十几位女性亲友的陪同下前往女方家,她们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用餐巾包着礼物和食品的托盘,后面还牵着一只犄角上系着红绸的绵羊。一行人走在路上,十分引人注目,有的细心的过路人一眼就能看出她们是去参加“琼恰依”(即正式订婚日)的。这时,女方的母亲率领女方亲友早已迎候在屋外,待男方家一行人到来时,两位亲家母热烈拥抱,都为结下这门亲事而相互祝福。这时候,按乌孜别克族的传统习惯,男方来的客人就在女方家里用带来的食物款待主人和他们的亲友,主人不帮忙干活,完全由男方一行人自己张罗。他们把带来的各种食物,像烤包子、馓子、奶油、果酱、自制的糕点等,摆在铺着地毯的客厅里,带来的大活羊,这时已被做成一盘盘香味四溢的肉抓饭,端上餐桌。然后,男方的母亲双手端着一碗热糖茶,恭敬地献给女方的母亲。男方家的人开始送上彩礼,一边念着彩礼单,一边打开带来的礼物,请女方家的亲友过目。宴席中,双方家长要商定婚礼的日期和婚礼宴席的所需物品。新娘不在这个仪式中露面,按乌孜别克族的传统,在正式举行婚礼前,新娘是不能见婆婆的。依照传统习惯,婚礼的主要费用一般由男方承担;婚礼前几天男方就要把举行婚宴所用的大米、肉、油、胡萝卜、馕、糖果、水果、茶叶等食品送到女方家(婚礼仪式在女方家举行)。女方父母要为新人准备铺盖、窗帘和布置新房的其它用品,专做绣品“苏则乃”挂在新郎房里。在订婚到举行婚礼这段时间里,双方家长都备礼相互拜访、探望。双方家庭还要备礼答谢媒人,感谢她促成了一桩好姻缘。结婚前,新郎和新娘都要找一位还没有结婚、能说会道又办事干练的好朋友做自己的“阔力达西”(即傧相),在婚礼前后一直陪伴着自己,处理、应付一些事务。

    乌孜别克族传统的婚礼庆典,一般要持续四天,每天都有不同的活动内容。第一天是举行证婚仪式(即“尼卡”)的吉日,在女方家举行,最为喜庆热闹。这一天,新郎在自己家中,由男傧相和一群小伙子陪着,一边吃着丰盛的食品,一边吹拉弹唱,等待着幸福时刻的到来。而新娘穿着华丽的结婚礼服,由女傧相和女友们陪着,欢聚在邻居家中。女友们唱歌跳舞,为新娘的幸福欢庆祝福。而这一天从一大早,双方的父母就共同在新娘家里接待络绎不绝的前来祝贺的宾客,上午接待男宾客,对男宾客的招待比较简单,男客们吃过抓饭后,跳一会舞,就告辞了。下午,女宾客纷纷来到新娘家祝贺,婚宴比上午丰盛许多。客人们围坐在地毯上,主人依次为客人倒水洗手,先摆上糖块、水果、奶茶等茶点,不多久又端上炖羊肉,最后又上抓饭,直到每位客人都吃饱喝足了,主人才肯撤席。这天下午,新郎的妹妹也要前来新娘家,新娘家用隆重的礼节欢迎,在她进门时,要在地上铺上一块长布,将她迎进家里,待为上宾。按传统习惯,吉日这天前来贺喜的客人,男宾都是空手前来,而女宾客都带着礼物向新娘母亲祝贺。

    傍晚时分,有人前来新郎家报告,证婚仪式快开始了。新郎立即由男傧相和小伙子们陪同着前往新娘家,当他踏着铺在地上的花布或地毯进入新娘家后,随行的小伙子们嘻笑着争夺这块叫作“巴炎达孜”的花布。新郎站在客厅正中央,四周环绕着贺喜的亲朋好友,这时阿訇开始主持证婚仪式(“尼卡”)。他先举手诵读一段经文,然后问站在门槛外面,戴着盖头的新娘:“您愿意嫁给某某为妻吗?”新娘起初一言不发,直到阿訇连问三次以后,她才轻声回答:“愿意!”阿訇接着转问新郎:“你愿意娶她为妻吗?”新郎响亮地答道:“我愿意!”接着,阿訇按乌孜别克族的传统,将两块馕蘸上盐水递过来,这时,男女傧相要为自己陪伴的新人争先抢馕。据说,谁抢先吃到这块馕,以后在家里就更有权威,不会受气。一般来说,新娘总是让新郎先吃下馕,以示他一家之主的地位。

    证婚仪式结束后,新郎一行就准备将新娘迎回自己家中。新娘换上男方送来的结婚礼服,带着盖头,由女傧相陪着向自己的父母告别,父母殷殷叮嘱新娘,做“都瓦”为女儿祈祷。新娘想到就要离开父母和姐妹,往往痛哭失声,依依不舍。最后在自己的姐姐、嫂子和女傧相的陪伴下,随新郎一同登上迎亲车,娘家人赶忙把嫁妆放到车上,然后打着手鼓,弹着热瓦甫,唱着婚礼歌“亚尔亚尔”,一路欢歌笑语,往新郎家而去。

    乌孜别克族婚礼有“拦架”的习俗。当迎亲车刚走出没多远,新娘家邻里的小孩和小伙子便用绳子拦住去路,挽留新娘。迎新的人就向他们分发手帕、毛巾、糖果之类的东西,气氛热闹欢快。

    按乌孜别克人古老的习俗,新郎家门口要点燃一堆篝火,新娘下车后,要绕火堆走三周,有的人家是用花毯将新娘从火堆上抬过去。据说这样可以驱鬼避邪。新娘由女傧相陪同,一一向公公、婆婆、新郎的兄弟姊妹鞠躬行礼。行完礼,新娘踏着铺在地上的花布或地毯走进新房。这时,女宾们再次唱起婚礼歌“亚尔亚尔”时,新郎也进入新房,和新娘坐在一起。一位年长的妇女拿一面镜子,分别照着新人,问他们是月亮还是太阳,新郎要回答月亮,新娘回答太阳。然后,一对年长的只结过一次婚的恩爱夫妇要在新床上躺一会儿,祝福新人像他们一样恩爱到老。等到闹洞房结束时,已经是夜色阑珊的半夜时分了,客人们纷纷告辞,只留下年长的有威望的妇女和新娘的姐姐或嫂子,向新娘讲授新婚知识,这种人被称为“炎嘎”,男方家要向“炎嘎”赠礼酬谢。

    第二天清晨,新娘家的三位妇女端着“伊斯格勒克”(即慰问斋)来看望新娘夫妇,新郎要去岳父家向二老问安。新娘家这天要邀请宾客,举办联欢会(叫作“胡吉尔克派”)。下午,新郎家中举行揭面礼(揭去新娘的盖头),参加揭面礼的都是女宾,新娘的母亲也带着女亲友前来参加。待新郎用丰盛的宴席招待客人们以后,已到了傍晚时分。这时,女傧相带着新娘从帷帘中出来,在她面前铺一块用来擀面的布,新娘的母亲往女儿手上放三次面粉,放三次抓饭,再拥抱新娘三次,意思是希望新娘日后勤持家务。在众人一再要求下,女傧相敏捷地一挥手,蒙在新娘头上的面纱即已揭去,整个房屋欢腾了。

    婚礼后的第三天,新娘的父母在家中举办“恰里拉克”,即宴请新郎和他的父母亲友,这主要由朋友、亲人参加的答谢宴会。第四天,新郎父母也举办“恰里拉克”,回请新娘父母一家。两家人都互相赠送礼物表示答谢,增进亲家之间的联系和友情。至此,整个婚礼才算结束。

    在乌孜别克族的婚礼中,还有“请新娘”和“搬新娘”的活动。“请新娘”就是新郎的亲友将新娘请去作客,“搬新娘”就是新娘的亲友在婚礼后将新娘接走,等新郎带着礼物来请求,才将新娘放回。被“搬走”的新娘,在接回以后,要先在门前燃起的火堆旁边绕行一周,才能进屋。这多少含有戏谑的意思,十分有趣。

    现在乌孜别克族的婚礼仪式已经简化了,融入了一些新的风尚和内容,但是,传统婚礼的主要仪式和习俗仍然保持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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