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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墨让就这样抱着我,对我说了一夜的话,到了天亮时,他的嗓子都微微沙哑了。

    被初升的太阳透过眼皮照着,我整个视野都是红通通的,身上也觉着轻松许多,试着将眼睛睁开一条小缝,竟然第一次就成功了。入眼是青色的一片,什么东西?我眨了眨眼,又伸手摸了摸,触手生温,好像包着棉絮的钢铁,不是墨让的胸膛是什么?宽厚的温暖的,墨让的胸膛。

    深深呼吸,属于墨让的味道飘荡在我的鼻端,带着皂角的清香,和他身上体温烘出的温暖的味道,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淡淡的青草香,也许是松木的香味,那种清新的香气刺激着我的嗅觉,也刺激着我的心。

    这味道是他独有的,以前见过的若干的男人或是雄性(兽性少些的是男人,衣冠禽兽的是雄性),他们身上勃勃燃烧的是他们的肾上腺素,他们身上氤氲的是汗臭,是暧昧的热气,而不是这样清爽清新,不带丝毫□味道的气息,这味道是属于阳光的。

    我微垂眼帘,深深呼吸,将他的味道铭刻在我的记忆中。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要靠着这味道来回忆他,以至于在我孤身一人时,我鼻端仍会萦绕着属于他的味道。好似他正微笑着站在我的身后,好似在我累了在我撑不住的时候,他会随时自我身后伸出一只手来,扶住我,接手一切。那是我的身体我的灵魂在回忆着他,我的整个身体在对抗着时间和空间,时时提醒着我,这世上有一个人对我而言是最特殊的,那就是墨让,墨让!

    这令我心醉又令我心碎的味道!

    他身子动了动,抓住了我摸象的手,温暖干燥的大手里,我的爪子又湿又冷,蜷成一团。连忙低头闭眼,身子蜷起做鸵鸟状。墨让低低的笑,胸腔震动,震得我心跳加快,简直就快要从嘴里跳出来了。墨让笑着问我:“醒了么?觉得怎么样?感觉还好么?”

    我试着动了动手脚,仍旧闭着眼睛,小声回答:“还好,身体起码听我的话了,身上也不麻了。”

    墨让又替我把了脉,才释然一笑:“看来是没事了。我去洗澡,这一晚上运功为给你保暖,身上可出了不少的汗。”

    我闭眼点头如鸡啄米,您去吧去吧,我不会偷看的。

    墨让再笑,朗朗笑声比任何上好的乐器发出的声音都更加悦耳。奇怪,他今天笑出声的频率特别的多,果然是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么?这么高兴。

    墨让放开我,起身。身边骤然少了一个火炉,我不由打了个冷战,忙坐起,向火堆边挪了挪。不多一会儿,脑后传来哗啦哗啦的水声,是墨让在潭边洗澡。

    墨让在潭边洗澡。

    只要想想这个句子,我就心旌神荡。

    天人交战了半天,终于欲望战胜了理智。是谁说的来着,欲望使人年轻[1]。我悄悄回头,心里不住嘀咕:只看一眼,就一眼。

    眼角不住向潭边斜,斜的我觉得我的眼球神经都要断了,才看到那个令我年轻的身影。墨让站在齐腰深的水里,背朝着我,正往身上泼水。

    墨让的一个裸背,竟然就是那样惊心动魄。宽肩细腰,标准的倒三角形,蜜色的肌肤下有细致的线条流畅的肌肉,他一动,就好像有条条锦鲤在蜜色的上好的皮革下游动,又好像是蓄势待发的猎豹。他的裸背衬着熹微的晨光,竟然环了一道金色的光,背上茸茸的汗毛,点滴的水珠,都闪耀着金色。

    不由吞了吞口水,不是没有看过男人,不是没有看过这样好看的男人,只是因为这个裸背是他的,对我的意义便有了不同。

    老天爷,你怎么可以让我遇上如此优秀的男人,叫我怎能抵挡得了诱惑。

    我又怎么可能抵挡得住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对我好?

    他是无心插柳,我心里却长成了片郁郁葱葱的柳树林。

    这样的心意,不是不悲哀的,他的优秀,注定了我的结局。天与地的差别,可曾听说过有人一步登天?一切不过是白日做梦,可恨我抱着卑微的梦想不肯醒来。

    墨让回来时,我正蜷在火边画圈圈,他极自然地拉起我的手,快乐地埋怨:“刚好些就不老实,土多脏啊,快去洗手。”

    他刚在寒潭里泡过,手指冰凉却仍令我感到温暖,我下意识地缩了缩手,低着眼睛:“哦。”

    墨让推了我大头一下:“想什么呢?”

    我借着他那一推,飞快跑去潭边,嘴里胡乱编了个理由:“我在想,你这么爱干净,一天究竟要洗几次澡。”靠,洗澡洗澡,怎么又是洗澡?

    墨让哦了一声,坏笑:说,“你刚才是不是偷看我来着?”

    我嘘他:“你当你是谁,我才不要偷看你呢。”哎呀,这话说的,颇有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思,真失败。

    墨让不怀好意地摸下巴:“喂,看到我背上纹的那条龙了没有?帅不?”

    我疑问地:“哪有……”忙捂紧嘴巴,坏了,条件反射地想问他哪有龙,竟然就着了他的道!墨让指着我得意地大笑,我心里一慌,嘴上就开始乱说了:“看便看了,有什么了不起,你还想看回来不成?先说好,我可不会对你负责!”

    这话一出口,我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这是什么话?叫他看回来?对他负责?天,我脑子烧坏了吧?

    墨让笑容微收了些,侧头想了想,皱着眉头:“唉,本来想让你对我负责来着,既然你这么说,咱也只好自认倒霉了。”又做出副受气小媳妇的样子,“呜呜,我的命好苦,被人看了身子,竟然那人还吃光抹净抬腿就跑,人家今后该怎么办啊?”

    我大笑,拿水泼他,墨让不服,也涉水来泼我,我们俩竟就在潭边打起了水仗,疯得不亦乐乎。

    我面上笑得开心,心中却是秋风萧瑟:墨让,我多想对你负责……

    可是你愿意么?愿意接受一个贱籍出来的丑丫头对你的负责?

    算了,就这样吧。能陪在你身边,我就很开心了,癞蛤蟆何必要吃到天鹅肉呢?癞蛤蟆的要求很简单,只要陪着天鹅就好了。

    疯也疯够了,也该回去了。我们翻出南平为我们准备的干粮,就着火堆烤热了填饱了肚子,又把各自的衣服烤干,为水袋里装满了水,准备出发。墨让四处探查了一圈,又跟地图比对半天,这才知道,我们原来是在一处山谷中,无月小筑与我们之间隔了两座山。

    而这两座山里面就是地宫的所在。

    我咋舌,墨家的实力如此强大,竟然可以在山中建立如此曲折神秘的地宫。而且两座山俱都是石质的荒山,草木稀疏,壁立千仞,处处可见峭壁陡石,那些石缝里勉强伸展出来的奇松瘦木,更令人感到无比悚然,看着就觉得威慑力十足。

    如果只有墨让一个人,他可以使出轻功,直接翻山回去,只用大半天就可以回了。但是加了我这个累赘,武功微末约等于零,又是大病初愈,根本不可能翻山越岭。墨让就算轻功再高,也不可能拎着我这么大个人翻那么高那么陡的山,于是只得绕路。不管我是否甘愿,我都再次拖了墨让的后腿。

    我不喜欢被人照顾,尤其是被墨让照顾,这让我觉得我很没用。

    最倒霉的是我逞不了英雄,抽搐加上寒潭里泡了半天,我浑身的肌肉都有轻微的拉伤现象,早上起来时心思太重,又逢身体刚恢复知觉,感受得不是那么深,现在缓过劲来,身上又酸又痛,走路还可以,想要施展我那可怜的轻功爬山,却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了。

    墨让顾及我腿上有伤,浑身又不剩多少力气,坚持一天只走两个时辰,我根据他给的路线掐指一算,那要四五天才能到家,估计到时夏至和南平就急疯了。于是我据理力争,本着轻伤不下火线的原则,坚持要求首长批准我军每天行进五个时辰以上。我们从讨价还价上升到拳脚相加,——当然,基本限制在墨让弹我的大头,我抡蹄子踩墨让脚的激烈程度。最后妥协的结果是,我每天走三个时辰,墨让背我走两个时辰。

    这当然是天大的好事,墨让同学一不怕苦二不怕累,遇到难走的山路主动背起我,一路上我还真没受多少罪。不过墨让这匹“俊”马唯一的缺点就是,他怕闷。无论何时都要我讲些我所经历过的趣事解闷。咄!我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好说?再说墨少爷见多识广的,我眼中的趣事在他那可能简直不值一提。

    墨让见逼问不出更多,只好自己找乐子——我们并肩走时他玩我的爪子,他背我走时嚷嚷着说要听我唱歌。嘿,这我当然抵死不从,我一在烟花地里长大的孩子,我会唱什么思想纯良三观端正的歌啊?不是十八摸就是郎啊郎你磨死个人,这种歌儿我怎么敢在他耳边唱?墨让不依,背着我腰越弯越低,眼看我的大头离地越来越近,吓得我箍在他背上吱呀乱叫,什么都答应了。唉,我一良民就是这么被逼上了贼船的,请为我掬一把同情的眼泪吧!谢谢。

    墨让直起身子后不住催促,大有我不唱他不介意再重复以上鞠躬动作的意思,我被逼急了,就拉着他耳朵唱山歌:“哥是天上一条龙,妹是地上花一丛,龙不翻身不下雨,雨不撒花花不红[2]。”您瞧,连我会的山歌都这么具有暗示性,其他的我哪还敢唱!

    我高亢嘹亮极具穿透力的嗓音震得墨让耸着肩直喊耳朵痒,叫我帮他揉,我边揉他边不住地笑,笑得整个背都在抖。嘁,有那么好笑么,这可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

    墨让还没笑完,隔着山竟传来了一个粗犷男声的和歌:“妹是田间一亩地,哥是山下一锄农,农不插秧不垦地,地不开花不结果[3]。”就着我的曲调,词竟然是现编的。

    墨让这下笑得险些站不住了,我又羞又气,不住捶他后背:“都赖你都赖你,叫我唱歌,这下好了!”

    墨让将我推得向上些,仍旧笑个不停:“你就说,你晚上有男人陪了,实在不行,我吼两嗓子让他听听。”

    这下我真羞得无地自容了,恨不得把自己埋到他身体里,成了他肚里的虫子。全身的血液都咕咚咕咚往头上涌,我脸上的温度应该可以煎一只荷包蛋了。死墨让,你怎么能说得这么暧昧?

    墨让兀自不停的笑,还怂恿我唱歌回他,嘁,你当人都像你这么闲?

    过了会儿,那汉子没得着回音,竟然又唱了一遍,我呻吟一声,拉住大笑的墨让的两只耳朵,大吼:“让我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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