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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渤海、室韦与库莫奚

    汉文文献中,东北地区在挹娄(一作肃慎)、乌桓、鲜卑、夫余等族称先后消失后,继之而起,活动于这一地区的,是勿吉、靺鞨、室韦、库莫奚和契丹等。约在5世纪至10世纪初(相当南北朝至唐),他们在争取自身发展的过程中,或互争雄长,或谋求向外发展,终于有的退出历史舞台,如高句骊(见第三编第二章);有的在兴盛起来后,内部又起分化,走上不同发展的道路,如靺鞨分裂、发展为渤海与黑水靺鞨;有的兴起后又分化组合或被它族役属,如室韦、库莫奚;有的还在继续向前发展,如契丹(见第五编第一章)。

    第一节靺鞨族的来源与变化

    一、来源与分布

    肃慎族系挹娄之后,先后出现的族称为勿吉、靺鞨,大体在南北朝时称勿吉,隋唐时曰靺鞨。勿吉为中原人所知,是在5世纪下半叶。勿吉一词含义,为“深山老林”之意,是今满语“窝集”在古代的汉字异用。被用作族称,是因该族散居深山密林中以狩猎为生之故。

    靺鞨称号始见于史书在563年(北齐河清二年),但最初靺鞨之“鞨”写作“羯”,《北齐书·武成帝纪》河清二年条就是这样写的:“是岁,室韦、库莫奚、靺鞨、契丹并遣使朝贡。”河清三年条记靺鞨朝贡也是作“靺羯”。565年(北齐天统元年)史书中开始出现“靺鞨”,同上书天统元年条载:“是岁,高丽、契丹、靺鞨并遣使朝贡。”二年、三年、四年条记其来贡,也皆作“靺鞨”,而未用“靺鞨”。在这以后,“鞨”并未完全取代“羯”,直到唐、宋、元三朝的史料中,有时还出现将靺鞨写作靺羯。如714年(唐开元二年)唐册封大祚荣的大臣崔忻返回途中在今大连市黄金山的刻石、《通典·乌洛侯传》、《文献通考·室韦传》,都是将靺鞨写成靺羯。《契丹国志》中也是靺鞨与靺羯互见。

    勿吉与靺鞨虽出现于不同历史时期,但并非族称的改换,而是同一语词在不同时期的异译。因为今读hè之“鞨”,不见于《说文解字》;羯,《说文解字》作“居谒切”,即读ji,与吉(ji)音同。以今读音而论,靺羯(m6jié)与勿吉(wuji)音也相近。可见,靺羯与勿吉只是同音对译用字不同,靺鞨是靺羯的改写。

    勿吉、靺鞨族的来源,一般都根据史书记载,认为它源于挹娄。其分布区域,《魏书》只笼统说“存高句骊北”,《北史》、《隋书》也未对其地域作完整介绍,只是在叙述诸部所在地时,讲到它们在白山(今长白山)、粟末水(今第二松花江)和黑水(今黑龙江)地区。按两唐书载,其地“东至于海,西接突厥,南界高丽的,北邻室韦”。相当于今地理,东临日本海,西约以今俄国结雅河及我国嫩江附近与室韦、契丹相邻,南在今松花江上游地区及图们江处与高丽接壤,北达鄂霍次克海及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在这一区域内,“数十部”靺鞨人散居各地。其中著名的七部大体是:粟末部最南,抵长白山而居,约在以今吉林省吉林市为中心的第二松花江地区;伯咄部在粟末部东北,在今拉林河流域;安车骨部在伯咄部东北,即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东南和以东地区;拂涅部在伯咄部东,今牡丹江下游以东至兴凯湖一带;号室部在拂涅部东,约在今兴凯湖南的绥芬河流域;黑水部因居黑水两岸得名,分布在今松花江注入黑龙江处附近下至博朗湖一带的黑龙江南北地区;白山部在粟末部东,约居于今牡丹江上游及其以东的延边地区。七部之外的诸小部分布,只知在今黑龙江以北和俄国滨海地区,尚有思慕、郡利、窟说、莫曳皆、虞娄、越喜等部。

    此外,在隋末唐初先后有两批靺鞨人迁出上述地区,移住今辽宁省朝阳市一带。第一批约在612年(隋大业八年)。是年,隋炀帝杨广征高丽,当时附于高丽的靺鞨南境的厥稽部酋长突地稽,率其部及另七部凡千余家归隋,隋炀帝安置他们于柳城(今辽宁省朝阳市)。八部为:厥稽部、勾使来部、窟突始部、悦稽蒙部、越羽部、步户赖部、破爱部、步括利部。唐太宗李世民时,此八部又一度被移居幽州(治所在今北京市城区西南)昌平城。第二批在668年唐亡高丽国后,被迁的主要是后来创建渤海国的大祚荣所在的粟末靺鞨(即原靺鞨粟末部)人。他们在唐对高丽的战争中,站在高丽一边与唐抗争,高丽国亡后被强迫迁于营州(州治在今朝阳市)。

    二、社会生产与社会组织

    勿吉、靺鞨族的社会生产,比挹娄时期有了长足进步,但在大多数领域还只是量的增加,尚未达到引起社会变革的程度。狩猎业还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生产部门之一,尤其在北部和东北部地区更占有重要地位。角弓和楛矢既是他们的狩猎工具,也是他们的战斗武器。为了增强弓箭的杀伤力,猎取皮大、毛厚和肉多的大野兽,他们常在每年七八月间“造毒药,傅矢以射禽兽”。在捕打的小兽中,貂最为他们重视。勿古人为了多猎取貂鼠,流行着一种习俗,父母若在秋冬死时,“以其尸”作诱饵“捕貂”。貂是一种毛皮小兽,对一个尚未进入文明社会的民族来说,貂对于解决日常生活所需本无多大意义,有这一情况出现,联系在此之前中原地区已有“挹娄貂”美名流传,显然是为了交换。因此推断,勿古人的狩猎生产已不同于原始的狩猎活动。

    农业有了进一步发展。耕作方法已采用“耦耕”,达到相当于中原地区春秋时代的耕作水平。农作物的品种有粟、麦、穄,并种植一种名“葵”的蔬菜。粮食作物已食用有余,出现了“嚼米酝酒,饮能致醉”。畜牧业以养马、喂猪为最普遍,且已有了一定的规模。如北魏太和初(元年,477)勿吉人向北魏朝贡,一次就献马500匹;靺鞨人养猪,一些富户已多“至数百口”。猪和马之所以成为他们主要的饲养牲畜,是因为猪是他们的衣食之源,“食其肉而衣其皮”;马则是他们与中原地区主要的交换物之一,这在挹娄时期已存在,当时已“有马不乘,但以为财产而已”。

    手工业发展也很显著,以车、船的制造最突出。南北朝时他们会造步行推的小车,到隋唐时期已能制作马拉大车。船的制造比制车历史早,当时已较普遍地用作水上交通工具。勿吉使臣朝贡北魏,从其境至今洮儿河一段路程,就是乘船往返。乙力支在北魏谈到,他们已与百济商量,准备“从水道并力取高句丽”,说明他们社会内已有了能运送大批人员的船只。他们也能加工铁制品,如考古发现相当于勿吉时期的黑龙江省绥滨同仁遗址下层文化,出土了铁锛、小刀、铁镞、铁带卡等;属于靺鞨遗存的吉林省永吉县大海猛遗址等处,发现的铁制兵器和生产工具有刀、剑、匕首、矛、镞、铠甲、马具及斧、锛等。

    农牧业的迅速发展和铁器的普遍使用,不仅表明其社会生产力有很大发展,而且决定了靺鞨人的社会组织将临近文明社会。事实也正是这样,这时虽然氏族组织还存在,但已出现分解和重新组合。前述著名七部,是七个发达的部落,史书所说其“凡为数十部”或“离为数十部”,是将一些氏族和部落合在一起说的,隋炀帝时迁居柳城的突地稽所率厥稽部等八部,就是粟末部下的一些氏族。各部在社会迅速前进中,“强凌弱”,互争雄长,展开了激烈的争夺盟主地位的斗争,到了唐初,众多的靺鞨部落已以区域形成了南部以粟末部,北部以黑水部为核心的两大部族集团(或说部落联盟),并以新的称号: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作为联盟的名称。这种以区域形成的部落联盟,是人类社会组织由以血缘为纽带向以地域为单位发展的一种过渡。靺鞨人由于有这一变化,从此两个联盟集团便走上了不同的发展道路:粟末靺鞨在7世纪末建立震国政权后,吸收了高丽、夫余等族遗民发展为渤海族;黑水靺鞨则在较长时期内保留原有称号,进入10世纪后才改称女真。

    勿吉、靺鞨人的氏族社会,据史载和考古资料,可以看到以下一些特点:其一,各部落和氏族居于不同地区,各自在一个首领领导下,独立地组织生产和生活,尚未形成全族的统一首领。史书所记“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或“离为数十部,酋各自治”,是对这一社会情景的描述。但是到了6世纪末7世纪初(隋代),由于频繁的兼并战争,社会中出现了号称“大莫弗瞒咄”的渠帅;其二,每个部落有自己的武装。在著名七部中,大部落有“胜兵七千”,一般的为3000;其三,已确立了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妇女已成了男子的附属物,丈夫对妻子已握有生杀大权。正是由于这种夫权制的确立,所以其社会内部存在“其妻外淫,人有告其夫者,夫辄杀妻,杀而后悔,必杀告者,由是奸淫之事终不发扬”;其四,居住是“凿穴以居,开口向上,以梯出入”。住屋面积约30平方米左右。为了防止外部的侵掠,已有了城堡建筑。城址在牡丹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流域以及黑龙江中下游地区均有发现。据介绍,在黑龙江省的东部、南部各地,发现了“数以十计的勿吉城堡”,皆依山傍水,一般长宽皆只有几十米;其五,两极分化在不少部落内已存在,个别地区已出现家庭奴隶。隋末迁到柳城的厥稽等八部,至唐代已有“家僮数千人,以财力雄边,为夷人所惮”。

    这一时期其社会所以如此迅速的发展,中原地区先进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影响,起了促进作用。仅据史载勿吉与中原王朝的官方来往说,它们于延兴年间派乙力支朝贡建国于黄河流域的北魏后,于太和初(元年为477)、九年、十年、十三年、十七年,自景明四年“迄干正光”(503—525),“贡献相寻”。

    540年到北齐时,“朝贡不绝”。朝贡使团的人数,有时一次多达500余人。据日人池内弘统计,勿吉在近100年内,他们到中原朝献有30余次。在这种表示臣属关系的来往过程中,一方面他们以贡品形式把大批土特产品运到中原地区,太和初一次就贡马500匹;另一方面,他们返回时,中原朝廷又“回赐”大量锦帛、绢、金银制品等物。这种一来一往,丰富了两族的物质生活,特别是促进了勿吉社会的经济发展。绥滨同仁遗址出土的铁铸、铁镰等,形制均与中原地区出土的同时期同类器物相仿,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原地区经济、文化对勿吉、靺鞨社会发展的影响。

    三、黑水靺鞨

    前面谈到,靺鞨诸部在相互兼并过程中,子7世纪初形成了北部以黑水部,南部以粟末部为核心的两个部落联盟集团,有了黑水靺鞨与粟末靺鞨新称号。7世纪末,东北地区发生了契丹、奚等族反唐的大动乱,粟末靺鞨在这一动乱中建国称号,不久改称渤海。远处边陲的黑水靺鞨,则选择了加强与唐王朝联系,保持原来民族特色的发展道路。两《唐书》对这一变化,以《靺鞨传》或《黑水靺鞨传》介绍靺鞨族的发展变化,以《渤海靺鞨传》或《渤海传》叙述粟末靺鞨为主干建立的渤海国的兴衰。

    黑水靺鞨共有16部。其中除作为主体的黑水部外,已知的部名有思慕、郡利、窟说、莫曳皆、拂涅(原为著名七部之一)、虞娄、越喜、铁利等八部,另七部名称史失记载。他们分布在东包库页岛至今日本海,西约在嫩江和俄国结雅河附近与室韦为邻,北达鄂霍次克海,南以嫩江下游和松花江北岸,沿松花江至今依兰县附近再折而东北向至海与渤海地相接(渤海未强盛前,今牡丹江下游以东至海也为黑水靺鞨所有)。在这个区域内,已知八部(后四部后臣属渤海)所在分别为:思慕部居于今俄国布列亚河(清称牛满江)和阿姆贡河(清称恒滚河)上游地区;郡利部分布在黑龙江入海口附近;窟说部在库页岛北部地区;莫曳皆部居库页岛东南部;拂涅部分布在牡丹江下游以东的今密山县一带;虞娄部约有兴凯湖以东至海之地:越喜部在乌苏里江以东地区;铁利部居住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附近。

    黑水靺鞨的社会状况,总的看来,较南面的粟末靺鞨低下,但其区内各部发展水平并不平衡。居于黑龙江下游以西、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一些部落,还以渔猎为业,过着“夏出随水草,冬入处”地穴的原始游猎生活;分布在黑龙江中游附近的一些部落,虽然还穴居,但考古发现表明,这里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已具备了出现贫富分化、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条件,如在今俄国布拉戈维申斯克(海兰泡)阿爱罗波尔特地区柯奎镇,发现了靺鞨古城,出土的遗物中有空首铁斧等。再如前面提到的上限至勿吉、下限可至女真早期的位于松花江注入黑龙江附近的绥滨县同仁遗址,上下层文化中皆出土了削、铸、镰、带扣等多种铁器。

    黑水靺鞨人有以下一些特点和风俗:人皆强悍凶猛,无忧愁悲伤,贵壮贱老;善步战,每恃其勇,常为邻近民族之患;人喜编发,缀野猪牙和插雉尾作冠饰;死者不用棺椁,埋入士后杀其生前骑马以祭等。以上这些一方面表明,黑水靺鞨尚未跨出原始社会门槛,同时又看到阶级社会的某些因素已在其社会内出现。

    黑水靺鞨独自与中原王朝来往,是在8世纪初。在此之前,在唐王朝与高丽旷日持久的战争中,因战场主要在辽东地区,距其境远,他们基本上未介入。后来契丹首领李尽忠在营州起事反唐,武则天调集唐军镇压东北地区诸少数民族的反抗,他们怕灾祸及已,与粟末靺鞨人同向当时北方强族突厥请吐屯官,以求保护。唐中宗李显在8世纪初复位后,对粟末靺鞨等改用“招慰”政策。黑水靺鞨随即派出使臣“假道”震国(即渤海),与唐联系,归服唐朝。

    722年(开元十年),其酋倪属利稽朝唐,唐玄宗李隆基以其所领为勃利州,任命他为刺史。

    725年,因安东都护薛泰奏请,唐在其境置黑水军。次年,唐又在其地置黑水州都督府(简称黑水府),以其首领为都督,诸部部长为刺史,另派人任长史至其地“监领之”。至此,黑水靺鞨地区正式纳入唐王朝的版图。后来,渤海日趋强盛,唐又因“安史之乱”后无力东顾,于是其南部的拂涅、虞娄、越喜、铁利等部为渤海兼并,北部的一些部落似也一度臣属渤海。10世纪初,当渤海衰亡之际,黑水靺鞨在逐渐向南发展的同时,其兀儿、胡独鹿两首领所在的部落,先后于924、925年(后唐同光二年、三年)派人向后唐朝贡。

    932年(后唐长兴三年)以后,黑水靺鞨转附于正在崛起的契丹,并以契丹人对他们的称呼“女真”为新号。

    第二节粟末靺鞨及渤海

    一、渤海国的建立

    渤海国是粟末靺鞨首领大祚荣,以隋末唐初先后迁居今辽宁省朝阳地区的两批粟末靺鞨人和部分“高丽余种”为基础建立的。后来,高丽国的“逋残”,及靺鞨伯咄、安车骨、号室等部的“遗民”皆归之,也成了渤海国的主要居民。他们在长期共同劳动和生活过程中,遂凝聚为一个新的人们共同体,史称之为渤海人。渤海又在发展进程中,用武力征服了黑水靺鞨的虞娄、拂涅、铁利、越喜等部,并把他们纳入自己的行政管辖下;但这些部族,直到渤海国灭亡,始终保持着原有的称号,未成为渤海共同体的成员。

    渤海国的建立,是粟末靺鞨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高丽和唐王朝对粟末靺鞨的影响与民族压迫,起了加速其建立的作用。前面谈到,靺鞨族至唐初,众多的部落结成了粟末靺鞨和黑水靺鞨两个部落联盟,如果没有外来影响,他们也会随着自身内部的发展进入文明社会。然而就在这两个部落联盟形成的前后,发生了两件促进粟末靺鞨历史发展的事件:一是前述突地稽等八部不愿屈臣高丽,在隋末迁居柳城地区;再是由于靺鞨自勿吉时期以来“每寇高丽”,粟末靺鞨未迁走者被处于鼎盛时期的高丽征服,臣附高丽,在唐与高丽的战争中,他们大多又被高丽贵族调到辽东地区与唐军作战,这样一来,这些粟末靺鞨人不仅直接受着高丽国的封建统治,而且又与这一地区封建制已有一定发展的居民错居杂处,668年(唐总章元年)高丽国亡后,他们又被唐迁到营州(即柳城)地区居住。营州地区是隋唐时代东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地近长城,是塞内外汉族与东北各少数民族经济、文化的集中交流地。粟末靺鞨人迁居这里后,在诸种先进因素强烈影响下,社会获得迅速发展。以先迁来的厥稽等八部为例,他们迁到这里后,很快喜悦汉族的“冠带”等风俗习惯,加之常因为唐作战受到优厚“赏赐”,在高丽国灭亡前,已以“财力雄边”,为东北各少数民族“所惮”,各部已拥有众多奴仆。大祚荣一支虽迁居这里较晚,但至其“东奔”前也已在这里生活了近30年,且在此之前,他们早在高丽封建统治下过了半个世纪左右,这些事实说明,迁到今辽阳地区的粟末靺鞨,社会内部已有了阶级划分。用阶级社会的一套机制来调整各阶级的关系,保护私有者的利益,已成了粟末靺鞨新兴贵族急待着手解决的问题。

    696年(唐万岁通天元年),契丹首领李尽忠等杀营州都督赵文翙叛唐,为粟末靺鞨新贵族提供了创建民族政权的时机。发生这一变故,主要是赵文翙等依仗手中权势,对东北诸少数民族的剥削和民族压迫越来越重,激起各族人民极大不满,李尽忠等借机起事。居住在营州的粟末靺鞨人加入了反唐行列。事发后,武则天派曹仁师统大军前去镇压,大祚荣父乞乞仲象和另一首领乞四比羽率所部及部分“高丽余种”渡辽水东逃。唐为瓦解东北少数民族的反唐联盟,在对契丹实行武力围剿的同时,对粟末靺鞨采用招抚政策,封乞四比羽为许国公,乞乞仲象为震国公。乞四比羽不相信唐有诚意,拒“不受命”,结果被唐追兵“击斩”。时乞乞仲象在奔亡中病故,大祚荣代父而起,率所部继续东逃,降唐契丹大将李楷固“穷蹑”其后,至天门岭(今吉林省境哈达岭),骁勇善用兵的大祚荣,借天门岭复杂地形,“合高丽、靺鞨之众”,大败唐军,李楷固脱身败还。698年(唐圣历元年),突厥入据今河北省中西部的妫州、檀州、定州、赵州等地,契丹与奚又依附突厥,于是中原通东北的道路被阻隔,大祚荣审时度势,于是年在今吉林省敦化县敖东城建国称王,以唐武后封其父为震国公之“震国”作国号,自称震国王。

    震国建立后不久,唐中宗复位,派恃御史张行岌“招慰”大祚荣,祚荣即遣子入侍,臣属于唐。唐睿宗李旦即位后,于713年(唐先天二年)遣郎将崔忻摄鸿沪卿往祚荣所在,拜其为左骁卫大将军、渤海郡王,并以其所统为忽汗州,加授忽汗州都督。祚荣随即去靺鞨号,同时以“渤海郡王”的“渤海”取代“震”为国号。从此,渤海作为国号和族称,见于史乘。渤海国是一个具有二重性的政权,它既是粟末靺鞨联合高丽等遗民建立的一个边疆少数民族王国政权,同时又是唐王朝管辖下的一个羁縻州。这一二重性突出地体现在以下三点上:其一,每世渤海王的更迭,虽皆由大氏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但均需得到唐王朝的认可,接到册封后才算合法,否则只能称“权知国务”、“知国务”;其二,唐王朝在册封新继立国王的同时,必任命其为忽汗州都督府都督,即继立者要同时接受唐王朝地方官的任命;其三,渤海国有向唐朝贡的义务,史载渤海向唐朝贡凡140余次,朝后梁、后唐10次。

    经过大祚荣开创,大武艺“斥大土宇”和大仁秀“开大境宇”,渤海有一个连成一片的广大区域。比今地理,东临日本海;西约在吉林省乾安、长岭和双辽县一带与契丹地相接;南至朝鲜德源附近的龙兴江(泥河),北边西起今黑龙江省依兰县境,东向约沿七星河或挠力河越乌苏里江,再顺比金河至日本海;西南约东起朝鲜孟山附近,越大同江后在价川附近再过清川江,在义州北越鸭绿江,过辽宁省丹东市北,再经抚顺市与新宾满族自治县间、开原县与昌图县间,达于双辽县境。渤海王城,也是忽汗州都督府府治所在,初在敖东城,后几线迁徙,在第五世王大华屿时迁还上京忽汗城(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京城),此后未再变动。渤海人以辛勤劳动,发展和创造了繁荣的经济与光辉灿烂的文化,对古代东北地区的开拓和发展作出了杰出的贡献。

    二、渤海国的经济和政治制度

    渤海成员来源于处在不同发展阶段,从事不同类型生产的部落或民族,因而渤海区内经济发展水平,一开始就存在不平衡。这一状况,在渤海国存在的200多年里,未得到根本改变。大体说来,以其上京所在的今牡丹江中游地区为界,在它以西、以南地区为夫余、高丽和沃沮故地及靺鞨族的南部,已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经济、文化发达;以东和东北部地区,是被兼并的黑水靺鞨、虞娄、越喜、拂涅、铁利等部所在,尚处在渔猎经济发展阶段。存在这一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形、气候、资源等自然条件不一致所造成的。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反映在生产领域是社会生产的多样化,《新唐书·渤海传》载:“俗所贵者,曰太白山之菟,南海之昆布,栅城之豉,扶余之鹿,鄚颉之豕,率宾之马,显州之布,沃州之绵,龙州之紬,位城之铁,卢城之稻,湄沱湖之鲫。果有九(丸)都之李,乐游之梨。”可见,渤海区域内社会生产门类十分齐全,除了渔猎业外,当时中原地区具有的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莫不有之。以下通过对各门类生产的简略介绍,来说明其社会生产发展的大致状况。

    农业生产,已普遍采用铁制工具。他们使用的铁镰、铁铧、铁锸和铁铲等,在今吉林省敦化县、黑龙江省宁安县及绥芬河流域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上京龙泉府遗址出土的铁铧为生铁铸造,长36厘米、重近4.5公斤,说明渤海人翻土已由靺鞨时代“田耦以耕”,发展为由畜力牵引。农作物品种也增多了,不仅有粟、麦、穄和葵菜,而且有了水稻、豆类、荞麦、大麻、苘麻和大蒜等,同时也有李、梨等水果。值得指出的是著名的“卢城之稻”,它表明渤海人在1000多年以前,已成功地把水稻栽培引种到北纬43度附近及其以北地区。仅此,足见其农业生产比靺鞨时代有了长足发展。

    渤海人普遍养猪,也饲养马、牛等大牲畜。猪以今黑龙江省阿城县一带(鄚颉),马以今绥芬河流域(率宾)的最为名贵。马是与中原地区贸易的重要商品,当时李正己所统今山东半岛,“货市渤海名马,岁岁不绝”。

    手工业有纺织、铜铁冶炼、金银品制作、陶瓷和造船等行业。纺织品有布、绵、紬,原料是麻和蚕丝,产地主要在今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县附近地区(显州)、朝鲜咸镜南道(沃州)和牡丹江中游(龙州)。据辽灭渤海后东丹每年要向辽贡粗布15万匹这一事实,知渤海地区的纺织业是相当发达的。铜的冶炼和制作也有一定规模。炼出的铜除用于制作生活用的各种器皿和装饰品外,还把大批熟铜运到今山东半岛(淄青)出卖。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以南的哈尔巴岭一带和东宁县大城子地区,是铜冶的主要地区。铁的产地主要在中京显德府,显州位城县的铁最著名。已经发现的渤海时代的铁制品已近50种。渤海人也能制作金银制品。和龙县北大地、宁安县上京、敦化县六顶山等处渤海遗址,出土的金银制品有金带、金饰件、金钏、金耳珰以及大量鎏金器物和银钗等。814年(唐元和九年),他们曾向唐献金、银佛像各一。陶瓷制品近十几年在渤海遗址中出土很多。陶器有碗、钵、罐、碟、盘、瓶、缸、杯等,并发现了许多釉陶和质地优良的三彩陶。瓷器残片。在宁安、敦化及今俄国乌苏里斯克(双城子)等地的渤海遗址中,皆有发现。另外,60年代初在渤海上京故城南的今杏山乡,发现了大片渤海砖瓦窑群废墟,1980年探明有20余座。

    渔猎和采集在渤海社会内仍占有一定地位。从事渔猎的,主要是越喜、铁利、拂涅、虞娄等部的居民。见于史载的贵重渔猎品有貂、虎、豹、熊、罴、鹿、鹰、鲸鲵鱼、鲻鱼、乾文鱼等。采集品种类也很多,贵重的有人参、白附子和松子等,这些多是用于纳贡和交换的。

    建立在上述经济基础上的渤海政治制度,是以国王为核心的君主集权制。由于这个王国政权又是唐王朝的一个边疆地区的羁縻州,如前所述,所反映到其政治制度上就出现:一方面,国王是渤海人的最高主宰者,独揽一切大权,实行个人专断;王位采用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军政要职大多由大、高、乌、杨、李等望族担任;另一方面,新继王位者又必须得到唐朝廷诏册后才算合法,渤海国王要接受唐边州都督或节度使的押领,唐还派人为“长史”至其地监领。在这一政治制度下,其行政建置和职官,既有相同于唐一般地方的府、州、县区划和相应的官吏设置,又有不同于一般地方政权的各种机构。这就是,为辅佐国王统治,设有三省、六部,十二司、一台、七寺、一院、一监、一局等比照唐中央政权的办事机构;在一些政治、经济中心和军事要地的府,仿唐五京之制设上、中、东、南、西五京。上京设在王城所在的龙泉府,中京置于早期都城所在的显德府,东京立于一度为王城的龙原府,南京在靠近新罗边境的南海府,西京在“朝贡道”上的鸭渌府。渤海凡有15府、62州、100余县。

    渤海政权是在反抗唐统治者的民族压迫的条件下产生的,故开始就有一支强大的军队,有“胜兵数万”。后来在完善军事建置时,仿唐16卫制,设10卫统率诸军。各卫设大将军一、将军一,置都将、郎将、少将若干。十卫兵制执行到渤海灭亡。汉文文献中未讲到有府兵,但日本古籍载,渤海首次聘日使团成员中有府兵官,即德周为果毅都尉,舍那娄为别将。此外,832年(唐大和六年)唐册封渤海第11世王大彝震的内养王宗禹从渤海返回,“言渤海置左右神策军、左右三军一百二十司,画图以进”。这可能是渤海在中后期另设的王廷常备军。

    渤海统治者为了巩固其统治,还建立了一套等级森严的品阶勋爵制度,其以品为秩,约有九秩;每秩分正从,凡18级。散官有文武之分,另散见于史书的:文散有紫缓大夫、青缓大夫、献可大夫等;武散有辅国大将军、慰军大将军等。勋官只知有上柱将。封爵见于日本古籍的有开国公、开国子、开国男。

    三、辽灭渤海及东丹国

    常有吞并渤海之志的契丹酋长耶律阿保机,在南面平定了东、西奚,北方控制了室韦等族和西征获得胜利后,为消除其进军中原的后顾之忧,于925年(辽天赞四年)十二月下诏征渤海,随即亲率皇后、皇太子、大元帅尧骨,举兵进攻渤海。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仅用了二三十天,就将历经229年,传世15王的渤海国灭亡了。渤海国被灭亡的原因有种种,但主要是其内部的阶级矛盾和争权斗争越演越烈,给了阿保机以可乘之机,一举而歼灭之。

    渤海内部的阶级矛盾,随着对外战争的结束日趋激烈。早在第3世王大钦茂时,渤海开始了大兴土木,筑城池,建宫室。现在已发现的渤海时代的古城已达几十座。今宁安县渤海王城遗址,为第11世王大彝震所建,它模仿唐京师长安城,有高大的城墙,园林、亭榭、楼台、殿阁布满城内。这就消耗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加重了人民的负担。贵族、官僚的日益腐化和骄奢淫逸,使统治阶级和广大农民、手工业者、部曲和奴隶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贵族和官僚们为维护其特权,不断强化暴力机器,仅军队就由数万增加到数十万。在渤海当时的生产力条件下,供养这样一支庞大的军队,使人民不堪承受的负担更重,阶级矛盾更激化。

    导致阿保机进攻渤海的原因,是渤海统治集团内部争夺王权的斗争。这一斗争,在大钦茂死后己突出地表现出来。他死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为争夺王位有过两场流血斗争,即先是大钦茂“族弟”大元义以武力夺得王位,并残酷地镇压反对者;另一方经过一年准备,杀了元义,为大钦茂孙大华屿夺回王位。第10世王大仁秀继位,似也经历了一场激烈争夺。末王大諲譔继位后,其为人庸愚暗昧,统驭失宜,使渤海内部各种矛盾激化,此外文与正在崛起的契丹接连发生冲突,于是统治集团上层又出现争夺王权的斗争。结果,大諲譔虽然保住了王位,但渤海元气大伤,境内一片混乱,失败者纷纷出逃高丽。据载,925年(辽天赞四年,高丽太祖八年)九月丙申,渤海将军申德等500人投高丽。三天后,又有礼部卿大和钧、均老,司政大元钧、工部卿大福謩、左右卫将军大审理等,率民100户往投。十二月戊子,左首卫小将冒头干、检校开国男朴渔等,率民1000户奔高丽。阿保机正是抓住渤海统治集团内部分崩离析这一时机,于是年十二月先下诏动员,继于闰十二月亲征渤海,故能一举灭之。

    阿保机攻克渤海上京,俘虏大諲譔后,经过一番筹划,改渤海国曰东丹(东契丹之意),忽汗城为天福城,册其长子耶律倍为人皇王主东丹,并以契丹贵族和渤海旧臣各为左右大相、左右次相,置百官治之。

    982年(辽乾亨四年),辽省置东京中台省官,早已名存实亡的东丹国,至此国除,历57年。

    渤海亡后,其中心地区不久几成无人之境。出现这一情况:一是很多渤海人不愿接受契丹人统治,大批外逃;二是契丹最高统治者为易于控制,强迁渤海人于它地。外逃的主要是亡入高丽、女真和中原地区。逃入后二地的,史书语焉不详,或挂一漏万。投奔高丽的,据《高丽史》,自渤海亡后至938年(高丽太祖二十一年),先后往投的近10批,总人数依《高丽史节要》卷1记,有数万户,约10余万人。此后,在高丽景宗、显宗、德宗、文宗、睿宗诸朝,也每有往投者。其中人数最多的一年是979年(景宗四年),“渤海人数万来投”;批数最多的一年是1032年(德宗元年),凡7批;最后一批时在1117年(睿宗十二年)正月,有52人往投。由此可见,渤海人逃投高丽持续时间之长,与辽朝相始终。他们亡入高丽境后,除少数在辽统和年间辽对高丽战争中被辽俘掠回到今鸭绿江以西居住外,多数逐渐融合于高丽族中。

    亡入中原地区的,史书只记了三批:第一批在954年(后周显德元年),乌思罗等率30人投后周;第二批在979年(宋太平兴国四年),有酋帅大驾河率小校李勋等16人、部族300骑归北宋;第三批在986年(辽统和四年)“渤海小校贯海等叛入于宋”。

    逃入女真地区的,史未具体记其数字,然据《辽史》说渤海人在被南迁时,“或亡新罗(即高丽)、女直”,即使没有逃往高丽的人数多,但为数当不下万计。

    契丹贵族强迫渤海人迁离故土,主要的有两次:一在阿保机攻下扶余府和忽汗城后,将渤海大氏王族和战争中俘获的军民迁到辽上京临演府周围;二是928年(辽天显三年)东丹国都南迁,大批渤海人同被迁至以辽阳为中心的辽东一带地区。经过这两次大迁徒,渤海5京15府的居民大多数不在原住地,大体为:上京龙泉府居民一部分被迁到辽临潢府西,即今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境,大部分徒居今辽宁省辽阳市及附近地区;中京显德府民少数远移至夕老哈河流域,多数被分散在包括北镇县在内的今沈阳市与辽阳市一带;东京龙原府的渤海人被迁到今辽宁省凤城县附近;南京南海府民被移居以今海城市为中心的营口市至鞍山市地区;西京鸭禄府被俘者被迁到辽临潢府南;扶余府被俘者被迁至临潢府西;鄚颉府民部分迁到今辽宁省昌图县西北;定理、安边二府居民被南徙今沈阳市及其以北地区;率宾府部分居民被分别迁往辽宁省盖县和北镇县境;东平府民被分散至辽宁省新民、开原、康平等县一带;铁利府部分居民被迁至辽上京西北和今西拉木伦河附近、长春市北、沈阳市西南的浑河北;怀远和安远二府民被移居今铁岭市及辽河上游地区、吉林省浑江市北。迁至上述地区的渤海人户,约94000余户,470000余口。

    除了外逃和被强迫迁离故土的外,尚有约2万户10万口左右的渤海人留居故地。

    1114年女真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后,对辽管辖下渤海人在用武力兼并的同时,以“女直、渤海本同一家”为号召招抚,于是渤海人纷纷倒戈,降于女真。女真贵族将其能为兵者编为“渤海军”,凡8猛安,他们在金代跟随女真人转战各地,住在今辽阳市一带的五千余户渤海人及3万“胜兵”,“金人虑其难制,频年转戍山东,至辛酉岁(1141),尽驱以行”。1145年(金皇统五年),金熙宗完颜亶下诏罢渤海猛安谋克承袭之制,由女真人管理。1177年(大定十七年),金世宗完颜雍诏禁渤海男女婚娶沿用旧俗。女真贵族的这一系列措施,使渤海人在金中期以后,不再以一个独立的人们共同体活动,使分散在金统治区内的渤海人,逐渐与女真人融合;在金亡以后,大多融合于汉族。

    第三节室韦和库莫奚

    一、室韦

    室韦族见于汉文文献,始于5世纪(北魏),进入11世纪后(金前期),史书上才无室韦活动记事,凡历6个世纪左右。其间,约从9世纪末起,因累遭契丹袭击等原因,一些部落西迁南徒,采用了新的称号,走上新的发展道路,中世纪后期名震亚欧大陆的蒙古族,即是他的蒙兀部西迁后发展形成的。

    10世纪初被契丹人征服后,他开始了与其它民族融合以及消失的过程。

    室韦,初作失韦,隋时始用室韦,后也有写作失韦、失围的。原系蒙古语音译,森林之意。用作族称,意为“林中人”,方壮猷等说室韦为“鲜卑”的同名异译或别称。

    室韦族的渊源,史书说其为“契丹之类”,或“丁零之苗裔”。结合史载其地理位置社会生产和风俗习惯等考察,其主体部分出自鲜卑,是东胡的后裔。《魏书》说其语言与库莫奚、契丹和豆莫娄同,《隋书》记其偏处西北方的大室韦“语言不通”,《新唐书》又谓“其语言,靺鞨也”,这些不同记载,又反映了室韦不是单一的民族共同体,而是一个多源的民族综合体,即它还包含有出自操貊、突厥和通古斯语言的一些部落或氏族,也有东胡族系乌桓族的遗民。若以地区作大体划分,中部的属东胡族系,西部的属突厥系统,东部的属肃慎、貊族系。正是由于这种情况,造成今天学术界对其族源众说纷坛,有起源于鲜卑、或乌桓、或肃慎、或丁零、或自成一族系等不同说法,还有说其是春秋战国前原居中原“豕韦”的北迁居民。

    南北朝时期,室韦大体上分布在今嫩江以西的大兴安岭地区,随着人口的增长和中原人对它了解的加深,可知隋唐时期其区域约东起嫩江东岸附近及今结雅河上中游地区,西至石勒喀河流域,南在今洮儿河流域与契丹为邻,北达外兴安岭南麓。

    室韦族最初的部落情况,最先为其作传的《魏书》未作交代。7世纪前后,下分五大部。唐代“分部凡二十余”,有户至少3万,人口在15万以上。五大部为:南室韦,有25个氏族,在今齐齐哈尔市至呼伦湖一带;北室韦,凡9个氏族,分布大兴安岭东侧的诺敏河流域东达小兴安岭西段;钵室韦,居大兴安岭北麓盘古河流域;深未但室韦,大体在今根河流域;大室韦,在贝加尔湖以东地区。唐代室韦的部落名称和数目,两唐书《室韦传》所列不尽相同,经勘比后得20部。部名和所在地为:乌素固部,在今克鲁伦河下游地区;那礼部,居于诺敏河下游南;岭西部,在小兴安岭西侧钠谟尔河附近;移塞没部,居乌尔逊河至海拉尔河之间;塞易支部,在哈拉哈河至绰尔河上游一带;和解部,散居雅鲁河、阿伦河地区;乌罗护部,约在今讷河县至齐齐哈尔市一线的嫩江东西附近;山北部,居绰汗山北、大如者室韦,分布于甘河上中游地区;小如者室韦,在诺敏大山附近;婆莴室韦,居盘古河流域;黄头室韦,约以今乌兰浩特市为中心,散布在北至绰尔河的洮儿河上中游地区;讷北(讷北支、讷比支)部,在今嫩江县治北的嫩江东岸附近;骆丹(落坦、骆驼、落俎)部,分布于黑龙江上游北岸,东至结雅河上中游,但未达海兰泡东南地区;蒙兀(蒙瓦)部,在额尔古纳河下游以东、黑龙江以南的额木尔河和激流河一带;大室韦,散居在靠近额尔古纳河的贝加尔湖以东地区;东室韦,在诺敏河北;西室韦,居于呼伦湖至根河一段的额尔古纳河附近;乌丸部,在甘河下游地区;达姤室韦,约分布在大安县北至扎赉特旗的嫩江西岸附近。

    唐代室韦诸部名称大多与五大部不一,这是由于他们是由五大部分化而来,其中的乌素固、和解、墓易支、乌罗护、那礼、黄头、达姤等部,原属南室韦;岭西、大如者、小如者、山北、讷北、骆丹、蒙兀和东室韦,属北室韦;婆莴由钵室韦转称而来;西室韦似为深末怛室韦;大室韦即原大室韦。

    室韦人的社会生产,直至9世纪末西迁南徙时,一直是以游牧、游猎为生,辅以捕渔和农业。在这几种生产中前后发展较明显的是农业。约从7世纪起,他们的农业生产已进入犁耕阶段。不过由于其境内少铁,靠从高丽人那里交换获得有限铁器,故其犁杖还“不加金刃”,皆以木为之,加之尚不懂得使用畜力,皆“人挽以耕”,因此收获有限。主要的农作物品种一直是粟、麦、穄。尽管如此。他们已知蒸麦发酵酿酒。畜牧业以饲养猪、牛为主,少马无羊。猪是其衣食之源,牛、马既是代步的工具,也是男女婚娶的聘礼,马还是送往中原王朝的贡物。狩猎业以捕打獐鹿供衣食之需,但使用工具极原始,还处在角弓、楛矢阶段。由于其地多貂鼠,貂皮又是其向中原王朝献纳的主要方物,故已出现有些部落或氏族专以捕貂为业。已知用网捕鱼,在冰封江河的冬天,他们凿冰下网,“网取鱼鳖”。由于室韦区域辽阔,各地自然条件不一,所以各部从事的生产并不完全一致。据载,在五大部时期,南室韦上述四项生产皆有之;北室韦、钵室韦、深末怛室韦,则主要从事狩猎、捕渔和畜牧业,而且有的或以捕貂为生,或“衣以鱼皮”;大室韦以畜牧、狩猎为主。

    在婚姻、丧葬、居住等方面,室韦人流行的风俗习惯,既反映了其社会发展处在较低阶段,又体现了北方狩猎、游牧民族的一些共同特点。他们婚嫁时,当两家“相许”后,男方辄将女盗走,然后送牛马为聘札,男女同回女家,待有孕后,女随夫到男方家。还流行妇女在丈夫死后不再嫁。丧葬方面,早期是实行父母死后,将其尸置于树上的树葬。后来演变为部落共搭一大棚,死者尸皆置于其上。居住方式,南北有异:南部部落夏天多迁到贷勃、欠对二山,搭室于树上“巢居”,以避蚊蚋之害。其它季节为适应游牧、游猎经常流动的特点,在牛车上屈木为室,以蘧蒢(苇编席)覆上,人居其中。北部的室韦人因其地严寒,冬天多入山住土穴,夏天有的部落居桦皮盖的屋。代步工具陆地除牛车、马外,居于山地的在大雪覆盖的冬天,“骑木而行”。水上交通工具,或“束薪为筏”,或以兽皮为舟。

    各部落尚未结成统一的部落联盟,氏族、部落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形态。各部落有号称“乞引莫贺咄”的酋长,主持部落内的一些公共活动;生产则由各氏族组织,所谓“每戈猎即相啸聚,事毕去,不相臣制”。酋长更替,实行在其死后由其子代立的世选制,嗣绝才由众推“贤豪”继位。社会内尚无赋税,但私有制已确立,南北朝时已有“盗一征三,杀人者责马三百匹”的习惯法;贫富分化也已出现,富者脖颈常戴五色杂珠。

    544年(东魏武定二年)室韦派使臣张焉豆伐等向东魏献方物,开始了与中原王朝的联系。自此近10年间,几乎每年都遣使向东魏后向北齐贡献。由于北齐营州刺史陆士茂“诈杀失韦八百余人”,朝贡关系一度中断,双方兵戎相见。王峻为刺史后,改用招抚政策,使紧张的关系缓和下来,于是室韦又先后于563年(北齐河清二年)、567年(北齐天统三年)向北齐朝献。时突厥强盛,室韦旋依附突厥,突厥派3名吐屯官总领其事。隋朝建立后,突厥臣服,室韦接着亦遣使与隋建立联系,于593年(隋开皇十三年)、610年(隋大业六年)两次来中原贡方物。这一时期,室韦与高丽有了频繁的经济交往,常以土特产品从高丽换取铁器,一直维持到唐前期。唐兴以后,原臣属突厥的东北各民族不堪突厥敛取无度,纷纷归唐,室韦亦于唐武德年间(618—626)遣使向唐贡献。629年(唐贞观三年),唐在营州境内设师州,管理室韦、契丹事务。次年,唐大破突厥,营州都督薛万淑又对其施行安抚政策,室韦与唐关系进一步密切。唐武后时,后突厥兴起,契丹酋李尽忠杀营州都督反唐,唐廷对东北地区失去控制,室韦又受突厥制驭,与唐来往中断。唐破契丹后,契丹依附突厥,室韦在707年朝唐时,请求助唐讨突厥。为此,唐置乎卢节度,镇抚室韦、契丹。唐玄宗末,安禄山反范阳,室韦被裹胁与唐廷关系再度中断,至大历(766—779)中始得恢复。788年(唐贞元四年)室韦又与奚同攻振武(今内蒙古自治区和林格尔县西北),次年派人向唐谢罪。鉴于室韦归附不常,为了加强对室韦的管理,不久唐在其地设立室韦都督府,委任室韦首领为大都督、都督,室韦地区被正式纳入唐的版图。唐末,中原大乱,崛起的契丹乘机多次出兵征伐室韦,唐无暇东顾,致使室韦进入解体过程。经不完全统计,室韦自武德年间至咸通三年(862),朝唐凡46次。在这数十次的朝贡过程中,一方面,室韦人将马、豹、丰貂等方物输入中原;另方面,唐对室韦来朝的使者在加授将军、郎将等官的同时,又回送帛、锦彩、银器等物,这就不仅加强了政治上的密切关系,而且也起到了相互经济交流的作用。

    室韦族的解体,始于9世纪末。这是由于在其西边的宗主国突厥被回纥攻破后,9世纪中叶回纥又为黠戛斯所破,或西迁,或南逃,不久大量黠戛斯人返回天山西部地区,这给室韦创造了向西移住的有利条件;在其南方,契丹趁唐衰落之机,在9世纪末连连北进,致使室韦诸部或西迁南徙,或被契丹征服。出现重新组合。此后有的以新的称号活动,有的在一个时期内虽保留了原族称,但在后来不断变化的形势下也改号易名。已知的有:西迁的有蒙兀、大小如者室韦。蒙兀室韦约在10世纪初由额尔古纳河以东向西迁移,最后到达斡难河(今鄂嫩河)发源地不儿罕山(今大肯特山),在辽朝时以萌古或被称袜劫子为号,经过二三百年的发展,到金末发展为拥有16个部落的蒙古族。大、小如者室韦,约在9世纪初已由大兴安岭以东西迁至石勒喀河流域,唐后期称“俞折”(系“如者”转音),辽又转称羽厥(亦作乌古),这时一些在大兴安岭以西的移塞没等部落也改称乌古,使其地域有今海拉尔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广大地区,金末加入了蒙古族。南徙和西南徙的有大室韦、乌素古、和解等部。大室韦是在唐中期以后由石勒喀河流域南下至阔连海子(今呼伦湖)、捕鱼儿泊(今贝尔湖)一带的,辽代称敌烈,金称塔塔尔部,蒙古兴起后为蒙古兼并。乌素固部和西室韦等部,在8世纪中叶以后因军事行动已转移到阴山之阳的振武附近,军事上受挫后似未返回原故地,在辽金时代与黑车子室韦同被称为阴山室韦。黑车子室韦称号见于唐后期,他是和解、那礼等部在南徙过程中采用的新称号,新居地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浩特至山西省大同市一带,被辽征服后不久。其名渐不复见,乃以阴山室韦之名见于史书,金代是汪古部的成员,13世纪初归入蒙古族。经过上述变动后,辽代尚以室韦作称号的主要有室韦部和突吕不室韦部。室韦部是辽代对原居嫩江上游和黑龙江北一些室韦部落的总称,金初归附女真后遂不见其名,似加入了女真族。突吕不室韦来源于黄头室韦,黄头室韦是唐代室韦诸部中的大部,唐未分为大、小二部,辽初被阿保机征服后,置突吕不室韦部、涅刺拏古部,成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时期契丹20部成员,居住在今齐齐哈尔市至泰来县一带;辽圣宗耶律隆绪契丹34部中涅刺挛古部改称涅刺越兀部,并被迁戍黑山(今内蒙古包头市西北)北,不见突吕不室韦部之名,疑黄头女真是该部改名。

    二、库莫奚

    库莫奚族称始见于388年(北魏登国三年),然这一称号的出现,应在4世纪中叶宇文部被慕容皝攻破后不久。自此以后,史书有了不间断的记载,到13世纪才不见其名,前后存在近千年。

    库莫奚一词是鲜卑语音译,为今蒙古语“沙”、“沙粒”、“沙漠”之意。从含义揣测,这一族称当因其境内多沙漠而得名。6世纪下半叶(隋代),省去库莫,单称“奚”,此后单一的“奚”字成了族称。

    库莫奚族源出东胡,为鲜卑宇文部之后,与契丹本是同族异部,登国年间“分背”后,各自形成为一族。然史书对其族源的记载并不完全一致,因此使后人众说纷坛,至今尚无一致认识,综合史载可归纳为二说,所谓“东胡之种”,“东部鲜卑之别种”,“东部宇文之、别种”,可列为鲜卑说;另一说即“本匈奴之别种”的匈奴说。实际史书的不同记载并无实质性的差别,只是强调的侧重点不同。因为宇文部为东部鲜卑的一支,鲜卑源出东胡;而宇文部内确有不少人出自匈奴血统,但他们早在2世纪时已自号鲜卑,在后来数百年鲜卑族的发展进程中,他们已完全鲜卑化了。

    库莫奚在其存在的近千年里,经历了艰难曲折的形成与发展、衰落和与它族融合的过程。大体说来,4世纪中叶至7世纪初,是其形成时期,在这一阶段初期,即在与契丹“分背”前后,他们以部独自活动,每部有部长(俟斤)一人主其事;后来在对外的争战中逐渐形成了部落联盟,凡五部,阿会氏为联盟酋长,五部皆受其节度。五部为:辱纥主、莫贺弗、契箇、木昆、室得。“莫贺弗”本系东胡族系酋长的称号,“木昆”为女真语和今达斡尔语“氏族”之意,据此推测,这些部是由五个血缘氏族发展而来的,这一时期他们分布在弱洛水(今西拉木伦河)南,和龙(今辽宁省朝阳市)北的今老哈河流域,过着“善射猎”、“随逐水草”的狩猎、游牧生活。从388年北魏拓跋珪掠其“马牛羊豕十余万”看,他们的畜牧业已有相当发展。正是有这种发展,他们在北魏后期成了北魏的边境之患。

    7世初至9世纪中叶,是库莫奚族的发展、鼎盛时期。在这一阶段,军事实力与契丹旗鼓相当,有时还稍过之,被唐并称为东北“两善”。虽然畜牧和狩猎业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部门,但农业已在一些居住河谷的部落中出现,部落组织也不同于以前,五部已改名为阿会部、处和部、奥失部、度稽部、元俟折部。改名原委今已不能全知,但从“阿会”本为此前联盟酋长姓氏而变为部名来分析,一些显贵家族或氏族已成了左右部落的势力。不仅如此,其部落联盟的“君长常以五百人持兵卫牙帐”,这种常备卫队的出现,表明王权已悄悄地产生,奚族的氏族社会已处于解体阶段。人口也有了迅速增长。史载唐大中元年“北部诸山奚悉叛,卢龙张仲武禽酋渠,烧帐落二十万”,这个数字可能有些夸大,但这时奚族有众数十万应是接近史实的。地域已不限于老哈河流域,已东接契丹,西至突厥,南拒白狼河,北到霫国。即有了东达今辽宁省阜新市附近,西到内蒙古自治区克什克腾旗以南一带,南抵大凌河,北过西拉木伦河与霫族为邻的广大区域。

    奚族在这一时期有如此发展变化,除了内部因素外,其与邻族和中原王朝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交往,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外部因素。早在北魏时期,他们就常遣使朝贡北魏,岁致名马文皮;又“每求入塞,与民交易”。其间一度役属突厥,但至东魏武定末,仍保持与中原王朝的来往。隋朝建立后,不久又每年派人向隋贡方物,与隋有了政治上、经济上的联系。降至李唐,奚与中原的关系进入一个新阶段。唐武德(618—626)中,它们遣使入唐朝贡。648年(唐贞观二十二年),奚酋可度者率众“内附”,唐太宗李世民乃于其地置饶乐都督府,拜之为使持节六州诸军事、饶乐府都督,封楼烦县公,赐姓李氏,并在奚五部地设五州,即以阿会部为弱水州,处和部为祁黎州,奥失部为洛环州,度稽部为太鲁州,元俟折部为渴野州,委任各部辱纥主为刺吏,皆隶饶乐府,府由营州东夷都护府辖领。可度者死后,奚对唐时叛时服,然与唐王朝的关系自此以后增添了新的内容。如唐万岁通天年间奚酋李大酺参与契丹李尽忠发动的营州反唐起事,又与契丹一同转附突厥,但到唐玄宗即位后,即遣使至唐请降,请求复置营州都督府;玄宗不咎既往,以饶乐郡王、左金吾卫大将军、饶乐府都督授之,并“诏崇室出女辛为固安公主,妻大酺”,大酺于次年亲至长安成婚。720年大酺在与契丹可突于争斗中死亡,其弟鲁苏代立。唐不仅让他袭兄之官爵,又以盛安公主女韦为东光公主妻之,旋改封为奉诚郡王。

    730年,可突于胁奚众附突厥,鲁苏不能制,走投榆关(今河北省抚宁县榆关镇,或说山海关)。传至延宠为奚酋,唐又拜其为饶乐府都督、怀信王,以宗室女宜芳公主妻之。

    政治上的紧密关系,促进了奚族与中原地区经济、文化联系的加强。

    717年唐玄宗复置营州都督府后,都督宋庆礼在任期间,在奚和契丹地区“开屯田八十余所”,把中原的农作物、先进工具和耕作技术传播到奚地;他“又集胡商立邪肆”,发展经济交流。这样,几年后,在奚族一带地区出现了“仓唐充,居人蕃辑”的繁荣景象。另方面,在频繁的政治交往中,奚族的名马等土特产品以贡物形式进入中原地区,而中原地区的金帛等物以回赐名义传入奚族社会。据载,奚族在与唐关系紧密时期,“每岁朝贡不绝,或岁中二三至”,每次常派出数百人至幽州,进入长安的酋渠也有几十人;而唐王朝的回赐,每次或“帛十万”段,或“赐物一千五百疋”。可见属于这类形式的经济交流,数量是相当可观的。正是由于上述的政治、经济与文化联系,推动和加速了这一时期奚族社会的发展。

    9世纪中叶以后,奚族由鼎盛转入衰落和与它族融合时期。这里所说的衰落,是指它作为一个族体独立性的丧失和解体,若就奚人的生产和生活而言,则仍在持续发展。奚族衰落的转折点,在唐咸通年间(860—874)。原来“好与契丹战争”的奚族,在847年反唐事件中受到严重打击,而契丹却因在842年由附回鹘转归唐朝后,至减通中“部落寝强”,契丹人此时便乘机开始了对奚族的掠夺。钦德为契丹酋后,在唐光启中(885—888)“乘中原多故,北边无备,遂蚕食诸部,达靼、奚、室韦之属,咸被驱役”。契丹役属奚后,施行“苛虐”政策,奚人怨愤,其酋去诸率数千帐奚人西徒妫州(州治在今河北省怀来县)北山奚遂分为东奚、西奚。此后,奚人不断起来反抗契丹的民族压迫,契丹贵族为此多次出兵征讨,阿保机任挞马狱沙里后就曾几次讨伐奚人。他为可汗后,鉴于奚族叛服不常,于911年又亲率大军对奚族进行大规模镇压,先攻克西奚地,接着分兵讨东奚,“亦平之”。经过这次沉重打击,奚族“不敢复抗”,只得举族臣服,从此奚族完全丧失了独立地位,变成契丹贵族统治下的一个部族。在这以后,契丹贵族对他采取“抚其帐部,拟于国族”;将奚王府所统奚众与契丹五院部、六院部、乙室部,同列为四大部;允许奚五王族“世与辽人为昏(婚),因附姓述律氏中”。在这一政策下,奚族开始了被契丹同化的过程。在有辽一代,奚人的地位是双重的,一方面他们是被契丹人征服的被统治民族,另一方面其地位仅次于契丹人,被契丹贵族利用作为对内镇压其它被统治民族的反抗和对外与北宋等抗衡的工具。

    奚族在由一个独立民族转变为被统治民族的过程中及其从此以后,社会组织变化很大。尽管部的组织至辽末还存在,然而不仅名称、成员与前不同,而且契丹贵族又将在历次征讨中的奚降俘户另组编8个新部。五代史书记奚五部为阿苔部、嚼米部、粤质部、奴皆部、黑讫支部,《辽史》作遥里、伯德、奥里、梅只、楚里部。据近人研究,他们与唐时五部的对应关系为,阿荟、伯德部即阿会部,啜米、楚里即处和部,粤质、奥里部即奥失部,奴皆、遥里即度稽部,黑讫支、梅只部即元俟折部。新组编8部的情况是:923年阿保机镇压了胡损领导的奚人起义后,以奚府给役户、诸部隐丁及流散,置堕瑰部。该部与奚原五部在辽被称为奚王府六部五帐分,由奚王领导,隶辽北府。994年(统和十二年)辽圣宗对六部进行改组,将梅只、堕瑰二部并入奥里部,另以奚王府二剋的长官、士兵及其家属分置南剋、北剋二部,合为六部,另七部为:迭刺迭达部、乙室奥隗部、楮特奥隗部、撤里葛部、窈爪部、耨怨爪部、讹仆括部,他们皆不归奚王府节制,隶辽南府。前3部系阿保机以俘获奚户置,后4部为辽圣宗以阿保机伐奚时“籍入宫分”的乞降奚户分置。由于契丹建国后迅速封建化,历代契丹贵族重视发展农业,奚人在这一潮流中虽然尚未完全脱离畜牧生活,但经营农业的越来越多,而且将土地租给汉人耕种。早在唐末,西奚已“颇知耕种,岁借边民荒地种穄”。到了辽圣宗时,北宋王曾出使契丹,进入奚境看到“居人草庵板壁,亦务耕种”,且“善耕种”。

    60年后苏颂出使契丹将途中所见作诗描述:“农夫耕作遍奚疆,部落连山复枕岗。种粟一收饶地力,开门东向杂夷方。田畴高下如棋希,牛马纵横似谷量。”又在诗下注说,“间之皆汉人佃奚土”。手工业也有相当发展,所制大车闻名于世,誉称“奚车”;时“契丹之车,皆资于奚”。可见,奚族在辽代部落组织虽被契丹贵族分割得七零八落,但其社会生产却比前有了很大发展。

    12世纪初,女真首领阿骨打起兵反辽,奚人站在契丹人一边维护辽朝统治。在辽行将覆灭之际,奚王回离保与契丹贵族耶律大石等于1122年(辽保大二年)在南京(今北京市)拥立耶律淳为帝,建立北辽,妄图挽救辽朝的灭亡。当女真人入居庸关后,北辽上下北逃,回离保走保箭笴山,收集奚、渤海、汉三族丁壮为兵,建国称帝,自号奚国皇帝。这是奚族历史上建立的第一个政权,也是最后一个政权。它只存在了数月,在金兵围剿下溃败,回离保被下属所杀。女真贵族在灭辽过程中,对奚人采取先是把攻克地区的奚人降为奴隶,编入猛安谋克;后对归附的奚人,各置猛安谋克领之。这样,奚各部组织在金初就被打乱了。由于金国军事进攻接连取得胜利,九猛安奚军被“徙于山西,后分迁河东”。接着在金太宗、熙宗两朝将大批女真人南迁时,不少奚人同时被迁居中原地区,使奚人分散各地。所以到了金世宗大定年间,奚五部部名已变成了姓氏,即遥里氏、伯德氏、奥里氏、梅知氏、揣氏。奚人在金代的地位比辽时低下,激起广大奚人不满。

    1160年契丹撒八、移刺窝斡等率众反金,不少奚人加入反金队伍。

    1162年金世宗在镇压这次起义时,对坚持反抗的奚人采取了极其野蛮的办法,“尽杀其男子,以其妇女童孺分给诸军”。面对这种残暴的民族灭绝政策,有的继续坚持斗争,有的亡人北宋境内或北逃。金世宗为防止奚人再次聚集反叛,又将六猛安奚人分迁到咸平、临潢、泰州等地从事农业生产,同时将一部分女真人移居奚地,实行分隔统治。本来,一部分奚人在辽代与契丹人通婚过程中已被契丹人同化,其它大多数也在与汉和渤海等族人杂居过程中民族特色越来越少,女真贵族强迫奚人分散迁徒,使他们在更大的范围内与汉和女真等族错居杂处,所以到了12世纪后期,奚人迅速被女真人同化和与汉族融合。金代以后,再不见历史上有奚人活动的记载。综观奚人去向,一部分被女真同化,大部分与汉人融合;而早先被契丹和后来被女真同化的,多数在金亡后也加入了汉族共同体;在金末居住东北地区的,又有相当一部分加入了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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