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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民族 女真的再度兴起

    10世纪出现于历史的女真族,经过约两个世纪的发展,于12世纪初建大金国后,先后灭辽朝,亡北宋,称雄中原100年有余。

    1234年蒙古汗国推翻金王朝后,女真族进入了第五编第二章中讲到的它发展进程中的后两个时期,即衰弱(元朝至明初)和再度兴起(明中叶以后)时期。在蒙古贵族的民族压迫政策下,强大的女真共同体瓦解了,有的与汉族融合,有的加入了蒙古族,只有留居东北地区的各支女真人,特别是居住松花江、黑龙江流域的女真人,在困境中仍保持本民族固有的特色。经过了约100年之后,他们抓住历史发展赋予的时机,再度向南转移,寻找有利的发展环境,进入16世纪以后,又崛起于“白山黑水”地区。本章介绍的,为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齐统一女真诸部前的女真族发展变化情况。

    第一节元辽阳行省管辖下的女真人

    一、女真分布状况

    元代文献中的女真族,有女直、水达达、吾者野人、乞列迷、骨嵬等别称。由于古籍对金亡后至明初这一时期的女真族语焉不详,故今学术界对水达达、吾者野人、乞列迷、骨嵬是否是女真族,看法不一;有的认为水达达是属“蒙古语族的蒙古人”,兀者野人和乞列迷也都不是女真;有的说元明两代的骨嵬是指新迁入今库页岛的爱奴人。这些看法对深入研究元代女真无疑是有益的,但与我国隋唐至明的主要史书记载不合。

    女直,即女真,它本是全体女真人的族称。《元史》最初使用这一名称仍属这一情况,但后来不仅不包括水达达、吾者野人、乞列迷、骨嵬,而且变为主要是指散居在长城以外北至今吉林、黑龙江两省交界处附近,南到辽东半岛,东达鸭绿江以东,西至辽河附近这一地区内女真人的专称。这与元朝统治者实行分而治之的民族压迫政策有关。具体说来,一是由于金代迁到长城以内及其它地区的女真人,在与其它民族长期杂处中民族特色已趋消失,在元朝施行“若女直、契丹生西北不通汉语者,同蒙古人;女直生长汉地,同汉人”的政策下把这些约占金代女真总人口五分之三的女真人不作女真看待。再是居住在今松花江和黑龙江下游以及临近日本海地区的女真人,或因原习以自己的别称或部名自称,或是元人以其生产特点和居地称之,于是就出现了乞列迷、吾者野人、水达达、骨嵬与“女直”并称的情况。

    在后来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有不少“女直”人被迁出前述地域。据载,当据有今大兴安岭及辽东大部地区的蒙古贵族乃颜发动的叛乱被元王朝击溃后,1293年(元至元三十),元朝将旧隶乃颜、胜纳合儿400户女直迁到扬州(治所在今江苏省江都县)屯田。后来又有一批女直人,被分别迁往滨州(治所在今山东省滨县)、赵州(治所在今河北省隆尧县东)、安丰县芍陂(在今安徽省寿县境)等地屯田。女直户之所以被迁到长城以内屯田,是由于他们参加了乃颜的叛乱。

    水达达,又称“水达达女真”或“女真水达达”、“水鞑靼”,意为住在水边的达达人。《元史·兵志》称之为“打鱼水达达”。这是元人对居住江河湖泊地区主要以捕渔为生的女真人的称呼。但实际包括的并不限于专事捕渔为业的。元初,在其地设立桃温、胡里改、斡朵怜、脱斡怜、孛苦江5个军民万户府对其进行管理。从5个军民万户府所在,可大体看出水达达女真的分布区域:桃温即桃温河,亦作陶温、托温、涛温,又作吞、屯,为今松花江下游西岸支流的汤旺河,府以水命名,治所在汤旺河口令汤原县香兰乡固木讷古城;胡里改即胡里改江,又称忽汗河、呼罗海河、忽儿海河、瑚尔喀江、呼尔哈河,即今牡丹江,也是府以水名,治所在今黑龙江省依兰县治附近。斡朵怜,亦作斡朵里、鄂多里、鄂托哩,府治在今松花江东、牡丹江西岸的马大屯一带;脱斡怜所在,《黑龙江志稿》认为即今洮儿河,或说府治在今黑龙江省桦川县东北宛里古城,亦有疑在黑龙江下游清代地图中的多林河口附近的;孛苦江府治位置,旧说孛苦即卜魁,府治在今黑龙江齐齐哈尔附近,今人或说黑龙江下游的博郎湖地区,或说在黑龙江省富锦县一带。上述表明,以今黑龙江省依兰县为中心的一带地区,是水达达女真人的集中居住区。活动范围所及,约西起齐齐哈尔市,东至日本海,北过黑龙江,南有牡丹江中游地区。除此之外,府治设在今朝鲜咸兴附近的合兰府,所辖今朝鲜咸镜南、北道地区也有水达达女真人。1312年(元皇庆元年)元设水达达路后,黑龙江下游地区划归水达达路管辖,所以广义的水达达区域,又包括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居住的地区。

    吾者野人,亦简称吾者,又写作兀者、斡者、斡拙。为“窝集”的同音异译,“深山老林”之意:用作部名,意为住在密林深处的人。名称含义表明,他们是元代主要以狩猎为生的一支女真人。活动地区主要在今黑龙江下游地区,因为元王朝“立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于哈儿分之地”。哈儿分地在今黑龙江下游支流阿纽依河注入黑龙江处。

    乞列迷,亦作吉里迷、乞烈宾,吉烈迷、乞里迷、济勒弥等。为黑水靺鞨郡利部后裔。分布在黑龙江下游,与吾者野人杂居同一地区。均属设在阿纽依河口的同一个军民万户府管辖。元末明初有不少人南迁到三江地区,如《寰宇通志》卷一一六引《开元新志》中有“乞列迷去奴儿干三千余里”。但这支女真人没有全部南迁,仍有不少人留居故地,直到清末还有四五千称济勒弥的住在黑龙江口上溯300余公里的沿江地区。

    骨嵬,是元人对居住骨嵬岛(今库页岛)居民的称呼,在唐代为黑水靺鞨16部之一的窟说部,五代时黑水靺鞨改称女真,骨嵬当也应属元代女真的一支。

    从上述可以看出,元辽阳行省管辖下的女真人,以大分散、小聚居分布在东抵日本海,西至辽河及嫩江一线,南达辽东半岛、朝鲜半岛北部,北暨黑龙江下游流域及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总人数约200万左右。

    二、女真社会生产

    元辽阳行省地区内的女真社会生产,农业已有一定发展,但狩猎、捕渔业仍占重要地位。由于诸支女真人所居地区自然条件差异很大,故上述几种生产在各支女真社会中比重不一。有的已以农业为主,兼事渔猎;有的农业已出现,但主要以渔猎为生;有的还完全靠获取天然产品生存。

    居住今辽宁、吉林两省一带的“女直”,是诸支女真人中最先进的部分,已以农业生产为主:一是他们向元朝政府缴纳的赋税是“地税”、“田租”;二是在咸平府(治所在今辽宁省开原县老城镇)屯种的190户女直人,1298年(元大德二年)种田已达400顷,平均每户耕种2顷多。不过应当看到,辽东一带地区在金元易鼎之际生产力因战乱受到极大破坏,所以不能以辽金时期这一地区的农业生产水平去比拟。正因为如此,所以“女直”人还兼营狩猎。由于狩猎生产与“强兵”有内在联系,蒙古贵族初曾下令禁止,但迫于他们的反抗,后不得不宣布“弛女直、水达达地弓矢之禁”,在遇到灾害时又重申“仍弛捕猎之禁”。史载开元等路饥,减户赋布2匹;1283年(元至元二十年)因自然灾害,元朝宣布“罢女直造日本出征船”和“罢女直出产金银禁”,说明他们的纺织、造船、金属冶炼和制造等手工业生产也很发达。上述社会生产的存在,表明这支女真人社会内部必已出现阶级分化。事实也正是如此,他们中已出现了能“自请造船运粮赴鬼国赡军”的富户,也有穷得无法维持生活的“鬻妻子者。

    水达达人的社会生产,与“女直”相比,除无金银生产而有采珠业外,“女直”具有的生产门类他们皆有。不过因自然条件和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各种生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的地位与“女直”有别。由于其极大部分居民分布在盛产鱼类的江河湖泊地区,这一得天独厚的自然赋予,使捕捞业在社会生产中占主导地位。

    1330(元至顺元年)水达达地区因“去夏霖雨,黑龙、松瓦二江水溢,民无鱼为食”,元政府为此发粮赈饥,除捕鱼外,有一部分人还兼事采取珍珠。水达达地区是元朝境内5个产珠地之一,所产珍珠数量必相当可观。由于水达达“土地广阔,人民散居”,境内江河流经地区和湖泊所在又都有深山密林,向元政府缴纳的赋税主要是青鼠等皮革,《元史·地理志》还明记“以射猎为业”,则水达达人也兼事狩猎生产,尤其是居于山林地区被统称为水达达的那些女真人,主要靠狩猎为生。也有相当数量的水达达人已经营农业,主要是居于今松花江大曲折处北岸地区和牡丹江流域的水达达人。因为这两个地区早已出现农业生产(牡丹江流域可追溯至汉魏时期),又是和主要从事农业的“女直”人居地相连,还有:一是1269年(至元六年),蒙古汗国曾对受灾的水达达户在宣布每户减交“青鼠二”外,也提及免征租税;二是在肇州蒙古屯田万户府内,有80户水达达人在肇州(治所在今黑龙江肇东县西南八里城)旁“近地”耕种;三是元在水达达地区设立了水达达屯田总管府,征东招讨使来阿八赤子寄僧曾在乃颜反叛前,任该总管府的达鲁花赤。他们也饲养家畜,有羊、马等。手工业发展已有一定水平,既能制造江河中行驶的普通船,也能造征日本的“迎风船”。上面所述表明,“女直”所具有的主要生产门类,水达达社会内都有,有的发展水平也不亚于“女直”。不过由于地域广阔,水达达社会内各地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大体说来,居于南部地区的已接近“女直”的水平,居于北部地区还处在靠获取天然产物为生的阶段。

    吾者野人、乞列迷和骨嵬等,是元代各支女真人中的后进部分,还处在“习尚射猎”,“捕鱼为食”和“地无禾黍”的阶段。饲养的家畜,“惟狗至多”。社会内还父子“不亲”,不知“揖拜”,夫妇无别,男娶妻后,其妻“妹以下皆随为妾”。不过,由于元王朝的统治,有一些南迁的吾者野人已开始从事农业生产。如史载,1290年(至元二十七年)太傅玉吕鲁向元世祖奏,“招集斡者所属亦乞烈,今已得六百二十一人,令与高丽民屯田”。

    综括上述,处在衰弱时期的诸支女真人,“女直”主要经营农业,兼事狩猎等生产;水达达以捕渔、狩猎为生,兼有农业等生产;吾者野人、乞列迷、骨鬼还处在完全依靠获取天然产物为生的阶段。

    三、与豪古、高丽人的关系

    金亡后,女真成了蒙古汗国的被统治民族。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女真人为元王朝管辖下的居民。蒙古汗国和元王朝对女真的管理,集中反映了女真与蒙古两族在政治、经济方面的关系。

    (一)政治方面

    首先是蒙古贵族在女真地区设置了路、府、所一套行政机构,“设官牧民,随俗而治”。早在1233年(癸已年),当蒙古铁骑兵至开元,生擒叛据辽东而为东夏国主的金将蒲鲜万奴后,即于渤海建州(故治在今黑龙江省东宁县附近)北石墩寨设官行路事,管辖女真户。

    1235年(即乙未岁,金亡后的第二年),在图门江北一带设开元(治所在今东宁县东)、南京(治所在今吉林省延吉市东)两万户府后,接着在其它女真人居住区设立许多路、府、所,管理诸支女真人。经过多次变更后,1286年(至元二十三年),元改辽东路总管府为开元路,女真人皆被纳入开元路。在辽阳、沈阳等路相继成立后,开元路只管辖沈阳路以北(今辽宁省铁岭市北)的女真人,南部的女真人由沈阳、辽阳等路分别统领。为了对分散的、处于后进阶段上的水达达等“随俗而治”,1312年(皇庆元年)前将开元路东北部地区划设水达达路,与开元路同属辽阳行省管辖。此后,开元路(治所在今吉林省农安市境)管理的女真人,只是居住在咸平府(治所在今辽宁省开原县老城镇)、合兰府(府治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咸兴城南)、恤品路(在今绥芬河地区,后废)及奚关总管府(治所在今吉林省珲春县东南)等地区的,今松花江大曲折处至兴凯湖一线以北直到黑龙江入海口这一广阔地域内女真人,统由水达达路管理。水达达路是元代女真的主要分布地区,元王朝在其境内先后设立了许多府所。见于史籍的除前述桃温等5个军民万户府和水达达、肇州2个屯田万户府外,在黑龙江口奴儿干地方设有征东元帅府,府治在阿姆贡河对岸的特林地方;在黑龙江下游立吾者野人乞列迷等处诸军万户府,治所在阿纽依河与黑龙江汇合处的哈儿分地方;在今乌苏里江流域设阿速古儿(乌苏里江古名)千户所;在今俄罗斯境内滨海地区置有鲸海(今日本海)、木答哈、牙兰千户所。

    元朝统治者通过上述机构和职官,在女真地区征收赋税、签军应役、发布禁令等,实施全面政治统治。元朝向女真征收的赋税是实物,有粮食、布匹、各种野兽皮张和海东青等。不过由于诸支女真人所从事的主要生产不一,故缴纳的实物也各有侧重。“女直”主要是粮食、布匹,水达达为青鼠皮等皮张、粮食,吾者野人、乞列迷等是名鹰海东青、各种“皮货”。从《元史》中每见有“岁办课白布”、“岁输皮革”、“除今年租赋”,说明各支女真人每年都要向元朝纳赋税。蒙古贵族在女真人中签军应役,主要在元朝建立前后。首见于1263年(中统四年)。是年,元王朝命亦里不花在“女直、水达达及乞列宾地合签镇守军”3000人,调归塔匣来领之。1267年(至元四年),又“签女直、水达达军三千人”;1271年,再在女直、水达达人中“签军”。蒙古贵族这几次签女真人为兵,很明显是因对南宋战争节节胜利,新占领区不断扩大而出现的兵员不足。由于女真人长于“骑射”,1266年元世祖忽必烈“选女直军二千为侍卫军”,因设有女直侍卫亲军万户府。对宋战争结束后,元征日本,几次调女真军出征;对不参加出征的女真、水达达兵,“令隶民籍输赋”。元朝在女真地区发布过的禁令,有屠杀之禁、酒禁、弓矢(捕猎)之禁、出产金银禁。这些禁令极大多数是为防止女真反抗而发布的。这不仅反映在这些禁令都发布在元初,随着元王朝统治在全国的巩固先后解除,尤能说明这一实质的是后两项禁令。因为狩猎和生产金银本是正常的社会生产,狩猎还是女真人解决衣食之需的传统社会生产部门,所以诏令禁止,显然是因这两种生产与“强兵”和制造兵器有密切联系。

    (二)经济方面

    女真与蒙古族间的经济关系,主要反映在蒙古贵族对女真统属关系的来往中。首先,元统治者为了加强对女真人的管理,在其居住区内恢复了辽金时期的旧驿道,使处于黑龙江口的女真人西通蒙古地区,南达元大都(今北京市)。据考证,今吉林省农安县万金塔古城(即西祥州)有北行道经今肇东县、齐齐哈尔市西行可至呼伦尔地区,北行可达于爱辉县境;东南行道经唆吉(即今敦化县),东行可到绥芬河流域,东南行可达合兰府(即今朝鲜咸兴);东北行道沿松花江、黑龙江,可远至末末吉站(在今黑龙江下游阿姆贡河口)三条驿道和许多支线。驿道主要为军事目的恢复而开设,但客观上有利了女真人与元王朝及蒙古地区的经济交流。其次,蒙古贵族在女真地区提倡屯田耕种,扶助农耕,促进了女真社会的农业发展。屯田处所,除前已述及的肇州及水达达屯田万户府外,还有不少女真人被迁到滨州、辽河、庆云等处专事耕耘,元朝发给农具、耕牛。如1291年(至元二十八年),元世祖“诏给蒙古人内附者及开元、南京、水达达等三万人牛畜、田器”。再如1293年,元世祖又针对以捕鱼为生的捏怯烈女真200人的情况说,“与其渔于水,曷若力田”,“诏给牛畜、田器”“使之耕”。第三,凡遇有水旱、风雪、冰雹等自然灾害,元朝每发放粮食、布匹和钱钞,使之度过荒年。1283年(至元二十年),元政府先给水达达地区的鳏、寡、孤、独绢千匹,钞300锭,接着发粟赈水达达49站灾民,给千户“女直”饥民布万匹;1291年,辽阳洪宽“女直”部民饥,“借高丽粟赈给之”;次年,元世祖命忽都不花由海路运粮给水达达和辽阳“女直”饥民;1297年(大德元年),水达达等地出现饥荒,又发粮50d0石赈之。总之,上述种种,从蒙古贵族方面说,虽是为了巩固对女真人的统治,但也客观上促进了女真与蒙古等族的交往和女真社会农业的发展,保证了女真人的生活安定。

    女真输出的物品,是每年向元朝缴纳的粮食、布匹、青鼠皮等皮货、海东青、珍珠。上述物品数量是很多的。例如布匹,1243年(癸卯年),仅合懒(兰)、恤品两路就交布3000匹。又如青鼠皮,1269年(至元六年)因灾荒诏减水达达户“青鼠二”,按这次减秋赋一半计算,每户年至少交4张青鼠皮。至顺年间(1330—1333)水达达路钱粮户共20906户,则一年所交青鼠皮就达数万张。至于为供蒙古贵族玩乐的名鹰海东青每年输出的数量也一定不少,因为吾者野人及水达达人因不堪“捕海东青烦扰”,于1346年(至正六年)起兵反抗。女真所缴纳的上述物品,根据1276年(至元十三年)规定:“以水达达分地岁输皮革,自今并入上都”。上都在今内蒙古正蓝旗东北闪电河北岸蒙古人集中居住区。可见女真人输出的土特产品,不仅满足了蒙古贵族的奢侈享乐,也丰富了蒙古军士及一般牧民的生活需要。

    女真与蒙古的关系还有另一面,即对女真人的民族压迫和经济掠夺,迫使多次起兵反抗。元世祖时,“女直”与水达达趁乃颜叛乱之机,与乃颜“连结”,反抗蒙古贵族的统治。元末,有居于辽东的女真人锁火奴兴兵起义,宣称为“大金子孙”,虽都被蒙古贵族镇压下去,但冲击了元王朝的统治,加速了元朝的灭亡。

    女真与高丽人的关系:不少女真人和高丽人长期交错居住,一直存在着密切的交往关系。女真人从高丽人方面学得先进生产技术和易得耕牛、铁等生产、生活资料,高丽人则从女真方面换得生活所需的皮货等物品。杂居的地区主要有两处:一是合兰府境内(今朝鲜咸镜南、北道地区),直到明初,这里还是“女直、鞑靼(即水达达)、高丽人”共同生息的主要场所。二是今辽河以东地区,像沈州(今沈阳市)、辽河、庆云等地,或共居一地,或同于一处屯田。女真人与高丽国境内的居民亦有交往,主要是居于合兰府境内的女真人。在蒙古与高丽争战之时,常入高丽国北境“剽掠”,有时多达3000人(朝鲜史籍称为东真兵)。当蒙古贵族征服高丽国后,高丽国成了蒙古汗国的臣属国,蒙古贵族下令禁止女真人“侵轶高丽国民”,不准“入高丽界剽掠”,使女真与高丽国民的交往,恢复正常。后来,女真地区发生自然灾害,元王朝或向高丽国借粮,或令高丽国王运粟赈之。

    第二节再度兴起的女真人

    一、建州、海西、东海女真的形成与分布

    元朝亡后,女真人仍用女真(常作女直)为族称。不过在明代文献中,女真的别称和各支女真人的称号,不仅与前不一致,而且前后有变化。这就是,“女直”又复为包括所有女真的族称,并常和“野人”联系一起,称“女直野人”,或简称“野人”。对各支女真人的称呼,早期常在族称前冠以地名,称忽刺温(或海西)等处女直野人、黑龙江等处女直野人、托温江女直野人、苦烈河女直野人等等。自永乐元年起,明朝在女真地区逐渐建置众多卫所,于是又出现先是在“女真野人”或“野人”前冠以卫名,后来只以卫名代指某部称之,如建州卫、毛怜卫、兀者卫、塔山卫、塔鲁木卫等等。

    15世纪中叶以后,由于建州三卫和海西南迁诸卫分别形成两大联盟集团,遂有了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亦称海西四部或扈伦四部)和东海(野人)女真之称。

    此外,在朝鲜古史中,如称分布在今以图们江为中心,南至朝鲜咸镜南、北道,北至绥芬河口日本海附近的女真人为“骨看兀狄哈”(或称阔儿看兀狄哈、水兀狄哈,兀狄哈意为“野人”,故又称水野人);称居于图们江西北地区的一些女真人为“嫌真兀狄哈”;称住在速平江(今绥芬河)中游一带的为“南突兀狄哈”;称分布在绥芬河上游地区的为“尼麻车兀狄哈”;称居住今牡丹江下游流域的为“兀良哈”(亦作火儿阿,皆为胡里改的同音异译,后称建州兀狄哈)。

    14世纪中叶(明初),女真人的分布地区基本与元代相同,即大体在东至日本海,西到辽河、嫩江以东一线,南达辽东半岛,北抵黑龙江口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广大地区。从元末明初开始,女真诸部乘中原动乱之机,逐渐向南迁徙,直到15世纪中叶才稳定下来。这一持续100年左右的迁徙活动,使女真人的聚居区,或说中心地区,又移向南部了。原来,在金末战乱中使辽东地的区的猛安谋克户,被东真国主蒲鲜万奴迁到金上京会宁府(治今黑龙江省阿城县南白城)东至今绥芬河一带地区,辽东地区的女真人大为减少,又与汉和高丽人错居杂处,故元代女真人的主要聚居地,是在松花江和牡丹江中下游一带。南迁后,女真人在南部形成了两个大聚居区,即以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为中心东北至图们江为一聚居区,今辽宁省开原县以北至松花江大曲折处为另一聚居区。这两个聚居区以北的广大地区,为女真人散居区。当然,在散居区内也存在小聚居的情况,像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乌苏里江附近地区,就比其它地区居住的女真人多一些。由于明朝的招抚政策及在南迁过程中的内外诸多因素,3个地区也就分别成了后来的建州女真、海西女真、东海(野人)女真的区域。

    (一)建州女真

    名称来源于其初迁到渤海率宾府建州故地(详后),成员主要为元代胡里改、斡朵怜、托温三万户府管辖下的女真人。但建州女真的形成,不是这三个万户府的女真人的简单地联合到一块,经历了一个由分散迁徙,几经变迁,由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外部压力的驱使,最后南迁到同一新地区后才形成的。这一分散迁徙和重新集聚的过程,既反映了这支女真人从14世纪上半叶至15世纪上半叶(即明前期)住地的变迁,也说明了建州女真大联盟集团形成的历史过程。

    元末明初,居住在今黑龙江依兰县一带的胡里改(火儿阿)、斡朵怜(怜一作里,又作吾都里)两个万户府的女真人,由于受到黑龙江中下游“野人”南下侵袭和元朝残余势力的骚扰,分别在首领阿哈出,(明赐姓名李思诚,朝鲜文献作于虚出)、猛哥帖木儿(清文献作孟侍穆)等率领下,沿今牡丹江向南迁移。胡里改万户府的女真人,先移至今黑龙江省宁安县,再东行,越过今老爷岭和穆棱河,进入绥芬河流域,遂定居这一地区。绥芬河下游之双城子(今乌苏里斯克)一带为渤海率宾府建州故地,1403年(永乐元年)胡里改部酋长阿哈出朝明,明廷以其所部置卫,袭建州故名,故命为建州卫,建州女真之名始于此。斡朵里部南徙,初与胡里改部走着同一路线,在1372年(洪武五年)以前,已进入图们江流域,几经变徙,约在14世纪末至15世纪初,大多集结到以阿木河(又作斡木河、吾音会,今朝鲜会宁)为中心的图们江东西一带。1406年初(永乐三年十二月),因阿哈出推荐,明朝任命猛哥帖木儿为建州卫指挥使。这样,胡里改和斡朵里两部同居在建州卫管辖下。

    1408年(永乐六年)三月,居于忽的河、法胡河、卓儿河、海刺河等处的“女直野人头目哈刺等”朝明,明“遂并其地入建州卫”。忽的河疑为今辉发河支流富大河,海刺河疑即今松花江支流海浪河。至此,建州卫管辖的女真人分布区,西扩至今吉林市东南,东近日本海,北达穆棱河,南过图们江。明廷在任命猛哥帖木儿为建州卫指挥使的同一年,又在居今图们江北、珲春河流域把尔逊所领的胡里改部另一支女真中置毛怜卫,作为建州卫的子卫。胡里改部虽分设两卫,但明廷常委任建州卫或毛怜卫的女真头人到对方卫分任职,因而后来史书称居建州、毛怜等地的均为建州女真。

    建州卫设立后,朝鲜认为是明朝扼制其向北发展,为了抵制女真人归明,关闭庆源集市贸易,引起女真人愤怨。1406年(永乐四年)女真人“入庆源界抄掠”。结果被朝鲜军击退。数月后,阿哈出率部众西南徒至回波江(今辉发河)流域的凤州(亦作奉州、方州、坊州、房州,疑在今吉林海龙县境)。同时迁来的,还有部分毛怜卫的居民。猛哥帖木儿所统斡朵里部人世与胡里改部为婚,两部关系密切。所以猛哥帖木儿当因在“庚寅事变”中参与“寇庆源府”,畏朝鲜卷土来攻,亦于1411年(永乐九年)率部众迁到凤州地面,住在从凤州通往开原的地方。

    1412年(永乐十年),明朝将猛哥帖木儿所部从建州卫中析出,另置建州左卫,以猛哥帖木儿为建州左卫指挥使。时建州卫首领阿哈出孙李满住,于1423年(永乐二十一年)率“一千余户到婆猪江居住”。婆猎江即今鸭绿江支流浑江。李满住等领400余户住在浑江中游之兀刺山城(今辽宁省桓仁县东北之五女山城)南麓瓮村,距鸭绿江只一日程。同时迁到婆猪江流域的,还有猛哥不花所统西毛怜卫部众。猛哥帖木儿未一同南迁,先派管下童家吾等27人率男女200余名还阿木河旧居地,“随率正军一千名,奴人、小儿共六千二百五十名”,又返回到阿木河地区。猛哥帖木儿所以能再回阿木河地区,是得到明太宗同意回“原久居去处住坐”的。

    李满住等迁居婆猪江流域后,屡受朝鲜军袭击。李满住等被迫于1433年(宣德八年)率部又迁到婆猪江支流富尔江上游的“吾弥府”居住。由于朝鲜方面误以为李满住于1432年袭击朝鲜江界、阎延等地,1437年(正统二年)又欲发兵攻吾弥府。李满住闻讯,举部再西迁,于翌年到达今浑河支流苏子河畔,史称“移住灶突山东南浑河上”。(满语称灶突山为“虎拦哈达”,意为烟筒山)。其遗址迄今尚存,即今辽宁省新宾满族自治县境靠近烟筒山的苏子河上游之旧老城。

    跟随猛哥帖木儿迁回阿木河居住的建州左卫人,在1433年前已有零星迁往婆猪江地区,1432年(宣德七年)猛哥帖木儿向明钦差谈及,他的“族亲在婆猪江等处”。次年,猛哥帖木儿因积极协助明钦差裴俊刷还被杨木答兀从开原引诱叛逃到牡丹江、绥芬河一带的“漫散军官”及兵丁,冲突中,杀死“野人”头目阿答兀。同年闰八月,原为安乐州(治今辽宁省开原)千户的杨木答兀,“纠合各处野人(即所谓“七姓野人”)约八百余名人马”,袭击建州左卫,猛哥帖木儿及长子阿古(亦作阿谷,又名权豆)等人均被害,次子童仓(董山)被俘,房屋被烧毁,弟凡察等“俱各失所”。事件发生后,朝鲜借机派兵进驻阿木河地区。凡察向明廷求救,明廷只下诏令“野人”放还童仓,却不发兵问罪。凡察在归途中往会李满住,满住力劝凡察迁来同注。童仓被放回后,与叔凡察讨论今后大计,都有南迁之意,遂于1440年(正统五年),不顾朝鲜兵的阻截,率百余户迁到婆猪江流域,与建州卫都指挥使李满往会合,住在三土河(今三统河)、婆猪江以西至冬古河(即董鄂河,今大雅儿浒河)地区。同时迁来的,还有部分东毛怜的部民。凡察、童仓迁到婆猪江流域后,1442年(正统七年)叔侄发生建州左卫“卫印之争”,即争夺领导权。明廷为了平息纷争,析建州左卫为左、右二卫,以童仓为猛哥帖木儿正嫡,掌左卫,凡察掌右卫。自此,便有了历史上著名的“建州三卫”。建州三卫中,据朝鲜史籍1451年的记载,时建州卫有1700余户,左、右二卫合计才600余户,共计2300余户,以建州卫人户数最多。如按每户5人计算,时建州三卫共有人口还不到12000人。不过应当看到,无论是阿哈出迁出绥芬河流域,或是童仓和凡察南迁婆猪江时,史有明文,建州卫和建州左卫都有部分部民未迁走,1440年童仓等南迁时,左卫部民“留居者过半”。迁居婆猪江流域的建州女真时虽只有1万多人,但由于他们在长期迁徒中患难与共,而聚居在一地后,因来归者日益增多,遂形成一个强大的联盟集团。原来人数较少的建州左卫,当猛哥帖木儿后裔清太祖努尔哈齐登上政治舞台后,建州女真8部、海西女真4部及东海女真的一部分,均先后被他统一起来。建州女真8部及其分布为:苏克素护(亦作苏护或苏浒)河部,因居地临水得名,今称苏子河;哲陈部,哲陈为满语,疆、城郭之意,因居建州女真区域西北角得名,地在今苏子河与浑河合流处一带;完颜(一作王甲)部,分布在今新宾满族自治县东北的浑江上游地区;浑河部,以水得名,约分布在今抚顺市东南的浑河流域地区;栋(一作董)鄂部,以水得名,居今称大雅儿浒河流域;鸭绿江部,居今鸭绿江上游地区,有人认为该部居民是明成化年间(1465—1487)从图们江流域来投的毛怜卫人;讷殷部,以水得名,地在今松花江上游地区;珠舍里部,分布在朱色冷河(今二道江)流域,地在今吉林省安图县境。前人常称前5部为满洲5部,后3部为长白山3部。表明建州女真区域,东至鸭绿江,西抵抚顺市,南有辽宁县桓仁县境,北达图们江的广大地区。

    (二)海西女真

    海西一名始见于元代:即今松花江。元朝曾设置过“辽东海西道提刑按察司”、“海西、辽东鹰坊万户府”等。明人因居地故名。海西女真的族源,有“挹娄夷种”、“黑水裔”、“金辽遗种”等不同说法,表明了一个一脉相承的源渊关系,即汉魏号挹娄,唐称黑水靺鞨,辽金曰女真。今松花江(时亦称混同江)中下游流域为元代水达达女真的主要分布区,《元史》载,“立海西辽东提刑按察司,按治女直、水达达部”。,海西女真应是元朝时的水达达女真,且似与元初所设桃温、脱斡怜、孛苦江三个万户府的女真人源渊关系比较密切。然从明代文献和后人的考证看,明初,主要是指居住在今松花江大曲折处,下至松花江口一带的女真人。从15世纪初开始,明朝对东北北部地区女真人的招抚,在西边,于海西地区设立兀者等卫,以其为中介,招抚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的女真人。因此,明代中期所说的海西女真,也包括了黑龙江以北广大的居民,这就是《明实录》中将置于黑龙江上游和下至黑龙江口的卫所,前皆冠之以“海西”的由来。如称设在今俄罗斯结雅河流域的脱木河卫为“海西脱木河卫”,称置于黑龙江下游阿纽依河流域的扎真卫为“海西扎真等五卫”。由于在建州女真南迁的同时,原分布松花江中游,作为海西女真主体的女真人也先后南迁,至16世纪初形成了哈达、乌拉、叶赫、辉发海西四部,并成为与建州女真并列的一个强大的联盟集团,因而后人讲海西女真,常指分布在今辽宁开原以北至松花江大曲折处的海西四部而言。

    海西四部在明人著述中,又按其居住地区分为山寨夷和江夷两部分,哈达、叶赫为山寨夷,乌拉、辉发属江夷。史载,“开原北近松花江,曰山(寨)夷;又北抵黑龙江,曰江夷”。这一分布区域,是海西四部未完全形成前的住地。

    哈达部:以居哈达河得名。属纳喇氏。其先人本居扈伦(一作胡笼、呼伦、忽喇温)河(今呼兰河)一带地区,1406年(永乐四年),明王朝在这一地区置塔山卫,以塔刺赤为指挥同知。1446年(正统十一年),塔山卫都指挥金事弗刺出,以所管人民颇多,“声息驰报未便,请设卫给印”;在呕罕河卫都督同知你哈答保奏下,明廷同意析塔山卫另置塔山左卫……塔山左卫地在今呼兰河以东至依兰县以西之地。哈达部的成员,来源于塔山左卫,故史载哈达部与出自塔山卫的乌拉部为同祖——纳齐卜禄(疑为塔刺出音转)。自纳齐卜禄六传至速黑忒(即克锡纳)为塔山左卫首领时,或称之为“塔山前卫左都督”。今吉林省洮南县境出土了“塔山左卫之印”,说明至迟在速黑忒时,塔山左卫已由塔山卫东迁至塔山卫之南,约分布在今吉林省扶余、农安两县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一带。速黑忒为明嘉靖(1522—1566)初海西女真中的大酋,“诸部畏之”。约在1533年,速黑忒为族人巴岱达尔汗所杀,子孙逃散。次子旺住外兰(即王忠)率部分部众逃至广顺关外的哈达河(今辽宁省西丰县小清河)地区,称部长,成为哈达部的创建者。广顺关又有“南关”之称。长子之子万(即王台),逃至“锡伯部绥哈城”,在今吉林市西。

    1552年(嘉靖三十一年),王忠又被叛乱的部人所杀,其子博尔坤为报父仇,至绥哈城迎堂兄王台来主哈达部事。王台为部长后,采取“远者招徕,近者攻取”策略,使哈达部比速黑忒时更强盛,遂自称哈达汗。时叶赫、乌拉、辉发及建州女真所属之浑河部,“尽皆服之”。说明哈达部奠基于速黑忒,形成于王忠,至王台时达鼎盛。但王台在晚年,贪财受贿,不察民情,反曲为直,“下效尤甚”,民不堪其苦,往往叛投叶赫部,“国势渐弱”。1582年(万历十年)王台死,诸子争权,至子孟格布禄(蒙骨孛罗)主部事时,众子不服,骨肉相残。时叶赫部与建州酋努尔哈齐崛起,哈达部不仅失去昔日霸主地位,而且终于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被努尔哈齐兼并。

    乌拉部:乌拉亦作兀喇、兀拉,以居乌拉河得名。原居松花江下游,其始祖纳齐卜禄时迁于今呼兰河流域。在速黑忒率塔山左卫南迁后,速黑忒弟古对珠延率领塔山卫部民亦向南移动,至其孙布颜时,因不堪西部蒙古族侵扰,再南迁,避居乌拉河滨,“尽收乌拉诸部,率众于乌拉河洪尼处筑城称王”(遗址即今吉林省永吉县乌拉街满族自治乡北之乌拉古城)。布颜称王时,哈达部正强盛,听命于王台。至布颜孙满泰、布占泰先后为王时,乌拉部始强大,范围所及,拥有今吉林省中部,北至东流松花江南,南到盘石县一带,西达德惠、双阳县一线,东抵图们江上游,即今延边和龙县一带。布占泰称王后期“暴虐”,属部纷纷叛归努尔哈齐,乌拉部终于在1613年(万历四十一年)为努尔哈齐所破。

    辉发部:辉发一作灰扒,以居辉发河得名。始祖星古礼,姓益克得哩,尼玛察部人,原居萨哈连乌拉(指今第一松花江下游)地区。

    1409年(永乐七年)三月,明在忽儿海(今牡丹江)地区置忽儿海卫,辖地包括第一松花江下游地区。同年五月,明改忽儿海卫为弗提卫,以塔失为指挥。后恼纳、塔失叔侄发生“争印事件”,明廷为平息纷争,将卫一分为二,以恼纳领忽鲁哈卫,以塔失掌弗提卫。弗提卫以今牡丹江口以下以今富锦县为中心。至星古礼为弗提卫首领时,率部分部众南下至今呼兰河流域扎鲁(渣鲁)地方,后投纳喇氏噶扬噶图墨土(居璋地),2人杀牛祭天,遂改姓纳喇。七传至旺吉努(王机砮)为首领时,南迁至辉发河地区,筑城于呼(扈)尔奇山(今吉林省辉南县辉发山),始称辉发部。时叶赫、建州女真正强盛,受强邻挟制。旺吉努死,孙拜音达哩杀叔7人,自称王。1593年参加叶赫部组织的9部联军,与建州女真结怨。

    1607年(万历三十五年)拜音达哩为努尔哈齐所杀,辉发部亡。

    叶赫部:因居叶赫河得名。源出1406年(永乐四年)二月明朝所置之塔鲁木卫,包括蒙古土默特氏和女真纳喇氏各一支。叶赫部也是在逐步南迁过程中形成的。据《清太祖实录》卷六和《满洲实录》记载,叶赫部始祖星根达尔汉(又名打叶)是蒙古土默特氏人,原居忽喇温(今呼兰河)以北地区,后率部众南迁至女真纳喇一支所居之璋(张)地(今松花江大曲折处)。代之为主,因纳喇氏一支人居多,为随俗而治,遂改姓纳喇氏。到16世纪初,四传至楚(一作竹、祝、主)孔格(又名捏哈)为塔鲁木卫都督佥事时,南迁至叶赫河(今上游称冠河,下游称清河)流域,部始有叶赫之名。或说楚孔格为叶赫部始祖。叶赫部居地近明镇北关,又称北关。初依附哈达部,六传至清佳努(逞加奴)、扬吉努(仰加奴)兄弟二人为首领时,叶赫部强大。各据一寨(均在今吉林省梨树县叶赫镇境内),皆称王。

    16世纪中叶后,哈达部衰落,叶赫部遂成为海西四部中的强部,是明末与建州女真争夺女真族领导权的劲敌。清佳努子布斋(卜寨)、扬吉努子纳林布禄(那林孛罗)各继父职后,见建州女真势力日趋强大,对已造成威胁,于1593年(万历二十一年)联合蒙古3部(科尔沁、锡伯、卦勒察)、长白山2部(珠舍里、讷殷),结成九部联军,进攻建州女真,惨败而归。八传至锦台石(金台失)、布扬古(布扬武、白羊骨)时,于1619年(万历四十七年)叶赫部为努尔哈齐所降服。

    从海西四部的形成和居地变迁可以看出,作为海西女真主体的海西四部,原住地都在今呼兰河至松花江口一带,四部是在逐渐南迁中形成的,前后经历了约七八十年之久;其成员,在四部形成、发展过程,有蒙古人和女真别部人加入,特别是后者为数很多;哈达部虽曾一时成为女真诸部的霸主,叶赫部在明末也曾成为与建州女真抗衡的劲敌,但四部后来均被努尔哈齐兼并,成了以后构成满族的主要成员,叶赫纳喇(那拉)氏成为清代满族中的著姓。

    (三)东海(野人)女真

    “野人”一同明初用来代称女真人。在明代中叶后,即在建州女真、海西女真形成时,用来代指这两支女真人以外的女真人。其含义,是因这部分女真人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比较落后,故名。近人有以其居住在“远甚”地方,对明朝“朝贡不常”而得名。其实,野人女真或女真野人居近东海之滨一带,应以改称“东海”女真为是。

    东海(野人)女真主要指分布在“极东”、“远甚”地方,即今黑龙江以北和乌苏里江以东地区的女真人。《大明会典》载,在建州、海西女真“极东为野人女直,野人女直去中国(中原)远甚,朝贡不常”。到16世纪初,建州三卫已确立,海西四部也已形成,并各已形成了稳固的联盟集团,有了各自的地域范围,于是在他们区域之外的女真人,统被称之为东海(野人)女真。在建州、海西女真南迁后,东海女真也趁机南移,进入他们过去的居地,故1621年(天启元年)成书的《东夷考略》载,女真“略有三种,自汤站东,抵开原,居海西者为海西女直,居建州、毛怜者为津州女直,极东为野人女直”。说明明末的东海(野人)女真,包括了原属建州、海西女真的一部分。

    东海(野人)女真是对散居女真人的一种泛称,并未形成像建州、海西女真那样的联盟集团。明代诸文献记载的生女直、乞列迷、女直野人、北山野人、苦兀、吉列迷等,多属东海女真的部落,但这还只是记载分布在松花江下游及黑龙江以北地区的一些部落。今绥芬河流域、乌苏里江附近及东至日本海地区,在明末清初属东海三部中的穆棱路(居今穆棱河流域)、绥芬路(绥芬河上游)、那木都鲁路(绥芬河下游近海之地)、尼马察路(今俄罗斯乌苏里斯克附近)、瑚叶路(今俄罗斯滨海边区达乌河流域)、乌尔固定路(今俄罗斯滨海边区比金河流域)、雅兰路(今俄罗斯滨海边区塔乌黑河流域)、锡林路(今俄罗斯滨海边区苏祖河流域)等,也为东海女真的氏族或部落集团。居住黑龙江以南地区的不少氏族和部落,被努尔哈齐和皇太极征服后,南迁到浑河流域,后来成了满族的一部分;但分布在乌苏里江流域和黑龙江以北等地的诸部落,大多未纳入满族共同体,于清初形成了今天居住我国和俄罗斯境内的赫哲(俄罗斯境内的称那乃)、鄂温克(埃文基)、鄂伦春(鄂罗奇)、费雅克(尼夫赫)等族。

    综上所述,明代的建州、海西、东海三支女真人,是在逐渐南迁后形成的。在形成过程中,原以血缘为纽带的部落相继解体,向地域组织过渡,最后大多成了满族的成员,处边远地区的部分,分别形成了赫哲、鄂温克、鄂伦春和费雅克等族。

    二、女真社会生产和文化生活

    在努尔哈齐起兵统一女真诸部前约200年时间里,女真社会既有渔猎、采集业,也有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然各项生产在社会中所占比重,不仅前后不同,由于各部所处自然条件不一和社会发展不平衡规律的影响,在同一时期里各支女真人中的情况也悬殊很大。初期,农业虽在一些部落里已经存在,但尚未发展起来,狩猎和捕渔业是解决他们衣食之源的主要社会生产;后期,农业已成为社会主要生产,但由于对外交换的发展,狩猎和采集业变成了获得先进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的重要生产部门。即以后期为例,处于南部的建州、海西女真已以农业为主,兼事渔猎和采集;处于北部的东海女真,情形则相反。在东海女真分布区内,又由南而北形成半农半渔猎、开始有农业、完全靠渔猎为生。情况大致如下:

    (一)社会生产

    1.农业

    元朝在松花江中下游一带曾建有水达达屯田万户府,也有一部分水达达女真人被安置在肇州屯田万户府从事农耕,所以原来往在胡里改、斡朵里、忽喇温地面的建州、海西女真部落,早已有从事农业生产的。他们在元末明初南迁,虽是受到“野人”和蒙古人的侵扰,也是为了寻找有利发展农业和渔猎的场所。南迁居住过和后来定居的图们江流域、松花江大曲折处和苏子河流域等地,既有土地沃饶的平原广野,又更靠近汉和朝鲜人的聚居地,较方便地购得耕牛、农具,学习农业生产技术,故南迁推进了建州、海西女真社会内农业迅速发展。建州女真在图们江流域居住时,由“惟知射猎,本不事耕稼”,变成“颇业农耕”的部落;时斡朵里部首领董山也说,已与当地朝鲜人“并耕而食”。最先迁到婆猪江流域的李满住一支,在1437年(明正统二年)朝鲜派人去侦察时,已“见水两岸大野,率皆耕垦,农人与牛布散于野”。一派农耕发达景象。汉文记载亦云,建州女真“乐住种”,“饮食服用,皆如华人”。到16世纪后期,建州女真收获的谷物,已自给有余,明代辽东一份抚顺“马市抽分档册”中记载,建州女真在1578年(万历六年)3个月中到马市交易24次,出售货物中7次有粮食。海西女真的农业发展情况大体与建州女真相同,也是“俗种耕稼”,“室居田食”,颇同中原人。从16世纪末每次到马市购买铁铧数量比16世纪中叶增加12倍多看。农业发展也非常迅速。建州、海西女真以外的女真人的农业生产,也有不同程度发展。如居住牡丹江至绥芬河一带被朝鲜人你为兀狄哈(野人之意)的女真人,1491年(弘治四年)时已“作大柜盛米,家家有双砧,田地沃饶,犬豕鸡鸭,也多畜矣”。分布在可木(今同江县境)以下黑龙江附近的女真部落,虽还居无常处,惟逐水草,但也“事耕种”;伯力(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以下至散鲁温一段以西的女真人,“耕作、射猎、饮食、居处,类可木”。

    建州、海西女真中的大小头目和富余户,已把掠夺来的汉和朝鲜人降为奴隶,或用牛马购买奴隶用于耕作,自己已不参加农业劳动。毛怜卫酋长柳尚冬哈到朝鲜境内寻找逃亡的奴隶,毫不隐讳地对当地官员说:“我以牛马购奴婢,若不及还,亲操耒耗必矣”。建州卫首领李满住家一次逃入朝鲜江界边区的奴隶有10人,林哈刺家时也有“奴婢六口逃去”。海西女真也普遍使用奴隶耕作,明臣吴良1443年(正统八年)在海西地区亲见:被驱迫在女真人家田间耕作的多是汉人。汉人有的是被掳掠去的,有的是“避差操罪犯逃窜者”。另外,在建州女真地区亦雇用朝鲜人种地。

    2.渔猎和采集业

    农业发展起来以后,传统的渔猎和采集业仍在女真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不惟处于边远的乞列迷、北山野人、苦兀等还完全依靠狩猎为生或“捕渔为食”,就连已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建州、海西女真人,也是如此。因为:一是女真人归服明朝后,要贡纳貂皮等土特产品;二是建州、海西女真南迁后,铁器、耕牛、农具乃至一些生活必需品,要从汉族和朝鲜族地区输入,而汉人和朝鲜人又特别喜爱女真地区出产的各种细毛皮张和人参、木耳、蘑菇、松子、榛子等山货。于是,女真人的农业发展需要狩猎和采集业的支持,猎品和采集品获得越多,农业的发展速度就越快。所以建州和海西女真仍“俗善射驰猎”,“专一采取人参、榛、松,围猎野味,以为生计”。每到采集季节,有的部落竟“倾落采参,逾大岭布野”。建州女真则有固定的狩猎季节,农历3至5月为春猎,7至10月为秋猎。一般以20多人为群,远离住地,到森林“密处结幕”,三四人共处一幕,昼出游猎,夜来“困睡”。狩猎和采集品的数量,从海西女真在开原马市出售的数额统计,在明代辽东档案1583年至1584年(万历十一年至十二年)抽分档册里记录的19次交易中,海西女真仅貂皮出售就4600张,人参3484斤。其中有一次出售的貂皮达1802张,人参161斤。建州女真猎获品数量与海西女真不相上下,而采集品数量可能更多,因为1608年(万历三十六年)明朝关闭与努尔哈齐互市后,两年内竟使之人参“浥烂”达10余万斤。

    3.畜牧业

    各部女真人都从事畜牧业生产,但饲养的牲畜种类不完全相同。建州和海西女真,马、牛、狗、猪、鸡、鸭皆有,尤以马牛为最。15世纪初,图们江以南的朝鲜边官向上报告建州女真有战马,“多者至于作屯牧放”,还有“牧马南下”之说。由于马不仅是作战、狩猎的坐骑,而且又是贡品和对外交换物,所以发展很快。至17世纪初,朝鲜李民寏在建州女真地区所见,“将胡之家”的马“千百成群”,一般每户亦不下数十匹。牛不及马多,但早在1423年(永乐二十一年)猛哥帖木耳派200余名男女由回波江返回阿木河“旧居农耕”,带去牛也达100余头,平均两人有牛一头。海西女真畜养的牛马也很多,因为他们在万历十一年七月至次年三月的8个月中,仅在开原马市上就购回牛546头,卖出马179匹。在东海女真人中,乞列迷所养家畜惟狗为多,平时以狗牵拽扒犁(雪撬)作交通工具,冬季以其皮制作防寒服;北山野人则主要养鹿,用来驮载物品和乘骑。

    4.手工业

    女真社会的手工业生产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是由于前述的他们需要的生产工具和一些生活用品,可从汉人和朝鲜人那里换得。所以长期以来,尽管女真社会有纺织、造船、建筑、加工狩猎工具和马具等手工业,但一直以家庭副业的形式存在。不过,由于战争和生产的需要,铁制品加工业发展较其它手工业迅速。早期还“屈木为镜,削鹿角为镞”;到1475年时,所用镫、镞皆是铁制的了。但这时还不知用铁矿石炼铁,而是“贸大明铁自造”铁器,即所谓“但得正铁改造”。这时加工铁器的技术已达到相当水平,既知用风箱向炉内鼓风来提高火温,又懂得了将打制的铁器趁高温急入水中冷却,使打造出的箭镞等铁器“强劲”。明中叶以后,女真人才有冶铁业,最先在“火(忽)刺温地面”,建州女真则直到1599年(万历二十七年)“始炒铁,开金、银矿”。

    (二)文字

    各部女真人经济方面存在的差异,反映在文化生活上也不尽相同。东海女真保留古老的东西多一些,建州、海西女真则较多地继承了金代女真的一些文化习俗。

    金代创制的女真文,明前期仍在女真地区使用。

    1413年(永乐十一年)记录招抚女真史事的《永宁寺碑》,立于黑龙江下游特林地方。为使使女真人了解碑文内容,碑阴与碑侧刻有与汉文对译的女真文。属海西地区的玄城等40卫中,1444(正统九年)时已“无识女直字者”。建州女真虽然在15世纪后期给明朝和朝鲜当局的文书中还使用女真文,但到16世纪初,也已“汉字、女直字皆不知”。这是因金朝亡后,女真人在蒙古贵族长达百余年的统治下,蒙文成了明代女真社会通用的文字。玄城卫指挥撒升哈等在1444年便向明廷奏请,求以后下“敕文之类,第用达达字”。达达字即蒙文。建州女真至努尔哈齐兴起时,亦是“文移往来,必须习蒙古书,译蒙古语通之”。

    (三)婚姻

    一夫一妻制是明代女真的主要婚姻形式,但已出现一夫多妻制,也残存群婚制。过多妻生活的,多为部落首领和富有户。像建州卫酋长李满住有三妻,原分别为斡朵里、兀良哈、火刺温人。残存群婚制的,主要是处于边远地区的一些东海女真部落。乞列迷人“若娶其姊,则姊以下皆随为妾”;与苦兀相邻的部落里,流行朋友至家,“馈之艳妻,去则归之”。当然,在建州、海西女真社会也有群婚制残余,如建州女真人嫁娶“不择族类”,有父死子妻其后母,兄死弟妻其嫂之俗;海西女真哈达部酋长王台死后,其子康古陆即以其后母温姐为妻。此外,女真社会普遍流行早婚,“年及十岁即娶”。后来,海西女真改为至十七八岁成婚,建州女真直到皇太极时代才规定,女子未及12岁而嫁者“罪之”。成婚前先有“约婚”(定婚)。约婚后,男家需向女家纳甲胄、牛马、奴婢等彩礼,已出现有的贫困户至10年未纳足彩礼而不能成婚者。

    (四)丧葬

    人死,建州女真是停丧于家,杀牛以祭,3日后择向阳处葬之。葬时,有将死者生前所穿衣服及乘马随葬之风,随葬马是杀后去其肉而葬其皮。海西女真流行树葬(风葬),择大树置尸于上,随葬之马皮、尾和脚及生前所用弓箭等物挂于树。东海女真诸部落葬俗比较原始,除有树葬外,苦兀人父母死后,去其肠胃,将尸体曝晒干,出入背之于身,饮食必祭,3年后才“弃之”。乞列迷男女老死,“刳其腹焚之,以灰骨夹于木植之”;溺水死者,以鱼叉叉其尸,用海豹皮包而埋之。示意可变海豹;被熊虎咬死者,“裸踯其尸作熊虎势”,令人用箭射尸,带箭埋之,示意可变熊虎。

    (五)宗教

    明代女真普遍信奉萨满教,认为万物有神灵。在诸种神灵中,尤尊崇天神,凡遇大事必祭天。祭天前后皆“斋戒”。还有于月望祭七星的习俗。佛教在女真社会里已有传播,1417年(永乐十五年)明在建州卫置僧纲司,以女真僧人塔儿马班为都纲。永乐年间,明还在奴儿干都司所在地建永宁寺,说明东海女真中也有信佛者。

    (六)社会组织

    与上述社会生产和文化习俗相适应的社会组织,东海女真还处在氏族制阶段;建州和海西女真以血缘为纽带的氏族制已经解体,个体家庭基本上已成为社会的生产单位,无论在村屯还是部落内,尽管有各种血缘关系的户还占多数,但已转变为以地缘为纽带的组织。不过,直到努尔哈齐起兵统一女真诸部前,社会内尚无赋税、徭役和法制,但已进入奴隶制阶段;各部首领虽又兼任明置卫所的行政官吏,但权力还有限,如建州女真酋长的更替还必须“众所推服”,仍“无君臣上下之分”。

    三、女真与汉族的交往

    14世纪末至16世纪末,女真与周邻民族交往最密切的是汉族。而与汉族的密切往来,又主要反映在对明朝的臣附关系上。

    1371年(洪武四年),明太祖朱元璋派都指挥使马云、叶旺率兵由山东半岛渡海经金州至辽阳,设立定辽都卫。三年后,改定辽都卫为辽东都指挥使司。为了招抚辽东一带地区的女真人,先于1380年(洪武十三年),在有女真人居住的地区,设立东宁、南京、海洋,草河、女真5个千户所;后于1386年(洪武十九年),将5个千户所改置东宁卫,治今辽宁辽阳市,使分散的女真人统一在一个卫分管辖下。

    对分布于松花江、黑龙江、图们江和乌苏里江流域的女真人,招抚分东、西两路进行。始于明太祖时,完成于明太宗朱棣永乐年间。西路的招抚,由于有故元残余势力的影响,是伴随着军事征讨进行的。

    1383年,故元海西右丞阿鲁灰,派人至辽东请内附,明太祖受其降,并遣使往谕,赞其归诚之举。1387年(洪武二十年)春,明派冯胜统大军进攻纳哈出,师逾金山(今辽宁省开原县城北190公里处),“至女直苦屯”,纳哈出败降,忽喇温地区(即第一松花江地区)的女真首领西阳哈等不久也率众降明。明于是年置三万卫,以侯史家奴为指挥佥事。翌年,又遣他领兵2000抵斡朵里(今依兰县马大屯)立卫,计划全面进行对黑龙江流域女真人的招抚。由于“粮饷难继”,被迫退还,立三万卫于开元(今辽宁省开原县老城镇),遂使深入女真地区置卫招抚的计划暂时告罢。不久,西阳哈与明对抗,为了防止故元残余势力联合反明,1395年(洪武二十八年)六月,明太祖派周兴等率师进讨,因西阳哈已在大军到前渡松花江东逃,适下雨追之未及,只收获女真镇抚管三,并男女650余人而还。

    东路的招抚,受到了高丽(后改称朝鲜)国的干扰。今朝鲜咸兴以北地区,辽金元三朝为女真与高丽等族人杂居地区;元末明初又有斡朵里等部女真人迁到图们江南北居住,明太祖平定东北故元势力取得胜利后,于1388年初(洪武二十年十二月)诏谕高丽,提出铁岭(山岭名,在今朝鲜咸镜南道南端)以北东西之地的女真、鞑靼、高丽人应归明辽东都司统管。次年又派周鹗领兵至铁岭创立卫站,因遭到高丽国的抵制,周鹗被迫在黄城(今吉林省集安县城)立铁岭卫,时有江界万户金完奇等率2700余口归明。铁岭卫旋撤到今辽阳市东北之奉集堡,再迁至古嚚州地(今辽宁省铁岭县),明对朝鲜北部女真人的招抚也暂未付诸实行。

    明成祖朱棣继位以后,对女真人的招抚也很重视。朱棣为燕王时,曾娶胡里改部酋长阿哈出女为妻,史称“三皇后”。即位后不久,即敕谕下属加紧招抚女真诸部,“使献贡”。随着明朝统治的巩固,女真诸部纷纷向明朝贡。1403年(永乐元年),东部居绥芬河流域的胡里改部率先朝明,明置建州卫,以阿哈出为指挥使。一度与明对抗的西部忽刺温女真头目西阳哈等,也于1404年初(永乐元年十二月)复向明献贡,明置兀者卫,任命西阳哈为指挥使,锁失哈为指挥同知。建州和兀者卫的设立,使明全面招抚女真的工作进入了一个新时期。在东边,明先后派王可仁、王教化、金声等至朝鲜北部及图们江流域招抚,斡朵里部酋长猛哥帖木儿(后为建州左卫首领),胡里改部另一头目把尔逊(后为毛怜卫首领)等,相继归明。在西边,松花江中下游流域女真诸部首领时也纷纷朝明,明以脱脱哈所部置兀者左卫,以那海所领立兀者右卫,以义不扎尼所统为兀者后卫,等等。与此同时,1403年,明成祖又派行人邢枢,偕知县张斌等前往黑龙江下游奴儿干地方招抚女真等部落。次年返回时,有“野人”头目把刺答哈等同来朝明,明以其所领置奴儿干卫,任命把刺答哈等4人为指挥同知,古胪寺为千户所镇抚,发给诰印、冠带、袭衣等。随后,散居黑龙江下游和乌苏里江一带的女真诸部相率至京朝贡,明嘉其“向化至诚”,乃视其情况分置卫、所,仍由其统率,“听其种牧,飞放败猎,俾各安其生”。

    1409年(永乐七年),奴儿干地方的伏里其等卫首领忽刺冬奴等65人朝明,言其地重要,请立“元帅府”。明允其请,决定在黑龙江下游亨滚河口对岸的特林地方,设立奴儿干都司,任命东宁卫指挥康旺为都指挥同知,千户王肇舟为都指挥佥事,统其众,并令“岁贡海青等物”,复元置狗站递送。1411年(永乐九年),明廷特派内官亦失哈等,率“官军”千余人,以巨船25艘满载各种物资,至特林地方开设奴儿干都司。先是,开原以北地区归附的女真人愿迁辽东地区居住,明于1409年设立安乐、自在二州(原皆设在开原,后分别在开原、辽阳)以居之……奴儿干都司建立后,明又在黑龙江流域等地设立了许多卫所,至正统年间(1436—1449),都司统184卫(包括福余、朵颜、泰宁三卫),20所;到万历年间(1573—1620)达384卫,24所,站和地面各7,寨1。从而使所有女真部落,都纳入了卫所管辖之下。这不仅标志着所有女真分布地区都已纳入明朝版图,而且促进了女真与汉族间的交往,主要表现在:

    政治方面,女真人需按明朝规定,定期纳贡,听从调遣,负责守边,重大行动请示,违犯明朝法律要治罪等;明廷有权任命各卫所首领,有责任帮助女真内部解决纠纷,扶植受到外来攻击的部落,奖赏从征与平乱等有功人员等。以纳贡为例,按规定,凡建立卫所的女真人,必须按期贡方物,无故不来贡者要治罪,欠贡者要补纳,《明实录》中就记有1609年(万历三十七年),忽鲁等卫女真人补进万历二十九、三十年贡马410匹的记事。明有关女真纳贡的规定,后来虽作种种限制,但总趋势是交往越往后越多。早在永乐初期,明成祖曾敕谕辽东边官对女真各部来贡勿加限制,“悉听其便”,并令对所贡方物,“悉厚直(值)酬之”。及至15世纪中叶前,因明政治日趋腐败,财政拮据,蒙古等族时有骚扰,于是,明廷对女真诸卫的贡品、年来次数、每次人数、来贡日期和时限等,都先后作出限制,令不得违反。而女真各卫以要求增设卫所增加入贡人数等方法进行抵制,反而人数日趋增加。如1470年(成化六年)以前,诸卫入贡者不过八九百人,1472年以后增至1200余人;至1513年(正德八年),仅是年六月就有忽石门等6卫500余人“来贡马”,海西女真祝孔革部等2000人“入关,各修职贡”。

    经济方面:更是越来越频繁,交流渠道有三:第一,纳贡与回赏。女真人按期向明纳贡,明廷给来贡者回赏,起着女真地区与内地间的经济交流作用。女真诸部的贡物不尽相同,归纳说,有马、貂鼠皮、海东青、大鹰、皂雕、白兔、黑兔、黑狐、呵胶、海螺皮、海獾皮、殳角(即海象牙)、好刺(即各色鹿)、豹皮等。明给女真来贡者的回赐与赏物,主要为彩缎、各种绢和布、各色红丝衣、鞋、袜等。《大明会典》载,嘉靖年间,明按例赏给来贡者:都督每人彩缎4表里,折纱绢2匹;都指挥每人彩缎2表里,绢4匹,折纱绢1匹,各织金纻丝衣1套;指挥每人彩缎1表里,绢4匹,折纱绢1匹,素纻丝衣1套;以上鞋袜各1双:千百户、镇抚、舍头目人,每人折衣彩缎1表里,绢4匹,折纱绢1匹;奏事来者,每人红丝衣2件,彩缎1表里,折纱绢1匹,鞋袜各1双。仅依这个规定中赏给最少的“奏事来者”的物品,与万历年间限定,海西女真每年朝贡只准1000人,建州女真500人计算,则1年输入海西、建州女真地区的纻丝衣就有3000件,彩缎1500表里,折丝绢1500匹,鞋袜各1500双。再看回赐物,依嘉靖年间规定,例给贡马每匹彩缎2表里,折纱绢1匹;貂鼠皮每4张给生绢1匹,零者每个给布1匹。仅依前面提到的忽鲁等卫补欠两年贡马410匹,以贡马数推测即知,明一年给女真诸部贡马的回赐物,就比赏物的数量大。可知通过这一渠道,汉区生活用品输入女真地区的,数量就十分惊人;而女真人的各种土特产品由这一渠道输入汉区的数量,虽无具体记载,但数量很大也是可以肯定的。

    第二,纳贡过程中的交换。女真诸部首领赴京师朝贡,一般都随带很多土特产品,在京师交换。明廷先规定,来朝者在纳贡受赏后,可在街市买卖5日,后来改为许与会同馆开市3日或5日。这一渠道的物资交流数量也不少,史载万历年间,带到京师接待来贡者(主要是女真人)会同馆的“行李”,多至千柜,少亦数百。女真人主要用土特产品交换“布绢瓷器”之类的生活用品,也千方百计购买“违禁”货物。为了交换,他们常不按规定的日期返回,有的甚至拖延旬月。海西和建州女真的朝贡者,还在返回途中常以所得“彩币”或驽马,沿途与汉人交换耕牛及铜铁器皿。

    正是由于向明纳贡女真人不仅能得到很多赏赐物,而且又能交易到各种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所以自明中叶起,女真诸部常向明廷要求多设卫所,增加入贡人数,否则就兴兵到汉区大肆杀掠;而强部之间展开了对入贡凭证敕书或印信公文的争夺和兼并。

    第三,马市贸易。马市之设,始于1406年(永乐四年,一说在三年)。是年,明在开原、广宁(今辽宁省北镇县)两地设立马市。广宁为与蒙古朵颜三卫互市之地,开原是为与女真人互市而设。开原互市场所有两处,一在城东,一在南关,后者又主要是接待海西女真的。1464年(天顺八年),增设专接待建州女真的抚顺马市,于是开原两处马市遂成了海西和东海女真的交易场所。1588年(万历十六年),又应建州女真的要求,开设清河、暖阳、宽甸3处马市。最初,女真人至马市,主要是与官方买卖,待官方买足所需马匹后,方准与“诸人为市”。然马市的这种性质,到了明代后期,实际已成了女真诸部与以汉族为主的民间交易场所,明政府的买马人员变为管理市场的官员,负责“抚赏”和“抽分”(征收入市货物税)。随着马市性质的变化,对原来的严格规定也被冲破。

    1478年(成化十四年)曾规定,开原马市每月初一至初五日开市一次;到1549年(嘉靖二十八年)已不是每月一次,而是大约每隔三四天一次;至20多年后的万历初年,则每隔一二天就开市一次,有时三四天连续互市;入市的女真人,少则数百,多至千余人,有一次竟达2237人。女真人入市货物,起初主要是马,从辽东残档中可以看出,后来变为主要是貂皮和人参等采集品,并且越往后,人参、貂皮越占显著地位。女真人用这些狩猎和采集品,换取汉区的布匹和铁铧等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辽东残档中记载有接待海西、野人女真互市的开原北关和广顺关,在1583年(万历十一年)七月至九月和次年一至三月这6个月内交换货物的品种、次数和数量。能分清属女真卖给汉人的有:人参、18次,3619斤;马,18次,175匹;貂皮,18次,4734张;狐皮,18次,577张;狍皮,16次,761张;珠子,8次,32颗;蜜,7次,1460斤;蘑菇,14次,3740斤;木耳,12次,762斤;还有鹿皮、豹皮、棒子等若干。属汉人卖给女真人的有:铁铧,19次,4848件;牛,18次,497头:锅,16次,354口;袄子,15次,234件;羊皮袄,9次,397件;水靴,14次,203双;缎子,10次,58匹;绢,4次,6匹;还有木锹等若干。不能分清哪方买卖的有:羊,13次,213只;羊皮,13次,1743张;驴,10次,23头;猪,4次,11头。此外,半年中来互市的女真人还得到明朝“抚赏”的布1055匹,锅1669口;盐3230斤。如此广泛和数量极大的交易及抚赏物,不但使双方互通了有无,丰富了人民的生活,而且促进了社会发展。特别是对于女真人,这种经济交流尤为重要,故明朝常对不听约束的女真部落,用停止互市使其困乏,以示惩罚。

    女真人与明朝及汉族的政治、经济交往,已如上述。但在司一时期内,也存在着女真与明朝经常发生冲突的事实。据载,1429年(宣德四年),海西女真“始入寇”。;1449年(正统十四年),蒙古瓦刺部首领也先攻北京,一部分海西、建州女真上层乘机“蜂起,辽东为之弗靖者数年”。明廷为了保护汉区不受女真和蒙古诸部的侵扰,遂在东北地区有“边墙”之设。边墙的修筑,加深了兄弟民族间的隔阂。事实上,无论是海西女真早先的“入寇”,还是后来建州女真的“叛服不常”,究其原因,一是女真贵族对财富的贪欲;再是明朝的腐败及辽东地方官吏在马市上及接纳女真朝贡过程中,对女真人敲榨勒索,以致激起广大女真人的不满,并起而反抗,愈演愈烈。但这在封建制度下,是不可避免的,是多民族国家内部阶级矛盾在民族问题上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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