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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推荐:高国新-神秘接触专题 第五章 上帝必须复活(上)

    人类痛苦的根源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出于上帝的能力有限,而是人类选择了人类自己没有能力种植的禁果以及上帝不愿意种植的禁果罢了。

    因此人类需要检讨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究竟有多少痛苦应该将责任推卸到上帝身上,又有多少制造痛楚的责任仅仅出于人类的自身问题。

    例如如果您选择一个有妇之夫作为您的爱慕者并打算与之结婚,那么您就必须自己承受痛楚的责任,将来您能否与这名男子共尝爱果,就只能凭您自己的能力。上帝在一般情况下都只能袖手旁观,欲助不能。

    只有人类学懂检讨自己,才能进一步通过一系列方法求证我们这个充满罪恶感的世界能否与上帝是否存在的问题脱钩,以进一步探寻事实的真相。

    3、公愿原则

    公愿原则是十分重要的一条原则,因为它是上帝选择满足人类愿望的一个重要依据。

    公愿原则:指您的愿望如果牵涉到其他人的利益,那么只有其他人所持的愿望与您一致时,上帝才能满足这个愿望。

    举一个例子,假如全人类都渴望上帝在地球显灵,那么上帝就可以满足这个愿望,但是,人类必须有一个上帝怎么显灵、在何时显灵、在何处显灵的统一愿望,上帝才能同时满足人类的愿望。很有趣的是,单纯上帝的肤色问题就足以令人类就此愿望形成四分五裂的意见。

    显而易见,如果上帝显灵,那么人类要求上帝协助人类完成的愿望必须统一。否则,上帝就不能显灵,因为假如上帝出现后又不能创造奇迹(满足人类愿望的奇迹),将没有人类会认为他就是上帝。

    例如您要求您房屋周围的房屋全变成绿地,而同时您的邻居则要求周围多一点房屋,那么上帝就不能同时满足这两个人的愿望。如果世界上每个人的愿望都互相冲突,那么上帝希望显灵也无能为力。

    公愿原则说明人类如果达成一些统一的愿望都会比较容易满足。例如经济高速发展等等,但与此同时,人类却不能自愿通过各种手段破坏经济高速发展,否则上帝须遵守人类的“自由意志原则”(在下文介绍)、“公愿原则”行事,整个社会的经济将变得波折进步。

    为什么“齐心合力”做事的成功机率大,其中有我们自身努力的原因,亦有可能是上帝暗中帮了我们一把。

    因此,人类要想上帝帮助人类,人类首先要具有正义及统一的幸福观念,如果人类能做到这一点,上帝必定倍感安慰,竭力满足人类的愿望。

    4、别人愿望不愿满足原则

    在另外一种情况下,人类达成了统一的“公愿”,上帝亦未必会满足人类的愿望。

    别人愿望不愿满足原则:人类所喜欢的愿望如果满足后会令到人类的发展退步,那么上帝必定不会满足这种愿望。

    例如,全人类达成毁灭整个世界的愿望,上帝当然不会满足;或者您要1万吨白粉,上帝满足了您的愿望后明显会让您危及社会,因此必定不会满足这种愿望。

    对于正义的愿望,上帝也未必会满足。例如您们祝愿世界和平,但是人最宝贵的思想是用自身的行动保卫世界和平,并非单纯许愿而不愿努力行动。所以如果上帝单纯地满足人类世界和平的愿望,那么人类的思想也会倒退一大步。

    大家可以想想,假如上帝无论何时何地都保证世界和平,那么人类就可以胡作非为,这样受到上帝保护的人类无疑是低级的动物。

    其实,上帝没有绝对满足不了的愿望,只是担心人类的愿望太低层次罢了。例如上帝问三千年前的皇帝,您最大的愿望是什么,我将永远满足您。皇帝回答:“我需要当永久的皇帝,每天享受着这种宫廷生活。”假如上帝真的满足这个皇帝的原望,其实是皇帝的悲哀。因为他的宫廷生活无非是亲近一些美色(大部分以现代的审美观念看都不甚美丽)、每天吃一些山珍海味罢了。无形中,上帝给了一个满足他愿望的机会,他因为不懂要求上帝给他空调、外国的美女、西餐厨师、宇宙飞船、红酒等物质而浪费了这次许愿机会。

    在现代的社会中,的确存在许多幼稚的愿望。在苏拉威西岛,那里的人们认为死亡是不可怕的,只要看看当地人是怎样为一位地位显赫的贵人举行奇特的葬礼就知道了。

    在举行葬礼的时候,人们带来棕榈酒、丁子花香料熏制的卷烟,守护在旁边,无拘无束地在这里吃喝闲聊,棺木边常爆发出阵阵笑声。原来,这里的人都为死去的人庆祝到“天堂”生活的幸福之旅。他们饲养水牛、种植稻米仅仅作为祭品,生儿育女是为了保证子孙为其操办热烈的祭奠仪式。这是人生唯一真正的重大节日。

    从以上例子可以知道,人生存若仅仅为了死亡,这种愿望的确是很幼稚的愿望。

    另外一些人的愿望则更加不能满足,因为他们不仅幼稚而且邪恶。二次大战时期,超过百万以上的犹太人被处于枪杀、毒氯、火焚、施打毒液等酷刑而命丧黄泉。在这场以“种族净化”为名的血腥屠杀中,连德国人本身也不能幸免。凡是生理或心理上有缺陷的德国人,起先是被迫绝育,继之赐予“安乐死”。他们把理想的“伟大人种”定义为“高个子,金发碧眼”的特征,所有不符合这类标准的人都不配住在德国,甚至“不值得活下去”。而最可笑的是,他们仅仅根据“鼻子的形状”及“讲话的腔调”作为判断是否为德国人的等征。

    如果有人以这些种族主义思想作为愿望出发点要求上帝满足,实在有辱上帝。

    这些事例令我们反思到,其实我们现今的许多愿望相对于将来的人类来说亦必定是相当幼稚与相对邪恶的愿望,因此人类要懂得反省,懂得反省才有进步。

    这个世界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知道一千年后人类的幸福感觉与正义的定义,这是铁般的事实。

    所以,现时的许多愿望对于上帝来说,其实都是无知的愿望。当您现在有幸可以要求上帝满足您任何一个欲望的时候,您务必要小心,因为这可能是您一生中最大的悲剧。

    5、干涉愿望原则

    上帝是具有丰富感情色彩的人,由于我们都是他的孩子,所以上帝总是想尽办法帮助我们取得更大的幸福。在此过程中,上帝必定通过各种方法改变我们的愿望,以令我们得到更大的幸福。

    例如,古希腊有一位犬儒学派的代表人物安提斯泰尼。他有一个最出名的故事:亚历山大曾拜访过他,问他想要什么恩赐,他回答说:“只要您别挡住我的阳光”。他对德行有一种强烈的感情,而对俗世的财富则无足计较。

    安提斯泰尼的愿望既不幼稚、又不邪恶,按道理上帝应加以满足。但对于上帝而言,必定不忍心看到自己的孩儿仅要求如此微弱的幸福就加以满足。所以上帝会想方设法改变这个人的愿望,自然而然,这个人的人生注定永远不会一帆风顺(只有经受挫折才会转变观念)。

    反观现实世界中,如此多人的愿望得不到满足,上帝可能已在暗中帮助您,让您在日后获取更大的幸福。

    所以说,当您在遇到最沉重的挫折时,上帝可能已给您一生中最大的幸福。

    6、自由意志原则

    我们还需对“自由意志原则”产生共鸣,才能进一步分析下去。

    自由意志原则是指普通情况下,上帝是不会直接改变任何一个人的思想(可能有上帝认为许可的特例)。

    自由意志的定义:每个人感觉到自己存在意识,是因为我们感受到一个完全属于自己支配的意识,并且这个意识无论受到外界任何困扰也必定仅仅属于自己。

    换言之,我思,故我在。

    为什么说上帝不容许直接干预您的自由意志呢?

    首先,上帝创造您,必定会让您拥有自由意志,否则您将不会感觉到自己的存在。

    既然上帝让您存在自由意志,则必定意识到您会施行正义或施行邪恶,否则,上帝将不创造人类。正如一对夫妻决定生下一个孩子,必定是意识到孩子可能会成为一个魔鬼或成为一个正义之人。这就意味着这对夫妻在决定生下这个孩子时候,这个孩子必定有了踏上正义之路或邪恶之路的权利,否则,这对夫妻将永远不生孩子。

    既然上帝决定创造人类,必定对人类做邪恶之事有所预测,亦即上帝为了我们能够存,因此可以容忍我们在某程度上做一些他不喜欢的坏事,如果他不能容忍人类做这些坏事(哪怕一点也不能容忍),那么上帝唯一的选择只有不创造人类。

    上帝创造了人类,由于上帝必定有价值观,因此上帝就会痛爱部分人类,同时对部分人类爱恨交织。这些走上邪恶之路的人类,上帝虽爱之,极力引导他们向善,但由于部分人类犯下人类甚至上帝不能容忍的罪行,因此这些人类不得不接受惩罚,同时上帝希望惩罚可以令这些人改过自身(给自己改过机会是人类共同的愿望)。

    一般情况下,每个曾经做邪恶之事的人类都有可能悔改,人类或上帝都允许这些人悔改,因此除非这些人犯下了滔天大罪,那么上帝或人类才被迫将其灭亡(如果人被灭亡后会下地狱的话,那意味着仍然有生存的机会,这生存权利的恩赐总比真正死亡好)。但是由于人类有自由意志,因此永远不能确切知道这个人是否会改过自身,所以人类或上帝在考虑将其毁灭前都有可能犹豫不决,这更增加了这个世界的复杂程度。

    上帝只可以让这些人灭亡,却不可以剥削这些人的自由意志,因为上帝一旦剥削这些人的自由意志,那么这些人已不算有生命的人。上帝剥削了人的自由意志,意味着这些人已经真正死亡,并且他的思想已变为上帝的思想。假设上帝改变了人的自由意志,那么这些人无论是做坏事或做好事,其实都不是这些人在做,而是上帝在做。大家试想想,一个被上帝操纵思想的人做了坏事就等于是上帝做了坏事,做了正义之事其实亦是上帝在做,上帝有必要这样做吗?上帝当然不希望自己做坏事、亦不愿见到所有人做好事其实都是他自己所为,因此所有人无论生存或是死亡、正义或是邪恶,他的思想都必定属于他自己。否则上帝不如直接创造与他思想一致的人,但我们知道,哪怕人类有能力复制思想,亦不愿意这个世界的人类思想与自己一致。

    所以说,将最邪恶的人灭亡而不改变他的自由意志是最好的解决方法。

    总之,上帝不能够也不愿意改变人的自由意志,另外任何人类都不希望其它人改变自己的自由意志,这等于每个人都希望自己在拥有行使正义权利的同时亦拥有行使邪恶的权利。若然您拥有行使邪恶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周围的人都须有行使邪恶的权利,亦即意味着人类必须生活在这样一个到处充满邪恶与正义的世界里,除非这个世界里的人都不做邪恶之事(包括您自己在内)。

    理论上,您可选择到没有邪恶的世界里生活,但这个世界必定是没有任何生命体的世界。相信没有人会选择这样的世界,又或者您选择了这个世界,我们将不能在地球上看到您存在。如果物质也是生命体的话,那么这样的世界就根本不存在。

    我有一种感觉,上帝是刻意让我们生存在这个充满正义与邪恶的世界里,并让我们懂得如何寻找一个绝对正义的世界。毫无意问,如果您想生活在这个世界里,您必须从自身开始施行正义,若然您要学懂施行正义,则这个世界亦必须有让您施行正义的事物,那就是其他人的邪恶。

    通往天堂的道路可能仅此一条,正义就是那天堂之门的锁匙(正义的人上天堂也是人类的“公愿”)。

    任何手持锁匙走上这条道路的人,才算真正完成了这趟人生的任务。

    四、关于人类从伦理、感性角度证明上帝不存在的论点分析

    1、人的生命会终结,死亡带给人类巨大的痛苦,因此上帝不应创造人类,所以上帝不存在。

    其实这是一个不讲道理的观念,因为这种观念等于一个人被父母生下来就奇丑无比,他长大后就怪责父母不应该生他下来。当然,一个人天生丑陋可以怪责父母,但是这个人认为承受了巨大的痛苦,那大可以自杀,但为什么一般人都不去自杀,那是因为这个人还觉得生存可以获得其它的幸福。换言之,一个未自杀的人,无论他感受到何种痛楚,但必定是人生所感受到的幸福大于痛楚。

    换一个角度讲,任何父母生下任何一个人子女必定是恩大于怨,既然父母对子女恩大于怨,那么任何一个子女都没有怪责父母的理由。

    其实无论死亡多么可怕,只要人类不去自杀,就不能以死亡理由怪责上帝或证明上帝不存在。另外哪怕您在20岁自杀了,为什么您在20岁时才自杀呢,这是因为20岁以前您所感受到的幸福总是大于痛楚,当您在20岁时,可能是感受到的幸福刚好与痛楚持平,或者是所感受到的痛楚略大于幸福(只能是略大于,因为只要痛楚大于幸福,人类就有了自杀的动机)。总体而言,您自杀时在整个人生中所获得的幸福必定大于痛楚(至多两者相等),亦即无论如何上帝都对您有恩,那么哪怕您自杀也不能怪责上帝,更不能因为死亡而证明上帝不可能存在。

    无论如何,死亡不是证明上帝存在的理由。

    另外情操高尚的人才能知道,人类虽不喜爱死亡,亦可以极力回避死亡,但却不能怪责死神。

    因为人之所以可以生存,在人生中不知杀害了多少动物,换言之,您的生存是依靠其它生命体的死亡换取而来。那么从道义角度来看,人应该必有一死,只有人死了,才能不拖欠世间任何生命的人情。否则,这个世界就是一个永远没法公平的世界。

    同时,人的死亡还遵守着另外一个有趣的哲学定律:

    幸福痛楚守恒定律:人生总体所获幸福=人生总体所获痛楚(事实上应该是人生总体所获幸福略小于人生总体所获痛楚,因为大多数人没有选择自杀而死,但以下的分析中假设两者接近相等。)

    一般情况下,当一个人年轻时越漂亮,那么她年老时就越因为失去美丽而痛楚;当一个人越有钱,对死亡的痛楚感受亦越强;当一对夫妻越恩爱,那么任何一方死亡对另一方造成的伤害则更大。总之,死亡对人造成的痛楚感受+其它人生痛楚感受=人生总体幸福感受。

    这令到每一个人在死亡时,人对宇宙及宇宙对人都各不拖欠。

    当然也有许多人在整个人生中,死亡对人造成的痛楚感受+其它人生痛楚感受总是小于人生总体幸福感受,但一般而言,这些人都是历史上一些被公认大智大慧的人,不得不说这是宇宙对这些人的赏赐。

    一言蔽之,曰:“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

    总体而言,全人类的人生总体所获幸福还是约等于全人类人生总体所获痛楚。

    难道人生亦须严格遵守一些类似物理学一样的规律吗?这确实令人费解。

    如果人类死亡后还能复活,相信有如我们这个世界的初生婴儿一样,出世时对这个宇宙丝毫不拖不欠。如果让我预测来世时有无没有死亡,我猜测那未来的死亡也仅是偿还宇宙恩赐的一种痛楚罢了。

    但有些人则认为获取生存权利的幸福已大于世间上任何痛楚,因此人生总体幸福永远大于人生总体痛楚。至于如何分辨这种观点对与错,无疑要看您的个人的领悟与修为了。

    以上都是用“经典价值观”分析死亡,如果用其它价值观分析,死亡将是更神秘莫测的事物了。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将其恩师受审时讲的话记载在《申辩篇》内,苏格拉底放弃了获取的生存的逃跑机会,认为“怕死并不就是智慧,因为没有一个人知道,死后会不会是更好的事。”在法庭上,他转向投票赞成开释他的法官说:“死别的时辰已经到了,我们各走各的路吧——我去死,而您们去活。”

    事实的确如此,世上没有任何宗教、科学(包括狭义灵魂论、第七羔羊宇宙学)能100%证实人死后将面临怎样一个世界,死亡永远是最神秘的谜题。所有人都可以推论死亡后的世界,但却永远无法百分百证明。

    我相信大家都十分清晰死亡的负面作用,以下仅仅列出“经典价值观”里死亡的一些正面作用,以让我们更进一步看清楚死亡的本质。

    所有人都说世间上没有一样事情是公平的,但唯有生存与死亡是绝对公平的。并且这种公平,恰恰好是所有人类最渴望得到的公平。如果人有选择公平的权利,相信有许多人宁愿抛弃获取其它公平而仅仅为了获取这个公平。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是一部分人可以永生,而另外一部人则必须死亡。

    几乎人类创造所有文化、艺术、科技等等事物的动力,其最根本之处是源于对死亡的畏惧。没有了死亡的畏惧,人类将进步缓慢甚至不懂得进步。

    死亡并不是世上最痛苦的事,最痛苦的事是难以忍受的心理痛楚或肉体痛苦,死亡甚至成为想自杀的人回避痛楚的唯一方法。如果一个人十分渴望死亡,却永远不能死亡,相信那人等同于生活在一个最可怕的地狱世界里。

    死亡是阻吓人类犯罪的最有效方法,亦是危机关头解决痛楚的最好方法。没有了死亡作为某种手段,那么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邪恶人类一旦当权,如果他们为人类制造比死更难受的痛楚,这时候,无法死亡的人为将要受永恒的折磨。相信没有比这个世界更可怕的世界了。任何死亡都代表了人可以承受痛楚的极限,它有效地防犯了生命需要承受自身不能承受之痛楚。

    有作家曾经这样说:“离不开的天堂就是地狱”。这真是耐人寻味的一句说话。

    我们现在的游戏、电视、电影等精神食品几乎都与死亡有所关系,没有死亡概念的世界,是十分孤寂的世界。

    死亡是人类珍惜生命的唯一有效方法。难以想象如果世界上的人类都确切知道人类死后的境遇,那么人类的死亡就像玩游戏机一样,随时终极自己的生命,然后再重新游戏一趟人生。

    死亡永远是最引人入圣的谜题,人在探索谜题时找到许多巨大的乐趣与增长了智慧。假如所有人一开始时都对死亡持有最悲观的态度,那么当逐步解开死亡之谜时,任何解答只会令人类更惊喜,永远不会令人类更沮丧。正如世人认为人生最美好的感受之一就是神秘的感受,死亡无疑是大部分神秘感受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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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假如可以用其它一些未被证实的价值观分析,死亡就被视为好人的赏赐,坏人的惩罚。换言之,您的生命走到尽头,就是上帝计算您所得“分数”的时候。

    2、人生有可能承受巨大的痛苦,仁慈的上帝不可能制造这样的痛苦,因此上帝不存在

    这是较多人所持有的论点,其中的一些论据成为反驳上帝不存在的最有力论据。

    著名思想家卢梭与伏尔泰之间就曾因为类似的论据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1755年,里斯本发生一次强烈的地震。伏尔泰写了一首对神善意统治世界这件事表示怀疑的诗。卢梭激愤了,通过各种手段与伏尔泰争辩。

    还有一些案例的确令神学家们烦恼不已。例如英国的报纸曾经全都报道了一辆大轿车撞车的可怕事件,车上载满了一所罗马天主教学校的学生,所有孩子在这次事故中无一幸免。在伦敦《星期日电讯报》上,一位作者这样说:“您怎能相信充满爱心的、全能的上帝能允许发生这样的悲剧?”

    大自然还提供了许多案例。例如有些人会说,如果拥有上帝,他们为什么要创造了老虎和羔羊、猎豹和瞪羚?每天都数以万计的羔羊、瞪羚被老虎和猎豹残酷猎杀,它们被活生生地生呑活剥,又或者因为饥饿、干渴和疾病死去,难道上帝就是喜欢看着它们受苦吗?显然上帝是不存在的。

    类似的例子还有许多,但是只要稍加分析,就会发现这些论据明显站不住脚。因为如果您永远都用大自然的灾难或数百万犹太人被屠杀等人为恶行证明上帝不存在,那么您必须要假设上帝存在,如果您假设上帝存在,就意味着上帝拥有的了对所有受难人死后的最终解释权。

    例如受折磨的生命体被上帝复活后到了另外一个世界,那么地球上的人永远也不会知道他们去了哪里。如果这些生命体都去了天堂的话,当您有机会问一只羚羊:“您愿意被狮子生呑活剥杀死并来到这个地方吗?”。我相信它们的回答也一点不令人惊讶,就是“我愿意”。

    同时地球上的人永远也不能断定这些受灾难的人或动物是否因为前生犯了罪因此才被惩罚。

    所以说任何期望通过现实世界的所有不合理事情证明上帝不存在,都必定不可能成功。

    显而易见,这种解释虽然十分合理,但却蛮横,因此最好用“经典价值观”对这些问题作出回应。

    我们知道,大自然的物质是既不邪恶又不正义的。例如一把刀子、海水、火、氧气等等事物都是如此。只要人类正确利用这些物质,它们就是正义的,只要人类利用不正确的,它们就是邪恶的。人类最好的朋友氧气也是炸药爆炸与火灾的帮凶;一块冰凉的石头在夏天是人类的朋友,在冬天则是人类的敌人。

    因此,大自然的事物对人类造成伤害,人永远也不能怪罪大自然,只能怪责自己本能不强,对大自然未能充分把握罢了,更没有理由怪责上帝。

    这只是大自然没有意识前提下论证的,如果大自然有意识(根据第三章论述大自然都有意识),那么大自然伤害我们就正如我们伤害动物一样,更加无需多作解释。否则人类应该首先要对自己一生需要吃下如此之多的动物作出合理解释。

    人为的邪恶亦是如此,按照较早前“自由意志原则”的分析,别人施行邪恶也是他人的权利,如果您是受害者,那么只能怨恨人类的正义的未能引导邪恶的人走上正轨,更未能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恶行的发生。

    况且任何大自然的灾难与邪恶都有正面的作用。不言而喻,邪恶亦有巨大的正面作用。当人类和平地安坐家中时,假如没有惨痛历史战争让我们警醒战争的残酷,人类还会如此和平吗?人类6000年以来,大脑的本能智力没有质的进步,而今天我们却拥有建造摩天大楼、开发宇宙飞船的智慧,这都是因为古代人类由于经受太多惨痛经历而留给我们的智慧积累。

    请大家认真思考,我们可以因为前人的痛楚而令我们幸福,为何我们现在就不能经受痛楚而让后人幸福呢?

    至于大自然看似极其残酷杀戮,首先必须明白,当羚羊被老虎咬住的时候,它是否真的有如我们想象中地痛苦。因为根据“同性质幸福进化原理”,一些简单的动物,在被杀害时的痛楚与人类感受的痛楚不尽相同,越简单的动物在死时的痛楚感受则越接近人类生病打针时的痛楚感受。

    当然这亦不是我们可以残杀它们的理由,最大的理由是我们都是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都被迫以低等动物的死亡为生,同时我们亦甘愿承受被杀害的风险。例如,所有人类都知道乘坐飞机将可能发生空难,空难发生时将造成乘客巨大的痛苦折磨,但大多数人为了追求更多幸福总是甘愿乘坐飞机冒险;人类更加习惯那些日常中最常用但事故发生率更高的交能工具,例如汽车、轮船等等。

    人类总不会因种种刧难可能发生而自杀。动物也是这样,当您问蚊子:“您是否愿意吸我的血,但又有可能被我用双手狠狠拍死呢?”,如果蚊子只能依靠您的血才能生存,那么它的回答必定是“我愿意”。

    总之,和早前所分析的原理一致,生存在这个世界上的生物,无论因自杀而死亡或被残忍杀害,一生中所获得的幸福恒大于所获得的痛楚,或者两者相等。哪怕是刚刚出生就被折磨至死的生命体亦是如此,因为能获得出生机会的幸福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无价的幸福。

    3、人生如此地不公平,因此上帝必定不存在

    人世间的不公平总是多于公平,例如自己是穷人,但却有人腰缠万贯;或者自认为好人,但寿命却短暂同时十分贫穷,但有些邪恶的人不仅长寿而且富裕。

    正因为上帝不容许如此不公平的世界,因此上帝不存在。

    首先必须明确指出人类对好人与坏人观念的一些误解。

    好人长寿与富裕是合理及令人欣慰的事情,但人如果做好人的目的仅仅是为了长寿及富裕,那么此人必定不是好人。

    因此判别好人与坏人的唯一方法是令这个世界根本就不遵守“好人必好,坏人必坏的规律”(在另外一个世界里可能存在这种规律或这个世界已经存在了却未能人类发觉),只有在这种形势下,才能查看真正正义及真正邪恶的人。

    假如人类都想实现“好人必好,坏人必坏”这个“公愿”。那么人类唯一的选择只能是生存在这样一个不公平的世界里,否则永远也无法分辨谁是好人与坏人(包括自己在内)。

    另外,我们需了解社会不公与公平的根源所在,我们才能亲手塑造一个合理的世界。

    人世间的不公平造就了复杂多彩的世界,令世界充满“异质性”。由于每个生命,每个物种的独特性,才显示出它的多样化与可爱。有人相貌丑陋,才有所谓的漂亮与帅气;有人弱智,才显得有人聪敏;有人瘦弱,才能衬托出强壮;有人高傲,才有谦虚和蔼的可贵等等。任何过度重复的事物,也就不再有其独特的价值。

    但为何人一方面认为异质性的社会才是精彩美丽的社会,但却处处岔恨世间“不公平”呢?只有分析人的心态与宇宙的特点才能回答此类问题。

    首先,这个世界不存在绝对的公平与不公平,绝对公平的世界就是绝对死亡的世界。

    例如您是一位教师,当您挑选某位学生回答您提出来的问题,那么无论您挑选任何一位学生,都必定造成您对其他学生的“不公平”。又或者您幸福地恋爱,然而您必定挑选自己喜爱的人而恋受,永远不会挑选讨厌的人作为恋爱伴侣,这也是世界的一种不公平。

    宇宙更是如此,不存在两个同一时间、同一位置的事物,这就意味着没有两者完全平等的事物。

    其次,人类都以获得“不公平的结果”为快乐。

    “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就是人期望“获取不公平待遇”的典型例子。

    参加世界坏比赛,只有胜利才快乐。

    拼命攒钱,只要富裕就快乐,但这正是对别人的不公平。

    选择结婚对象,选择自己最喜欢的人时无需顾及您对其他异性的公平。

    您创作音乐,其实就是期望自己的音乐与众不同,带给自己独特的感受,因此您的音乐就是对其它音乐的不公平。

    同时,人类都以未能获取期望中的不公平结果为痛苦。

    例如上帝将所有人的财富都均衡起来,必定会令人类痛苦不堪,但如果人类得不到比别人多的财富时,将会更加痛苦。

    参加各种比赛,只有失败了才会带来巨大的痛楚。

    因此可以说,所有的公平与不公平都是人类自己自愿造就的,在不公平的人生游戏中,您追求“幸福的不公平结果”就必有机会得到“痛楚的不公平结果”。

    在这种情况下,当您获取不公平的快乐时,必有人承受不公平的痛楚,反之亦然。

    因此,只要人类于乐于追求“不公平结果”,上帝也永远无法令社会绝对地“公平”。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通过所有现实问题期望证明上帝不存在都注定徒劳无功,与此同时也说明了上帝虽然存在,但人类的许多幸福仍要靠自己争龋上帝指出了人类需要走上追求正义的道路才能保障每个人获取最大限度的幸福,然而人类是否选择走上这条道路,其选择权仍然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

    上帝创造了生命的自由意志,但只有生命的自由意志能真正支配自己的生命,上帝才算真正创造了生命。

    另外,上帝并非不愿人类幸福,而是人类自身创造了上帝也无法解决的痛苦根源。因此再分析以下的一些概念,期望能协助人类踏上绝对的幸福之路。

    4、正义与邪恶

    “好人上天堂、坏人上地狱”,这是绝大部人的“公愿”,但问题的关键是什么人是好人,什么人才算坏人?

    我们知道施行正义的人就是为好人,施行邪恶的人则为坏人,因此必须指出何为绝对的正义,何为绝对的邪恶。

    世界上对正义、邪恶的定义繁多,在此我仅讲述个人的定义,请读者批读。

    我相信人性本无善恶之分,人天生仅是本能地追求满足欲望的生物,但由于人在追求幸福的过程中与其它生物产生了利益冲突,因此产生了“善”与“恶”的人生价值观。所以“正义”永远都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这就决定了“正义”本身须遵守“正义不确定性原则”。

    正义不确定原则:由于正义永远是他人对自己的评价,而他人对自己评价的对错亦只能再依靠其他人评价,因此正义与邪恶永远无法找到绝对权威的人来证明正确或错误。所以说,所有正义都是不确定的正义。

    中国古代的庄子早有类似的观点。

    真非。《齐物论》说:“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惧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黑甚)暗。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1

    这就是说:假使我跟你辩,你胜了我,我不胜你,这就能证明你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我胜了你,你不胜我,这就能证明我的意见一定正确吗?或者你我中间,有一个人的意见是正确的,或者都是正确的,或者都是不正确的、我跟你都不能决定。叫谁决定呢?叫跟你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我的意见相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我的意见相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不同,怎么能决定?叫跟你、我的意见都同的人来决定,既然跟你、我的意见都同、怎么能决定?

    正因为“正义”的定义没有统一性,因此界上产生了形形式式的“正义”定义。那么有没有一种绝对的“正义观”是所有人都认同呢?

    绝对的正义:绝对的正义是指为其它生命体创造了幸福,而没有给其它生命体制造任何痛楚的行为或事物。

    绝对的邪恶:绝对的邪恶是指为其它生命体创造了痛楚,而没有为其它生命体创造任何幸福的行为或事物。

    既不正义亦不邪恶:自己所做的事对于自己来说是既不正义也不邪恶的,或者为其它生命体创造了等量的幸福及痛楚,这些行为可称既不正义与邪恶。

    相信这种“正义观”是较多人普遍认同的价值观,因为它符合了任何一个好人与坏人的利益要求。如果按此价值观分析,上帝将坏人罚进地狱受折磨,那么上帝也没法做到“绝对的正义”。

    我相信,上帝也努力追求绝对的正义,只要世界上还存在坏人,那么上帝就不可能追求得到绝对的正义,因此上帝都在不断努力改善人类。既然上帝都有可能将它作为正义价值观,那么它更加是我们人类应当持有的正义价值观。

    按照这种定义,正义与邪恶的关系将是“渐变相反关系”。

    (上图)渐变相反关系:红色代表正义,黑色代表邪恶。红色顶尖部分代表“绝对的正义”,黑色顶尖部分代表“绝对的邪恶”。

    换言之,世界上任何正义与邪恶都是相对而言的,例如a位于红色部分,b位于中间部分,c位于黑色部分。那么三者的关系是:

    a相对b及相对于c,都是正义,但并不是最正义。

    b相对a是邪恶,b相对于c是正义。

    c相对于b及相对于a,都是邪恶,但并非最邪恶。

    这同时意味着,所有正义都有邪恶的一面,所有邪恶都有正义的一面。因此我们可以对“追求正义”作出定义。

    追求正义:努力减小对他人造成的痛楚,为他人创造更多幸福的行为过程。

    例如,我们知道教育能为孩子创造许多幸福,但教育也不是绝对的正义。教育需要学生的父母交学费、购买书本,亦要学生费心学习,这些都会对孩子在获取幸福之余制造痛楚。

    因此,如果一个国家追求正义,必定是一方面努力提高教育的质量,另外一方面减少学生的经费开支,并尽量改善各种学习方法令学生用最短的时间精力学习最多的知识。

    这就是“追求正义”的过程,相信这过程将永无止境。但追求正义的人只会逐渐变为绝对正义的人,却不会逐渐变为绝对邪恶的人。

    所以我们就可以判断,一个人如果做了一件事,令别人增加了幸福并减小了痛楚,那么这个人的所作所为必定是正义的事情。如果一个人做了一件事,令部分人增加了幸福并减小了痛楚,但也令到其它人减小了幸福并增加了痛楚,那么这个人就做了一件正义的事与一件邪恶的事。

    当然上帝会赏罚分明,您做了正义的事必定会有所奖赏,做了错误的事亦必会有所惩罚。例如您在今生之中只做了一件好事,同时做了一件效应刚好相反的坏事,当您转世时候,您最大的两个心愿是身材高一点并漂亮一点(假设存在转世,并且转世后的世界与这个世界一样,便相信转世后的情形其实与现在完全有很大差异),但上帝必定只会另你长相漂亮一点但身材却矮少一点,或者身材高一点但长相却丑陋一点,两者必定不能兼得。

    由于这两个愿望是您大的愿望,这亦意味着与这两个愿望的相反效果将会是您的最大痛楚。因此上帝在判决您的时候刚刚好做到了绝对的公正。

    所以说,当您是一个国家领导人的时候,您必须要加倍小心。因为你争取了一个为人民造福的巨大机会,与此同时也争取到一个制造巨大邪恶的机会。您未曾如此地靠近天堂,亦未曾如此地接近地狱。希望您别背负了上天对您的期盼,但是最终的造化只能依靠您自己的自由意志决定了,上帝仅是告诉您应该小心而为。

    大家可以思考一下,究竟上天为您提供了多少次亲近天堂的机会,而您又错过了多少次这样的机会呢?

    注:复杂的正义与邪恶还需计算概率。例如美国向日本投放了原子弹,则应考虑概率问题。一方面计算不向日本投放原子弹后,日本将带给世界人民痛楚的可能程度与可能概率,另一方面计算向日本投放原子弹后,为日本人民制造了多少邪恶。

    当制造幸福总量(日本可能带给世界痛楚的程度x可能概率)>为日本人民制造的痛楚总量,那么投放原子弹就是正义多于邪恶,当然上帝给您的回报会是好多于坏。

    当制造幸福总量(日本可能带给世界痛楚的程度x可能概率)<为日本人民制造了痛楚总量,那么投放原子弹就是邪恶多于正义,上帝给您的回报将会是坏多于好。

    无论如何,最好的解决则是既防止了日本带给世界邪恶,但又尽量减少为日本人民造成痛楚,这时候上帝将给您很好的回报,与此同时将给您微乎其微的不良回报。

    5、正义与邪恶的孪生兄弟关系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正义与邪恶是永不分离的孪生兄弟。

    n只有邪恶存在,才能分辩正义,邪恶越强大,世人的正义警惕性越大。

    n同时只有正义存在,邪恶才能被搀救,正义越强大,邪恶的世人才越受正义感染,得以重获新生。

    n一个人越正义,其它人对他的依赖性则越强,那么这个人一旦踏入邪恶之路,必定会成为强大的魔鬼,因为它已将所有人的幸福撕碎。

    n一个人越邪恶,他对其他人所造成的伤害必定越深,如果这个人一旦踏入正义之路,必定会成为真正的正义使者,因为他已减免了其他人强烈的痛楚。

    当我们逐渐向高度的社会文明迈步,意味着将来社会拥有空前的幸福感受,但是所有知道这些幸福感受却得不到任何满足的人必定是最痛苦的人。这说明了人类越能追求到绝对的正义,成为绝对魔鬼的危险性也就越大。

    “水能载舟,亦能复舟”,所讲的正是这个道路。如果您有幸接近终极正义,将会发觉,您与魔鬼的距离仅一线之差,希望大家有所警惕。

    正如我们现在的社会与2000年前相比,高度的物质、精神享受无法相比,但是,如果有两场自然灾难同样夺下两个年代的所有生命,那么夺下现代社会的自然灾难将会是更可怕的魔鬼,因为现在人类灭亡时所遭受的痛楚远非2000年前的人类所承受的痛楚可以比拟。

    事实上有许多神话故事都隐喻着这种正义与邪恶之间的孪生关系:

    例如波斯神话最明显的特点就是二元性:它总是表现宇宙世界相互对立的力量,比如正义与邪恶,神祇与魔鬼,光明与黑暗。与代表正义的阿胡拉·玛兹达相对立的安格拉·梅恩裕和他恶魔般的部落。阿胡拉·玛兹达给人类带来繁荣和丰收,而安格拉·梅恩裕则给人类带来荒凉和黑暗,他的部落中有干旱之魔阿庖沙,雨神提西特瑞亚费了不少周折才征服了他,还有科魔,而可以牵制他的是夏神拉皮斯温。当冬魔将拉皮斯温逼到地下时,拉皮斯温就将地下水变热。在波斯神话里,魔鬼主要是起到一个平衡宇宙的作用。

    其实,按“第7羔羊宇宙学”,我们这个世界所有性质绝对相反的事物,都须遵守着可以相互转变、互生互克的孪生关系,正义与邪恶、公平与不公、幸福与痛楚等概念与感受都是这个宇宙中的一部分,因此就必须遵守着这种协调关系。

    6、魔鬼的生存哲学

    这个世界性质相反的事物如此地多,以至魔鬼的幸福理念也与众不同。

    我们知道,人类是站在物质世界的一方也是追求正义的一方,物质世界的本能是维持物质寿命,因此我们就追求永生作为最大的人生愿望。

    另外一方面,魔鬼是站在邪恶的一方,由于它的性质与物质世界的性质相反,换言之,魔鬼最大的人生愿望是尽早死亡。

    事实的确如是,我们知道,幸福的感觉是越持久越好,但痛楚的感觉是越短暂越好。无疑我们痛楚的灵魂站在了邪恶的一方,当生命越早完结,痛楚灵魂将会越幸福。社会上的许多亡命之徒在犯罪时根本不害怕死亡,因为他们已将灵魂卖给魔鬼,灵魂完全属于魔鬼的人是不害怕死亡的人。

    另外,较早前曾经分析,人类的狭义灵魂无不争分夺秒在相互撕杀,根据大自然的淘汰规律,邪恶的灵魂将逐渐被残酷杀戮,但读者无需以同情之心看待这些灵魂的灭亡,因为我们早让他们死亡,他们将越快乐。

    当魔鬼出现在地球上并可以生存长达1000年时,最痛苦的并不是人类,而是魔鬼本身,希望大家可以理解这句说话。

    7、公义

    我们知道追求正义就是为其它人创造更多的幸福,因此小至一个乞丐(只要乞钱的时候不造成被乞钱人及其它人的痛楚,这时候将满足了人类仁慈的幸福,但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大至一国总统都可追求正义。与之相反,小至一个面包屋老板(用过期面粉为人类制造面包)也可以制造邪恶。

    但世事往往并非如此事非分明,例如中东的某些国家长期与西方的国家结怨,谁对谁错很难分辨。一般情况下,无论任何国家的种种族信仰、文化背景如何差异,必定是各自追求各自的幸福,又各自追求自己喜爱的正义,彼此之间互不相干。但是冲突的发生永远是一方首先毫无缘故地造成了另外一方的痛楚,因此大家才相持不下,所以首先令对方造成痛楚的一方必定是首先犯错的一方。

    但这未能代表被攻击的一方进行反攻就会代表正义,因为只要稍有差错,就极有可能会在报复的过程中造成施行的邪恶多于施行的正义。可以预见,两方到最后的结果必定会慢慢演化到双方所施行的邪恶远远大于双方施行的正义(假设双方的每次还击给对方制造的痛楚都大于对方应承受的痛楚),或者首先犯错一方的邪恶稍大于正义(多出的邪恶部分正好就是首先制造邪恶的那一部分),而另外一方则没有正义与没有邪恶可言(假设另一方精确计算对方对自己的打击,同时给予对方制造等量的痛楚以满足自己一方的报复快乐,同时防范了对方再犯,这种情况只发生在精确计算的前提下,并且要求给予对方被报复后必定不能再次还手)。

    这有如两个人打架,你先打我一拳,我还您等量的一拳,当然我还您等量的一拳为您制造了痛苦,但那只是对您犯错的惩罚,因此我没有邪恶,我只能是既不邪恶也不正义。但是打人的一方至少犯错了一次,因此他所制造的最低程度上的邪恶必定是首先打对方一拳的邪恶。如果相方都没有克制,你打我一拳,但我打您两拳,然后您再打我三拳,我再打您四拳,那么双方到最后的局面必定都是施行了巨大的邪恶(每多打一拳就积累一拳邪恶)。

    当然被打的一方或多或少都有点无辜,但亦只能无耐,因为世界就是这样,不知别人什么时候会打我一拳,而我又不知在什么时候无理打别人一拳。

    所以,遇到这样的情况,对双方最有利的解决方法是寻求一个“公义”,希望对方会在“公义”的压制之下不会犯下邪恶。什么才算“公义”呢?

    “公义”的解释可以很简单,例如我与您双方约定如果您首先打我一拳,那么我将还您二拳。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打的一方拥有了多打一拳的权利,因此当他打二拳的时候并没有犯下邪恶,所以一般情况下先打人的一方都会被对方多打一拳,因此减小了首先打人的机会。另外,双方可以在“公义”中委托第三方作公证并让第三方(或被侵犯的一方与第三方联合)惩罚首先犯错的一方。

    参加“公义”协定的人,首先必须出于自愿,不能由其他人强迫承诺。另外,如果一方首先犯错,那么这一方已犯下双重的邪恶,例如您打我一拳犯了一个邪恶,与此同时,由于背弃信义(因为大家都承诺了不再攻打对方),因此将犯下另一个邪恶,所以在公义下犯错的人负出的代价将是巨大的。

    很明显,越合理、越强大的公义将越能减少社会的恶行。与此同时,作公证的第三方将越来越重要,最大的公义必定会发展到以“上帝”作为最终的公证人员。

    人类思想越复杂,人数越多,要求的“公义”种类也会随之增加。并且统领各“小公义”的大“公义”必须更高度、更有力,才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例如国家就是一个“公义”,这些“公义”之间的相互协定则可变成“大公义”,例如联合国。如果世界想进一步发展,则必须有更大的公义,例如联合国和其它一些国家组织再相互联盟,才有助于全世界的更进一步稳定发展,并减小了各个国家之间犯邪恶的机会。

    毫无疑问,地球上最大的“公义”就是所有人都愿意达成的共同协约,协约中既有奖赏又有惩罚。这最大的“公义”(亦可视为公愿)就是“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上帝就作为“公义”公证的第三方,他虽不能完全做到绝对的正义,但却能做到绝对的公正。

    对类似公义概念的探讨,已有许多学者对此进行了分析。

    中国墨子时期混乱的政治局面,使得许多人向往一个中央集权的政权,哪怕是一个专制独裁亦好。墨子认为,一国之内,只能有一个义,若有别的义存在,则天下大乱,一无所有。

    英国思想家洛克认为,人类生活孤独好斗,需要一个强而有力的领导。洛克认为,人的天性倾向使他能够和同胞为了生存而制订契约。契约最终就是道德法则。毫无疑问,需要一个国家权威来保护这些法则(譬如私有财产的权利),任何不顾人民的自然倾向和道德法则权利的国家,便是倒行逆施,侵犯人权。例如,君王没有普遍契约的同意而强行征税剥夺公民财产,就是亵渎人民自治的自然权利。在一个公民社会中,国家与公民的理想关系是契约关系,即立宪政府。

    法国哲学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认》中试图提出一种理想社会,它既不是由某种特殊的利益驱动的(例如保护财产),也不忽视财产这种利益。根据卢梭的观点:“问题是要找出一种联合的方式,以全体的共同力量来捍卫各保护每一个参加联合者的财产,而通过这种方式,每一个人虽然与所有人相联合,却只是服从他自己,并且仍然与所有人一样自由。”在这样做的时候,卢梭试图调和自由与平等这一现代政治巨大的矛盾。他争论说有一种客观存在的善的利益兴趣,它是客观而绝对的。同时也是自我利益兴趣的最客观的表达。他把这种利益兴趣称为“公意”。

    其实以上历史学者都强调了同一个概念,亦即“公义”。显而易见,只有人类积极联合、减小争斗,缔结更高层次的“公义”,并自觉遵守“公义”限制,人才会有终极幸福的一天。绝对的“公义”也代表了绝对的“公愿”,按照较早前的分析,上帝可以满足的愿望也只能是“公愿”。

    公义是我们减少社会不公平对自身造成痛楚的最好事物。众所周知,自愿参加足球比赛的人必须自己承担起输球的责任,自愿竞选总统的人亦必须自行承担失败后的痛楚,只要全人类都达成合理的公义,并自觉按“公义”的规则办事,那么全人类的“不公平”就是“合理的公平”,同时全人类被迫以对方痛楚为快乐的感受才能真正转化为正义的感受。

    追寻“公义”,遵守“公义”,是人类学习“正义”的必经之路。

    8、公义的唯一性与可解除性

    一对夫妻就是一个“公义”的两个成员,婚姻法的约束与夫妻相方的协定就是这种“公义”的具体构成。

    如果丈夫在外做了夫妻相方中协定不被对方接受的事情,那么无论这事情相对于其它人是否正义,那么丈夫必定已暗自违背“公义”一次,因此这个人至少做了一件邪恶的事情。

    所有公义都是唯一的,例如互联网传输标准,一个国家的宪法等等。但是所有公义都可相互协调组成更高级的公义,譬如两个不同互联网传输标准进行合并。

    除此之外所有公义都可以解除,但解除的方法必须按照公义中所约定的方法进行。解除公义后的人可另立公义,但在原公义未解除前,在原公义中所限制其成员不可加入的其它公义,未解除原公义的任何人都不能私自立结这种公义。

    所以说,三思而后言,言必诺、诺必行,行必正、正必义。绝对正义的人,只要违背一个“公义”的承诺,他亦至少拥有一点邪恶;绝对邪恶的人,只要他遵守任何一个“公义”的承诺,他亦至少拥有一点正义。

    9、追求正义与公义是人类获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

    所有生物都是追求幸福感觉、回避痛楚感受的生物,为了追求永恒的幸福,就注定渴望得到永生。

    渴望永恒的恒福,必须要要寻找永恒的正义,别无选择。

    中国古代的墨子曾经说过:“夫爱人者,人必从而爱之;利人者,人必从而利之;恶人者,人必从而恶之,害人者,人必从而害之。”

    但是众人皆知,在现实上,您爱别人,别人未必会爱您;您为别人做好事,但别人亦可能会对您做好事。因此,墨子为回避回答这类问题,引入了鬼神作将罚,希望世人都严格按照他所言行事。

    但无论鬼神是否存在,利天下必定是人类获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因为人是希望生活在生物圈子里的人,但同时永远不能控制别人的思想,因此也不能防犯别人对您施行恶行。所以说,您要获取永恒的幸福必定需要别人对您施予永恒的正义。

    任何人都知道没有任何方法可以确保别人对您施与永恒的正义,唯一可能成功的方法只有您对所有人都施予永恒的正义,并期望别人为回报您而对您施予永恒的幸福。

    换言之,任何人类,只要他们都达成“我对您好,您亦必须对我好”的“公义”,那么“公义”内的所有人都能获取巨大的幸福。同时,任何处于这个“公义”内的人能说服所有人都加入这个“公义”团体上,那么全人类才能获取巨大的幸福。

    其实这个说服别人加入这个“公义”的过程,就是控制别人思想的过程。控制别人的思想的最好方法,无疑是用您正义所为、所言与所想去尽力感染身边的每一个人。

    如果您是一个邪恶的人,并在地球正常环境拥有了无限的寿命,但您也必须期望地球、太阳永远不爆炸,您才能获得永恒的寿命。换言之,您必须利天下(包括地球、太阳、宇宙),并与地球、太阳、宇宙处于同一个“公义”内,那么您才能获得永恒的寿命。

    所以说,追求正义与公义是人类获取永恒幸福的唯一出路。

    假如您问我天堂里的人都是什么人,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您:“都是在同一‘公义’之内并追求绝对正义的人。”

    10、脱离自我

    我时常听到一些抱怨,觉得十分无奈。

    有人说:“这个世界邪恶的人应该全部死亡。”

    同时有人说:“这个世界上愚蠢的人也应该全部死亡。”

    亦有人说:“这个世界正义的人应该获得永恒的寿命而富裕,邪恶的人应只有短暂的寿命及贫穷。”

    若然有人类用类似的口吻向上帝倾诉,上帝将一脸茫然。因为上帝都知道,相对于他而言,地球上所有人类都是邪恶、愚蠢的人,仅是谁更邪恶及愚蠢罢了。假若上帝按照这些人所言办事,那么全人类(包括抱怨别人的人)都应该全部死亡。

    所以说,只有脱离自己的自私与偏见看待世界万物,才能进一步洞悉世间万物的因果关系。

    但愿每个人都能脱离自我、审慎言行。

    11、无比幸运的人类

    我们十分幸运,因为每个人都。他拥有独一无二的意识。

    我们是幸运的人,因为每个人都有行使正义与邪恶的权利。

    我们是得到无偿馈赠的人,因为我们的所有幸福无不建立在古人所承受痛楚的基础之上。

    我们是上帝偏爱的人,因为我们比历史上更多人知道生死的秘密。

    人类从简单的有机生物开始进化成人,经历了数十亿年,无数劣质的基因与思想被淘汰,现在我们有幸站在地球上,其实我们的身躯是由无数亿副尸骸堆积而成,试问我们曾否感谢过他们。

    仅在700万年前,人类的基因与黑猩猩的基因混合在一起,试问我们曾否幸叹自己不是黑猩猩而是幸运的类。

    历史表明,早期的化学与炼金术、天文学与占星学、把贱金属变为贵金属的努力尝试与现今的科学精神无异,但却有无数人失败了,有些人的努力甚至成为现代人的笑柄。但是往往是这些人的失败惨痛经历为别人创造了巨大的借鉴作用。我们理应感谢他们的努力。

    少些埋怨,多些感谢吧,宇宙是我们的父亲,请不要再将更多不负责任的罪名推卸到天父身上!

    五、上帝为什么不出现

    通过以上种种分析说明,我们知道任何期望通过伦理角度、感性角度证明上帝的存在或不存在,注定永远不能成功。

    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如果上帝存在,为什么上帝不出现”这个逻辑问题。

    其实我们作出“上帝如果存在,就应该出现”这种判断时多少带有一点人类的情感色彩。因为大多数人类已习惯用“现身作证”的手段证明某件事情。例如领导人、明星被暗杀等传闻困绕时,最好肃清传闻的有效方法则是在领导人与明星在公众场合露面。

    但不得不承认,这种“现身作证”对于上帝来说的确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因为上帝往往不是显灵一次就能解决问题,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就应该显灵一次,否则随着时代的发展,必定有人会逐渐怀疑以前上帝显灵的真实性,因此上帝又要被迫露面。

    但我却以另外一个角度看这个问题,我会反问大家:“如果上帝存在,为什么上帝要出现呢?”,“为何不能是上帝很想出现,但他为人类着想,所以不能出现呢?”

    所以说,如是上帝存在,回答“上帝为何不出现”这个问题的唯一答案是“上帝不应该出现”

    1、“上帝不应该出现”的正确含义

    首先,上帝不应该出现是对于整个人类来而言,换言之,上帝在某些场合应该出现,在某些场合则不应该出言,但纵观全局,对于地球上总体人类而言,上帝就不应该出现。

    其次,上帝不应该出现是指人类历史大部分时间里不应该出现,根据各种神话与宗教记录,上帝可能在特定时期内曾经出现过,但由于我们无法穿越时空进行验证,因此上帝是否曾经出现过或在何时何地出现过,将永远是一个谜(除非人类能穿越时空或撑握更多证据证明上帝曾出现过)。

    2、为什么上帝不应该出现

    由于人类是追求幸福、回避痛苦的生物,因此上帝唯一不出现的理由就是上帝出现了不利于人类追求幸福与回避痛楚。

    我们知道,进步的人类(例如发明电灯等)比落后的人类更能获取更多幸福,因此上帝不出现的理由则是上帝一旦出现,将不利于人类进步。

    n低等与高等

    进步牵涉到两个重要的概念,分别为“低等”与“高等”,因此有必要论述“低等”与“高等”的一些关系。

    在我们的印象中,“低等”必然与负面的事物联合起来,例如邪恶、愚蠢、无知等等。

    另外“高等”必然与正面的事物联合起来,例如正义、聪明、强壮等等。

    因此我们常以“低等”为耻辱,“高等”为骄傲。

    但是另外一方面,我们在某些环境下却非常喜欢低等的事物。例如优美的大自然风景、民风纯朴的少数民俗、家中的宠物、海豚,犹其是我们的婴儿。

    同时,我们对高等的事物,或多或少带有一种崇拜与妒忌的感觉。但当我们与更高等的事物发生利益冲突的时候,由于我们处于弱势的一方,因此总带有憎恨的感情色彩。

    所以说“低等”与“高等”存在非常复杂微妙的关系。换言之,我们所喜爱的事物无论低等或高等,都可能会喜爱,仅仅视乎环境而定。

    以下简单分析上帝如何看待人类。

    n重要的人类

    我们相对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却非常重要。

    根据生物遗传学知道,人体细胞内的dna信息是相同的,但是同一种dna却能令细胞发育构成心脏、肝、肾等不同器官及身体部分。原来dna中不同的基因被分别激活,是由于在细胞里发生了不同的化学反应,因此细胞的生长才千差万别。

    单纯从以上的这个例子,我们就可以知道,基因、dna、细胞等身体上低等的物质是构成身体的重要元素。

    人类作为宇宙的一部分,也是上帝躯体的一部分,并且表面上看来与人体内的一些简单物质一样十分低等,但相信对于上帝而言,我们都发挥了一个正面及十分重要的作用。

    人类可能会以低等为自卑,我却找不到人类自卑的理由,这正如找不到dna自卑的理由一样。

    n令人偑服的人类

    我们相对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却能得到上帝的佩服与赞赏。

    看看那些古代埃及人建造的宏伟金字塔、中国人建造的万里长城、令人神魂颠倒的巴比伦空中花园,我们能不佩服那些看似“低等”的古人吗?

    再看看那些古代的兵法巨著、诗词歌赋、名著小说,那些看似“低等”的智慧至今让人称赏不绝。

    既然我们可以对数千年前、数百万年前的“低等”历史神魂颠倒,为何上帝就不能对人类的奇迹与智慧赞口不绝呢?

    但愿我们都能少点自卑,多点自信!

    n爱与被爱

    我们相对于上帝而言,可能十分低等,但我们爱上帝,同时上帝亦爱我们。

    上帝渴望人类进步并走向正义之路,这正如我们对暂未成熟的孩子的期待一样。我们为什么期待孩子好,因为我们强烈地爱我们的孩子,同样,只有爱我们的上帝才会苦心期待及努力帮助我们进步。

    同样我们都最爱身边的父母,难道上帝不是我们的父母吗?

    n天父的赏赐

    人类是永不知足的动物,哪怕上帝已给我们最高等的生命,但我们都会深深地认为我们并非最高等。

    我很难断定人类是否真的如自己所言地低等及进步缓慢,但我可以肯定,正因为我们自认低等,才更显得这是上帝对我们的赏赐。

    最高等意味着最完美,完美的人类是最可悲及孤独的人类!

    美国作家阿多斯·赫得黎曾揭示一个道理:“越少完美,就越多自由。”

    他曾假设:“乌托邦似乎比我们过去所想象的更容易到达了,而实际上,我们发现自己正面临着另一个痛苦的问题:如何避免它的最终实现?”

    我虽不认同乌托邦不应该及早地来临,但不得不承认,任何最终极的完美代表着人类失去了所有不完美的事物。

    揭示生命死亡秘密的人,首先失去的就是死亡的神秘感。大家想想我们渴望永生的那段彷徨无助的日子,那段对现存生命的执着与热情,无不源自“生命只得一次”的坚决信念,谁真正知道死亡秘密的人,注定会失去这些宝贵的感受。

    中国古代有一句慧语是:“生来不满百,常怀千岁忧。”用现在的成语解释则是“活在当下”,那是痛快淋漓的生活感受。

    如果上帝所言的永生事实是真的话,大家可以不妨考虑,究竟您是选择知道这个秘密,还是让这个秘密继续成为秘密,让您做回低等的人类,再为您的唯一的生命而执着呢?

    一个完美的世界是孤独的世界,那里的哲学家已无任何新的思想,那里的科学家将没有任何新的发明,那里的宇宙已被彻底研究、那里的音乐已无法再动听,任何事物都没有新的发现,甚至我们都静止不动,因为我们已经无法再高等地思想。

    总之,人越不完美,当变得越美时则越幸福。

    因此我们要珍惜曾经走过的进步历程,更为那永没尽头的进步而拼博,生命因为进步而精彩!

    低等的自我感觉、永没尽头的进步历程,这是上帝给予我们的恩赐。

    n上帝越少出现,人类越独立

    上帝一旦出现,必定施行种种奇迹,人类将无不惊叹于这些奇迹。但在上帝的光环下,人类将成为依赖上帝的懦弱之人。

    例如上帝送给人类一艘宇宙飞船,但这并不足够,他还需传授人类驾驶的知识,接着是维修知识。当然懒惰的人类却未必愿意学习那些知识,或者是有心无力。因此如果人类未有能力或不愿意学习知识,又不愿意维修机器,显然上帝还要帮助人类维修飞船,甚至宇宙飞船毁灭时,上帝又要慌忙地再制造一艘新的宇宙飞船。

    然而这一切仅仅是开始,因为人类已经开始不满足了,人类需要的是速度更快、功能更强劲的飞船,上帝为满足人类不断升级的欲望,将变成人类的奴隶。既然这样,上帝不如直接创造与他一样的生命罢了。

    但我们知道,任何人都不愿意创造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同时任何高度智慧的生物未必是最幸福的,未经过从不完美转变为完美的人谈不上最幸福。最高度智慧的人也不会认为自己能力最强,反而常常因为找不到前进的突破点而沮丧。

    所以说,上帝一方面要照顾我们尚处于婴儿阶段的人类,另外一方面则不能现身,因为永远依赖父母的人永远都是婴儿。

    大家试想想,若然上帝一早出现,我们可能再过几千年才能见到爱因斯坦、牛顿的伟大思想。

    若然上帝一早出现,会有人认真思考生命的存在意义吗?

    上帝不出现,首先让人学懂,依靠自己自强不息也能用双手及智慧创造出甜蜜的果实与智慧成果,幸福掌握在自己手里的感觉是无比幸福的感觉。

    看看人类那段珍贵的历史,尼采的思想不完全正确,但我们却不能没有他的思想。

    尼采向世人发出“上帝已死”的呼声,主张以人自身作为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的基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那是上帝都拜读的思想。

    看看人类前扑后继与上帝对抗的光荣思想吧!那股锐不可挡的“人文主义”思潮,那在摆脱宗教影响下“文艺复兴”时创造的种种奇迹。您就知道人类不能没有这段艰辛与迷惘的时期。

    再看看那古巴比伦王国的《汉谟拉法典》,那是在没有上帝帮助下,人类第一部成文法典。上帝啊上帝,您看,那是我们人类为追求幸福自行制定的法律条文,我为它而骄傲!

    正如“启蒙时期”的政治哲学家孟德斯鸠所言:“理性动物有能力拥有自行制订的法制。”

    我衷心感射上帝让我们学习理性、学习独立,我们因您与它们而骄傲!

    n上帝越少出现,人类越正义

    上帝一旦出现,以上帝无限权威,所有人类都要遵守他制定的法律。

    但相信大部分人虽然不得不遵守上帝的法律,但却不是自愿。用克雷安德的比喻来说,他们就像是被拴在车后面的一条狗,不得不随着车子一起走。

    难道永远被迫遵守法律限制的人都是好人吗?

    什么是正义的人,只有那些自愿正义的人才是真正正义的人。

    那什么是自愿正义的人,只有世间越少法律限制却从不做出违背良心的人才是自愿正义的人。

    正义的人永远信奉终极真理,但代表终极真理的上帝就是人信奉真理的麻痹剂,上帝出现越频繁,人类越没有追寻终极真理的振奋激情。

    苦心隐藏的上帝,是对真正正义的人的考验,是对真正的邪恶的人的诱惑。只有坚持执着正义信念并咬紧牙关挺过去的人,才能到达胜利的彼岸!

    n具有是非争议的惩罚

    按照以上论据,上帝为人类的真正利益着想,因此不应该显灵。由于上帝不应该显灵,其他神明也就不能显灵,因为他们一旦出现,就等于证明了上帝的存在,亦意味着上帝已经显灵了。

    神明与上帝不仅仅不能出现,甚至在帮助人类时也会有所限制,因为给予人类太多帮助,等于减弱了人类学习进步的能力。因此按照逻辑上推论,私自未按上帝要求带给人类过度利益的神明都可能会受到上帝的惩罚。

    巧合的是,历史上的一些神话都流传着神明帮助人类而受罚的故事。典型的例子是尊敬的古希腊神祇普罗米修斯的悲惨遭遇。

    普罗米修斯和埃庇米修斯受宙斯之命向人类分配才能和力量。但埃庇米修斯操之过急,只给了动物忍受自然环境的能力,却忘给人类提供保护。不过,普罗米修斯从天上的铁匠赫菲斯托斯那里偷来火种,给人类带来了火和光明。作为惩罚,宙斯令大地洪水泛滥,势必要摧毁人类。由于得到普罗米修斯的警告,他的儿子丢卡利翁及其妻子才躲过了灭顶之灾,最终又使人类重新在地球上繁衍起来。至于普罗米修斯,他受到的惩罚是被铁链绑在岩石上达几千年之久(直到被赫拉克勒斯救了为止),而且,每天都有一只鹰来啄食他的肝脏,而他的肝脏总是在第二天又长出来,因此,普罗米修斯不得不无休止地忍受残忍的折磨。

    如果这些神话都真实,我们人类都应该衷心感激普罗米修斯与其它希望协助人类的神明,同时人类应该更坚强,以自己的双手创造出辉煌的明天,作为报答神明与上帝的最好礼物。

    n神人无差别性

    世上是否存在神呢?

    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没有人知道神的定义,何谈分辩神是否存在呢?

    按照常人印象,神应该法力无边,掌握着人类的命运。但按照我们对这个世界的理解,最伟大的神亦即上帝行事也可能亦要受到这个世界的诸多制约。

    如果一个人拥有时空穿梭机器,任意穿梭时各个宇宙时空之间,随心所欲地改变人类历史,那么这个人是否就是神灵呢?

    如果他是,但如果他失去了这套机器,那么他是否就是神呢?

    这令我想起现在世界上的许多国家领导人,拥有了改变自己国家或者其它国家数千万甚至数十亿人命运的能力,同时拥有更多比常人改变自己命运的能力,至少他们在生病时亦拥有比常人更多一点的照料。那么他是否就是神呢?

    看来神是否存在的答案只有两个。

    要么没有,这时候上帝也不是神;要么就有,但人类乃至所有生物本身都是或大或小及肩负不同职责的神。

    如果您的人生比常人更幸运,在此奉劝您更应该行善积德,因为您们可能就是神。没有神或人做错事不应受罚,您们亦是,请珍惜您们的宝贵的机遇,我相信这些机遇来之不易啊!

    六、上帝的治国之道

    根据以上分析,可知人类对上帝存在太多误解。人类只有细致地分析世界万物的本质,才能理解及体谅上帝对人类的细心关怀。

    正如古代哲学家赫拉克利特所认为:对于神一切都是美的,善的和公正的;但人们却认为一些东西公正,另外一些东西不公正。

    上帝与人一样,都有思想,有思想就必定有人生价值观。对于人类而言,意味着上帝有其治国之道。

    因此我们要分析上帝所喜爱的治国之道,才能更好地体谅上帝所做的一切。

    我常常思考,为何人类需要自行定制死刑、允许囚禁犯人,又容许世界财富分配失衡,让乞丐在街中流浪呢?

    毫无疑问,所有人的答案都会是“人类应该以及被迫这样做”。

    同样,上帝亦有许多应该及被迫去做的事情。上帝治理人类,正如国家治理国民一样,压制、限制国民做某些事情,而让人民自由地去做某些事情。

    人类做了上帝认为不应该做的事情就必须受罚,但是我们都是上帝的孩子,上帝永远也不渴望我们吃苦。然而世界却不能如此地完美,所以总有人辜负了上帝的期望而被迫受罚。

    “好人上天堂、坏人下地狱”就是上帝应该及被迫施行的律例,亦是他与我们之间的协约。

    我不知道人类死后能否去到其它世界的天堂与地狱里,但人类社会就是一个已知的天堂与地狱。所有好人做了坏事后都可能要下地狱,所有坏人做了好事后都有机会上天堂,人类的社会正是如此。没有永远犯错而不受罪的天使,亦没有永远改过自身却得不到宽容的魔鬼。

    然而我又无法理解世间万物的因果报应是否就是如此地简单,因为世界存在偏爱。

    为何好人必上天堂而坏人必下地狱呢?明显好人是上帝偏爱的孩儿,因此他才被人类与上帝定义为好人。这说明,上帝亦存在“偏爱”,但是既然上帝容许有偏爱,那么人类为何不能拥有偏爱呢?

    如若世间允许存在“上帝偏爱的偏爱”,那么当天使爱上了魔鬼或者天使诞下魔鬼的时候,上帝又该如何对待天使与魔鬼?

    魔鬼犯罪理应受罚,但上帝惩罚魔鬼等于令天使痛楚,另外一方面,上帝又必须奖赏天使,那么上帝究竟应该如何施行他的律例呢?

    可能世间上永远不存在最合理的律例与协约。

    亦可能“爱”才是世间上最永恒与无法解释的事物。

    这让我想起一名说话:“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我不知上帝您能否解答人类“爱”的困绕。但假如父亲您受到“爱”的牵累,孩儿衷心希望能替您分忧……

    总而言之,用中国古代老子的观点分析上帝的治国之道,上帝应该是“无为而为”。

    何为“无为而为”,有一些理论可以帮助大家理解。

    许多人用“达尔文进化理论”反驳不存在上帝创造人类的事实时,信奉上帝的人大致会有一个共同的观点进行反驳:“一个理性的上帝不会介入创世的所有琐碎事物——这里应该有一只昆虫,那里应该有一只蠕虫。上帝只会确立子影响自然的手段,而不是通过不断地监督管理,来满足他的意愿,那么我们对于他的图景不会更加赞赏吗?”

    持有这种观点的人,往往都会将上帝视为伟大的程序员,他在宇宙中建立了进步的法则,通过一系列诸如生殖等日常法则的变化,便能显示出进步。科学家无法分析这种变化的原因。他只能看到整个图景,并将其称之为“进步的法则”,但是科学家无法理解程序已定的机制本身。

    其实以上的这些观点大致说出上帝的治国之道,上帝做了相对人类很最简单的事,但其实已对整个人类起到决定性的作用。这种看似漫无目的的无所作为,其实已对事物发展起决定,并且目的明确的微小作为则是“无为而为”的定义。

    人类社会的其中一个例子很能说明“无为而为”的道理。

    1995年,美国黄石公园的工作人员引入一批狼。原来在20世纪初,美国凯巴伯森林中,生活着大约4000头鹿。以凶残著称的狼,用贪婪的目光尾随着鹿群,将胆小的鹿吓得惶惶不可终日。1906年,美国前总统宣布将凯巴伯森林成为狩猎保护地,接着政府雇猎人到那里去消灭狼。

    从此,枪声在凯巴伯森林不断响起,到1930年,大部分狼已被消灭,鹿的数目很快超过了10万头。然而,问题随之出现。首先是森林开始衰退,然后灌木、小草、树皮……一切鹿能吃得到、吃得下的绿色植物,都遭到了扫荡。其他以这些植物为食的动物数量也开始减速校紧接着,鹿群遭到了饥饿、疾病的折磨,只消几个寒暑,鹿群便急剧由盛转衰,数量减少了一半还多,到了1942年,只剩下8000头鹿,而且大多病弱不堪。

    后来生态学家告诉人们,被前总统下令捕杀的狼,竟然是森林的守护神:狼吃掉一些鹿,使森林中鹿的总数不至于过多,鹿群就不会将森林糟蹋得如此不堪;狼在森林中追逐鹿,使鹿逃窜,这使鹿经常处于运动状态,有利于它们的健康;狼吃掉的鹿多半是病鹿,可以帮助鹿群优胜劣汰,有利于种群的繁衍。

    当美国人意识到这一点时,被迫从外国引入狼群,来保持生态平衡。

    理解以上例子,亦即了解了上帝对人类的一片苦心。

    再用老子等道家的观念形容:在是与非的对立中,像一个循环无尽的圆。但是从道的观念看事物,上帝好像是站在圆心上。他理解在圆圈周围运动的一切,但是自己却不参与这些运动。但这不代表上帝无所作为,听天由命,而是因为他已经超越有限,从一个更高层次的观点看事物。

    换言之,上帝因为人类着想没有显灵,但人生百态、是非之分在上帝看来都是在掌控之内,对上帝而言,他可通过种种手段间接领导人类,一切仅需作微小的调整,就能对整个人类社会乃至宇宙产生巨大的影响。

    例如上帝无须出现,但人类已经可以因为“上帝”的神秘性自发使人类形成各种宗教及科学思想,进一步改变人类的思想行为,向着上帝希望发展的方向发展。

    人类的目标亦然,无人不希望耗费最少的精力而创造最伟大的事业。

    七、喜剧与悲剧

    上文已分析了较多痛楚与幸福、正义与邪恶的关系,在这一章的结尾,希望再强调它们之间的关系,期望悲观的人无需太悲观,乐观的人应不应太乐观,以认真寻找前方的希望之路。

    思想家莱布尼兹曾这样认为,大善必与某种恶紧密地关联着。例如大热天里当您渴极的时候,喝点凉水可以给您无比的痛快,让您以为以前的口渴固然难受,但也值得忍受,因为若不口渴,随后的快活就会不那么巨大。

    事家上,正因为人曾经贫穷,才了解金钱的真正意义,正因为人曾经失败,才了解成功的真正滋味。

    因此,当您受尽世间煎熬时,无需太悲观,因为您永远都有可能是“喜剧”中的主角,反之您则可能是“悲剧”中的主角。

    一般而言,喜剧中的主角总是能历尽万苦,最终成为令人羡慕的人,而悲剧中的主角必定是开场万事如意,但最后却含恨结局。

    总而言之,上天永远未能做到完全的公平,却能做到完全的公正。当您出生时有着较差的际遇,那么上帝偏爱您让您成为喜剧主角的可能性则越大(大部分人类都不能当喜剧主角,但您挨苦却可能是您自愿为争取当主角的而付出的代价,同时您有可能未曾意识到这是自己的自愿选择而已);您出生时际遇越好,那么上帝剥削您成为喜剧主角而让您成为悲剧主角的机率也越大。

    因此,当您出生寒微、样貌丑陋时,亦无须太妒忌别人天生的富裕与美貌;当您出生富裕、美丽动人时,也不能太过骄傲。

    无论人生如何,人类在进步的过程应该不骄不噪,永远做一个自强不息的正义之人,才能踏上属于自己的未来幸福之路。

    人生可能一趟永不停站的列车,既没有亦没有终点,因为每一刻既是亦是终点。

    人生亦可能是一场奇怪的竞赛,对于一部分人,胜利永远属于过去,而失败永远只在将来,而对于另外一部人,失败永远属于过去,而胜利永远属于将来,只有在比赛结束时,才知道您属于哪部分人,然而又有谁知道比赛何时结束呢?

    同时人生可能两者都不是,可能仅仅是一场梦,在原本混沌的梦中,人偶然梦见了幸福的梦,就甘愿永远呆在幸福的梦中不愿回去,在幸福的梦中又偶然遇见混沌的梦所创造的其它的幸福的梦,那些是不受自己幸福的梦所控制的梦,但可以让自己的梦更幸福或失去幸福,自此,呆在幸福的梦中的人发现所身处的幸福的梦已变成现实的梦,则不论将来痛楚与幸福,更不愿离去这现实之梦。

    甘愿呆在现实之梦中的人,不断去追逐这些能让自己痛楚与幸福的梦,以期望自己的梦变为更现实与幸福的梦,在这追逐的过程则产生了自己的人生,而其它现实的梦则变成了其它人的人生。

    可能吧,可能有太多可能吧,亦可能世界本来就没有可能,可能人生本来就是一嘲空”。

    这又有谁知道呢?

    又或者人生本原本就没有其它任何可能,“人生”就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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