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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之谜系列丛书-爱与信仰的神奇故事卷 人生的意义

    当神的能力掌管一个人的时候,就能震动全世界。

    献词

    “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马太福音11章4~5节)

    谨将此书献给福音的创始成终者,我们的主耶稣基督。

    序言

    《爱能创造神迹》是作者麦海士·沙夫拉(maheshchavda)一生事奉的故事,读起来令人鼓舞振奋又向往感叹。书中叙述神超自然的权能与圣灵的恩膏构成一生呼召与事奉的特色。(他个人的生活及他所从事的国际性布道工作,医病,神迹奇事与赶鬼等等。)

    书中提到有关在麦海士的布道工作中发生的一些重大医治与神迹,全都经过仔细的搜证,加上当事者与见证人的证词及医生的病历档案死亡证明。第一章及第十四章所记载六岁小孩卡辛尼复活的所有证据,包括这孩子家人写的书面及录像带的证词,以及这孩子死亡的医院医生所提供的诊断书及死亡证明等都很齐备。

    书中提到的另一件大神迹,就是麦海士在非洲查德卡南加(kananga)地方主领的医治大会,他们奉主的名捆绑邪灵在当地的作为,当时有一群巫师聚集在离布道会七哩外的一棵大树下正准备施法术咒诅基督徒和他们所信的神。忽然有火从天而降,击打焚毁这棵法师大树,彰显基督徒所信奉之神的大能。

    第十三章末了写着:“这棵树干迄今仍然屹立在卡南加的郊野。以前,树高三十呎以上,如今看起来就像一根烧过的巨大火柴棒,从上烧下来。树干本身没有任何裂痕,因此不像是被闪电所击。树干从地面量起好几呎完好无烧痕,因此也不像有人从地面纵火焚烧。”

    这件事不由得让人想起列王记上十八章所记述先知以利亚与四百五十个巴力先知的故事,在迦密山上以利亚呼求神:“于是耶和华降下火来,烧尽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烧干沟里的水。众民看见了就俯伏在地说:耶和华是神,耶和华是神。”这棵法师大树,我们有目击者的证词和书中两张照片是大树被焚烧后拍摄的,其中一张照片是麦海士和两位当地的牧师站在大树下,树干完好的部分比他们的身子还高些。

    就麦海土来说,这些超然的医治及神迹并不是一些耸人听闻的孤立事件,而是一连串神的作为。为要传达并证实耶稣基督的福音,把人带人神国度里全备的自由。神要万人得救,归回创造他们生命气息的主,并以这些神迹奇事来见证神的爱与权能。这是主耶稣升天以前吩咐我们的:“你们往普天下去,传福音给万民听。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信的人必有神迹随着他们,就是奉我的名赶鬼,说新方言,……手按病人,病人就必好了。”(马可福音16章15~18节)。

    愿此书激励你更多经历神的爱,以更大的信心让神在你生命中彰显,成就他的能力与荣耀。

    第一章卡沙密浦广场

    一九八五年夏天,我到非洲布道两个月。在非洲的心脏地──查德的首都金夏沙有一个星期的布道会,布道会的第三天正午,我向聚集在卡沙密浦(kasavubu)广场的三万多人讲道,查德(zaire)这个国家的前身就是比属刚果。虽然有丰富的资源与美丽的景观,可是一般人民的生活非常贫困,失业率奇高。几世纪以来巫术盛行,邪灵的势力辖制着人生活的各层面。

    首都金夏沙(kinshasa)一带的居民约三百万。初抵此地,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有兴趣听一个来自美国却有印度名字的基督徒布道家讲道。

    几个月前我接到金夏沙一位牧师的邀请函。我接受他的邀请,定于六月九日到达金夏沙。我跟这位牧师就只通了这封信,盼望他能到机场接我,当天他亲自来机场接我,在车上我们谈有关这次布道会的安排。

    “每天上午有没有安排讲习会?”我问他。

    “有的。”他回答。

    “那么晚上有没有露天的公开聚会呢?”

    “有的。”

    “晚间的聚会大概会有多少人来?”心想,若是来参加的人能有五百人已经很不错了。

    “可能会有五万人吧。”

    我听了吓一跳,因此大叫一声:“五万人!”

    “是的,先生。”他似乎有点不好意思接着说:“因为是在周间,所以参加的人少些。我们预期周末会有更多的人来。”

    显然,神要我在查德做的工作,远比我自己预期的更大。

    很快地,我看到在这儿主耶稣为我预备的。星期一上午第一堂来参加讲习会的人约有两千人。讲完道后,圣灵告诉我在会众当中有一个患癌症的妇人,生命垂危,要邀请这个妇人出来。立刻有一位年长的女人从信道走过来,身上长满了癌的肿瘤。当她走靠近讲台,圣灵的能力立刻把她击倒在地,好象被人一拳打倒。当我到她身旁时,很奇妙的那些肿瘤忽然都消失不见了。她起身快乐跳跃着回去。主耶稣医好了她的癌症。

    这次医治的神迹如野火般地传开来。当晚的聚会不是原先估计的五万人,而是十万人。其中有瘸腿的,患痲疯的,也有患爱滋病的。我从没有看过这样的场面,有些病人被独轮手推车送来,而且还浸在自己的粪尿中。

    当晚有许多瘸腿的得医治,其中有一些是小孩。当我看到这些孩子可能是生平第一次可以不用拐杖、不用扶架走路,心中的兴奋非笔墨所能形容。神的能力很丰富的同在,甚至一些职业的巫医、法师都受感动而悔改,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为他们生命的主。要这些人当众做这样的宣告,犹如一次属灵的大地震。

    参加聚会的人数一天天的增加。仅仅星期三上午的讲习会就已超过三万人。我们好象进入圣灵工作的一个新境界。

    聚会于九点半开始诗歌敬拜,十点半我开始讲道,于正午结束。当我刚从扩音机前离开,立即感觉到圣灵正对我说话。

    就在这一瞬间,尽管周围那么多人拥挤着,我却觉得整个世界都静默下来,时间好象被冻结了。我看不到、听不到也感觉不到什么,只察觉到圣灵那微细温柔的声音:“这儿有一个人,他的儿子今早死了,你请他到前面来,我要为他行一件奇妙的大事。”

    像这样听到圣灵的声音已不是第一次了。过去几年,主曾经好几次对我说话,有时候是像现在一样,在一大群人当中。有时候是在我和一个痛苦的病人独处时。圣灵常以这种方式指示我在某一个特定的情况中,他要我如何做。我已学会在这个时刻不发问,不分析,而只信靠顺服。因此我走回到扩音机前,说出圣灵要我讲的话。

    群众在下面叽叽喳喳,他们兴奋的等待着即将发生的事。过去几天来参加我们聚会的人,已经看见不少我们奉主耶稣的名所行的奇妙医治与神迹。可是此刻,大家都知道圣灵将有一个非常特别的计划。

    不到几秒钟,一个男人挤过层层的群众向着讲台跑过来,高高挥着他的双手喊道:“就是我,就是我!”

    当他这样跑过来时,我仔细端详这个人。他长得高大结实,犹如一个拳击手。眼中所流露的,是参杂着希望与恐惧,又半信半疑。我没有问他任何问题,甚至也没问他的姓名。只为他按手祷告:“主耶稣,我奉神的圣名捆绑这人的儿子身上黑暗和死亡的权势。求你差遣你复活的灵,叫他的儿子重新活过来。”

    当我祷告完,那人定睛注视我一会儿,然后向我点点头,好象在说:“谢谢你。”就掉头跑走了。

    有几天我没有再看到这个人也不知道有关的详情。然而在星期三晚上,当聚会开始时,就渐渐听到有关这人骇人的报导了。

    据我们所知,这人名叫木兰巴·马尼凯(mulambamanikai)。他六岁大的儿子名叫卡辛尼(katshinyi)。那天清晨,金夏沙米康多(mikondo)诊所的医生诊断他儿子已死亡。尸体已经移往麻麻叶磨(mamayemo)医院。一九八五年六月十二日那天正午,当我在卡沙密浦广场三万名群众面前为木兰巴祷告时,这小孩子忽然苏醒,活了过来。

    主耶稣使卡辛尼从死里复活。

    这位父亲,当我为他祷告后从群众中消失时,我想起一年前,在非洲,圣灵对我讲的另外一句话。

    忠心的种子就必结出果实

    一年前,我在尚比亚西北的丛林部落传福音。邻近几百个村庄的人都聚集来听道。主耶稣在他们当中行了无数的神迹。

    有一天晚上,夜已很深了,我听到有人敲门,进来的是一位负责安排我们布道行程的宣教士。“我们刚得到消息,附近的村庄有个小孩患脑部疟疾,快要死了。”这宣教士继续说:“可能已经死了。但是,那里的人听说你有医病的恩赐,想请你过去为这孩子按手祷告。”

    我们立即动身前往,我知道脑部疟疾的厉害,这病所引发的高烧会毁坏大脑,若没有及时救治,两天内就会丧命。

    当我们到达时,小孩子已死了一个多小时,身体僵硬。我把他紧紧的抱在胸前,在茅屋的一角坐下为孩子祷告了一个多小时,求主让这孩子重新活过来,可是一点动静也没有。

    我永远忘不了当我抱着孩子的尸体还给他母亲时,她大颗的泪珠从哀凄的面容滚落而下。她举头望天,以土话轻声说:“耶稣轻柔的用双手带走我的儿子。”然后转向我说:“我儿子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跑来要我抱了。可是,总有一天,我会去找他。”

    我站在那茅屋外一会儿,觉得又累又孤单。一阵微风在我身边回旋,我觉察圣灵的同在。他说:“因为你的忠心,我要让你看到大而奇妙的事。”

    现在,我就在查德的首都三万人面前,想着主应许要为一个人他的儿子在早晨死亡来做一件奇妙的大事。我心里自问:这是否就是主所给我的应许当中的一件。

    在金夏沙聚会中,主的膏抹比我以前所经历的任何一次都来得强烈。我好象乘坐在主大能的巨浪上,因此当我听见圣灵要我呼召那个今早死了儿子的人出来,我一点也不犹豫地照做。

    想起几次主对我说话,也亲眼目睹主行大能。我忆起自己的儿子曾在佛罗里达的一间医院,离死亡只有几小时,然而奇迹似地他的生命被保守。在得克萨斯州西部平原一间学校里,一群被世人遗忘的低能儿童当中,主第一次教导我医治的爱。我也想起小时候生长的非洲肯亚蒙巴沙市的印度区。由于父亲早逝,母亲把继承我父亲的指望全都放在我身上,可是我却脱离八百年的传统,改信基督耶稣。我清楚记得那时我曾面对面的看到耶稣。他把手按在我的肩膀上,亲切的称呼我是他的小弟。

    我已经学会如何与圣灵交通。再也不会对主所做的,所讲的任何事惊奇。因为他已经成为我的生命,我的生活。

    第二章诸王之子

    我一直非常珍惜我的家族留传下来的文化遗产。长大后,母亲总这样叮嘱我:“不要活得像一只蟑螂,(蟑螂和蜥蜴只知道吃、呼吸、性、然后就死了),仅仅活着,没有什么意义,重要的是如何活得使你的生命有价值。”

    我幼年父亲就过世,可是透过家族的追思,我对父亲的记忆十分浓烈。父亲身为整个社区的领袖,他那怜悯贫苦、为受欺压者主持公道的风范,塑造了我心智与属灵的生命。

    父亲是一位十分突出、引人注目的人物。一头乌黑的头发与胡须,身高五呎六吋,在印度人中算是很高大的。在年节时特别显得更加高大,因为他喜欢戴上代表王室的头巾。很少印度人晓得如何包这种头巾,父亲以戴它为荣,这是我们优越家世的象征。

    一个有尊荣,忠诚及爱心的人

    父亲于一八九三年十二月十二日生于印度的多拉吉(dhoraji),二十七岁时迁往肯亚的蒙巴沙(mombasa)。那时印度与肯亚同属大英帝国的版图。我父亲是英国殖民政府教育机构里的一名公务员,后来升迁为蒙巴沙市一所有名的高中亚力低拿·卫斯兰(allidinavisram)中学的校长。这学校主要是为英国籍的印度、阿拉伯以及非洲学童提供正规英国式教育。

    蒙巴沙市在赤道稍南(座落于肯亚东角的一个大岛上,是天然的海港),面临印度洋,一个多彩多姿的城市。城市东侧的旧港,历年来一直是大英帝国交通线的枢纽,货品由这儿吞吐运送到非洲的内陆,东西的文明借着贸易在这儿交会。

    一九二○年初,在岛的南边靠近基林底尼(kilindini)的地方兴建了深水的新港,因此大部分的货船都移往那儿。旧港后来成为阿拉伯人小货船专用的地方,从印度及波斯湾各国带来的水果,鱼干以及各种百货都以此为集散地。

    就像一般的海港城市,几世纪以来蒙巴沙居住着各色人种的人进进出出。最早建立这个城市的非洲人在中世纪时受阿拉伯人统治,殖民地时代又被欧洲不少国家统治。首先是葡萄牙人,最后是英国人。有趣的是英国殖民政府或商务机构所雇用的人,大概都分别从大英帝国的各个角落汇集而来,就如家父一样。因此一九四○年代的蒙巴沙市是个神秘令人着迷的城市,有形形色色的种族,国籍,文化,宗教与语言。

    我父亲三十岁结婚,新娘才只有十五岁。当时的女孩子都是这年纪就出嫁了。照习俗他们的婚姻早在几年前就由亲族所议定。一九二三年父亲搭船回印度,到我母亲所住的地方完婚,然后把她带回肯亚来。

    我家住在蒙巴沙市的基母科尼(kibokoni)社区,这是印度人或信奉印度教的大本营,离旧港只有几百码。在此我父母养育了八个儿女,五女三男,我排行第七,出生于一九四六年一月十四日。父母给我取名叫麦海士(mahesh),由mahaishvar缩写而来,意思是“万主之主”,字义为“神的笃信者”。

    在基母科尼社区没有几条真正象样的街道。大部分全是弯曲狭窄的巷道如同螂蛛网一样,通向一排排整齐的灰泥小房子。由于父亲的社会地位,我们家在社区中算是最好的。房子的墙壁是混凝土漆上灰泥,每个房间都是磨石子地板。家里也有电灯及自来水的设备,楼下有两房一厅三浴室,还有一间用饭的大厨房,以及加盖的回廊。母亲在闷热的午后常坐在廊下休息,并在那儿为我们预备各式点心及晚餐。楼上另有三间卧房,其中一间是祠堂,摆设香案及祖宗牌位。一间是我的卧房,存放我的图书及一架收音机。我常躲在房里收听英国广播公司的新闻节目。

    离家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古老的要塞,是当年葡萄牙人为防阿拉伯海盗而设。这个要塞的名称很有趣,叫做“耶稣要塞”。哥哥常带我到要塞玩,我们喜欢在许多大炮上爬来爬去。站在炮身上想象着几世纪以来曾经发生在这儿的历次战役,为之油然神往。

    带着鱼腥盐味的海风,从印度洋飘进来,像磁铁一般把我们这些小孩子吸向旧港一带,环绕旧港的沿岸有许多商店及露天市场。我跟朋友们最喜欢在其间闯荡探险。

    母亲最担心我们到旧港去玩,因为她听说那些阿拉伯海船常会诱拐小孩,把他们带到遥远的地方卖为奴隶。可是我们把妈妈的警告当做耳边风。我们晓得如何照顾自己,如何避开从邻近丛林误闯进市区的野兽,也知道如何避开盗贼横行不安全的地区。对于旧港,我们摸得一清二楚,在那儿玩,我们感到安全自在。

    我父亲担任中学校长,由于他廉正,急公好义的个性人人敬重他,请他排难解纷,怜恤孤寡;再加上他会讲九种语言,因此一向是社区中的领袖人物。

    譬如说,一九四○年代,整个肯亚,特别是蒙巴沙一带,处于严重的政治动荡不安。有势力的毛毛游击队,为肯亚脱离英国独立,到处鼓动风潮,制造事端。使得整个肯亚民心惶惶,情绪紧张。故意惹是生非的群众,会因一些很小的刺激就涌上街头兴风作浪。有一次,这暴乱蔓延到基母科尼社区。我父亲挤进暴民中以当地土话大声安抚众人:“安静,安静。回家去,回家去。”就这么几句话,群众信任他,就冷静下来四散了,一场令人担心可能发生的大暴动就这样消弭于无形。

    在家里我们都称呼爸爸叫“巴布吉”(bepuji),意思是“尊贵的父亲”。他的祖先是王室后裔,拉吉普(rajput)的种姓。拉吉普的意思是“诸王之子”,是印度的武士,有点像中古欧洲的武士阶级。他们神圣的职责就是保卫国土,扶助贫穷、弱小以及无依无靠的人。

    拉吉普武士的格言与信条简单却深奥:“一句话,一个女人,一把剑”。一句话就是讲的话必信守到底,甚至牺牲性命也在所不惜。一个女人就是对妻子忠贞不贰。一把剑就是对所负的职责忠诚信实,不轻易动武,可是一旦动武,就有必死的决心。

    从小对于祖先拉吉普武士的种种英勇故事总是百听不厌。十五、六世纪时,阿拉伯的骑兵队入侵印度,就是拉吉普武士领导大众抵抗侵略者。当时印度分为许多弱小的独立小王国,结果一个个被阿拉伯人征服了。当回教徒占据一个村落,就强迫全村的人改信回教。他们把大家排成一队,当士兵经过面前就得张开嘴巴,任凭士兵把痰吐进喉咙中。如果有人不顺从,当场可能就有砍头之灾。可是这些拉吉普武士宁死不屈,也绝不放弃印度教改信回教。

    我父亲不只是社区的领袖,也是贫穷无依之人的供应与保护者。他很关心手下员工的福利,鼓励他们完成学业,求事业发展,做一个好丈夫,好父亲,好公民回馈社会。

    在过去的几十年,他默默的成为许多贫困者之父。他对这些人的怜悯心无止无境。他逝世后我们才发现在基母科尼社区以及整个蒙巴沙市受过家父恩泽的孩儿寡妇名单。在三十年代经济大恐慌及二次大战期间,他更拿私蓄来做这些善事,甚至远达东非各处都有人蒙受他的帮助。父亲在这方面完全承袭拉吉普武士的作风。

    一九五一年,父亲突然中风。他那庞大的身体日夜卷缩在床上或凉台的躺椅中。他那叫暴民慑服洪钟似的声音现在只能喃喃微语了。

    七月十八日凌晨,我被一阵骚动声惊醒,父亲吩咐我姊姊拿些东西给他喝,可是当姊姊拿东西回房时他已不省人事。待医生赶到,为时已晚,父亲早已断气了。

    那年我才五岁。父亲逝世前后的种种,如今犹如一场遥远的梦境。记得母亲和姊姊们特别沐浴洁身,穿上白色的丧服。当父亲遗体火化时,悲凄的哀哭声至今仍常萦绕在我的耳际。肯亚国会特别宣告我父亲过世那日为国殇,以纪念他,为他志哀。

    父亲生前为人慷慨,许多人得到他的帮助。他死后却为我们家庭带来贫困暗淡的日子。他从未料到自己会早逝,所以把他所有额外的收人与积蓄都拿去帮助人,却没想到应该为家人的未来打算。

    当时我尚年幼,不知道家境在父亲死后竟如此拮据。我几乎不觉得无父孤儿的凄凉。可是我知道在我心灵深处有一个空缺与需要。我曾经费了多年的功夫想寻找某些事或人来填补这个空隙。

    学习做“诸王之子”

    虽然与父亲相处的时日是那么短暂,可是他却给我许多。他给我生命,给我姓氏,也给我好榜样,教导我明白人活着不只求生存,而必须活的有意义、有价值。从他让我认识了一个拉吉普武士的后裔──“诸王之子”所需具备的荣誉感,勇气及责任心。

    承继父亲的这种拉吉普武士精神,使我有一种特别强烈的正义感与怜恤心。有好几次我差点为此大尝苦头。

    小时上学的时候,常有一些阿拉伯的不良少年在街上游荡,伺机欺负抢劫弱小的孩子。有一天下午放学回家,绕过街角时忽然听到两个小孩哭叫。原来有四个约十五岁大的小流氓正预备抢劫欺负他们。我的个子及年纪都比这些流氓还小,可是身为拉吉普武士的后裔,我一时义愤填胸冲上前去,大声喝止:“你们想干什么,不可欺负人。”

    这四个小流氓望着我,好象觉得很有趣。他们回问我:“是吗,那你打算怎么样?”

    论人数、个子的大小或力气我都比不过他们。我唯一的武器就是奇袭。在他们想都来不及想的一剎那,我抓住最靠近我的那个小流氓的肩膀,把他往水泥地摔去。他滚到地上,擦伤了膝盖,虽不见得有多严重,却一直流着血。

    另外的那三个人被我这突然的举动吓住了,他们拔腿就跑。两个被欺负的小孩吓得发抖着低声说谢谢就急忙溜走。我还站在街上,为刚才自己的威风与见义勇为沾沾自喜。没想到那四个小流氓带来一大群约有二十个同伴折回来向我报仇。他们围住我,带着棍棒与铁链。

    我明知他们的意图,可是仍大声喝斥他们:“你们要干什么?”

    他们当中带头的回答:“我们要好好的教训你。”

    我反唇相讥:“你们全体一齐上吗?”眼看他们当中任何一人都有力量修理我一顿,直打到我头破血流。

    其中有一人对我大叫:“你把我们的朋友膝盖弄伤流血,我们也要把你打得像他一样流血。”显然他们的用意不只是揍我一顿而已。

    当时我被围在中间,随时会有人从我身后袭击过来。并且只要我一转身,原来在我前面的这些人就会冲过来对我拳打脚踢。

    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我运气真好,突然来了几个救星。我们学校有一位老师正好路过这儿,同时附近商店的店主听到街上的吵杂声也都跑出来。当店主跟他们理论时,老师把我拉到一边说:“此时不走,更待何时。”我明白这时不宜逞匹夫之勇,因此立刻溜之大吉。

    岁月一年年的过去,我也学会更有智能去面对邪恶的势力。我相信正义与邪恶之间存着永无休止的战争,我知道我应该站在维护正义的一边。我也清楚这世界只有善与恶,其间没有中立的领域。若有人与恶妥协,他就要成为恶的奴隶,这是我后来从属灵的争战所学到的功课。我绝对不向邪恶撒但妥协。

    所有这些特质在我寻找到真神,成为真神的儿子以后,才重新如泥被主塑造成为他合用的器皿。

    第三章真理之追寻

    母亲虽然身体娇小,可是好象有用不完的精力从她洋溢的笑脸与闪亮的眸子发出来。父亲早逝又没有留下遗产,使她面临一个几乎无法负荷的责任。父亲名下可领到的抚恤金当然很有帮助,可是还远不够支付家庭的开销。我大哥当时已成婚居住在外地,那时二哥才只有十七岁。要不是他决定休学去工作,我们家一定撑不下去。

    我们家境十分清寒,特别有时候二哥找不到工作,生活就更困难。记得好几次,我向妈妈吵着肚子饿,她带着痛苦的眼神告诉我家里已经没有吃的东西。我家离学校约有四哩路,每天都走路上下学,因此鞋子容易破。有一次我的鞋子整个前面都开了口,走起路来一开一闭的,我就叫它“鳄鱼鞋”。后来我找到一些铜丝把前面捆起来,使得破口不那么糟。

    家族传统的新意义

    父亲所珍视的拉吉普武士价值观,到母亲手里更加严守。尽管家境困难,她仍持守慷慨大方、待人恩慈的家风。透过我幼年一件难忘的事,她把这样的价值观深深铭刻在我心中。

    印度人最热闹,最好玩的一个节日可算是“灯节”了。孩子们盼望这节日就像西方的孩子盼望圣诞节一样。节日前几天,家家户户都有各自的拿手好菜或甜点,预备各色各样珍肴美味。大家会多预备些美食分送亲朋好友。到了节日,彼此就有各色各样的食物招待客人。

    节日的前一天,每家预备大大小小的容器,装满了油放人灯芯。节日那天的傍晚,我们就把这些大大小小的油灯环绕着屋子装饰起来。每家都点上成百盏的灯,使整个社区遍地灯火,美极了。

    灯节中最刺激的是放烟火。孩子们一早起床就追不及待的出去放烟火。由于烟火并不便宜,所以他们不会一下子全用光,总留一些到晚上玩。

    尽管家境并不宽裕,母亲总设法使我们能尽兴的玩乐庆祝。在我七岁那年,母亲特别变卖一些首饰,为我们丰丰富富预备过节的食物,并买一小袋烟火给我。我小心地把这些宝贝收藏起来,每天数一数,确定一根也没有丢。心里迫切等待着灯节那天来到。

    灯节终于到了,一大早就有小孩子开始放烟火,可是我一直等着,忍着。到了下午烟火声到处响起,可是我依然不动。我知道那一小袋的烟火不多,绝不可以浪费,一定要等到天黑了才玩个痛快。

    到了傍晚,正是访客来来往往最繁忙的时刻,我们家来了一些远房亲戚。他们很有钱,对孩子纵容惯了。特别那个九岁的男孩绝对的自我中心,缺乏管教,最令人头痛。他在屋里到处闯祸,打破东西,制造噪音,把每个人过节的情绪都搞坏。他的母亲似乎对这个小捣蛋,只在嘴巴上呼喝一两声,一点也不在意。

    我的母亲更是不可以开口管教这孩子,也不可以告诉他的妈妈要约束这孩子。因为印度人的礼节,客人到家里来,一定要受到上宾的款待。如果责备他们或违逆他们的意愿,就是对访客的侮辱,这会使主人家蒙羞。

    不幸的事终于发生了。这个小捣蛋竟然发现我小心收藏的烟火袋,并看到里面的东西。

    “妈,妈”,他开始大叫:“看!是一些烟火!我想玩烟火。妈,帮我要这些烟火。”

    他的母亲脸向我微笑:“我儿子想玩这些烟火,你不介意吧。”

    母亲一点也没有犹豫,立刻点点头,然后才转向我说:“麦海士,乖,你会给他这些烟火,是吧!”

    我膛目结舌,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事实上也不可能抗议,因为这会是一种叛逆的行为。我默不作声的把袋子交给他,心痛如刀割。他拿着就冲出去玩了。这些烟火对他没什么值钱,可是对我却是何等宝贵,就像西方的孩子期盼了整年的圣诞礼物一样。我忍泪含愤,咽下了一切的哀伤。

    当客人离去后,母亲双手抱住我,她的话语好象被痛苦炼净了似的:“麦海士,我儿,不要伤心。在灯节人人都该欢喜快乐。”

    我明白她话里的意思。为了家族的荣誉,传统的尊严,我们有责任善尽待客之道。这远比我小小的一袋烟火来得重要。我轻声回答她:“妈,我一点也不伤心。”

    母亲把她所有的心血放在儿女身上,并且忠心于拉吉普武士的学统,以及印度教信仰。她教养我们遵行宗教的规仪。每天清晨五点钟她就起床做晨课。先有洁身的仪式,表示从罪恶中得洁净的意愿,然后她就到楼上祠堂祷告。祠堂里有个大敞柜以及一些小隔间,陈设着印度教所崇奉的拉玛(rama)与系娃(shiva)的神像,一些印度圣人的图像以及几本圣书。大家认为只要忠心敬拜这些印度神明,研读圣书,并效法这些圣人的言行,就能拥有他们所教导以及所代表的好品德。

    每逢节庆,母亲把全家人聚集在这间祠堂,领我们唱一些特别的诗歌。这些圣歌都是用印度古代的宗教语言──梵文所写的。唱完歌,她就读几段圣书给我们听。其中有吠陀经以及另三本印度教经典,讲论印度三位主要神祗的故事;其中第一大神梵天(brahma)是宇宙的创造者,第二大神韦陀天(vishnu)是万物众生的守护着,至于第三大神系娃(shiva)则为毁灭者。圣书里也提到韦陀天的化身克里须那(krishna),下凡到人间领导善与恶的对抗争战。

    母亲对这些圣书有惊人的记忆力与领悟力。因此她渐渐地成为蒙巴沙印度社区受人敬重的导师。我们家常有访客,向母亲求教圣书的奥义。对当时的妇女而言这是一项非凡的成就。她被选入通神论社团,持有特权可以在公开聚会中读经教导。在印度传统中,女人的职责就是照顾家庭,服侍男人。如果一个女人可以在公众面前演讲并教导人,是一项极大的殊荣,十分不寻常的。

    在家里,母亲严格负起一个宗教导师的责任,餐桌上的话题常是:印度神学,圣书的教导以及圣人的言行。她对我这个儿子有一份特别的期待,她用心传授给我印度教的信仰以及拉吉普武士精神;她给我命名“麦海士”的意思就是“神的笃信者与皈依者”,她很认真的栽培我,好叫我能与她给我的名字相称。她更盼望借着她这样认真的教导与指引,我能像父亲一样成为印度社区的领袖,被所有的人敬重爱戴。

    真理探索的挫折

    母亲所给我的一项显著的遗传,就是强烈的求知欲。每天下午当别的小孩迷着玩足球时,我总是一下课就赶回家埋首书堆中。我这个书虫成了家人开玩笑的对象。每晚听完七点钟的新闻节目下楼时,姊妹们就装着迎接一位贵宾的口气:“喔,今天这位贵客还肯跟我们讲两句话哩。”

    邻居一位老婆婆有一次想出奇招来治我的书癖。在鬼节那天(相当于美国的万圣节halloween),大家可以恶作剧狂欢,把油漆涂在别人身上,或者挨家挨户敲门要柴火。当晚,可以在庙前点很大的营火,如果有人不肯乐捐柴火,你就可以捉弄他,往他家喷油漆,甚或拆下门板拿去当柴烧。

    有一年鬼节,这位七十多岁体健好动的老婆婆到我家来。她把油漆涂在家中每人身上后发现我不在场,就问:“麦海士这孩子躲到那儿去了?”

    母亲回答她:“喔,你知道,他在楼上读书。”

    “鬼节还读书,岂有此理!”她大叫几声就走出家门。

    她并非真的走了,而是绕到屋后,爬上我房间外头的阳台,静悄悄的到我身后,忽然以她那沾满油漆的双手涂得我满头满脸都是油漆。

    然后她兴高彩烈地宣告:“现在,你这书呆子,该晓得尊重这节日,跟大家一起庆祝玩乐吧。”我无可奈何的叹口气,跟着她下楼与大家一起玩。

    自青少年时期,我就热切追寻真理。我想燃起在我心中这股热望有许多的因素,第一,母亲常常耳提面命,要我的人生活得有意义;第二,我想弥补心中自幼失怙的那份空缺;第三,母亲虔诚的榜样。她孜孜不倦的教导我们印度教的信仰。我们从小就听惯了印度圣人的故事,他们舍弃人间的温暖与享受,到喜马拉雅山里做隐士,默想并追寻真理。据说他们在大学或者僧院从来找不到他们想寻求的真理,因此他们转回到大自然去经验那纯全的光,就是将万物维系在永恒实体的那光。

    东方人的观念认为,真理不只是一连串可以借着科学来验证的事实,而且真理可以理解,也可以经历。这世上的事会过去,但是真理却超越时空,存到永远。真理是万物之源,万象之本。一个人是否找到真理,他自己心里知道。

    我对真理的追寻,起源于母亲积极的影响。印度教的敬拜方式是在家里教导或个人静坐沉思,少有公开聚会敬拜,因此一般人不常上庙里去,与我同年的男孩更少有喜欢到庙里的。可是那时我很热心,固定一星期三次到庙里向那些神像叩拜,烧香,并与庙里的僧侣谈道。

    可是当我对印度教愈深入的追寻,愈觉得其中的真理像云雾一般捉摸不定。从思想上来讲,印度教是相当有趣的,可是好象无法在其中找到真理的存在。

    当母亲发现我对印度教失望时,她非常难过,尽管她试着宽容、了解我的难处,可是我们母子间的关系有时显得极度紧张。

    由于我母亲身为印度教的导师,很受人尊敬,因此我们家常款待一些路过蒙巴沙布的圣徒。当时我们家境仍很艰难,因此我常为母亲必须费财费力接待这些圣徒而烦心。最让我为难的是每次他们进门,就得向他们跪拜,触摸他们的脚。于是我开始反对这样做:“妈,我再也不干了。我不愿意向他们跪拜。”

    “为什么呢?”妈妈追问着:“他们是圣人,他们有许多可以教导我们。再说,我们并不是真的向人跪拜,而是向他们所代表的理念跪拜。”

    “可是,妈,在我看来他们并没有活出所教导伟大而崇高的理念。他们不只吃掉我们仅有的食物,而且还索求大量的捐献。我无法尊敬这样的人。”

    最后,母亲近乎向我恳求:“儿啊,就算是为我做吧!假如我们对这些圣人失礼,会使我们家大大蒙羞。”

    以后,每当有圣人来访,我都照着母亲所要求的尽这些礼节,向他们跪拜,触摸他们的脚。可是心中都嘶喊着:“这不对!这不对!”为了母亲和家庭的荣誉,我尽这些礼节后,就悄悄溜回自己房间,避免跟他们有其它正面的接触。

    由于勤学好读又博闻强记,在学校我是一个很出色的学生。在我就读的高中,也就是父亲多年前当校长的学校,连续两年我被选为学生主席。担任学生主席是一项最高的荣誉,而我蝉联两届。在这一所有八十年历史的高中更是史无前例。我也是学校辩论社社长,并且参加话剧演出,又发表一些散文及短篇小说而得奖。人人都称赞我,认为我颇有乃父之风,将来必定成为社区的领导人物。

    可是在这些荣誉的背后我都觉得很沮丧。我渴慕真理,努力探寻每一个可能的地方,例如哲理与学术研究等等,却一无所获。身为拉吉普武士的后裔,我也无法从传统中我到真理,更不用说印度教的信仰。

    有一天,我从寺庙走出来,心里告诉自己,永远不再踏进这寺庙。当那扇厚重的庙门在我背后缓缓关闭时,我仰天求问:“神啊,我知道你一定存在。我身上每一个细胞都告诉我,你是其真实实的创造者,也是我生命气息的维系者。我知道你一定在什么地方,但绝不在这寺庙的众偶像中,所以,我绝不会再回到这里。我决心要寻见你。可是,神啊!你在何处?”

    我完全没有料到神竟然会这么快就回答我的问题。

    第四章终极的问题

    十三岁那年,有件奇特的事发生在我身上,小时候我所讲的母语是一种叫古加拉蒂(gujarati)的印度方言。日常生活或与人交谈都用这种语言。由于父亲熟黯九种语言,我们一家人自小就听惯各种语音。虽然我们受的是英国教育也都学习英语,但是古加拉蒂印度土话仍是我的母语。十三岁那年我开始有了改变,我不能再流利的用母语与人交谈,讲英语对我反而比较容易自然而且熟练。久而久之,我不仅以英语讲话,以英语思想,也以英语作梦。有时候若必须用古加拉蒂土话,我经常须要先用英语想好要讲的内容,然后再加以翻译成古加拉蒂话。日久,我的母语竟然很奇怪的退化为第二语言。为此我心里觉得有点难为情。这在当时我一点也不懂,原来这是神已开始预备我的心,为要叫我能用英语来读一本以英文写的非常重要的书。

    有一天下午,我那个七岁的侄子意外的带一位素不相识的妇人到我家。从她淡白的肤色显然而知她是一个外国人。她见面就说:“真不好意思来打扰你,外面实在很热。你的侄子很有爱心,请我进来喝一杯水……。”

    “当然,当然,请别客气。”我立即回答:“欢迎光临,请坐,我去为你倒杯水来。”我们印度的传统要求人人尽心招待所有的访客。

    当我端杯水来,她就自我介绍:“我叫皮尔斯,到贵社区带领儿童的街头聚会。下午,他们喜欢聚拢来听我讲圣经故事。你的侄儿今天也来了,并且要我过来喝杯水解渴。因此我就做了不速之客,真不好意思。”

    我微笑说:“不用客气。你给孩子们讲什么故事呢?”

    “我先生和我都是从美国来的基督教传教士。来蒙巴沙是为要与人分享我们所信仰的基督教与经历。我所讲的都是圣经里的故事。”

    我就像所有的印度人一样,对于一个肯奉献自己的生命于宗教信仰的人十分敬重。特别这位妇人,为了分享自己的信仰,不惜放下舒适安逸的生活,千里迢迢到异国,更加令我感动。显然的,她觉察我对她所讲的有兴趣,因此她就继续说:

    “今天我告诉孩子们,神创造人,为要叫人能认识神,享受神所赐的生命,并且做神的儿女与朋友。可是人却犯罪违背神,失去与神原初的关系。神就差他的儿子,耶稣基督,降世为人,并且被钉死在十字架上,为赎我们的罪。凡愿意相信接受主耶稣基督的人,他就必罪得赦免,而且可以享受与神美好的关系。”

    这时,我警觉到这个女人不只是在告诉我,她对孩子们讲些什么故事,同时也在向我传教。可是我一点也不想听。因为印度教的众神已对我失去意义,我不想再找麻烦听西方人所信的这位神。

    因为她是我们家的访客,我不可以反驳她所讲的。可是我却很坚定的阻止这话题:“谢谢你,你所讲的我完全明白并且深表感激。事实上,我也是一位有心追求真理的人。每一个人应竭力共寻求真理。”

    据她与印度人长时间交往的经验,皮尔斯太太明白我表示已听够了,不想再谈。因此她谢谢我给她水喝,起身准备离去。这时她从手提袋里拿出一本书给我说:“请接受这本书做为我的谢意。”

    我看了一眼书名,是一本英文的新约圣经。

    “如果你在寻找真理,那么,你将会在这本书里找到你所要的真理。”她补充着说。

    当她离去时,我向她道谢:“谢谢你送我的书。你肯光临是我们的荣幸。”

    后来,我也感到不明白:我一直在英国人所办的学校受教育,却从未读过圣经。我曾看过“十诫”与“宾汉”这两部电影,对圣经故事的认识大概就只限于这些影片的内容。

    我对基督教的认识少得可怜。只晓得在我们社区里有几个基督徒,可是我对他们几乎一无所知。另外在不远的地方有一间天主堂,名叫“圣灵教会”。我不晓得“圣灵”(hloyghost)是什么意思。记得小时候跟朋友经过那里,总会开玩笑说:“这是一间什么教会?他们在拜鬼吗?或许这间教会是属鬼魔的。”有一次我怀着好奇心走进去看看他们在做些什么。神父穿着长袍,烧着香。有些信徒跪在那儿,用一种很古怪的语言背诵一些祷告文。印象中基督教的敬拜与印度教庙里的膜拜好象并没什么两样。

    皮尔斯太太走后,我思想着一些问题,认为所有的宗教都应把人带到认识那位独一的真神。既然如此,人们给这位真神不同的称呼,叫他“韦陀天”(vishnu)或“阿拉”(allah),或“耶稣”,都没什么分别。我随手翻了一下这本圣经,也看不出这本书与其它书有什么不同。可是她那句话却一直在我心中回响,“如果你是在寻找真理,那么,你会在这本书里找到你所要的真理。”我终于下定决心读读看。从第一页马太福音读起,一口气读完马太、马可、路加福音。

    耶稣基督这个人很引起我的兴趣。特别是他对贫穷受欺压的人慈悲怜悯的心怀,最能打动我的心。他愿意跟罪人与税吏做朋友,这一点是我在印度教里找不到的。

    印度教相信轮回、因果报应等的宿命论。透过一个人这一生的思想、言语及行为所积的功德来决定下辈子将转世为何种型态。如果此生功德圆满,下辈子可能投胎做个富人、有智能的人或圣人。如果此生作孽不行好,下辈子大概投胎做贫贱的人,甚至做牛、做马或其它禽兽。有时甚至连牛、马、鸡、狗都做不成,只能变成狗身上的一只跳蚤。人的罪孽是不能得到赦免或涂抹,一切命中注定,只有认命。

    印度圣人对那些受苦受难的众生是这样的心态:他们之所以受苦是因为前生造孽,这是他们应得的报应,无法也不可以改变这命运。更何况这些苦难对他们是有益的,帮助他们为下辈子积阴德,或许得以投胎成为贵人。有些人甚至认为若帮助他们反而会害他们,干犯天意遭受天谴。

    可是我在圣经中所读到的耶稣好象大大不同。他不把自己摒除于苦难的众生之外,他关心他们,做他们的朋友,医治他们的疾病,将爱心付诸于行动。

    耶稣甚至为这些人受死。我以前从没听过十字架,可是我知道十字架代表苦刑。我知道那些在上有权势的人加给人的痛苦,因为我住在殖民地,在我四周每天都能看到不公义的事。耶稣甘心乐意忍受不公平的待遇,以显明他爱世人的心。在十字架上痛苦的煎熬中,他依然为别人着想,怜恤人;他安慰自己的母亲,把她交托给门徒照顾,他对那些判他死刑的人,讲话谦和有礼,他甚至为那些钉死他的人求父神的赦免。我从来没有见过像耶稣这样的宗教领袖。

    约翰福音特别引起我的共鸣,我体会到圣经真是一本很不寻常的书。当你读圣经时,就好象作者站在你身旁观看,并向你说话、启示。常常在我读约翰福音时,特别有些句子好象会跳出纸面活现在我眼前似的,令我惊叹不已。

    从约翰福音第一章开始,作者清楚又直截了当的称耶稣为神。这对我是个新的概念。在我过去的观念,耶稣只不过是个圣人,有智能,是神杰出的仆人,而非神本身。

    当我读到第八章耶稣封信袍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自由。”我心中这样想着:“耶稣在这里所讲的,正是我梦寐以求的真理,那个能叫我得自由的真理。我不要再受因果报应的命运所摆布,我不再背负重担,时时战战兢兢的去讨好神,却又无能为力。”

    到第十四章,耶稣所讲的更令我膛目结舌。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这句话如同火一样烙印在我心版上。我觉得好象有鳞片从眼睛剥落,我开始明白,这一生所追寻的真理并不像以前所了解的是一种抽象的,非人性的东西。原来真理有可能是一个人,一个称为耶稣基督的人。

    现在,终极的问题就是:到底耶稣讲的是不是真话,他是不是一个诚实可靠的人,我读了很多有关耶稣的资料,对于他,我乃半信半疑。要嘛,干脆承认他是真的,接受他所说的一切。否则不相信他所讲的,断定他只是一个大骗子。

    我把曾经读过有关耶稣的一切重新仔细思量,他的生活、教导、神迹、慈悲怜悯,还有他的受死及复活,我很清楚,很肯定的告诉自己说:要是这世上只有一个诚实无伪的人,那么他就是耶稣。要是这世上有什么人真正出于真理,那么也只能是耶稣。我想起耶稣安慰门徒的话:“你们心里不要忧愁,你们信神,也当信我。在我父的家里有许多住处。若是没有,我早就告诉你们了。”这时我心里想着:“对啊,当然。他只告诉我们真正有的。如果实际不是这样,他一定早已告诉我们了。他绝不会存心欺骗,误导我们。”

    我突然觉得自己像彼拉多一样。记得稍早读过的,耶稣站在彼拉多面前受审。当耶稣说他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彼拉多不屑的反问:“真理是什么呢?”彼拉多问这问题时,那个终极的真理,就是所有真理的源头,正站在他面前。同样,有没有可能这位真理的创始成终者,同样透过约翰福音里的话,正活现在我眼前呢。我想起皮尔斯太太给我这本圣经时告诉我的话:“如果你是在寻找真理,那么在这本书里可以找到你所要的。”难道我果真找到长久以来遍寻不着的真理吗?而这真理就是耶稣基督这个人吗?

    当这些思想在我心中成形时,内心深处开始吶喊:“不,我不需要找耶稣基督。”这些年来我花了不少功天研究印度教的信仰,圣人的故事。数不尽的日子我跪在神坛前,又在晚餐桌上聆听母亲的教诲,在庙宇里膜拜沉思……。我们家族高贵的传统,以及所有四周围的人好象都浮现在我面前对我说:“其实,你大可不必走这条路。有许多条路可以引人到神那里。你只需走原来的路就好了,何苦走这条新路呢?”

    “可是我无法在印度教义中找到真理。”我告诉自己:“现在我知道耶稣就是真理。”

    “这样,你会成为一个叛徒。”里面的声音开始恫吓我:“对你的民族,家人以及传统信仰,你成了一个叛徒。你会使所有的人大失所望。”

    这样的指控是真的,我无法否认。那么多人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对我的未来殷切的期盼着。在学校我是个模范学生,将来长大要继承父亲的衣钵,领导整个社区。如果我选择信耶稣基督,就成为家族中第一个背叛印度教信仰的人。我追溯族谱到八百年前,没有一个脱离印度教,因此我一定会贻羞列祖列宗。此外,我也违背拉吉普武士为保存信仰不惜战死的信条。最令我为难的是这样做就等于直接忤逆了父母亲。

    心中有极大的争战。显然,我必须做一个十分痛苦的抉择:接受耶稣,就是我已经知道的这位真理的源头与化身,不惜任何代价,放弃这许多以往对我是如此珍贵的人、事、物。另一条路就是仍然忠于我的传统,放弃我梦寐以求至终所找到的真理。几个月来,我的心在这两者之间苦闷挣扎,直到有一个晚上我下定决心,不顾一切做最后的了断。

    第五章“我的小弟”

    最后,我的决定很简单,我无法背叛我的家庭、我所受过的训练、教养与传统。我心里很想要耶稣,可是我无法付这么大的代价。我也不能这样三心两意拖下去。

    几个月来我活得很苦闷。我继续读福音书,主耶稣是那么的吸引我,我理当相信他,接受他,将自己全然交托给他。可是我一想到我的家人天朋友们不知要如何的痛心疾首,就又不敢往前走。

    我决心做个了断。当晚夜已深,我独自一人在二楼寝室中照常读圣经。我坐在桌旁,以一条床单把整个身子连头带脸都包起来,只露出双眼以防蚊子咬。在非洲蚊子多极了,我们并没有纱窗或蚊香之类的东西,所以把自己包得密不通风是最好的防蚊妙方。

    我下定决心,对自己说:“受够了,我不愿意再这样折腾下去。耶稣啊!我再也不去想你了,枉费我们相识一场。”我丢弃如此爱我的耶稣,有点于心不安。我终于把心一横,坚定的将圣经合起来,努力说出自己最后的决定:“我绝不要再读这本书了,心意已决,永不后悔。”

    这样,我做了最后的抉择。

    紧接着,我听到自己的头碰撞桌子的声音,确确实实听到,却犹如发生在别人身上一样。我好似处于半睡眠状态,不是全然清醒掌握自已的神智,但却十分清楚所发生的事。记得当我听到“碰”的一声还告诉自己:“没关系,是我的头碰到桌子罢了。”

    不久,我发觉自己竟然置身于一个奇异的世界。我的身体仍在桌旁,可是我的灵却来到一个奇妙、我未曾到过的地方。我的意识告诉我,我是在天堂。

    自从得到这本圣经,我所读的仅止于前面的四本福音书。耶稣这个人很吸引我,因此我一遍又一遍反复读着有关他生平的记载。我一直还没有读使徒行传,或保罗书信、启示录。倘若已读过或许可以帮助我了解所经历的这些现象。保罗讲到自己的经历,有如下的记载:

    “我认得一个在基督里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或在身内,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神知道。我认得这人,或在身内,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神知道。他被提到乐园里,听见隐秘的言语,是人不可说的。”(哥林多后书12章2~4节)。

    我不敢肯定发生在我身上的这件事,与当年发生在保罗身上的是否完全同一回事。但我知道我所经历的是确确实实的。直到今天,那夜所经历的一切细枝末节,依然在我脑中历历如绘。

    首先,我注意到我行走在一条用金子铺成的道路上。这金子不同于通常所见的,它看来透明澄澈,几乎可以看透。几年后我读过一篇报告,说科学家使用原子微粒的技术来净化黄金,会使其变成半透明,这条路所铺的精金就像这样子,全然的纯净。

    沿着路旁绿草如茵,彷佛是一片厚厚的地毯,可以在其上舒适的躺卧睡觉。另外还有各种花与树,万紫千红,五彩缤纷,美不胜收。最特别的是这些花的颜色与质地大大不同于我们在地上所见的。在地上我们所能看到的颜色全是反射光;即光线从外头照射在某物体上,由于这物体表面的分子结构,把特定的光谱反射进我们眼中而成为各种不同的颜色。但我在天上所看到的各种颜色却不像是反射光,而是直接由物体里面发出来的纯净的光。直到今天当我看到地面上各样的色彩时,仍觉得有瑕疵褪色的感觉。

    同时我也听到美妙的音乐,如同一个最高水平的交响乐团与最有名的合唱团合奏出来的音乐。我虽无法辨明何种乐器或声音,但都是满有荣光,喜乐与和谐。

    我发现我整个人随着音乐翩翩起舞。我身上每个细胞几乎都溶入这奇妙的歌声中。事实上,整体的感觉是一种全然的和谐与完美,与四周所有的一切合而为一。同有一个脉动,一个韵律,一个生命。

    我好象是整体的一部份,分亭其荣耀、和谐与完美。我不只看、听、闻周遭这一切,我乃是与他们合为一体。我不只体验到喜乐、仁爱、纯洁与和谐,并且成为这一切美好的一部份,我在他们当中,他们也在我里面。我彷佛回到了家,这是我渴望归属之地,也正是我受造的目的。

    接着,我注意到好象有条河流沿着我走过的路旁流过。我说好象一条河流,因为它看起来像河流,但两岸之间流动的并不是通常所见的水。起初看起来好象是活的,后来我发觉这些“水”其实是生命本身。真正是一条生命的河流。当时我虽不晓得,后来我从圣经读到使徒约翰也曾看到同样的景观:

    “天使又指示我在城内街道当中有一道生命水的河,明亮如水晶,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在河这边与那边有生命树,结十二样果子,每月都结果子,树上的叶子乃为医治万民。”(启示录22章1~2节)。

    我遇见耶稣

    突然间,我发觉有四个明亮的白光向我趋近,我转身看到一个人正向我走过来。我马上明白这人就是主耶稣。

    请记住,在这之前我从未见过任何耶稣的画像。大多数在西方社会长大的人都看过艺术家心目中的耶稣画像,可是我从未见过。因此照理说我完全不知道耶稣什么样子。可是当他向我走过来时,心中一点也没有疑惑,我知道这人就是主耶稣。

    他看起来就像个普通人,身高体裁都适中。他沿着我正走着的路径从对面过来。穿着通常的长袍,就像我在蒙巴沙市看到许多阿拉伯人所穿的那种长袍。然而……

    从他身上发出来的光几乎使我睁不开眼。这些光明亮,纯净而又有生命,好似天上的大荣光,因此我几乎无法定睛看他。

    我想起福音书中所记载变像山上的故事:耶稣带着彼得、雅各与约翰上山祷告:“就在他们面前变了形像,衣服放光,极其洁白,地上漂布的没有一个能漂得那样白。”(马可福音9章2~3节)。所有有关这事的记载都特别提到那令人目眩的强光。“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放光”(马太福音17章2节)。“衣服洁白放光”,“就看见耶稣的荣光”(路加福音9章29~32节)。我觉得我很能明白这些福音书作者所描述的景况。

    当他靠近我时,我看到他正对我微笑。这种笑容就像父母亲抱起他们所疼爱的婴儿时自然流露出来的,充满怜爱与愉悦。犹如浪子扑向慈父的怀抱,我觉得自己几乎要被他那纯金的爱所溶化。

    他走上前来,我看到他的眼睛。我永远忘不了耶稣那双眼睛。我看到这双眼涵蕴世人所受的创伤、痛苦。就是这双眼流过世人流过的每一滴眼泪。可是在这双眼里我没有看到哀戚或忧悒,反倒像在诉说着一个充满希望与得胜的故事,彷佛在告诉我说:“是的,我了解人间的痛苦忧伤,当我在十字架上舍身流血的时候,我已承担了人间所有咒诅,苦难与无奈。然而我得胜了,你因此也可以得胜。”

    当我站在那里定睛注视他的时候,耶稣伸出手来搭在我的肩膀上,柔声叫我说:“我的小弟!”

    突然之间,一切都结束了。我又回到二楼自己的房间,床单仍紧紧的里住全身,我的头枕在桌上的圣经。这时我注意到一件奇怪的事,起初,我的头跌向桌面时,记得我已把圣经合起来,决心不再读。然而现在,却发现圣经是翻开来的。我仔细看翻开来的那页是路加福音第十八章,讲到那位富有少年官的故事。

    我明白自己所处的景况像极了这位不知名的少年官。像他一样,我所受的教养要我成为社会的领袖。像他一样,我竭力遍寻真理,在追寻中我被带向耶稣,求他把真理向我解明。像他一样,我与耶稣面对面。我看到耶稣以满了慈爱的眼睛注视我,而且又听到他呼召我跟随他。

    我知道这故事的结局。这位少年官心里忧愁,转身离开了。因为他很富有,舍不得付代价跟从耶稣。心里好象有声音问我说:“你会像这少年官一样转去不跟从我么?”

    我回答主说:“主啊,不。我已定意要跟随你。”

    之后,我做了一件八百年来我的列祖列宗从没有做过的事。我跪下来告诉主说:“耶稣,我对不起你。请你赦免我一切的过犯,我要你,我要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你。请你来,住进我的心中。”

    我起身四处张望。记得当我把圣经合起来,头跌向桌面时,大概是晚上十点左右。现在,外面仍漆黑一片,可是好似已过了些时辰。约一小时后,公鸡叫晓,我知这时大约是凌晨四点半钟。这样看来,我魂游象外约有四、五个小时,是实际的地球时间。这情况显然与我们一般的经历,一连串的事件在瞬间如电影一样闪过脑际大为不同。

    当我祷告完站起来,整个人的感觉大大不同。我不知道在西方长大的人是否能领会“福音”有改变人生命的大能。西方教堂林立,旅馆的每个房间都有圣经。日历上许多基督教的节日我们也都习以为常。对于一个西方人,基督教似乎已沦为一种“文化点缀”。我们不晓得当一个人全然信靠接受耶稣基督后,“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要改变人的生命。

    我知道我已彻底被主改变了。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我才能理解这一切发生在我身上之事的含义。也许我还不知道如何做个基督徒,可是我确知,我已进入永生,我已重生得救,开始与神的性情有份。我知道神是我的天父,耶稣是我的主,天堂是我的家。最重要的,我知道罪的重担,就是那些辖制我,捆绑我的罪已全部脱落,蒙神赦免并涂抹了。

    从此我的生命将要展开崭新的一页。在以后的几个月中,我会去经历我的生命与生活到底有何不同。

    第六章天使来访

    我从来未见过这么大的豪雨。

    那天晚上九点钟,我正冒着雨从德州工技大学的图书馆走回家。这所大学位于德州陆博市。我在研究所攻读英国文学博士学位。由于赶一篇重要的论文,从早上十点就留在图书馆,一直到晚上九点钟。

    我住的地方离图书馆约有六条街的距离。是一间相当简陋的小屋,只有一房一厕。房里摆着一张沙发、一个电视,另一端摆着床与衣柜,再加上一个小小的厨房。这个地区是陆博市最破旧的区域,住着一些像我这么穷的人。如今回想起来,那实在不是人住的地方,可是当时我的经济情况只能住那种地方,而我还庆幸能找到那么便宜的住所。

    那天早上到图书馆,像通常的五月里天气又干又热。可是转眼间风云变色,这种突来的暴风雨在德州西部平原是常有的事。没有任何预兆,突然之间几百呎高的暴风云从西边挟带疾风骤雨袭卷而来。然后很快过境又匆匆消失。

    那天这场风暴感觉上好象不太一样。不知何故,雨粒又重又大,疾风强劲,空气沉重得令人窒息。我被大雨淋得全身湿透,努力往家里冲,以躲开这场豪雨。

    自小生长在肯亚,从没想过将来有一天我会到美国德州陆博市这样的地方。可是那天晚上,在蒙巴沙我的卧房与主耶稣的奇遇,以及随后献身于主的决定改变了我的一生,在许多方面是我未曾预期的。

    与主相遇的隔天早晨,我很兴奋的把所发生的事告诉家人,只有小妹雪兰感到兴趣。那天正好主日早晨,雪兰经常到附近皮尔斯太太所办的圣经班听故事,她告诉我星期日早晨这些传教士都有主日崇拜聚会,因此我跟妹妹一起去参加主日礼拜,并得以再见到皮尔斯太太。他们夫妇不太能了解昨夜我所发生的事,可是他们很高兴我对基督教的热忱。他们请我再去,接着有好几个星期我都去了。除了主日之外,周间也开始与皮尔斯夫妇查经,并讨论许多信仰上的问题。

    后来,我才知道这对夫妇来自美国德州,属浸信会。我这才知道基督教有各种不同的宗派。我并不很清楚浸信会是什么意思,只在福音书中读过施洗约翰的故事。皮尔斯夫妇向我细心解释浸信会以及水中浸礼的意义,并从圣经中找出很多经节来说明受洗是一个初信者属灵生活不可缺的一件事。

    浸礼这件事使我的母亲意识到事态严重了。她听完那天夜里我在卧房与主的奇遇,却没有兴趣再听其它的事。我看得出来,她对我如此热衷于基督教的神感到困扰、伤心。可是她知道无法劝服我,因此对我所追寻,选择的道路闭口不言。

    可是当我告诉她我要受浸时,她完全崩溃绝望了。她知道我已定意弃绝印度教,归属西方人的神。并且已无法挽回。在一九六二年的四月我受浸于童年常游玩的地方,蒙巴沙市旧港附近的印度洋。

    这时我即将高中毕业,必须开始为毕业后打算。从小我就一直梦想,将来能到英国出名的大学读书。在我就读的高中,人们一提到这些鼎鼎有名的大学,就不由得肃然起敬。

    宣教士皮尔逊夫妇也十分关心我的前途。他们知道我在学校都是名列前茅,也知道我对基督教的教义有强烈的求知欲,因此,一直鼓励我到神学院深造。虽然我没有兴趣当牧师,可是我十分渴慕多读圣经,多认识耶稣。后来他们劝我申请德州平景镇的魏兰浸信会大学。我的申请不仅被接受,而且还给我全额的奖学金。另有一间浸信会教会,从皮尔斯夫妇听到有关我的情形,特为我筹款付全程的机票。于是在一九六四年一月我离别了家乡来美国德州求学。

    化装的天使

    每当我回想初抵纽约的狼狈相,就不由得想笑。那时正值严冬,我一生成长于赤道下的肯亚,从来不曾经历过冬天,也不晓得冰天雪地的滋味。身上没有外套,更糟糕的是几乎没有钱。

    已经买好的机票包括从蒙巴沙到伦敦,再转机越大西洋到纽约,再从纽约转机到达拉斯。在达拉斯的机场会有人接我,经陆博市到平景镇。大概伦敦那一站的航空公司不小心把我在美国国内线的那张机票也撕走了,因此陷身纽约机场。身上只有七块钱美金,惶恐无助,不晓得该怎么办,到那里去才好。在宽敞的机场大厦徘徊了一阵,然后决定出去外面看看。没想到走出大门即吓了一跳,外头冷的刺骨而且下着厚厚的雪。我被冻得全身发抖,本想立刻回大厦里面,却为眼前多如过江之鲫的汽车吓呆了。在故乡蒙巴沙市,站在街上两小时所看到的汽车也比不上这儿几分钟内所看到的多。

    最后我终于返回机场大厦。我一脸可怜相衣服湿透又冻得发抖。我被遗弃在纽约,孤单一人。主耶稣啊!我该怎么办呢?

    正在这个时候,神迹发生了,忽然有一个身身材高大,衣着体面,脚上穿着闪亮的牛仔鞋,头戴宽大牛仔帽的人来到我面前,搭着我的肩膀说:“这位小兄弟,看来你好象迷路了。”

    “是的,先生,”我立即回答:“我买了机票,可是航空公司的服务员却说我没有票。现在我也没有钱再买票了。不知该怎么办?”

    “你到那儿?”他问我。

    “到德州的陆博市,”我回答:“先到达拉斯,会有人在那儿机场接我前往陆博市。”

    “达拉斯!”他大叫一声:“真巧,我也正要去达拉斯。你在这儿等我一下,我带你一起去。”

    他自我介绍名叫杰克。他为我买好一张机票,我们一起搭机飞往达拉斯。在达拉斯机场,学校派人来接我,当杰克看到有人照应我,就向我道别转身走了。我忘了向他要个地址,真遗憾。自从那次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遇见他。

    德州的平景镇(plainview)人口约有五万,名符其实没有任何壮丽的景观。我到魏兰大学注册,选了圣经课,还有文学,哲学等等课程。学校所持的是基要派信仰,而且校规严格。这些对我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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